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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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相关概念辨析

准确理解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相关概念是我们研究的基础。

一 城市化与城镇化辨析

(一)城市与城镇的概念和特征

1.城市的概念

城市是农产品和农业劳动力出现剩余之后产生的。在我国古代,“城”与“市”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是指四周建有围墙,用来防卫的军事据点,“市”是交易市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与“市”融合发展形成城市。[1]我国古代城市大都是作为行政中心而设立的,在经济上以商业、手工业为主,属于消费型城市。[2]

现代意义的城市是工业化以后出现和发展起来的。工业化推动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农业产出增加,支撑了城市人口增长,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经济功能成为城市的主要功能。反过来,城市也支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列宁指出:城市是人民的经济、政治和精神生活的中心,是前进的主要动力。[3]我国商务印书馆1993年出版的《辞源》认为,“城市”是“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现代城市逐渐成为一个区域要素集聚中心、经济中心、政治中心、交通中心、信息中心等。

2.城镇的概念

城镇的提法具有中国特色。我国的镇作为行政建制单位始于北魏,北魏为加强统治,在军事要地遍设军政合一的镇。清末形成现代镇制,清宣统元年(1909)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以城乡分治为原则,规定府、厅、州、县治所驻地城厢为城;城厢外的市镇、村庄、屯集,人口满5万者设镇。1955年6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设置市、镇建制的决定》,规定镇是工商业和手工业的集中地,镇同乡一样,是县、自治县所辖的基层行政单位,并规定了镇的设置标准。经过不断演化,各级城镇形成各自的经济功能定位:大城市是较大区域或跨区域的经济中心,县城一般是县域的经济中心,镇一般是乡镇区域内的消费商品集散中心。[4]因此,在我国,镇不仅具有城市的功能,同时也是一级行政建制单位,而且数量庞大,在城镇化过程中起独特的作用,我国通常把城和镇加在一起,统称城镇,本书也采用这一概念。

3.城镇的经济特征

第一,经济要素聚集程度高。现代城镇表现为经济要素、经济活动的高度集中,发达国家的经济要素主要集中在城镇,城镇在社会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马克思说:“城市已经表明了人口、生产工具、资本、享受和需求的集中这个事实;而在乡村则是完全相反的情况:隔绝和分散。”[5]

第二,城镇生产效率高。经济要素和经济活动聚集在城镇,共同使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产生了规模经济效应。同时,产业的聚集有利于知识和信息的收集和扩散。城市经济学家对城镇规模和生产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基本一致的结论是,城市规模的扩张会带来城镇生产率的提高。另外,城镇消费水平高更容易产生刺激经济发展的动力。[6]这些既是城镇产生的原因,也是城镇化的根本动力。

第三,城镇经济的非农性。城镇是工业、商贸业、运输业、技术开发和推广、教育等非农产业的聚集地,与农业在产业方面有明显的分工。

(二)城市化、城镇化与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城市化”和“城镇化”的提法在我国存在较大的争论,一般认为,前者更重视城市;后者把镇纳入城市化,目的是充分发挥县级以下的小城镇在城镇化中的作用,让最多的农民就近获得非农就业机会,进入城镇,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

1.城市化的内涵

城市的出现并不意味着城市化的开始,世界城市化是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是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共同推动的结果。城市化概念的提出距今只有一百多年的历史,1867年西班牙工程师A.色丹率先提出了“城市化”概念,很快为人们接受。[7]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出现“城市化”概念。

一般而言,城市化是指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引起的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数量增加及其规模扩大、城市物质文明和文化不断扩散、区域产业结构不断转换的历史过程。[8]城市化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城市规模扩大和数量增加的过程;二是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并带来职业转变的过程;三是非农产业不断向城市聚集,区域产业结构由第一产业为主逐渐向第二、第三产业为主的转变过程;四是城市生活方式和文明不断向农村传播和扩散,农村生活方式逐渐向城镇性质转化和强化的过程。因此,城市化是人类社会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城市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2.城镇化的内涵

城镇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我国有数量众多的乡镇,农村人口庞大,城市没有能力吸纳数以亿计的农业剩余人口。20世纪80年代初期,苏南地区以小城镇为主的农村城镇化取得很大成就,从1982年起费孝通发表了《小城镇,大问题》等系列文章,引起学术界对小城镇研究的热潮。我国城市与区域规划学界和地理学界于1982年共同在南京召开了中国城镇化道路问题学术讨论会,提出城市化与城镇化为同义语,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建议以“城镇化”替代“城市化”。1983年,中国城镇化道路学术研讨会认为,我国应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自己特点的社会主义城镇化道路”。辜胜阻(1991)拓展了“城镇化”概念,对我国的城镇化道路做了系统的理论梳理。认为我国设有镇的建制,一些镇的人口规模和国外的小城市相当,农村人口不仅向城市集聚,也向镇迁移,这是我国城镇化的一个特点,因此,我国的“Urbanization”可称为城镇化。[9]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要向小城镇转移和集中,这种条件下使用城镇化概念更能体现出我国城镇化的独特道路。1998年10月,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采纳“城镇化”概念。因此,城市化、城镇化的含义本质上是一致的,城镇化是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本书也采用城镇化概念。

