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界公民教育思潮的理论基础
一 世界主义
(一)世界主义的内涵
1.世界主义的词源
“世界主义(cosmopolitanism)术语实际上是由两部分组成的:前半部分‘cosmos’出自希腊语的’(the Universe),意指宇宙和世界;后半部分‘polis’则来自希腊语的‘’(city),意指城市和城邦。两者合在一起,意味着世界城市或世界城邦。持有这种信念和伦理道德信条的人,被称为‘世界主义者’(cosmopolite/cosmopolitan)。他们所持有的这种主张和信念,被称为世界主义。”[1]
“世界主义者”的一般用法指的是个人在一系列国家里都具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如果一个人被描述为宇宙公民,那么意味着他具有作为整个宇宙、整个生活、整个自然中的一部分的意识,认为人类在这些整体中——个人身处其中的政治国家这种共同体更不待言——无非是沧海一粟而已。[2]
2.世界主义的核心观点
(1)应由国家忠诚上升为人类忠诚
本哈比指出:“世界主义是西方哲学和政治思想史中的一个古老的理想,它的核心观念是每个人都拥有一些基本的权利,这些权利来源于他作为人类的一员,而不是他作为特定的政治共同体的一员,世界主义要求超越民族国家的地域界限来思考人的权利。”[3]正如余创豪所说:“世界主义就是将对国家民族的忠诚,转移到对全人类;世界公民意识,就是对全球问题抱着休戚与共的态度。强调世界主义高于民族主义,可以减轻因着全球化而产生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外来的张力。”[4]阿皮亚也认为:“世界主义者共同接受的一个思想是,任何区域性忠诚,都不能迫使人们忘记,每个人对别人还负有一份责任。所幸的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立场,要么追随民族主义,舍弃所有的外国人;要么追随坚定的世界主义,冷静而公正地看待自己的朋友和同胞。世界主义不应当被视作某种高贵的理念:它不过是始于人类社会的一种简单思想,我们需要培养共存的习惯,也就是说,我们应当按照‘对话’的原始含意,养成共同生活、相互提携的习惯。”[5]
(2)应包容相关甚至对立理论
阿皮亚指出:“世界主义承认人类由不同的群体构成和群体之间的差异,这为我们提供了相互学习的空间。”[6]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认为:“真正的世界主义不应该以‘排他’的方式看待和处理相关的问题;相反,它应当是‘包容’的,无论是普遍主义、语境主义、民族主义还是跨国主义,其都予以充分重视。”蔡拓总结道:“乌尔里希·贝克所讲的世界主义已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世界主义,而是经过批判反思的全球化时代的新世界主义。”[7]王宁也认为:“世界主义不应当与爱国主义或民族主义形成一种对立关系,因为一个人可以在热爱自己祖国的同时也热爱整个世界,即作为一个世界公民,他也应该热爱其他国家的人民。此外,作为一个善良的好人,他更应该不仅热爱人类,而且还应当热爱地球上的其他生物。”[8]
3.世界主义的多重取向
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归纳了世界主义的多重取向。
(1)个人主义·普世性·普遍性取向
根据博格的界定,各种不同的世界主义理论有三方面的共同点。
第一,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指所有世界主义理论以个人为道德关怀的终结单位,而非家庭、部落、族群、文化、宗教共同体或国家。
第二,普世性(universality),作为终结关怀单位的每一个个人的地位都是平等的。
第三,普遍性(generality),个人作为终结关怀单位的这种地位是普遍性的,有着全球范围的效力,并不因国籍、宗教信仰或其他方面的不同而产生差异。[9]以这些共同点为基础,当前规范理论中的世界主义在人权的普遍性、全球范围的分配正义和世界主义民主等不同的问题领域都表达了自己的价值诉求。[10]
(2)学术·道德·政治取向
李永毅认为世界主义整体上有三种取向。
第一,学术取向:柯林武德(Robin George Colling Wood,1889—1943)、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n,1917—2012)和斯塔夫里阿诺斯(Leften Stavros Stavrianos,1913—2004)等在学术取向的基础上对世界主义思想做了进一步发展,突出历史的思想性质和理性精神,强调历史的整体性,并且用全球的目光看问题。
第二,道德取向:以阿多尔诺(Theoder Wiesengrund Adorno,1903—1969)、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1889—1975)和巴勒克拉夫(Geoffrey Barraclough,1908—1984)为代表。道德取向的世界主义是与学者的良心和责任感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体现整体意识的同时,突出对于生态文化的关怀,平等观念也是道德取向的世界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政治取向:政治取向的世界主义是诸多世界主义观念中影响最大的一支。
世界主义力图回答两个问题:第一,人与人能否和平共存。第二,人作为人,是否具有共同的东西。韦尔托维奇和科恩从政治学的角度把世界主义分为国家间(inter-state)、国家内(intra-state)和超国家(ultra-state)三个层面。这个框架为我们归纳当代纷繁的世界主义政治思想提供了方便。[11]
(3)多元取向
在王宁看来,世界主义可以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建构,这涉及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多元层面。“第一,作为一种超越民族主义形式的世界主义;第二,作为一种追求道德正义的世界主义;第三,作为一种普世人文关怀的世界主义;第四,作为一种以四海为家,甚至处于流散状态的世界主义;第五,作为一种消解中心意识、主张多元文化认同的世界主义;第六,作为一种追求全人类幸福和世界大同境界的世界主义;第七,作为一种政治和宗教信仰的世界主义;第八,作为一种实现全球治理的世界主义;第九,作为一种艺术和审美追求的世界主义;第十,作为一种可据以评价文学和文化产品的世界主义”[12]。
(4)弱世界主义取向
黄其洪认为,“在当代世界,存在着两种世界主义,一种是强世界主义(hard cosmopolitanism),一种是弱世界主义(soft cosmopolitanism)。强世界主义带来暴力、战争和恐怖,弱世界主义才是真正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和繁荣的力量”[13]。黄其洪认为个体的权利的绝对性、自由民主制度的普适性、推广自由民主制度在道德上的正义性以及具有奖惩性质的世界政府,是这种世界主义的四个基本支柱。它们表达的是对唯一真理和唯一实体的认同,是用唯一的模式去改造世界和统治世界的雄心,这与西方的一神教传统紧密相连,是这种一神教传统的世俗化表达。它对异质性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强世界主义带给世界的是战争、动乱、衰退、污染的转移和人道主义灾难,今天中东和北非的乱局、欧洲的难民问题和正在向全世界扩散的恐怖主义都是这种强世界主义带来的。当下,以中国为代表的弱世界主义正在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人民的认同,新的平等、开放、可持续发展、互利合作、和平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正在弱世界主义的指导下逐步出现。
4.世界主义的困境与面对的质疑
(1)世界主义面对着统一性与差异性的矛盾
阿皮亚认为,围绕着对世界主义的理解,有两种不同的观念。“一种观念认为,我们对其他人承担着义务,这些义务涉及的范畴,超越了亲情关系与仁慈,甚至超越了共同的公民责任这种更为正式的人际联系。另一种观念则认为,我们不仅高度推崇整个人类的生活价值,还高度推崇特定人群的生活价值,也就是说,我们推崇对特定人群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那些习俗与信仰的价值。世界主义认为,不同人群之间存在差异,不同人群可以相互学到很多东西。世间存在很多的可能性,值得人类努力探索。因此,我们不期望也不愿意看到,每个人或者每个社会都遵循相同的生活方式。不论我们对其他人应当承担何种义务(或者说,不论其他人对我们应当承担何种义务),其他人通常都有权利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我们将会看到,上述两种观念,即对整个人类的关注,以及对合理差异的尊重,经常发生冲突。从某种意义上说,世界主义与其说是一种解决方案,不如说是一种挑战。”[14]
