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我们可以区分两种知识,一种是关于物理宇宙的知识,这种知识产生于对作为后验知识的观察结果的研究;一种是认识论的知识,这种知识产生于对作为先验知识的观察方法的研究。
一个评论者可以做出这样的经验概括,即某座房子里的每一件物品,其价值都不超过6便士;通过注意到房主是用伍尔沃斯牌的家具来布置房间的,他也可先验地做出同样的概括。这位观察者被要求给科学大厦提供家具。先验论者通过观察其获得家具的方法可能会预期到后验论者通过审视这些家具所达到的某些结论。
我认为,我在这里使用的术语“先验的知识”,具有其被认可的意义——这种知识是我们先于对物理宇宙的实际观察而具有的知识。不管如何,认识论知识都非常类似于先验的知识,同样会引起传统学派的物理学家的反对。先验知识在科学中具有声名狼藉的联想;我不打算试图对名称说些模棱两可的话来隐瞒这种家族相似。
坦率地说,认识论知识或者先验知识先于实际观察,但是它并不先于提出观察计划。作为物理知识,必然地要断定想象中所要进行的观察的各种结果。对于是否能把物理知识看作独立于观察经验,在我看来,我们必须回答说不能这样看。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观察经验,并且没有对于观察经验的直接知识,而这种知识通过他与同行交流是可能获得的,那么,他就不可能给认识论知识用来表达的术语赋予意义,就像他不可能给其他物理知识赋予意义一样;不可能把意义给予任何对他来说会有意义的其他形式。
因此,我们必须承认,从认识论思考推论出的自然规律包含着先前的观察经验。但是必须强调,自然规律与组成这种先前经验的观察之间的关系与它同支配自身的各种观察之间的关系是完全不同的。一位陌生人来到我们的大学,观察到半夜之前本科生在其学院之内,那么,他就可能会认为他发现了人的本质的规律——在这些本科生的本质中,有某种东西迫使他们在十二点之前寻求学院墙壁的保护。我们必须使他明白,并指出这个规律具有相当不同的来源——学校当局。那么,他应当做出结论说,这个规律完全与本科生的本质无关吗?并非必然如此。仔细研究将会显示,这条规律取决于本科生很久以前的经验。我们不能说这条“十二点规则”并不以本科生的本质为根据;但是,它并不是以那位陌生人所假定的那种方式为根据的。
在物理科学中,各种先验的结论早已臭名昭著,令人不齿;我们一定可以料到那些坚持传统的人会反对这些先验结论。人们接受的科学原则是,我们对宇宙不可能有先验的知识。大家一致认为,我们已经假定“宇宙”在此是指“客观的宇宙”,在形成这一原则时,这种观点毫无疑问是得到一致认可的。但是,当应用于由物理知识的主题而不是由其内在特征注8所界定的宇宙时,这个原则就自我抵消了。假如我们对宇宙不可能有先验的知识,我们就不能对它是客观的有先验的知识;因此,我们对于“我们不能对它有先验的知识”就不可能有先验的知识。
由于发现物理科学所描述的宇宙部分地是主体性的,证明了重新引入先验的物理知识是有正当理由的。历史地看,这个论证是另辟蹊径。人们发现,某些知识可以通过先验的方法来获得;无疑,这就是关于物理学的宇宙的知识,因为物理学家所要寻求的正是这种知识,并且在某些情形下,他们是通过通常的后验方法发现这种知识的。但是,应当承认,如果与它相互关联的宇宙完全是客观的,这种先验知识将是不可能的。这使我们开始了一个探究,根据这个探究,我们能够追溯主体性要素如何进入物理学的宇宙之中的方式。
我们在这里所达到的哲学观点似乎可以恰当地叫作选择主体论。对于这里的“选择”应当加以广义的理解。我不希望断定对于所获得的知识的观察程序的影响被限定为简单的选择,就像通过一张网来选择一样。但是,这个术语将会提醒我们,主体和客体能以不同于简单相加方式的其他方式相结合。在数学中,这样一种最一般的结合是算符与运算对象的结合,可选择的算符是一种特殊情形。
选择意味着可以用来做出选择的某个事物。似乎可以做出这样的结论:使选择得以进行的材料是客观的。唯一可以满足我们的方法就是仔细地检验主体性通过观察程序而进入物理知识的各种方式。据我所知,选择或者各种运算从数学上看在整个可能性领域都非常接近于这种方法;也就是说,整个主体性都是由具有选择性的运算所组成的。这种主体性因受算符所限定,最终的运算对象必定没有主体性。
我认为,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前面的论证,但是,这取决于我对结论不能保证的警觉性审视。“客体的”本质上是知识的否定性特征(非主体性的),虽然我们把它看作是知识所指谓的那种事物的肯定性特征;而且要证明否定的而不是肯定的结论总是更加困难。我接受物理知识中的客体性要素建立在我认为非常合理的坚实基础之上的观点,但是,对于很容易证明的主体性要素,我却没有同样的确信。
作为一种现代科学哲学,选择主体论同贝克莱的主观主义毫无关系。如果我的理解不错的话,贝克莱的主观主义否认外部世界的客观性。根据我们的观点,物理宇宙既非全都是主体性的,也非全都是客体性的——也不是主体性和客体性的实体或属性的简单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