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无忘斋文选(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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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校勘学的得失与当代古籍整理

校勘是古籍整理的一项重要工序,有不少问题值得探讨。目前有些读者对我们整理的新版古籍抱有怀疑,认为校点者喜欢改动原书的文字,不一定可信;也有一些读者认为新版古籍的校勘过于拘谨,有些明显的错字也校而不改,还是一种墨守成规的做法。看来现代的读者对古籍整理有不同的要求,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讨论和解释。自古以来,古籍的校勘家就有两种不同的做法,如叶德辉在《藏书十约》中所归纳的死校和活校两派。他说:


死校者,据此本以校彼本,一行几字,钩乙如其书;一点一画,照录而不改。虽有误字,必存原文。顾千里广圻、黄荛圃丕烈所刻之书是也。活校者,以群书所引,改其误字,补其阙文。又或错举他刻,择善而从;别为丛书,版归一式。卢抱经文弨、孙渊如星衍所刻之书是也。


他所说的死校法实即对校法;活校法则不限于对校别本,还充分利用了他校法和理校法,而最后则“择善而从”,力求在正文上加以取舍,其目的在于校出一个定本。

叶德辉还指出:“郑康成注《周礼》,取故书、杜子春诸本,录其字而不改其文,此死校也。刘向校录中书,多所更定;许慎撰《五经异义》,自为折衷:此活校也。”可见这两种校书的传统,早在汉代就已形成了。

汉代刘向父子校雠群书,广罗异本,定为“新书”,曾经整理错乱,定著篇章,正文字。如《战国策》一书中“本字多误脱为半字,以趙为肖,以齊为立,如此字者多”,都已作了改正。其功劳是很大的。然而有没有改字不当的地方,由于不加校记,就不得而知了。今本《战国策》当然不免还有错讹的地方,如《赵策》中的“触詟”实为“触龙言”之误,王念孙《读书杂志》(《战国策杂志》卷二)已指出了这个问题,现在则可以根据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来加以校正了。可是到底是刘向校书时的失误还是后人传抄中的舛讹,还难以判断。

古书中出现的错字,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传抄和翻刻中无意的错误,一是校书者有意的改字。而有意改字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文献知识不足而妄改的,比较典型的例子如韩昶之改“金根车”为“金银车”(见《尚书故实》及《玉泉子》)。另一种情况是校书者主观意识太强,凭自己的理解进行理校,甚至与原作者有不同的观点,不惜替古人改文章。极端的例子如金圣叹改了《水浒传》,还自称是古本,大谈其俗本如何如何不好。通俗小说的著作权往往不明确,似乎谁都可以改,因此好多小说名著都有不同版本。小说在钞本流传阶段异文更多,如脂砚斋批本《红楼梦》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这个问题在木板印刷术初兴的时期就已出现了。后唐时官府刻印《九经》,负责校勘的太常博士田敏,就曾径改原文。据《宋史》卷四三一本传载:


敏虽笃于经学,亦好为穿凿,所校《九经》,颇以独见自任,如改《尚书·盘庚》“若网在纲”为“若纲在纲”,重言“纲”字。又《尔雅》“椴,木槿”注曰“日及”,改为“白及”。如此之类甚众,世颇非之。


因此,宋太宗又命李觉、孔维等重新校定经书。判国子监崔颐正又上书说:


本监先校定诸经音疏,其间文字讹谬尚多,深虑未副仁君好古诲人之意也。盖前所遣官多专经之士,或通《春秋》者未习《礼记》,或习《周易》者不通《尚书》,至于旁引经史,皆非素所传习,以是之故,未得周详。(《宋史》卷四三一《儒林传》)


他提出了一条校勘古书的经验教训,就是专通本经还不够,还要博览旁通,才能做好校勘工作。这就是怎样防止因知识不足而误改或漏校的问题。经书是封建帝王用以维护统治的理论武器,所以不惜付出很大力量来进行校勘,但是还不免出错,至于一般的书籍当然错误就更多了。

清代学者曾提出“书坏于校”的问题。如段玉裁《重刊明道二年国语序》说:


古书之坏于不校者固多,坏于校者尤多。坏于不校者以校治之,坏于校者久且不可治。邢子才曰:“误书思之,更是一适。”以善思为适,不闻以擅改为适也。(《经韵楼集》卷八)


