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意义
从动态公共项目治理关系视角开展研究,本书的具体研究目的有三:一是明晰公共项目利益相关方动态治理关系的定义与表达方法;二是确定公共项目利益相关方动态治理关系的内在机理;三是开展公共项目利益相关方动态治理关系的系统仿真研究。
为了实现本书的研究目的,本书将探讨社会网络分析在相关方动态治理关系中的应用,分析多组织公共项目治理中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联关系,并深入探讨网络嵌入方式、网络结点个体位置、中心势、联合性等概念在相关方治理关系社会网络中的管理学意义。探索适合治理关系社会网络演变的内在机理与研究方法,以及网络结构与公共项目利益相关方个体行为、治理策略之间的相互影响。运用社会网络技术和系统仿真方法的相关分析工具,同时考察公共项目治理面临的结构风险和属性风险,构建治理关系社会网络动态变化的系统仿真模型并进行研究。
虽然公共项目治理已经获得普遍关注并取得重要进展,但是当前的公共项目治理研究尚未全面应对项目风险。公共项目治理关系构成不尽合理、公共项目资源在社会网络中流通不畅等,依然是我国公共项目治理发展无法回避的问题。
总结目前的研究,绝大多数与公共项目治理有关的研究都是致力于发掘如何进行最有效的利益相关方管理。此类研究大部分是关于创建以实用性为导向的相关方管理方案及分类方法。[12][13][14][15]对利益相关方管理中相关方部分的认识,也就是利益相关方实际上如何表现及其如何能够对公共项目治理的决策过程实施影响,历来没有受到重视。尤其是从项目周期的角度来探讨利益相关方对公共项目治理决策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这是大部分文献中都未曾提到的。在这种研究导向下,现有的公共项目治理研究大多基于治理关系社会网络的稳定性,分析网络演变过程中某个阶段的静态结构,强调对社会网络的密度、中心度、位置、嵌入等状态特征的研究,很少有研究考虑这种治理关系社会网络的动态变化问题。[16][17]新的后结构主义研究视角已经对社会网络拥有想当然的稳定性和客观性这一观点提出挑战,指出社会网络绝不仅仅是一种静态的网络结构,它“代表着一种在认知或人际间互动的层面上发生的多种微观过程的动态交织形态”,提醒理论界要关注社会网络关系的易变性和主观性。[18][19]
一个公共项目本身就为相关方活动创造了一个动态环境,这是由于一个公共项目在其项目周期内要经历不同的阶段。[20]在项目研究领域,项目生命周期模型已被广泛认可。一个公共项目的生命周期通常会历经多个阶段:投资准备期、规划计划期、项目执行期及项目运行期,而这几个阶段的特点又截然不同。[21]因此,公共项目从投资准备期到规划计划期,再到执行期与运行期,利益相关方采取某种治理活动的概率及其对公共项目治理绩效的影响能力也会产生变化。最近,就提升公共项目本身在环境方面和社会方面的责任感,越来越多的压力也从内部和外部蜂拥而至。在当今社会,为了确保公共项目的成功,社会团体及环保积极分子所关心的事情,也需要作为公共项目决策的一部分来仔细思考。[22][23][24][25]
对于包含着不同社会背景或文化背景利益相关方的全球性公共项目来说,这一点尤其重要。全球性公共项目的实施,经常需要在全球领域进行机构的设置,因此还容易受到比较广泛的社会或政治环境的影响。截至2015年底由我国发起的“一带一路”战略,已经得到了近 60 个沿线国家的参与支持。“一带一路”的共建,不仅促进了经济要素的自由流动,还实现了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市场的深度融合,促进了沿线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在“一带一路”战略中所涉及的项目,包括道路、口岸、油气管道、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见表1-3)。继2014年9月开工的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塔吉克斯坦段后,中俄天然气东线管道中国境内段于2015年6月正式开工。同样在2015年,由中国设立的丝路基金与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一体化项目的最大股东诺瓦泰克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将投资购买这个全球最大的液化天然气项目9.9%的股份。2015年12月,分别由中老和中泰双方政府共同决策和推进的重大战略合作项目中老铁路与中泰铁路相继在老挝首都万象和泰国大城府挽巴茵县清惹克侬火车站开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已被确定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这些项目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除了被认为可以加强中国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安全外,显然投资这些大型公共项目还出于加强与特定国家合作紧密性的政治考虑。并且新形势下实施的大量公共项目还肩负着转变中国经济发展方式、改善环境质量的任务。这些被视为建设优先领域的跨境合作公共项目,必将涉及大量的项目利益相关方及其合作治理关系,“一带一路”不仅涉及国内的项目建设方、货物和服务提供方,更重要的是将沿线各国的项目资源连接起来,从而实现经济互补、加强彼此合作。其主要是通过政策沟通,依托设施联通,达成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愿景。同时,其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也是多种多样。因此,以“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为代表的公共项目与传统的公共项目不同,不仅仅局限为单纯的国内公共建设问题,还涉及与他国甚至是多国关系的协调,所以更亟须对项目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治理关系进行分析与规制,以实现同沿线各国项目合作方的交流互鉴与合作共赢。
表1-3 “一带一路”典型重大公共项目表
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认识到在公共项目生命周期的不同发展阶段,利益相关方之间存在不同的治理关系,没有一种一成不变的项目治理形式能够贯穿整个项目生命周期,也不会有一个静态的治理结构能够贯穿一个公共项目治理过程的整个生命周期。公共项目利益相关方扮演的各种治理角色和角色之间的关联关系难以预先用一个刚性的层级结构、矩阵结构或网络结构来表达,它们应是一种依赖于公共项目治理特征需要的、随着利益相关方治理行为而发展变化的“动态治理角色网络”。当前的治理关系社会网络迫切需要超越单阶段的静态研究特点,强调社会网络的权变和动态思想。从治理的层面,对相关方治理关系社会网络的动态性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凸显。因此,要研究公共项目治理在整个项目生命周期内的可靠性,防范公共项目治理风险,还需要考察治理关系社会网络的动态性。治理关系社会网络的演变与发展遵循怎样的内在机理,相关方治理关系演变与相关方治理策略选择的关联机制为何,是否存在对相关方治理关系社会网络动态变化过程进行有效分析的方法和工具,这些公共项目治理领域中的关键问题亟须得到有效的分析和解决。
综合上述分析,开展公共项目利益相关方动态治理的意义在于,通过动态治理关系社会网络研究调整利益相关方的公共项目治理策略,进而分析和规避多阶段的公共项目治理风险。具体表现为:针对目前治理关系社会网络动态性研究不足的情况[26],从治理关系社会网络的动态变化机理、动态表达方式和网络演变模型构建方法多个方面丰富和发展现有的公共项目治理理论体系,同时为公共项目治理实践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