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要素在各种不同用途中的最适度分配,意味着它的边际产品价值不小于随便哪一种边际产品价值
在把一种要素的一部分从一种产品转移到另一种产品时,假如有可能使它所产物品的价值大于它停止生产的物品的价值,那么,该要素在两种产品间就不会达到最适度的分配。如果把一单位要素从肉的生产转向水果的生产,其结果是肉少生产一磅,水果多生产一篓,在我们知道水果对肉的边际替代率或M(它们的相对评价)以前,我们很难说情况是改善了还是恶化了;水果对肉的边际替代率,在货物达到理想分配的条件下,必定是对这两种货物的所有消费者都是一样的。如果对另外一篓水果的评价大于被放弃了的一磅肉,因而水果对肉的M大于一,这个变动就是一种改进。如果对达磅肉的评价比较高些,因而水果对肉的M小于一,那么情况就是恶化了。
相对评价(或M)是由相对价格来表示的。如果一篓水果的价格是六角钱,一磅肉的价格是三角钱,那么,把一种要素从生产价值三角的肉转向生产价值六角的水果,是一种改进。
应当注意,只有在货物最适度配置的条件下,人们才能断定价格较高的一篓水果意味着比较大的M,同价格较低的一磅肉比较起来它对消费者更有用些。
用另一单位要素来生产肉时能够产出的额外一磅肉,叫作这种要素的边际产品。要是少用一单位要素来生产肉,结果肉的产量也大约要减少一磅。这也叫作这种要素的边际产品。同样,在水果生产方面增加或减少一单位要素将会使水果的产量增加或减少一篓,这篓水果叫作这种要素的边际产品。在我们的例子中,一单位要素的边际产品是一磅肉或一篓水果。就肉来说,边际产品的价值是三角,因为边际产品(即一磅肉)值三角;就水果来说,边际产品的价值是六角,因为边际产品(即一篓水果)值六角。于是我们可以说,把一单位生产要素从生产肉转向生产水果是有利的,因为水果的边际产品价值大于肉的边际产品价值。
因此,把若干单位有几种替代用法的稀缺要素从其边际产品价值小的地方移转到其边际产品价值大的地方,对社会是有好处的。只要在各种不同用途中边际产品价值是不一致的,这种移动就应当继续下去。随着移动的进行,譬如说从肉转向水果,肉的供给将会减少,水果的供给将会增加。结果,依据M渐减原理,肉的相对评价(M)将会提高,水果的相对评价将会下降,它们的价格将会发生同样变化,直到在这两种用途中边际产品价值相等为止。(下面这种情形除外,即在未达到这一点以前,这种要素用于生产其中一种产品的数量已经减少到零,那时候这种货物自然不会进行生产了。)肉价会上涨到三角以上,水果价格会跌到六角以下,但是,只要水果的边际产品价值大于肉的边际产品价值,则要素从生产肉转向生产水果的移动就应当继续进行。于是价值一直在发生变化,直到它们在某一居间点——譬如说四角——会合为止。在这一点,把要素从肉转向水果就得不到更多的好处。当每种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在对它安排的一切用途中变成一样的时候,这种要素在各种不同产品中的最适度配置就达到了。(当然,没有理由认为,任一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要等于其他任一要素的边际产品价值——只有同一要素在各种不同用途中的边际产品价值要趋于均等。)
我们将会注意到,关于某种生产要素在不同产品间最适度分配的论证,同第三章提出的关于收入在不同个人间最适度分配的论证,在形式上是完全一样的。在那一章,我们曾经看到,当收入的边际效用对进行分配的一切人都是一样的时候,最适度就达到了。现在我们看到,当边际产品价值在对一种要素安排的各种不同用途中都是一样的时候,最适度就达到了。就收入分配说,我们不能直接应用这条原理,因为不可能按照同一尺度来衡量收入对不同人们的边际效用,所以我们要靠依据概率进行的论证。现在,从生产经营者能够估计的物质的边际产品和在市场上看得到的产品价格就可以客观地确定边际产品的价值。因此,我们得到一个更满意的直接解答,用不着靠概率来证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