阿皮亚指出:“你不能在尊重人类社会多样性的基础上,期待每个人都成为世界主义者。有人希望享受合理的自由权利,愿意与所在群体发生更多关联,也就是说,与世界的其他部分保持隔离状态,如美国的阿米什人(Amish)那样;那么,这部分人的义务就与我们的基本义务只在一个方面相同:为他人去做道德要求我们做的事情。如果在一个世界里,各种群体被清晰地区分开来,那么,这样的世界不再被视为严肃选择的结果,即便过去有人这样认为。对于人类这个不停迁徙的种类来说,隔绝与隐居的生活方式永远是一种异常的现象。世界主义不是一种违背人性的理论,它拒绝任何违背人性的理论与做法。”[15]
(2)世界主义面对着有根者和无根者的矛盾
王宁认为存在着两种形式的世界主义:有根的(rooted)和无根的(rootless)世界主义。“前者指那些立足本国或本民族但有着多国经历的人,他们的根仍然牢牢地扎在自己民族的土壤里,例如马克思、孙中山这样的革命者,既热爱自己的祖国,同时又对全世界人民有着关爱;后者则指那些浪迹天涯、居无定所的人,尤其是那些波西米亚人,他们没有自己的根,或者说没有自己的家园,只能四海为家,流离失所”[16]。
(3)世界主义面对着西方价值观输出的质疑
于文杰指出:“传统社会的世界主义在地域上主要存在于西亚和南欧,在内涵上是以神性为背景的,或者说是以上帝为核心的,而且思想与实践常常处于交叉与错位的被动状态之中;近代社会的世界主义在地域上主要存在于西欧和美国,在内涵上更多是由于哲学解构宗教不仅成为可能,而且科学、技术的崛起尤其是宗教的改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主义的品质,并使之转换成为理性主义与基督教文明合二为一的、富有张力的理念和霸权话语。”[17]而且,不同的世界主义者所强调的世界主义有所不同。王宁认为:“左翼世界主义者认为,世界主义实际上是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自然延伸,也即一个有着宽阔的世界主义胸襟的人应当既热爱自己的民族或国家,同时也热爱世界上其他民族或国家的人,当这些民族或国家遭到外来侵略时,应该报以同情的态度伸出援助之手。右翼的世界主义者则为帝国主义的强权政治所辩护,主张世界政治、经济朝着一个模式发展,文化上也以强势文化的价值观念为准则。这就使得他们宣扬的世界主义成了民族主义的对立物。”[18]
(二)世界主义的发展历程
1.世界主义在西方的发展历程
世界主义的道德价值理念在经历了古希腊时期的辉煌后,在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复古浪潮中得到复兴。伏尔泰、富兰克林和潘恩等18世纪的作家和知识分子以拥有“世界公民”的称号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席勒(Schiller)在其《唐·卡洛斯》(Don Carlos)一书中创造了波萨侯爵(Marquis Posa)这样一个人物角色来体现这一心境。在该部剧中,国王为波萨之死深感悲痛,并宣称:“他为世界和整个人类而生。”(Don Carlos,Act V.,Scene ix)与席勒同时代的德国哲学家康德更是系统地提出了世界主义思想。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主义得到了迅速发展,人类认识到携手共生的重要性。正如德里克·希特所说:“在20世纪,通过两次惨绝人寰的世界大战,核武器的严酷威胁以及环境灾难等事件,负责任的、有思想的人们应当培养出一种世界主义的精神,这种信念重新得到复兴。如果民族国家政权使人性几近泯灭的话,那么,忠于国家的公民道德原则难道就不应当得到世界公民身份的责任心和义务感的补充,甚至取而代之吗?”[19]
20世纪末,伴随着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世界主义又迎来了复兴。“由于全球化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的活跃,导致人们对康德哲学思想中世界主义因素的新的兴趣,使之在20世纪末得以复兴。从世界思想史发展看,任何一种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理论话语一经出现都会得到理论界的阐释和学术界的讨论,而它本身也需经历不同的建构和重构过程。因此,在经过当代学者的讨论和不断建构后,世界主义又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超越了基于古代伦理道德层面的世界主义和由康德创建的法律世界主义之界限,首次成为政治、文化上的世界主义。”[20]
2.世界主义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中国先秦时期有世界主义思想萌芽。汉学家杜威·佛克马(D.W.Fokkema,1931—2011)不断提请人们注意,“西方世界以外的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也与这种世界主义不无关系”[21]。中国的世界主义思想主要表现为一种“天下”思维,在政治理想上表现为“大同世界”的理想,在教育上表现为“仁”的教育和天人合一的君子人格培养。《礼记·大学》的“平天下”、《礼记·礼运》的“以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等说法,反映的是儒家的世界主义;《老子》的“以天下观天下”“以无事治天下”“抱一为天下式”等说法,反映的是道家的世界主义;《商君书·修权》的“为天下治天下”,斥“区区然擅一国者”为“乱世”等说法,反映的是法家的世界主义;《墨子·天志》的“天兼天下而爱之”、《墨子·兼爱》的“视人之国若其国”、《墨子·尚同》的“天子壹同天下之义”等说法,反映的是墨家的世界主义。这是一股发源很早的世界主义潮流。
但与古希腊先哲一样,那种希望通过“世界公民”及“君子”消弭国家和城邦之间战争的教育理念只是有限的生命教育、和平教育、理解与包容教育。如果可比的话,这种教育内容仅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世界公民教育的一小部分,而且当前的世界公民教育的背景是全球化的影响和挑战,单靠一国无法解决所有问题。时代在进步,当前开展的世界公民教育内容已远远超出东西方先哲哲学上的思考。
清末民初,中国思想者既引入西方的世界主义概念,又对其做了批判的继承。梁启超是较早揭示中华文明之世界主义特征的思想家之一,他在《先秦政治思想史》(1923年出版)一书中,认为中国先秦之政治学说,“可以说是纯属世界主义”。理由是,中国人讲政治,总以“天下”为最高目的,国家、家族等不过是达到此最高目的一个阶段。[22]这一时期,孙中山的同盟会中就有一些人鼓吹世界主义,而孙中山更看重这种世界主义是否合乎中国当时的国情:“强盛的国家和有力量的民族已经雄占全球,无论什么国家和什么民族的利益,都被他们垄断。他们想永远维持这种垄断的地位,再不准弱小民族复兴,所以天天鼓吹世界主义,谓民族主义的范围太狭隘。其实他们主张的世界主义,就是变相的帝国主义和变相的侵略主义。”[23]但是孙中山并非绝对地反对世界主义,他认为,只有当中国实现了自己的民族复兴,“恢复了民族的平等地位”时,“才配得来讲世界主义”[24]。“在新文化运动中,鲁迅(1881—1936)、蔡元培(1868—1940)、郑振铎(1898—1958)等人在抨击狭隘的民族主义时也鼓吹过世界主义。经过他们以及另一些知识分子的努力,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世界主义以不同的形式,主要是无政府主义的形式,进入了中国,吸引了一些崇尚无政府主义的青年知识分子”[25]。
赵汀阳在当代提出“天下”的概念,拓展了世界主义的内涵。“天下”具体包含三层含义:第一,世界整个大地;第二,世界上的全体人民;第三,一种世界制度。赵汀阳认为:“只有良好治理的世界才是个合格的和有效的世界,所以,拥有天下制度的世界才有资格被定义为‘世界’,否则将是个‘无效世界’。如果说在天下概念中,天下之地是其质料,而天下之心是其价值,那么,天下制度就是天下的存在形式。‘天下’概念对世界的理解便因此构成了这样一种世界观:在其中世界按理解成物理世界(大地)、心理世界(人民的共通心意)和政治世界(世界制度)的统一体。”[26]
总体来看,世界主义的各种形态,在中华文明中是齐备的。张耀南提出中华文明自古就有世界主义的传统:有破“国家中心论”的较低层次的世界主义,如梁启超、顾炎武等;有破“区域中心论”的较高层次的世界主义,如先秦诸家等;有破“人类中心论”的最高层次的世界主义,如张载、陆象山、康有为等。世界主义的各种形态,在中华文明中是齐备的。中华文明的世界主义具有宇宙主义的、和平主义的、文化主义的特征,而且并不反对国家主义和个人主义,是一种“全息主义”的世界主义。[27]不过,正如康有为根据《春秋公羊传》重新阐释的“三世说”所指出的那样:君主专制是据乱世,君主立宪是小康世,民主共和是大同世。世界主义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发展,只不过是由“据乱世”向“小康世”发展的演进、不断追求“大同世”的过程。在当前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并存的世界,“大同世”仍是一个追求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结果。因此,研究“世界公民教育思潮”的当代价值更为重要。