3.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标志着我国城镇化进入新起点、新阶段。与以往我国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赋予了新的内涵。第一,“人”的城镇化。这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或本质,就是农民不仅仅进入城镇,而且要与市民平等分享城镇公共资源、社会福利和保障,实现进城农民地域、职业和身份的“三个同步转变”。[10]第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格局。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要求“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第三,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城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道路。因此,新型城镇化更加强调城镇化的质量而不是速度。[11]第四,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现实性要求。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要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生态结构等优化转型相适应,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

(三)城镇化的本质

1.城镇化是现代化的过程

城镇化是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工业生产方式、传统农村生活方式向现代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进城后的农民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同时,城镇通过扩散功能,将城镇的新技术、新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向城镇以外的区域扩散,带动农村现代化发展。因此,城镇化是现代化的一种重要的载体。

2.城镇化是资源的高效配置过程

城镇化是农村经济要素转移到城镇,在城镇产生集聚效应、规模效应和分工协作效应,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极大地推动工业化进程,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了城镇化。城镇化一方面推动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发展,同时也推动商贸、房地产、餐饮、旅游、社区服务等消费型服务业和金融、保险、会计、商务、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的发展。这样,资本、土地和劳动力等经济要素在城镇使用效率更高,获得的回报也更高。

3.城镇化是社会经济结构变革的过程

城镇是一个区域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空间载体,承载人口从农村向城镇转移、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导向工业进而向第三产业为主导转变、价值观念以传统农耕文明向现代城市文明转变等。因此,城镇化决定着一个区域的社会结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人民的文化和生活方式、居住模式等。

(四)城镇化的发展阶段

城镇化是一个自然演进的历史过程,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美国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Ray M.Northam)揭示了城镇化的三个发展阶段,呈现出弱性“S”形状(见图1-1)。

图1-1 城镇化发展阶段示意

第一阶段为城镇化初期阶段。这个阶段城镇化率一般在30%以下,农业人口占绝对优势,农业生产率不高,农产品的剩余量较少。现代工业刚刚起步,规模较小,城镇提供的就业机会和农业释放的剩余劳动力相对有限,城镇化水平不高,城镇化速度较慢。

第二阶段为城镇化加速阶段。这个阶段是城镇化的关键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工业化快速推进,城镇为农业剩余劳动力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这时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可以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城镇化水平也不断提高,城镇化率由30%快速提高到50%甚至70%。同时在工业化带动下,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供给能力不断提高,保障了城镇化顺利进行,也不断释放出更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第三阶段为城镇化成熟阶段。此时城镇化水平一般超过70%,城镇化速度逐渐趋于平缓,当城镇化水平达到80%时,农业和非农产业的边际劳动生产率趋于相等,城乡劳动力流动趋于稳定。

“十二五”时期,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加速阶段,是城镇化的关键时期。我国“十二五”规划提出,城镇化率从47.5%增长到51.5%,2015年实际达到56.1%,远超规划预期。2013年西部城镇化率为44.8%,也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加速阶段和关键时期。

二 农业现代化与现代农业辨析

(一)农业的特殊性

农业是人们利用生物有机体的生长机能和生长发育规律,通过人工培育来获得产品,把自然界的物质和能量转化为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的社会生产部门。[12][13]农业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与非农产业相比,农业有其特殊性。

1.农业生产的特殊性

第一,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生命体,需要农民精心照料。

第二,农产品的生产是一个具有时间顺序的连续过程,整个生产过程只能按照生长阶段依次而不间断地进行,需要农民根据作物的生长情况,及时做出生产决策。特别是农民在某一时刻的劳动支出对最终产品的作用很难计量,使农业的激励约束手段不同于非农产业。

第三,农业生产具有周期性,生产的每个阶段有着明确的间隔和时间顺序,无法集中资源同时完成各个阶段的操作。有的生产周期较长,例如,苹果从种下树苗到挂果需要4—5年。

第四,各种农产品都有它们最适宜的自然生长条件,农业生产具有严格的季节性和地域性。因此,农业生产需要因地制宜,种植最适当的农产品。动植物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自身的生长,农业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往往不一致,劳动时间要比生产时间短,但是劳动要贯穿生产整个过程。[14]