顾广圻也在《书文苑英华辨证后》说:


予性素好铅椠,从事稍久,始悟书籍之误,实由于校。据其所知,改所不知,通人类然,流俗无论矣。(《思适斋集》卷十五)


说“书籍之误,实由于校”未免有些偏激;说“坏于校者尤多”,这话很值得我们警惕。因为像田敏那样“以独见自任”的校书官确是有的。这个问题在宋代就引起了学者的注意,而且进行过相当深入的研究。如欧阳修《集古录跋尾》卷八《唐田弘正家庙碑跋》说:


余家所藏书万卷,惟《昌黎集》是余为进士时所有,最为旧物。自天圣以来,古学渐盛,学者多读韩文,而患集本讹舛。惟余家本屡更校正,时人共传,号为善本。及后集录古文,得韩文之刻石者,如《罗池神》《黄陵庙碑》之类,以校集本,舛谬犹多。若《田弘正碑》则又尤甚。盖由诸本不同,往往妄加改易。以碑校集,印本与刻石多同,当以为正。乃知文字之传,久而转失其真者多矣。则校雠之际,决于取舍,不可不慎也。(《欧阳文忠公集》卷一四一)


欧阳修利用碑本来校勘文集,应该说是非常可信的了。可是董逌《广川书跋》卷九又提出了不同意见:


余考《田弘正碑》,盖其杰然自出,拔乎千百岁之上者。永叔尝得此碑,以校集中误字三处,曰“衔训事嗣”,考其所出,杂比成章,错综而不乱,信其有得于此。又曰“降以命书”、“奉我王明”,必以集为误者,余则不得信于此也。“以降命书”,不得如集所传;“天明”施于君为不类,不若“王明”之切当而有据也。今碑为非是则不可,谓“天明”、“以降”为工于集所著而传则不可。碑虽定其辞而后著之石,此不容误谬。然古人于文章磨炼窜易,或终其身而不已,可以集传尽为非耶?观其文,当考其词义当否,然后择其工于此者从之,则不得欺矣。今天下知文公者,莫如文忠公。文忠公谓是,人不敢异其说。况碑为当世所书,人岂可尽告而使知耶!今人得唐人遗稿与刻石异处甚众,又其集中有一作某又作某者,皆其后窜改之也。


董逌在这里提出了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就是古人对自己的文章不断有所修改,刻到碑上的还不一定是定本。文集里也还有一作某又作某的校注,很难判断哪一个是作者自己的最后定稿。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如《文选》的李善注就有初注、复注、三注、四注的不同文本(见李匡文《资暇集》卷上),今天见到的唐写本《文选》与刻本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很可能就出于不同的注本。董逌提出了一个如何取舍的原则。他说:“当考其词义当否,然后择其工于此者从之。”这就是“择善而从”的办法,在理论上说是正确的,不过在“择”的过程中有校勘者的主观成分,有可能不是作者本人的原意。古人确有给旧本臆改拟补的习惯,因此造成了各本异文。如周紫芝《竹坡诗话》所说:


晁以道家有宋子京手书杜少陵诗一卷,如“握节汉臣归”乃是“秃节”,“新炊间黄粱”乃是“闻黄粱”。以道跋云:前辈见书自多,不如晚生少年但以印本为正也。不知宋氏家藏为何本,使得尽见之,想其所补亦多矣。


不同版本异文很多,但不能确定哪个才是原文,异文越多就越增加了麻烦。有的学者按照自己的意见来判断哪一个是善本,难免有一定的主观成分。如陶渊明的《饮酒》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的版本“见”作“望”。沈括《续笔谈》和《蔡宽夫诗话》都认为“见”字好,苏轼《东坡题跋》卷二《题渊明饮酒诗后》也说: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因采菊而见山,境与意会,此句最有妙处。近岁俗本皆作“望南山”,则此一篇神气都索然矣。古人用意深微,而俗士率然妄以意改,此最可疾。近见新开韩柳集,多所刊定,失真者多矣。