(三)世界主义是世界公民教育思潮的理论之源
世界主义思想理论是世界公民教育思想的理论之源,在世界公民教育处于发展低潮时,世界主义始终以螺旋式在不断发展,不管是在古希腊城邦时代还是民族国家崛起时期都是如此。正如沃特·帕克(Walter Parker)所说:“世界主义是世界公民的先驱。世界主义也在教育论述中惊鸿一瞥(make a brief appearance)。世界主义与国家论述场域中的公民教育和多元文化教育有着微弱的联系,但作为先驱(harbinger),诱发产生了不同种类的政治共同体——世界公民。”[28]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主义更加致力于打破民族与国别界限并深深影响了世界公民教育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姚晓鸣认为:“现代意义上的世界主义随着玛莎·努斯鲍姆1994年在《波士顿评论》上对其重新定义而进入主流。”[29]而努斯鲍姆又将世界主义引向世界公民教育。“世界公民教育鼓励学习者将自己视为世界公民,作为道德的世界主义者。”[30]
世界主义的多种形式为课程改革作为一种世界可能的理论和方向提供了更多的思考。“世界主义作为一个有着很多定义的复杂术语通常对应一个模糊的概念——成为世界公民(being a‘citizen of the world’),却较少持久与专门问题相关,例如现实和想象中的环境问题。这种面临世界问题比国家问题更大的感觉在今天的很多年轻人中很普遍,他们坚持自己是更大的世界的一部分,已超出了当地民族、社区、学校和宗教机构的束缚。世界主义包括多重归属,正如更早的双重或多重的公民资格一样,包括对全球问题、事件、趋势及其与日常生活相关性的意识。世界主义也包括对跨文化情境的道德立场。世界主义者的研究也涉及与市场经济的其他方面一样,过度的用户至上主义成为全球化的一种结果。知识、相互作用、国际化的公民社会也能成为兴趣,尤其是认识到非政府组织(NGO)的力量,贸易联盟和社会运动等相互影响、建议或为政府提供咨询”[31]。
当下,世界主义也正在形成一种与文化和跨文化能力一同发展的意识:“这种能力与语言学习、情境学习(例如在欧洲共同文献框架下)相关。理想上需要国际人权立法的有影响和相关的语料库知识,例如,联合国人权宣言(UN Decaration of Human Rights)和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这些人权宣言与各国相应法律相连接。应当授权和可操作化的国际法庭,维护安全和和平的意识,比较研究世界的文化权利,寻求融入教育课程的可能。”[32]
马德里自治大学(Universidad Autónoma de Madrid)的塔蒂安娜等学者设计了10个公民教育方面的理论量表,通过对西班牙中学教师和学生的调查发现,世界公民资格与世界主义和社会公正框架直接相关:公民资格中的世界主义观念越多,导致指向社会公正和公民资格问题的社会意识越强,例如更关心社会参与、承认多样性和人权。鉴于世界公民教育有重要的道德教育成分,塔蒂安娜等人认为应把它理解为在认知情感和行为中的互动。[33]
二 全球化理论
(一)全球化主要体现为经济全球化
在这里的全球化理论关注的是与世界公民教育思潮相关的观点。并不着眼于解析人们通常关注的当代全球化理论,例如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的世界体系论、罗兰·罗伯逊(Roland Robertson)的多元文化全球论、罗西瑙(James N.Rosenau)的两个社会理论以及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时—空超拔理论等。全球化理论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全球化的理论体系,但当前全球化理论对经济领域的影响最直接,狭义的全球化指“经济全球化”。日本管理学家大前研一在《无国界的世界:民族国家的终结》中指出:民族国家是经济上的硬化剂,虽然在世界系统中仍属操控者之一,却失去控制其国家经济的能力,尤其是在控制交换率和保护其货币上。甚至再也无法产生真正的经济活动,并且日渐丧失它在全球经济中重要的参与者角色。他提出四个“I”,即投资(investment)、工业(industry)、资讯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以及消费者个人(individual consumers),正在操纵着全球化经济的扩张与运作,接替曾被民族国家掌握的经济权力。[34]
(二)全球化理论的主要观点
全球化理论并不像近代学科形成和发展中所呈现的一个或多个学派的集合体,相反,全球化理论同时包含了各种相互质疑或排斥的观点,尚不是一种逻辑缜密、系统全面的理论。
1.全球化不是西方化,而是一种客观历史进程
多尔富斯(Olivier Dollfus)指出:“全球化是包含了经济、政治、战略、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在内的总的现象,他既体现在这些领域自身的内部关系之中,又体现在领域之间的相互作用之中。……全球化不是市场,也不是资本主义。……即使我们的世界目前受到资本主义、市场、新自由主义以及寻求最佳因素生产力的技术体系的影响,全球化依然是一个超越了国家和意识形态的当代现实。”“面对所遭受和经历的变化,在无法预知的未来面前迷失方向的人——国家的公民当然也是整个世界的公民(虽然人们长期意识不到这一点)——开始思考全球化的含义”[35]。
俞可平指出:“全球化既不是‘西方化’,更不是‘美国化’和‘资本主义化’,它是一种客观的世界历史进程。不管人们承认与否,喜欢与否,害怕与否,它必将深刻地影响中国与世界的命运。唯有深入研究全球化的规律,积极应对全球化的挑战,我们才能在理论与实践上掌握全球化的主动权。尤其在实践层面上,中国不仅深度介入全球化进程,而且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全球化赢家之一。全球化不仅是一种经济和政治现象,也是一种文化和学术现象,正在重塑我们的民族文化和学术研究,改变我们的思维所赖以参照的坐标系,要求我们同时具有民族性和全球性的双向思维。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发展起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的中国学术,并使之走向世界,展现中国文化和中国学术的魅力和实力。”[36]
2.全球化有西方意识形态的痕迹
世界各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对全球化的影响进行了反思,综合依附论、世界体系理论、后殖民主义理论的观点可以看到:全球化是一种经济殖民和文化殖民,其中带有西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痕迹。徐晓风认为:“全球化历程中也处处体现出意识形态性,它催生出许多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思想观念与价值体系。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通过世界各民族文化之间的广泛深入交融,我们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社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相互交流、相互借鉴、相互了解、相互认同,从而拓展我们自身意识形态的原有视域,增强其科学性、合理性、包容性和开放性。另一方面,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国外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念,不同的政治和宗教制度,也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程度上潜移默化地影响中国民众,我国传统的主流意识形态的教育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全球化带给中国的不仅是经济的世界一体化,也带来了与中国传统所不同的异域思想观念、价值体系和生活方式。与以往长期存在的意识形态一元化不同,如今是意识形态的多元并存,文化的多元并存。中国当今社会出现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认同逐步倾向于多元化的态势,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则出现了商品化和消费主义的盛行。种种事实都对我国传统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主流意识形态教育,提出了种种崭新的课题。”[37]
