海沧跨越:在共同缔造中提升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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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深入开展群众共评倾听民声

当下的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并占据主导地位,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社会财富迅速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广大群众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已经不再满足于村务公开、投票选举等这些基本形式,而是要求在更深层次上直接参与到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事务中,从源头上参与管理和决策,实现个体和社会的双重价值。这一点,对于经历过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已经由一个偏远的闽南小渔村发展为一座现代化新城的厦门市海沧区而言,显得尤为突出。面对我国由“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迈进所带来的压力,执政者必须摒弃以往的理念,主动调适自己的行政理念,从传统“动员型政治”向现代“回应型政治”转变[1]

就基层社会治理而言,关键是要找到一个较为有效的载体,既能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加强相互沟通,提高工作能力;又让广大群众自觉为本村(居)发展献计出力,激发参与热情和活力。古人云:“知政失者在草野,知屋漏者在宇下。”要知政之得失,必然要倾听民声,而且要会倾听民声。在“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中,厦门市始终坚持以群众参与为核心,在广东云浮新农村建设“四共”(共谋、共建、共管、共享)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了“共评”理念,并纳入到厦门市“共同缔造”探索实践的“五共”体系之中。

所谓“共评”,就是人们群众遵循一定准则自主对所在村(居)事务进行评议、评判和评选,推动基层治理水平的提升,增强群众满意度,反映社会治理的“议权在民”。作为试点城区之一的海沧区,在基层社会治理改革和完善的过程中,转变了“政核官定”的传统评议模式,倾听民声开展“众议民评”,推行缔造事务焦点评议、共治过程协商评判、治理提升典型评选,让民主的理念注入社会共评,更好地实现社会参与国家、社会补充国家、社会影响国家。“共评”与其他“四共”一起形成了完善的治理过程,是对群众诉求和社会压力的积极有效回应,而“议权在民”理念的落实提升了共同缔造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