他们都认为“见南山”能表现出闲远自得之意,最有妙处,因此认定作“望”字的是俗本。但现存宋本《文选》正作“望南山”,唐人编的《艺文类聚》也引作“望南山”。白居易《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之九有“时倾一樽酒,坐望东南山”的句子,可见唐代的陶集也是作“望”字的,恐怕不能一概斥之为俗本。所以王瑶先生校注的《陶渊明集》定作“望”字也是有根据的(参看《学林漫录》第二集,拙作《从“骥老伏枥”谈古书的异文》)。问题是古人对诗文集的校勘一般比较粗疏,重词章而不重考据,不大重视版本的源流,只在校注中说一作某而不说明出自什么版本,甚至改了字而不作任何说明。《东坡题跋》卷二《书诸集改字》条又说:


近世人轻以意改书,鄙浅之人,好恶多同,故从而和之者众,遂使古书日就讹舛,深可忿疾。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自余少时,见前辈皆不敢轻改书。故蜀本大字书皆善本。蜀本《庄子》云:“用志不分,乃疑于神。”此与《易》“阴疑于阳”、《礼》“使人疑汝于夫子”同。今四方本皆作“凝”。陶潜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采菊之次,偶然见山,初不用意,而境与意会,故可喜也。今本皆作“望南山”。杜子美云:“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盖灭没于烟波间耳。而宋敏求谓余云“鸥不解没”,改作“波”。二诗改此二字,便觉一篇神气索然也。


现在仇兆鳌的《杜诗详注》在“没”字下注“一作波”,大概就是从宋敏求的版本来的。

宋朝人编印书籍常有改动原文的习惯,不少学者反对这种做法。例如编《册府元龟》时删改原文,当时引起了争论,最后皇帝下令要改(见《枫窗小牍》卷下)。好在这部书本来不注出处,我们不必把它当作原文。清朝人根据它来辑补《旧五代史》,实在是有些危险的。宋代皇家编的几部大书,如《太平广记》的编纂者往往在唐朝人记的故事之前加上一个“唐”字,把某些人物的称谓改成本名,这是可以理解的,但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删改的地方,对于一些已经亡佚的书就无从核对了。《文苑英华》是一部诗文总集,其中问题很多。周必大在重校本的序言里指出:


国初文集虽写本,然雠校颇精。后来浅学改易,浸失本指。今乃尽以印本易旧书,是非相乱,一也。凡庙讳未祧,止当阙笔,而校正者于赋中以商易殷,以洪易弘,正值押韵,全韵随之。至于唐讳及本朝讳,存改不定,二也。元阙一句或数句,或颇用古语,乃以不知为知,擅自增损,使前代遗文幸存者转增疵颣,三也。


因此,彭叔夏在校勘了《文苑英华》之后,写了一部专著《文苑英华辨证》,提出了许多校书的类例。宋朝的学者对印本书都不大信任,往往指摘其妄改之弊,认为不如写本书可靠。如张淏《云谷杂记》卷四说:


近日闽中书肆刊书,往往擅加改易,其类甚多,不能悉记。今姑取一二言之:睦州,宣和中始改为严州,今所刊《元丰九域志》乃径易睦州为严州。又《广韵》“桐”字下注云:“桐庐县在严州。”然易去旧字,殊失本书之旨,将来谬乱书传,疑误后学,皆由此也。


宋代印本书的错误,有的出于妄校擅改,有的出于传抄翻刻的失误,因此前人屡有宋本书也不可尽信的告诫。然而比起明代人刻的书,妄校擅改的错误还是少一些,因为宋代的学者很注意校勘。对于不同版本的异文,校刻者提倡并存不废的校勘法。这不失为一种严谨的态度。如王□《王氏谈录》说:


公(王洙)言校书之例,它本有语异而意通者,不取可惜,盖不可决谓非昔人之意,俱当存之,如注为一云、一作(一字以上谓之一云,一字谓之一作)。公自校杜甫诗,有“草阁临无地”之句,它本又为“荒芜”之“芜”。既两存之,它日有人谓“无地”字以为无义,公笑曰:“《文选》云:‘飞阁下临于无地。’岂为无义乎?”