3.全球化造成了全球分化
赵汀阳指出:“全球化进程正将我们带向某个新的时代,但是它在本质上是个盲目的运动,它是没有控制的经济和文化激流,而人们还没有为未来时代准备好新理念。全球化特别地表现为经济运动与政治理念之间的失调,表现为文化运动与价值观之间的失调。虽然全球化一般被认为是对民族国家体系的冲击,但实际上却还没有形成一种全球化政治。全球化意味着所有国家在所有方面都更深地卷入到同一个游戏中去,不仅政治和经济需要斗争,文化和精神也需要斗争,不再有藏身之地就意味着死无葬身之地,所有冲突和竞争都变成了背水一战,胜者通吃的规律比任何时候都更显眼。全球化运动方式加在民族国家游戏之上就是使这个游戏进入最后的疯狂,所增加的当然只是国家与文化间的冲突(正如亨廷顿当年所发现和预料的),而不是世界的普遍利益和人类的普遍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全球化(Globalization)同时就是全球分化(Global—breaking)。”[38]
社会学家迈克·费瑟斯顿(Mike Featherstone)在1995年写道:“全球化进程的一个自相矛盾的后果……非但没有生产出同质性,反倒使我们对更大的多样性和各种地方文化有了更多的了解。”[39]入江昭指出:“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全球化就等同于碎片化。正如戴维·赫尔德(David Held)和安东尼·麦格鲁(Anthony McGrew)在1993年观察到的那样,即便商品、资本、人口、知识、形象、交通,以及犯罪、文化、污染物、毒品、时尚和信仰能够跨越地理边界而流动,人们却越来越意识到世界各民族、各文化和各宗教之问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以至塞缪尔·亨廷顿在1993年发表了一篇如今已被广泛阅读的文章《文明的冲突》。”[40]
4.应当辩证地看待全球化
一方面,全球化对民族国家具有积极意义,俞可平对全球化进行了辩证性的思考:“带着沉重的怀古情结来观察和评判现实,一看到或听到新的观点和理论,往往不是冷静地分析,而是根据既定的标准进行指摘和抵触,这是我们的传统思维定式。全球化是现代化的延伸,是对传统的超越,无情地摧毁了过去的各种理想模式。在全球化时代,过去的和现存的每一种社会生活模式都暴露出其固有的缺点。它迫使人们进行前瞻性的思考,把理想模式建立在未来,而不再是过去。全球化既不是单纯的同质化,也不是简单的碎裂化,它是一个合理的悖论:它既是国际化,又是本土化;既是普遍化,又是特殊化;既是民族化,又是世界化;既是分散,又是整合。全球化是一种真正的‘对立统一’,两种完全相反的趋势却奇妙地结合在一起,相辅相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全球化不是一种目标,甚至也不是一种稳定的状态,而是一个过程。它迫使民族国家不断对自己的制度和价值进行创新,使改革和创新也变成一个持续的过程。”[41]德里克·希特指出:“在任何一个合作的社会里,分配正义要求最不利者从社会与经济状况的变化中受益。美国学者查尔斯·贝兹(Charles Beitz)认为国际间的相互依赖已经达到了如此的水平,以至于现在可以认为(罗尔斯的)这一原则可以应用于全球的层面之上。”[42]
另一方面,全球化受到国家政府的制约。正如美国哈佛大学罗德里克教授所说:“全球化问题的根本在于:没有政府不行,有了政府也不行!所以说全球市场面临着双重问题:它不像本国市场那样,有国内上层建筑的支持,只能在各国社会制度的夹缝中生存。就算各国对跨国贸易和国际金融没有直接限制,这双重魔咒也使得全球化非常脆弱,交易成本高昂。追求完美的全球化一定会徒劳无功。”[43]
(三)全球化促进世界公民意识的形成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作为世界公民教育的经济思想源流,全球化理论对教育学也产生了深远影响。本研究在杨雪冬归纳的各学科对于全球化的研究[44]中加入了教育学的基本表述,正如表“不同学科对全球化的研究”所示,各个学科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全球化问题。
表4.1 不同学科对全球化的研究
英国苏赛克斯大学的约翰·加文塔(John Gaventa)教授认为全球化有利于促进世界公民意识的形成:“全球化改变了权力的形式,形成了新的范围的权力和公众行动新的空间,世界力量对日常生活的影响与日俱增。从国家到世界,权力和权威图景的领域被重新配置。影响了星球上公民的生活和未来,同时又重新塑造了公民在哪里和怎样做事可以使他们的声音被听到。全球权力如何扩展到当地和国家,形成公民行动。相反的,当地的权利要求怎样扩展到国际机构。在全球时代这包括可兼有的和主动的公民。全球化为公民参与营造了新的空间和机会。公民资格从地理边界剥离,变得更加多层(multilayered)和多维(multi-scaled)。新的全球重构提供了新的世界公民意识成为优势的条件,这深入与扩展了民主参与和对人权的认识。”[45]
但德里克·希特对全球化是否有利于传播世界公民意识进行了冷思考,他认为:“将个体与全球网络微妙地联系在一起,使他更不从国家的角色进行思考、更不具有排外意识,甚至赋予他们积极的世界主义精神,使他回想起康德的世界法(cosmopolitan law)。如果对现在的跨国职业、利益集团、财政以及商业之间的联系大加论述,你一定认为这是一种极为无聊的观察。但是,它的确存在着无可置疑的真实性:在描述这些现象时,全球化已经迅速进入了新闻记者、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词汇表。但是,我们并不能确定,彼此交织的全球化网络是否真的具有传播世界公民意识的道德效果,抑或只会促进对于既得利益的追求。”[46]
斯凯特(Hans Schattle)并不满足世界公民教育单纯地从全球化、全球主义等理论中汲取营养,认为世界公民教育应在已有理论基础上以世界导向深入发展。“如果世界公民教育方案目前在几种熟悉的理论中停滞不前,那么全球主义作为一个未来新的思想意识的可行性是什么呢?那种‘全球主义已作为一种思想潮流登上中心舞台’的观点弱化了吗?受斯蒂格(Manfred Steger)关于全球主义的三个核心要求的影响,世界公民教育方案中一些能力本位的特性已经愈加趋同。这三个观点是:全球化是自由化和全球市场一体化的过程;全球化是必然的和不可逆的;全球化从长远看会让每个人受益。世界公民教育如果继续保持对斯蒂格关于全球主义的三个核心要求的认同,就会是一种不可之论(agnostic),斯蒂格认为:‘没有人对全球化负责,全球化促进了民主在世界的传播,全球化需要开展一场全球反恐战争’。当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角度来审视世界公民教育时,观察其在思想上与全球主义的密切关系时,斯蒂格呈现给我们这样一种未来的图景看起来是难懂的。即使斯蒂格关于全球主义的论点是正确的,世界公民教育仍然不适用于这个范式。世界公民教育积极地鼓励我们,提供了一套明确相对的核心要求,以世界导向(globally-oriented)的思想挑战全球主义”[47]。
三 全球治理理论
全球治理理论虽然根源于全球化理论,但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逐渐形成了本土理论鲜明的特色,同时又与世界公民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与全球化理论一样,全球治理理论也是包含着全球政治治理、经济治理、文化治理等多层面的治理理论,但当前还是主要作为一种政治思想源流,对世界公民教育产生着重要影响。世界各国在政府治理问题上经历了“社会建设—国家治理—全球治理”的过程。各国对在全球化语境下加强全球治理有着广泛的共识,但这种共识的前提是国家利益不能受到侵犯或者只能作有限度的让步。在各国同意加强全球经济治理的同时,国际组织和部分学者在政治、法律、文化等领域,对全球公民社会和世界政府、世界联邦的建立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并通过宣传和教育项目、专题课程来实施。
(一)全球化背景下由“统治”到“治理”的转变
“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的背景下,公民社会组织正在承担越来越多和越来越重要的公共管理职能。政治学家把这种由民间组织独立从事的公共管理,以及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合作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不再叫做政府统治(government),而称做治理(governance)。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的目的是指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增进公共利益。所以,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它包括必要的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成了一些政治学家的流行口号”[48]。