2.农业产品的特殊性

农产品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一是农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人们生存的必需品;二是农产品承担了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任务。这些决定了政府在农产品供给中应承担重要作用。

3.农业贡献的特殊性

发展经济学家较为充分地研究了农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农业对经济发展有“四大贡献”,即产品贡献、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这也是农业对城镇化的贡献。

4.农业面临着多种风险,具有弱质性

农业风险是指“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给农业生产经营者造成的收益和损失的不确定性”。[15]通常农业生产的周期长、风险大,主要有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社会风险、政策风险等。这些风险比工业产品的风险更难预测,更难应对。再加上多数农产品具有不耐贮藏特性,使农业具有弱质性、低效性和高风险性。因此,世界各国政府都对农业进行积极保护,设法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与经济效益,鼓励农业生产。

(二)农业现代化的内涵

1954年,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现代化农业”。我国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认识,经历了由片面到全面、由肤浅到深刻的发展过程。

1.农业现代化的内涵

我国理论界对农业现代化的内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牛若峰[16]、周天勇[17]从生产力的角度进行了定义,陆世宏从生产目的角度进行了定义[18],李主其等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角度进行了定义[19],《中国大百科全书》(农业卷)认为,农业现代化是“用现代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武装和改造传统农业的过程”。尽管不同人从不同角度对农业现代化进行定义,总体而言,农业现代化基本内涵是把建立在感性经验和手工工具基础上的传统农业转变成为以现代科学技术、工业装备和管理方法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农业现代化的内涵:

第一,农业现代化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是随着科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内涵也不断丰富。新中国成立初期学习借鉴苏联的经验,提出初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即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电气化。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现代化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

第二,农业现代化是不断应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化学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和遥感技术等现代技术的过程,农业现代化的程度取决于工业化和科技发展水平。

第三,随着现代科技和管理不断应用于农业,农业现代化也是农业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进步不断提升的过程。[20]

第四,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农业生产关系要不断进行调整以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21]

2.我国和西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特殊条件

与已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和西部地区推进农业现代化有特殊性。

第一,农民数量庞大,人均农业资源少,资本积累不足。2014年,我国人均耕地1.4亩,农村常住人口人均耕地只有3.2亩。我国水资源短缺,每年农业灌溉用水短缺约300亿立方米。农户固定资产积累极为有限,农民人均纯收入9892元,消费8383元,年人均储蓄只有1509元。

第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小规模家庭经营。我国只能在不改变农户承包经营的前提下,进行适度规模化种植、集约化养殖等农业专业化和社会化生产,实现农业现代化。

第三,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较差。我国农村绝大多数属于小农经济,市场发育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从已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看,一般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会超过10%,农业增加值也不会超过经济总量的10%。[22]目前,我国农业人口比例过高。2014年年底,我国农村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45.23%,农业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29.5%[23],产值比重为9.2%,反映出我国农业就业结构与产值结构的较大差距,农业生产效率不高。

第四,地域广大,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具有多样性,发展不平衡,各地农业现代化模式需要因地制宜。这反映出西部推进农业现代化更复杂、更艰巨。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及西部地区农业现代化将是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这个进程的快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业化及城镇化的速度和规模。由于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农业现代化也是一个非均衡渐进过程,总体上西部农业现代化要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3.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第一,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粮食安全和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被称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三大安全”。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必须把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首要目标。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第一项任务是:“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24]

第二,有效增加农民收入。速水佑次郎和神门善久将各国农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归纳为三类:一是低收入国家的粮食安全问题,即在工业化发展初期,国内粮食需求不断增长,国家的首要任务是保证获得足够的粮食,满足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需要;二是高收入国家的农业和其他产业调整问题,即农业和其他产业之间如何进行资源的合理分配;三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中等收入国家的农民贫困(收入)问题,即与城镇相比,部分农民的生活比较贫困,收入较低。我国当前正处于中等收入阶段,根据世界农业发展的规律和经验,应将防止农民贫困,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目前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目标之一。[25]

第三,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指农业发展不能单纯追求农产品产量增加,而是要改善农业基础条件,保护生态环境,科学组织农业生产,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共同发展。目前,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多难题,例如,过度施用农药化肥、耕地面积减少、水土流失严重等。水利部《第一次水利普查水土保持情况公报》显示,全国土壤侵蚀总面积294.91平方千米,占国土总面积的31.12%。

(三)现代农业的内涵

按照技术水平将农业历史划分为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等发展阶段。舒尔茨定义的传统农业是“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是一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其最大贡献是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