陆游《跋家藏造化权舆》也说:


右《造化权舆》六卷,楚公旧藏,有九伯父大观中题字。淳熙壬寅,得之故第废纸中,用别本雠校,而阙其不可知者。两本俱通,亦具疏于下。(《渭南文集》卷二十七)


“两本俱通”的文字一起抄入底本,这就是一种“考异”式的校勘。较早采用这种校勘法的代表作如宋人汪藻的《世说新语考异》,把不同版本的文字合在一起,而用阴文字或黑圈符号作为区别,其体例是:


今取前篇正文所有而此篇所无者以白字别之,其用字不同者以注白字别之。此篇所有而前篇所无者以黑圈别之。


他用不同符号来表示两种版本的差异,就是一种死校法。这在校勘学上是一大进步。

做得更为周密的还有方崧卿的《韩集举正》,校刻者采用多种版本的韩愈文集互校,对异文作了几种不同的处理:


当刊正者以白字识之,当删削者以圈毁之,当增益者位而入之,当乙者乙而倒之,字须两有而或当旁见者则姑注于其下,不复标出。


方崧卿在刻本上加了几种符号,表示哪个字是当补当改的,哪个字是当删的,还有在注文里标明异文的。我们今天在排印书上加方括号表示当增、加圆括号表示当删的校勘符号,就是从这种校勘法承袭而来的。《韩集举正》对异文作了选择判断,哪个字当改当删,表明了校勘者的态度。这就不是机械的死校,也不是简单的活校了。

朱熹的《韩文考异》又在《韩集举正》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加工,也对各本的异文作了不同的处理,作了详细的校记,列举各本的异同,又表明了校勘者的取舍抉择。这就为后世考异式的校勘法创立了完善的体例。朱熹对于中国校勘学的发展是有重大贡献的。《韩文考异》是古书校勘工作的一个里程碑,表示了宋代校勘方法的进展。朱熹对校书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在《答许顺之》的信中论校书方法说:


但且据旧本为定。若显然谬误,商量改正不妨。其有阙误可疑,无可依据者,宁且存之以俟后学,切不可以私意辄有更改。盖前贤指意深远,容易更改,或失本真,以误后来。其罪将有所归,不可容易,千万千万!旧来亦好妄意有所增损,近来或得别本证之,或自思索看破,极有可笑者。或得朋友指出。所幸当时只是附注其傍,不曾全然涂改耳。亦尝为人校书,误以意改一两处,追之不及,至今以为恨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九)


朱熹的切身体会,深知其中甘苦,很值得我们古籍整理出版工作者借鉴。朱熹在《书韩文考异前》还提出:


故今辄因其书(指《韩集举正》)更为校定,悉考众本之同异而一以文势义理及他书之可验者决之。苟是矣,则虽民间近出小本不敢违;有所未安,则虽官本、古本、石本不敢信。又各详著其所以然者,以为《考异》十卷,庶几去取之未善者,览者得以参伍而笔削焉。(《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


朱熹校书的确非常严谨,既作了明确的按断,又详著各本异同,使后之览者可以覆核参考。他对于版本的取舍惟求其是,而不偏信官本、古本,已经兼取了死校、活校两者的长处,而避免了两者的偏颇。他提出了一系列比较完整的理论,较之欧阳修校韩文之偏信石本就跨前了一大步。

这种“考异”式的校本确是详备可信,但是文字繁富,刻板费事,因而不易推广。有的删并为正文的附注,湮没了不同版本的源流。如洪兴祖的《楚辞考异》,现已分散在《楚辞补注》的各句之下,所存的恐怕只是少数残文了。

明朝人刻书很粗率,不仅不作认真的校勘,而且往往逞臆改字,造成混乱,历来受到许多学者的批评。顾炎武曾深恶痛绝地指出:


万历间人多好改窜古书,人心之邪,风气之变,自此而始。……又近日盛行《诗归》一书,尤为妄诞。魏文帝《短歌行》:“长吟永叹,思我圣考。”“圣考”,谓其父武帝也,改为“圣老”,评之曰:“圣老字奇。”《旧唐书》,李泌对肃宗言:天后有四子,长曰太子弘,监国而仁明孝悌。天后方图称制,乃鸩杀之,以雍王贤为太子。贤自知不免,与二弟日侍于父母之侧,不敢明言,乃作《黄台瓜辞》,令乐工歌之,冀天后悟而哀愍。其辞曰:“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犹尚可,四摘抱蔓归。”而太子贤终为天后所逐,死于黔中。其言四摘者,以况四子也。以为非四之所能尽,而改为“摘绝”。此皆不考古而肆意之说,岂非小人而无忌惮者哉!(《日知录》卷十八《改书》)


鲁迅也曾说:


明末人好名,刻古书也是一种风气,然而往往自己看不懂,以为错字,随后乱改。不改尚可,一改,可就反而改错了,所以使后世的考据家为之摇头叹气,说是“明人好刻书而古书亡”。(《准风月谈·四库全书珍本》)