(二)全球治理的内涵
俞可平认为:“当前对‘全球治理’至今并没有一致的、明确的定义。所谓全球治理,指的是通过具有约束力的国际规制解决全球性的冲突、生态、人权、移民、毒品、走私、传染病等问题,以维持正常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全球治理的价值,就是全球治理的倡导者们在全球范围内所要达到的理想目标。全球规制就是维护国际社会正常的秩序,实现人类普世价值的规则体系。全球治理的对象,包括已经影响或者将要影响全人类的跨国性问题。这些问题很难依靠单个国家得以解决,而必须依靠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多数学者相信,全球治理对于维护公正的国际秩序是有效的,而且这种效果可以通过一定的评估标准加以测定。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西方的全球治理理论中也存在着一种极其危险的倾向,这就是它有可能成为某些跨国公司和国家干预别国内政、谋求国际霸权的理论依据。”[49]
科布林(Stephen Kobrin)认为当前正处在由国际化到后威斯特伐利亚(post-Westphalian)的政治—经济体系过渡之中。“我们还没有建立一种‘合作、系统甚至必需的语言’模式来有效管理全球整体的经济,这些导致全球治理的代沟,使得政治落后于‘延展并超出民族国家范围’的市场。最终,公共与‘被假设为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自由理论’私人领域的分离,被‘企业既被管理又是管理者’质疑。同时,可以观察到一种涉及国际规则的强烈趋向。在发展过程中,分层治理(hierarchical governance)逐渐被市场兼容(market-compatible)取代,而这都是由非国家行为体(non-state actors)频繁实施的。这一过程的结果既没有出现无力的国家(powerless state)也没有出现去政治化(de-politicization)。国家保持了应对几乎所有变化所必需的完整能力。国际机构和大公司在这一进程中变得更加政治化,因此‘以政府治理和无政府治理’(governance with and without government)从属于‘被政府治理’(governance by government)”[50]。
(三)全球治理的主要推进机构
1.全球治理委员会
全球治理委员会(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成立于1990年,1992年得到联合国的认可。“全球治理委员会已敦促采取一种全球公民伦理,以便为比当前治理模式更加有效的全球治理体系奠定道德基础。另外,它在加强已经确立的基本人权项目的同时,还列举了六种与之配套的责任。它们包括:考虑个人行为对他人福利和安全所造成的影响;促进包括性别平等在内的平等;保护子孙后代的利益。此外,一个包括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知名人士在内的团体——自称为国际行动委员会(InterAction Council)草拟了一份《人类责任世界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esponsibilities),意在平衡《世界人权宣言》”[51]。
2.国际非政府组织
俞可平指出:越来越多的学者则开始强调非政府的全球公民社会组织在全球治理中所起的作用。“全球公民社会是介于国家和个人之间的跨国活动领域,其基本的组成要素是国际非政府的民间组织。罗西瑙对全球治理的主体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权威空间’(SOAs)。他强调,权威空间与国家领土疆界并不必然一致,主权国家和政府属于权威空间,但大量非政府的超国家组织和次国家组织也都在权威空间之内。所以,在他看来,全球治理的单位不仅仅是国家和政府,‘至少有十个描述世界政治的相关术语已经得到人们的认可:非政府组织、非国家行为体、无主权行为体、议题网络(issue network)、政策协调网(policy networks)、社会运动、全球公民社会、跨国联盟、跨国游说团体和知识共同体(epistemic community)’”[52]。在这十个描述世界政治的相关术语中,当前国际非政府组织对全球治理和推行世界公民教育的影响最大。
“非政府组织”这一术语是1946年首次在联合国被使用的。1951年共有188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得到了联合国的正式承认,“这188个组织都隶属于联合国的某个机构,这样在政府间组织和国际非政府组织之间,就建立起了一种密切合作的关系。这一合作关系将会在全球形成一个利益和关切共享的网络。这对于正在兴起的威胁说要分裂世界的冷战地缘政治无疑是一个大的挑战”[53]。以世界普遍面临的环境问题为例,“如肯尼思沃尔兹所言,由于受‘无政府’的国际关系结构的约束,国家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罔顾体系(世界)的利益。这就导致政府间的合作力度远远滞后于世界环境问题蔓延的速度。20世纪70世纪年代以来,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全球化,世界在政治上的分裂状态和生态上的整体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人们普遍相信,传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体系行动缓慢、效率低下,已难以胜任解决全球环境问题的重任,而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以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为己任,代表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活动范围以自然的生态疆界为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超越国家利益的束缚和政治疆界的藩篱。这无疑为国际环境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和可能性”[54]。
从现有的世界性组织来看,虽然在规模上已经接近于理想中的世界政府,囊括了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但是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国家实力、历史背景、文化意识等方面差异很大,不是组织权力机构被发达国家控制,就是在完全平衡的机制中难以达成统一。从这个角度来讲,区域性组织似乎更容易成功。区域性国际组织具有鲜明的地理性,成员国之间往往国土相邻并且在语言、文化、民族、宗教上具有共性,并且贸易往来密切,经济依存度较高。因此,这样的区域性组织容易达成统一的协议,成员国之间能更加谨慎地遵守组织条约。如今几乎所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都隶属于一个或多个区域性组织,区域性组织也已经覆盖了这个地球除南极洲以外的所有部分。欧洲有欧盟,非洲有非洲联盟,北美洲有北美自由贸易区,南美洲有南美洲国家联盟,北非以及西亚有阿拉伯国家联盟,东南亚有东南亚国家联盟,以及覆盖了广大范围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等。这当中既有在自由贸易框架下的经济贸易类组织,也有推动区域一体化的政治性联盟。当然后者更接近于世界政府的职能。[55]
非政府组织中以推进世界公民教育为主要宗旨的除了乐施会,还有战争儿童、世界公民教育委员会、世界未来协会、世界秩序模型计划组织等。
战争儿童(War child)是 1993年成立于英国的非政府组织,目的是援助那些受到战争创伤和影响的儿童。战争儿童加拿大分会的国际目标是关心儿童发展,保护儿童权益,增加教育机会改善生存条件,帮助全世界受战争影响的地区恢复生气。[56]教育者认为战争儿童组织在学校开设的工作坊和课程资源是在培养全球责任和关心。该组织最普遍的一个项目是正义行动青年会议(Just Act Youth Conferrnce)。这是一个教育性的和相互交流的系列工作坊(workshops)和研讨会(seminars),旨在提高参加者在推行全球正义(global justice)中的领导力和创造力水平。[57]
世界公民教育委员会在1939年创立。委员会将不同背景的人们凝聚在一起,这些人有着一直为国际联盟(the League of Nations)所阐释的共同价值观。委员会认为国际联盟在维护和平上失败了,但和平需要被修复,他们从一开始,就致力于国际理解教育。[58]