对现代农业的定义争论较大。通常认为,现代农业是全面应用现代农业科技和装备,用现代组织管理方法来经营的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农业,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26]其特征是:

第一,生产集约高效。现代农业将农业生产要素有效组合,具有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二,科技装备现代化。广泛运用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装备和生产方式,提升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业产出。有关研究表明,粮、棉、油等主要作物每次更换良种可增产10%—30%,科学施用化肥可增产16%,改进生产方法可增产4%—8%,实施病虫害防治技术可减少损失10%—20%。[27]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和重要标志,农业机械化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大量节约农业劳动力。

第三,现代农业产业链发展。现代农业要打破第一产业的局限,用现代产业理念构建一个上、中、下游一体,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具有完整的产业链条[28],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和农产品附加值。

第四,农产品商品化。现代农业主要为市场生产,为市场提供农业商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国家,农产品商品率一般都在90%以上,有的可达到100%。

(四)农业现代化与现代农业的关系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农业现代化与现代农业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的概念。从内涵来看,现代农业是传统农业从量变到质变后的新农业,是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和结果,而农业现代化是指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的过程及手段。两者是目标与过程、手段的关系。从时间来看,农业现代化是指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及转变完成后的农业进一步发展时期,现代农业是指农业现代化完成后的农业,随着农业技术进步,现代农业也在不断发展。现代农业与农业现代化不是同义语,两者的研究内容应有所侧重。[29]

三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内涵

准确理解和阐释“协调”和“协调发展”的内涵是我们研究的基础。

(一)协调发展的内涵

协调是指对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相互协作、配合、促进等相互作用关系及其程度的反映。协调发展是指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为实现系统的总体演进目标,系统内各子系统或各要素之间相互适应、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促进而形成的一种良性循环态势及其控制过程。[30]协调发展的程度是通过一系列的比例关系反映出来,如果这些比例关系合理反映了各子系统和要素的要求,就表现为系统相互适应和协调。协调发展也可以理解为一个不断调整的过程,这既是不断优化发展的状态,又是主观心理感受的结果。

在实际工作中,协调的量值和人们的主观感受有时是难以准确定量分析,一般是把握一个范围,即掌握适当的“度”。这个“度”,下限是系统保持相对稳定,上限是系统内各要素能够比较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配合得当、运转有效。当然,协调发展的理想状态是系统内各级结构、各要素之间都处在最佳的比例结构关系状态。

(二)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内涵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是指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间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共同发展[31],特别是农业劳动力、土地和资本等经济要素与非农产业和城镇在数量上、结构上、速度上相互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由此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对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内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数量的协调,就是农业生产产品数量与城镇需求数量相一致,要素的供给数量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需求相一致等;二是结构的协调,就是农业产品供给结构与城镇需求结构相一致,农业产业结构与农业现代化要求、城镇化需求相一致等;三是空间的协调,就是城镇布局、农业布局与自然条件、生产发展相一致等;四是速度的协调,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并非指两者的发展速度相同,而是指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与经济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相同步,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发展互促共进。

第二,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动态是指任何系统的状态都是时间的函数,是随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地发生变化。[32]这个过程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城镇化推进顺利,城市群、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二是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城镇和农业之间相互开放,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相互协调发展。从实践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是发展变化的,两者总是处于不协调发展状态,需要我们把两者从不协调状态发展到协调状态,这也需要经历一个时间过程。从长期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总是处于从不协调到协调、从协调到不协调的动态发展过程中。

第三,定性和定量分析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程度。定性分析是把握协调发展的“度”,即协调发展的状态是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之间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不协调发展的状态是城镇与农业相互分割,城镇化远超农业现代化,形成二元结构。定量分析是运用相关数据进行计算、比较,用数据来定量判断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程度。分析和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是否协调发展,不仅要有静态分析,而且要有动态分析;不仅要有宏观分析,而且要有中观或微观分析。静态分析有助于判断协调发展的发展现状,动态分析则有助于把握协调发展的走势和问题成因。[33]

第四,政府要正确发挥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发展的作用。政府通过合理运用各种有效政策和措施,将劳动力、资本、土地、水资源等经济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合理有效地分配于城镇建设和农业生产,使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之间达到协同发展的效果。这主要包括:其一,为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如建立城乡公平的土地制度、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等。其二,由于农业的弱质性,政府应提供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如农业补贴政策、农业投资倾斜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农业劳动力免费培训政策等,推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规模经营。其三,支持研发、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其四,为农业现代化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例如,完善的农田水利设施和电力设施、农业农村交通设施、农业现代仓储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