清朝人整理古籍是有很大成绩的,然而作为最大工程的《四库全书》在校勘上却偷工减料,无所贡献,比起宋朝人校书的认真态度,只能说是退步了。首先是不重视版本,《四库全书总目》对于底本往往只说明是从哪里采进的,而不说是什么时代什么人的刻本。其次是一般都不作版本校。《四库全书》的几次校勘都作得很草率,因此屡次被乾隆皇帝处罚。然而乾隆皇帝只能在通读中根据上下文义来发现错误,而奉命复校的官员又限于时日,根本不可能作认真的对校。他们所作的考证大多数是凭直觉的判断,用了一些他校法和对校法,真正考证的功夫并不多。王太岳等编的《四库全书考证》里所汇录的考证总数不少,但对于多数书来说,不过寥寥几条而已。最后,则是乱改原书。正如鲁迅在《四库全书珍本》里说的,“那原本就有无意的错字,有故意的删改”。其中故意的删改,鲁迅先生在《谈“激烈”》里举出了《鸡肋编》的一些实例《而已集》),张元济先生在《嵩山文集》的题跋里也举出了一些实例,陈垣先生在《旧五代史辑本发覆》里又举出了不少实例,那都是涉及政治原因的。至于一般校勘上的问题,我还可以举一个非常新奇有趣的例证。《分门古今类事》的《十万卷楼丛书》本第六卷《群玉仙籍》条,其中一段有缺字,原作:


益□□□□□□高卧伊洛,国之故老,岂其仙也?公曰□□□□台贞人,况有寿,年九十三方还昆府。


《十万卷楼丛书》本的底本是蜀本,《四库全书》本的底本也是蜀本,但缺字都补上了。前面六个缺字文渊阁本作“曰诸公出入廊庙”七个字,文津阁本作“曰丞相苏易简”六个字;后面四个缺字文渊阁本作“真仙者皆玉”五个字,文津阁本作“苏公乃丹”四个字。到底是哪一本对呢?本书原注出《青琐》,取校今本《青琐高议》前集卷二《群玉峰仙籍》条,前六字作“曰丞相富公弼”,后四字是“富公自是昆”五字。富弼和苏易简两人不同,必有一误。按富弼本是河南人,熙宁五年致仕后确曾归洛养疾,与本书“高卧伊洛,国之故老”等话相合。苏易简卒年仅三十九岁,显然不合。还有令人奇怪的是《丛书集成》根据《十万卷楼丛书》排印的本子又分别补上了“曰某黼黻庙堂”和“某固是玉”十个字,不知又是根据什么版本来的。按理说,《分门古今类事》引自《青琐高议》,《青琐高议》现有传本(不全),如果要作他校的话,就应该拿原书来校补,否则应该照样保持缺文。可是竟出现了如此迥然不同的异文,恐怕都出自校书者的随意臆改。这显然违背了古人校书阙疑的传统。

《四库全书》的纂修,在校勘上贡献不多,然而对古籍整理还是起了推动作用,更推动了学者个人校书的风气。清代的校勘学大为发达,主要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是注重版本。清代藏书家很多,古本、珍本逐渐集中到少数藏书家手里,他们对版本的研究比前人深入了。一是注重小学,结合文字、音韵、训诂的综合研究,对古书理校的水平大大提高了。所以郭嵩焘在王先谦校本《郡斋读书志序》中说:


自乾隆盛时,表章六籍,老师大儒,承风兴起,为实事求是之学。其间颛门名家言考据者又约有三途:曰训诂,研究文字,辨析毫芒;曰考证,循求典册,穷极流别;曰雠校,搜罗古籍,参差离合。三者同源异用,而各极其能。


校勘学和训诂、考证相结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然而在改字问题上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派以段玉裁为代表,主张要定其是非。他在《与黄荛圃论孟子音义书》中说:


凡宋版古书,信其是处则从之,信其非处则改之。其疑而不定者,则姑存以俟之。不得勿论其是非,不敢改易一字,意欲存其真,适滋后来之惑也。(《经韵楼集》卷四)


又在《答顾千里书》中说:


夫校经者,将以求其是也。审知经字有讹则改之,此汉人法也。汉人求诸义而当改则改之,不必有其左证。自汉而下,多述古人,不敢立说擅改,故博稽古本及他引经之文,可以正流俗经本之字则改之。……故刊古书者,其学识无憾,则折衷为定本以行于世,如戴东原师之《大戴礼》、《水经注》是也;其学识不能自信,则照旧刊之,不敢措一辞,不当捃摭各本侈口谈是非也。(《经韵楼集》卷十一)


另一派以顾广圻为代表,提倡“不校校之”,可以说是慎于改字。他在《思适寓斋图自记》中说:


故子才之不校,乃其思。不校之误使人思,误于校者使人不能思。去误于校者而存不校之误,于是日思之,遂以与天下后世乐思者共思之,此不校校之者之所以有取于子才也。(《思适斋集》卷五)


又在《礼记考异跋》中说:


毋改易其本来,不校之谓也。能知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校之之谓也。(《思适斋集》卷十四)


顾广圻主张谨慎,他所说的“不校”,实际上只是不改字。他要“知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还是要校、要思。段玉裁的主张比较激进,力求“当改则改之”。看起来似乎和顾广圻截然不同,实际上也不赞成随便改字的。他说:“校定之学识不到,则或指瑜为瑕,而疵颣更甚,转不若多存其未校定之本,使学者随其学之浅深,以定其瑜瑕,而瑜瑕之真固在。”(《经韵楼集》卷八《重刊明道二年国语序》)段玉裁认为校勘的目的是“求其是”,如果确知经字有讹就应当改正。不过他又说,必须像他老师戴震那样“学识无憾”才可以“折衷为定本”,“学识不能自信”则只能“照旧刊之”,“不若多存其未校定之本”。段玉裁和顾广圻两人在具体的学术问题上确有不同见解,而且还有一些是意气之争。但在校勘上都提倡以“善思为适”,都反对擅改古书。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

归纳宋代以来前人的经验教训,共同的一条还是要慎于改字。不论死校、活校,或偏重于版本的对校,或偏重于文义的理校,首先要有客观的依据,不能主观臆断。改字必须郑重,一定要说明理由,主要的一条是要尽量保存底本的原貌,如果改字,应当用校记或其他方式说明原本为何和改正的依据,即使改错了,读者还可以找出根源,把它改回来,这样就可以避免“书坏于校”的弊病了。

再结合我们今天的实际,申述几点粗浅的意见。

一、从校勘古书的目的说,应该是“求是”。因此我们赞同“活校”派所主张的,“错举他刻,择善而从”,“改其误字,补其阙文”,力求做到如段玉裁所说的“折衷为定本以行于世”。

二、“择善而从”,首先要定是非。而校书之难,就难在定是非,如段玉裁《与诸同志书论校书之难》所说:“校书之难,非照本改字不讹不漏之难,定其是非之难。”(《经韵楼集》卷十二)只有定了是非,才能决定取舍。因此改了字原则上都应出校,以便读者以及后来的校勘者进行覆核。目前新出版的古籍整理本,改字改对的还是多数,但改错了的也时有发现。有些书读者没有条件覆核不同版本,即使有错也很难发现。有些整理本是附加校记的,改错了字还可以追根溯源,找出原因;有些书不附校记,错了就很难找出它的失足之处了。因此,改字而加校记是宋代以来校勘学的一条基本经验,应该坚持。

三、不同版本可能有很多异文,有的义得两通,有的难以判断是非,是不是都要写入校记,或者说哪些应该写入校记,哪些不必写入校记,是一个非常难以掌握的问题。甚至有些异文,校勘者已经确认底本不误而他本误的,也可能有参考价值,不一定就毫无可取。从理论上说,“考异”式的校本详尽地胪列各本异文,又充分运用了对校、本校、他校、理校的各种手段,给读者提供了丰富的信息和第一手资料,应该说学术价值最高。但是从实践上看,我们不必要也不可能对所有的新印古书都作这样详尽的“考异”本,只能对少数价值较高而版本很多、问题也很多的书才作“考异”式的详校本,大量的书还是应该作经过选择、加以按断的校定本。也许,随着资料的不断发掘和传播手段的不断更新,古书的详校本将会越来越多,这也是可以想见的。有些书根据读者对象不同而有详略互异的各种校本,当然更是不言而喻的了。