世界未来协会2007年创办,注解是“世界未来一代的声音”。目标是:“举办面向全世界的全球论坛来分享伦理价值;建立信任,长期为未来一代的利益发声;通过增强民主力量的道德权威来改善目前的全球行动。当前世界上一些人在决定关乎未来人类的关键问题上不再宽容,变得拖沓和不作为。[59]世界未来协会在伦敦、汉堡建有办公室。”世界未来协会宣称:“我们的愿景是我们希望一个可持续、正义、和平的未来,在那里普遍的人权得到尊重;我们的任务是成为一种未来生活需要的伦理声音,传递一个健康的星球和公正的社会给我们的子辈和孙辈;我们对后代的承诺是竭尽所能帮助延续地球上美丽和多样的生命,为人民和国家间理解的和平而工作;我们因相同的信念聚在一起,这种信念是包含责任、同情、尊重、信任和关心环境的共同价值观。人类面对全球挑战需要作出一致的全球回应。今天我们所做出的决定将影响今后的数代。”[60]
“世界秩序模型计划组织”(World Order Models Project,WOMP)已经认识到对于处理全球问题的任何计划而言,全球认同感的需要是其中关键的一部分。在说明公认的最具威胁性的因素时,他们的报告是这样的:“我们可以认同人类面临的五个最主要的问题:战争、贫困、社会的不公正、环境的恶化和冷漠。我们之所以把它们视作社会问题是因为我们具有以下有价值的东西:和平、经济福利、社会公正、生态平衡和积极的认同感,但无论怎样勉为其难,我们知道它们并没有在现实的世界上实现。”[61]
(四)全球治理为世界公民教育提供了价值指导
全球治理为世界公民教育提供了价值指导,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的缪艾特莱菲尔德(Michael Muetzelfeldt)和迪肯大学的史密斯(Gary Smith)指出:“要分析全球公民社会和世界公民资格,需要聚焦全球治理。正如民族国家会促进或阻碍国家公民社会的产生和发展一样,全球治理机构也会促进或阻碍全球公民社会的出现。世界层面的公民社会将会在与全球治理中强大的推动机构的互动中茁壮成长。通过分析不同模式的全球治理,我们能在战略上认同政治和社会参与适当的形式,以使世界公民资格的前景得到最好的发展。”[62]两位学者通过表《治理与公民资格的层次》,将全球治理与城邦国家、民族国家、福利国家相对比,指出了全球治理与世界公民、社会政治人格(Socio-political personhood)、世界权利与义务、世界机构等构成一个紧密相关的体系。
表4.2 治理与公民资格的层次
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其《我们的全球之家》中对全球治理的价值做了比较充分而全面的阐述。该委员会相信,“要提高全球治理的质量,最为需要的,一是可以在全球之家中指导我们行动的全球公民道德,一是具备这种道德的领导阶层。我们呼吁共同信守全体人类都接受的核心价值,包括对生命、自由、正义和公平的尊重,相互的尊重、爱心和正直”[63]。
全球治理要求世界公民教育向儿童传递系统的世界知识,促进世界价值和世界意识的形成:“当前研究更关注全球治理,较少关注国家与全球的内在关系,以及实践与公民认同的结果。可以从公民的视野,从日常经验中向上与向外看,努力改变当地、国家、全球治理和权力的图景。这种图景的改变可以影响不同群体的公民。这就要求世界公民教育向儿童传授更系统的世界发展知识,主动关心、理解他人,促进儿童全球道德的形成,培养其承担世界责任和参与世界事务的意识。”[64]
欧阳康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为实践提供思想引领和价值指导:“不同国家之间政治与意识形态差异甚至对立仍然存在,却又共同面临经济下行的压力,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携手合作,谋求共赢。由于经济形势趋紧和利益分化,国度与地方保护主义再度抬头,地缘政治关系变得空前复杂与多变,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变革。要深刻认识当代全球治理格局变化的多元基础、发展动力、演进逻辑、内在缺陷、问题根源和解决途径,准确预见全球治理体系的未来趋势和价值导向,继续丰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主张,弘扬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以思想上的超前建构为实践上的合理设计提供思想引领和价值指导。”[65]
(五)全球治理的局限
我们也要警醒,当前全球治理中还存在着国家影响力不均衡影响治理效果等问题,国家之间的责任担当与权利共享不是依据平等的和民主的方式,而要基于国家之间的力量对比进行分配,存在着普遍的“正义赤字”和“民主赤字”。就像英国伦敦经济与政治学院戴维·赫尔德(David Held)教授所指出的那样:“在各个民族的命运深深纠缠在一起的时代里,民主无论是在既已建立起来的国界范围之内还是超出这个范围以外,都必须得到再造和加强。”[66]此外,“全球公民社会要求以超越主权国家公民的身份去看待世界,以个人认同在国际社会中牟取不同的政治身份,是一种以模糊主权为特征的、跨国的公众跨国参与行为。带给主权国家的可能是国家面临对人民的凝聚力相对弱化的难题”[67]。
全球化治理的新形式最终还是不能突破以下局限性:“国家还是政治身份和归属感的中心,政治社区的组织形式更多的是当地化而不是全球化;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规范的领域不多;什么样的上层建筑才是可取的,各国意见也很不一致。面对这些极具争议性的问题,这些新的事务性制度可以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但是它们代替不了真正意义上的治理。它们支持不了大范围的经济全球化。”[68]
四 世界性与民族性系列理论
除了世界主义、全球化和全球治理理论对世界公民教育产生直接和间接的影响外,世界公民教育思潮背后还交织着各种系列理论。一方面是“爱国主义(Patriotism)、国家主义(Statism)、民族主义(Nationalism)”等与世界主义截然相对的民族性概念与理论,另一方面是“超民族主义(Transnationalism)、国际主义(Internationalism)、文化相对主义(Cultural Relativism)、人类主义(Humanism)”等与世界公民教育思想有共通之处的世界性概念与理论。而世界性正是基于民族性概念与理论的不足所产生的,世界性与民族性两方面共同构成了世界公民教育思潮的思想基础。
(一)从个人主义到人类主义模式
为了更好地理解民族主义与其他主义的关系及其在人类历史上的意义,易华提出如下分类系统。
1.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
一种以个人为中心对待社会或他人的思想或信念。普罗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霍布斯认为个人主义是永恒不变的人性。尼采将个人主义发挥到了极致。在东方,孟子提出“万物皆备于我”;杨朱提出“为我”“贵己”“重生”“拔一毛而利天下也不为”。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等有关,亦表现为唯我论(Solipsism)。
2.民族主义(Nationalism)
一种以本民族为中心看待世界和其他人的思想或信念,亦可称之为民族中心主义(Ethnoeentrism)。民族主义与部族主义(Tribalism)有关,与国家主义难解难分,亦是家族主义、集体主义的近义词。
图4.1 从个人主义到人类主义
资料来源:易华《民族主义与多重认同——从归纳到演绎的尝试》,《原道》2012年第1期。
3.国家主义(Statism)
一种以国家为本位看待外国和世界的思想或信念。国家主义者认为国家主权神圣或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不惜为国捐躯。国家主义亦可表现为爱国主义、军国主义或法西斯主义。国家崇拜或国家神话影响深远、流行广泛。
4.人类主义(Humanism)
一种以人类为中心看待世界的思想或信念,亦可称为人本主义或人文主义,是世界主义、天下主义的近义词。“四海之内皆兄弟”“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都是具有人类主义色彩的口号。人类解放之后的大同世界才是人类主义的天下:国家消亡,民族融为人类共同体。
一个人既可以是个人主义者,又可能是民族主义者、国家主义者或人类主义者,甚至四者兼备。众多主义可以相互促进或抑制,关系十分复杂,需要具体解析。
易华指出,从理论上说任何国家或地区、社会或个人都存在上述四种主义,只是所占比重不同而已。根据四元文恩图,有如下十六种典型情况,还有无数过渡类型。
图4.2 民族主义的系谱
资料来源:易华《民族主义与多重认同——从归纳到演绎的尝试》,《原道》2012年第1期。
(1)a,个人主义占绝对优势,其他三种主义可忽略不计,某些小型社会组织如个人主义俱乐部。
(2)b,民族主义占绝对优势,其他三种主义可忽略不计,如欧美犹太人社区。
(3)c,国家主义占绝对优势,其他三种主义可忽略不计,如以色列。
(4)d,人类主义占绝对优势,其他三种主义可忽略不计,如红十字会。
(5)ab,个人主义和民族主义占优势,国家主义与人类主义不重要,例如吉普赛人社会。
(6)ac,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占优势,民族主义和人类主义不重要。例如美国,个人、国家的利益总是优先考虑,而民族、人类的共同利益特别是其他人类的利益很少考虑。
(7)ad,个人主义和人类主义占优势,民族主义或国家主义不重要,例如诺贝尔奖委员会考虑的是个人和人类的利益,很少考虑民族和国家的意义。
(8)bc,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占优势,个人主义和人类主义不重要。一些阿拉伯国家,如巴勒斯坦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如火如荼,个人利益和人类尊严得不到保护。希特勒的纳粹主义和日本的军国主义是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结合的极端形式,以国家或民族的名义极大地伤害了个人和人类的利益。
(9)bd,民族主义和人类主义占优势,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不重要。
(10)Cd,国家主义和人类主义占优势,个人主义、民族主义不重要。
(11)abc,个人、民族、国家主义盛行,缺乏人类主义。
(12)abd,个人、民族、人类主义盛行,缺乏国家主义。
(13)acd,个人、国家、人类主义盛行,缺乏民族主义。
(14)bcd,民族、国家、人类主义盛行,缺乏个人主义。
(15)abcd,个人、民族、国家、人类主义平分秋色或难分上下,瑞士和中国就是典型。
(16)缺乏个人、民族、国家、人类主义。黑帮社会。[69]
由《从个人主义到人类主义模式》和《民族主义的系谱》两个分析图可知,尽管各种理论流派交叉产生,对国家和社群组织以及个人产生不同的影响,但人类主义、天下主义、世界主义应是人类历史上的高级乃至终极哲学归宿,这又与人类数万年的进化史相吻合,由个人主义基础上自我的生存转向共同体基础上的自我发展。
(二)“多元文化主义/国家主义模式”与“国家主义/世界主义模式”
国家主义/多元文化主义(nationalism/multiculturalism),国家主义/世界主义(nationalism/cosmopolitanism)模式都是帕克(Walter Parker)以记号语言学的来分析跨越国家的公民资格的模式,雷德(Alan Reid)认为还可以加上一种:个人主义/集体主义(individualism/collectivism)。帕克指出:“任何理论或社会实践,例如课程制定,能够基于以上模式被理解为一套约束或可能性,而不是一种决定和完成的事情。当前社会运动的兴起,为课程和其他教育政策工作营造了一个富饶的领域。课程和其他教育政策工作在涉及今天的公民教育、多元文化教育、世界公民教育等话语场域(discursive field)时,其内涵是混杂的。”[70]尽管图《多元文化主义/国家主义模式》和图《国家主义/世界主义模式》中的各自8个模式与易华的《从个人主义到人类主义模式》类似,在现实中大都能找到对应的范例,但帕克重点强调了以下几种模式:
图4.3 多元文化主义/国家主义模式
资料来源:Alan Reid,Globalization,the Nation-state and the Citizen:Dilemmas and Directions for Civics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Oxon:Routledge,2010,p.212。
图4.4 国家主义/世界主义模式
资料来源:Alan Reid,Globalization,the Nation-state and the Citizen:Dilemmas and Directions for Civics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Oxon:Routledge,2010,p.213。
在图《多元文化主义/国家主义模式》中,模式7表明不含国家主义的强烈的多元文化主义,但现实中还没有看到,多元文化教育通常在国家框架下实践。
在图《国家主义/世界主义模式》中,模式5“国家主义和世界主义”在学校和教育政策中可见,要求公民在作为世界主义者的同时还需要忠于国家,他需要同时是一位从不止步和适应性强的学习者;模式7“国家主义+非世界主义”表明不含世界主义的强烈的国家主义:民族优越感(ethnocentrism)或者沙文主义(chauvinism);模式8“世界主义+非国家主义”表明不含国家主义的世界主义,例如世界公民或地球宪章。
关于不同的模式在民族国家中如何呈现,帕克举了美国和新加坡两个例子。
在美国,国家主义占统治地位,但青少年已开始表现出灵活的公民资格观。国家经济竞争性和军事反应敏捷性的目标正从权力和经济的高度驱使“国际教育”运动。国家主义与世界主义之间产生张力,而且有多元文化主义的全球变体:“全球视野”。美国青少年的一部分人表达了多元忠诚和灵活的公民资格观,这打破了对“多元文化主义/国家主义或国家主义/世界主义”任何简单的反对。美国一名10年级的学生就说:我没有国家认同感。
而新加坡正在世界主义和国家主义中寻求平衡。正如新加坡国立教育学院的辛茉莉副教授(Jasmine B-Y Sim)所说:“新加坡必须在世界主义和国家主义的矛盾中进行平衡。如果没有世界主义,我们就不能成为贸易国家,如果没有民族主义,我们就不能成为一个国家。我们必须同时具备两者。”辛茉莉对新加坡政府的措施进行了反思。“新加坡政府部长在做什么?这也可以公开辩论。他看起来正请求他的观众将国家主义和世界主义融合。但可能这种融合只是修辞的便利和词汇的炫耀。事实上既不是国家主义也不是世界主义,而是两者中的一些其他东西,很可能是更低的融合”[71]。
奥斯勒指出:“我们正在进行的公民教育是在世界主义理想与国家主义话语相互冲突、竞争以引起人们注意,以及由此导致的动荡、冲突和混乱的背景之下进行的。世界主义和国家主义共存于国家之中,也共存于公民意识之中,而这些公民受到了媒体和其他事物的影响与支配,可能变得不太宽容。乌干达大屠杀事件被报道的当日,英国媒体也正在刊登旨在制造仇外情绪特别是针对难民和寻求庇护者的报道。移民和寻求庇护者的问题当然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它深刻揭示了那些受到最自由国家立法保护的公民身份概念的局限性。这同时也是个非常有争议的领域,因为人们认为,关于人权的自由主义观点难以证明,在一个国家政体中照顾本国同胞的需要,能够超过其他国家中人类同胞客观上的更大需要。世界公民既关心本国公民的生活质量,也关心在其他任何地方发生的侵犯人权的行为或压迫,因此他们可能会担心,国家出入境管制和接受寻求庇护者的规例实际上可能剥夺了新移民的尊严权。”[72]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世界公民教育思潮对国家和社群组织以及个人来说,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趋势,思潮裹挟着人类主义、天下主义、世界主义,正在理论思想层面和实践层面与民族性概念和理论进行着激烈的碰撞。尽管民族性概念和理论仍是主流,但世界性概念和理论已经伴随着全球化登上了人类历史的舞台。
[1] 王宁:《“世界主义”及其之于中国的意义》,《南国学术》2014年第3期。
[2] [英]德里克·希特:《何谓公民身份》,郭忠华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40页。
[3] [美]西拉·本哈比:《世界公民体制与民主——从康德到哈贝马斯》,许昳宁译,《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2010年。
[4] 余创豪:《在全球化的脉络下探讨Nussbaum的世界主义和世界公民意识》,《开放时代》2006年第3期。
[5] [美]奎迈·安东尼·阿皮亚:《世界主义:陌生人世界里的道德规范》,苗华建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序言”第9、12页。
[6] [美]奎迈·安东尼·阿皮亚:《世界主义:陌生人世界里的道德规范》,苗华建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第8页。
[7] 蔡拓:《全球学:概念、范畴、方法与学科定位》,《国际政治研究》2013年第3期。
[8] 王宁:《“世界主义”及其之于中国的意义》,《南国学术》2014年第3期。
[9] Thomas Pogge,“Cosmopolitanism and Sovereignty”,转引自王宁《“世界主义”及其之于中国的意义》,《南国学术》2014年第3期。
[10] 张旺:《世界主义的价值诉求——国际关系规范理论的视角》,《教学与研究》2006年第12期。
[11] 李永毅:《西方世界主义思想的复兴》,《国外理论动态》2006年第12期。
[12] 王宁:《世界主义与世界文学》,载王宁编《文学理论前沿》(第9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2页。
[13] 黄其洪:《弱世界主义是世界和平和繁荣的保障》,《社会科学报》2016年3月31日第3版。