四、从校勘的方法说,首先还是要重视以版本为依据的对校、本校和他校,对于理校则一定要慎之又慎。前人在古书的理校上是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但不一定都是定论。我们今天很少能像戴震那样“学识无憾”的,因此在整理古书时还是慎用理校法为好。正如陈垣先生在《校勘学释例》中指出的:“故最高妙者此法,最危险者亦此法。……若《元典章》之理校法,只敢用之于最显然易见之错误而已,非有确证,不敢借口理校而凭臆见也。”例如一向以“不校校之”为标榜的顾广圻,曾在《资治通鉴》卷二六二的胡三省注文中把“不行”改成“不能”,以致改变句读而与原意相反。因此陈垣先生说:“鄱阳胡氏复刻《通鉴》,主其事者为顾千里,著名之校勘学者也,而纰缪若此。夫无心之失,人所不免。惟此则有心校改,以不误为误,而与原旨大相背驰。”(《通鉴胡注表微》校勘篇第三)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引以为鉴。

为了说明这一点,不妨再举一两个实例来看。例如有一位学者在《重印本〈太平广记〉疑误》一文中,从文义上指出了《太平广记》书里的许多错字,绝大多数都是可信的,但有一条《太平广记》原文作:“状元已有人。此外可副军容诣。”校读者说:“按:‘诣’当为‘请’,与‘副’相应。”(《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第132期)这一条出自《摭言》,覆核以今本《摭言》卷九,原作:“状元已有人,此外可副军容意旨。”“诣”实为“意旨”二字之讹,并不作“请”。可见如果有书可以作对校或他校的,首先还是应该校原书。

又如另一位学者在《〈明清民歌时调集〉校勘的失误》一文中,也是用理校法指出书中有不少“明显的错误”,如原书页一八三“团圆儿共一篓”,校读者说:“当是一搂,言情人拥抱。”(《古籍整理出版情况简报》第224期)但原歌题作《叶》,上文列举了柳叶、藤叶、竹叶、红叶、荷叶,最后一句是:“怎能似荼(引者按:与茶通)叶儿和你团圆也,团圆共一篓。”这里的“篓”就是装茶叶的器具,谐音作“搂”,因此不能说是错字。又原书页四〇五:“你阿有萧山?阿有富阳?”校读者说:“两个‘阿’都是‘可’字之误,是问可有萧山和富阳造的纸。”(同上)按:山歌用的是吴语方言,在吴语里“阿”是一个疑问词,根本不需要改成“可”字。校读者不懂吴语,因此把吴歌里的许多方言词都当作错字了。像这样的理校法,如果作为一种质疑和探讨,问题还不大,如果真用来整理古书,那就是很危险的事。因此,当我们“学识不能自信”时,还是应该以对校法为主,慎用、少用理校法,那么也许可以做到“刻鹄不成尚类鹜”了。

当然,校勘的方法应该根据具体对象,因书而异。像敦煌写卷那样的书,错字缺文很多,异体字又不少,有的遗书并无别本可校,不能不以理校法为主。正因如此,所以敦煌变文和敦煌诗歌的辑校本,补校和勘误的论著日出不穷,也是不足为怪的。

前人或批评死校法“芜颣而无所发明”,或批评活校法“专擅而妄改古书”,不免各执一偏。我们主张博采众长而去其偏弊。在校勘的目的上应该采取活校派的积极态度,择善而从,惟求其是;在校勘的方法上要更多地学习死校派的严谨作风,务存其真,以善思为适。“求是”和“存真”本来应该是统一的,但任何人都可能有“自以为是”的时候,所以还要强调存真。当然,所谓“存真”也不是绝对的,即使作者的原稿也会有资料性或技术性的错误,校书者也不能熟视无睹,不过这主要属于考证和注释的范围了。我们力求克服主观主义的臆断妄改,又要防止客观主义的存而不论。为了谨慎从事,恐怕只能首先判断两类显然易见的错误,一是底本上显然易见的错误,积极地加以改正;一是别本上显然易见的错误,就不必一一入校。至于不易判定是非得失的异文,则只能根据书的具体情况及读者对象而斟酌去取,出校的详略,不必强求一致。在这方面,只能信任校勘者个人的判断。至于判断的是非得失,那就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了。古籍的校勘成为一门学问,正由于它不同于机械的校对,因此不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每一种书的校勘体例。这也是不言自明的。

(原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3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