[14] [美]奎迈·安东尼·阿皮亚:《世界主义:陌生人世界里的道德规范》,苗华建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版,“序言”第7页。
[15] [美]奎迈·安东尼·阿皮亚:《世界主义:陌生人世界里的道德规范》,苗华建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版,“序言”第14页。
[16] 王宁:《绝不存在单一的世界主义》,《社会科学报》2015年7月9日第6版。
[17] 于文杰:《论世界主义思想的历史形态》,《世界民族》2005年第6期。
[18] 王宁:《“世界主义”及其之于中国的意义》,《南国学术》2014年第3期。
[19] [英]德里克·希特:《何谓公民身份》,郭忠华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39页。
[20] 王宁:《“世界主义”及其之于中国的意义》,《南国学术》2014年第3期。
[21] Cf.Douwe Fokkema,“Towards a New Cosmopolitanism”,转引自王宁《“世界主义”及其之于中国的意义》,《南国学术》2014年第3期。
[22] 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248页。
[23] 《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16—217页。
[24] 《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26页。
[25] 王宁:《“世界主义”及其之于中国的意义》,《南国学术》,2014年第3期。
[26] 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3—84页。
[27] 张耀南:《中华文明的世界主义对于构建全球伦理可有之贡献》,《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28] Walter Parker.“Oppositions and possibilities”,Globalization,the Nation-state and the Citizen:Dilemmas and Directions for Civics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2010,p.209.
[29] 姚晓鸣:《从后殖民主义到世界主义》,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外国语大学,2013年,第ⅱ页。
[30] Hill and J.D.,Becoming a Cosmopolitan:What It Means to Be a Human Being in the New Millennium,Lanham,MD:Rowman and Littlefield,2000,p.3.
[31] Alan Reid,Globalization,the Nation-state and the Citizen:Dilemmas and Directions for Civics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Oxon:Routledge,2010,p.236.
[32] Alan Reid,Globalization,the Nation-state and the Citizen:Dilemmas and Directions for Civics and Citizenship Education,Oxon:Routledge,2010,p.236.
[33] Tatiana García-Vélez,Liliana Jacott Vanesa Sainz,Everardo Pérez,Almudena Juanes and Antonio Maldonado,Understanding Cosmopolitan Citizenship and Moral Development,41st Association for Moral Education Conference,2015,p.32.
[34] 转引自[美]卡洛斯·阿尔伯托·托雷斯《民主、教育与多元文化主义:全球社会公民职权的困境》,张建成译,学富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85页。
[35] [法]奥利维埃·多尔富斯:《地理观下全球化》,张戈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3—4、9页。
[36] 转引自[美]入江昭《全球共同体:国际组织在当代世界形成中的角色》,刘青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版,“总序”第1—2页。
[37] 徐晓风、张博:《论主流意识形态建构中的多元文化背景》,《理论探讨》2015年第1期。
[38] 赵汀阳:《天下体系:世界制度哲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78页。
[39] 转引自[美]入江昭《全球共同体:国际组织在当代世界形成中的角色》,刘青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1—192页。
[40] [美]入江昭:《全球共同体:国际组织在当代世界形成中的角色》,刘青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91—192页。
[41] [美]入江昭:《全球共同体:国际组织在当代世界形成中的角色》,刘青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总序”第3—4页。
[42] [英]德里克·希特:《公民身份——世界史、政治学与教育学中的公民理想》,郭台辉、余慧元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版,第348、393页。
[43] [美]丹尼·罗德里克:《全球化的悖论》,廖丽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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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英]德里克·希特:《何谓公民身份》,郭忠华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47—1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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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俞可平:《民主与陀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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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英]德里克·希特:《何谓公民身份》,郭忠华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42—143页。
[52] 俞可平:《民主与陀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90页。
[53] [美]入江昭:《全球共同体:国际组织在当代世界形成中的角色》,刘青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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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英]德里克·希特:《公民身份——世界史、政治学与教育学中的公民理想》,郭台辉、余慧元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版,第2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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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俞可平:《民主与陀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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