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制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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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限制播种面积计划和双重价格印花计划,是为了帮助农场主和其他人而干涉货物的最适度配置

我们把所有消费者的M的均等化作为货物最适度配置的标准的原理,对处理任何产品时一切偏离自由竞争市场的情形,是同样适用的。货物配置不当,不只表现在缩小一部分耕地面积以便其他部分的农产品可以卖得较高价格上面,而且表现在这些场合:任何一种物品(如同电力)依不同价格卖给不同的人们,或因用途不同而索取不同的价格;注7或消费者不能按照市价购买他所希望购买的数量。当价格因消费者不同而不相同时,他们要购买这么多的数量(如果他们不能影响价格的话),以使他们的M与不同的价格成比例,因而这些M是不相等的。只要消费者不能自由购买他们希望购买的数量,他们就不能调节他们的M使之符合相对价格。在这一切情形下,因为货物偏离最适度配置的缘故,社会就遭受到损失。不过这种偏离往往是政府为了社会利益而采取行动的结果。这种干涉的三种不同类型值得我们更仔细地加以考察。

第一种类型是农业调整局(AAA)惯用的一种手法,即毁掉一部分农产品以便农场主能将剩余部分卖得较高价格。这就引起货物最适度配置的偏离,因为销毁掉的货物没有用于这宗货物在一切可能用途中最宝贵的那一种。对于用棉株来作为肥料的农场主来说,棉花的相对意义不一定大于它对另一个人(他也许就是那个农场主)的相对意义,这个人买不起一件衬衣,由于棉株用作肥料的关系,衬衣变得昂贵了。可是情形看来大概是这样的,即一部分农产品销毁掉而农场主也吃得饱的整个情况,比起货物最适度配置而农场主却在挨饿的情况来,要好一点。

这是可能的,因为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农业调整局为了改进收入分配而牺牲货物的最适度配置。如果这种牺牲是不可避免的话——即如果没有其他方法来防止农场主挨饿的话——这个计划是不会遭到人们反对的。但是我们的分析表明,这种牺牲是不必要的。如果货物配置不是最适度的,它有可能达到一个最适度点,从而使一些人得到利益(甚至对一切人都有利,视利益如何分享而定),而没有人受到损害。要是认识到达个政策的目的在于提高农场主收入,那就可以看到,从社会一般基金中拨给他们一笔补助费,可以更满意地做到这一点。如果赋税是必要的话,注8可以向所有要对棉织品(假如这是我们关心的项目)支付较高价格的人们征税来筹措这笔钱。用这种方法可以筹得很多钱来贴补农场主(和地主以及农业调整纲领的其他受惠人),至少可以筹得像他们在农业调整纲领下所得利益一样多的钱,而纳税人的处境还是比不纳税而必须对棉织品支付较高价格的情形要好些。净利益系来自对社会有用的农产品免于毁坏。

我们的第二种类型是就同一物品向不同消费者索取不同的价格,像把剩余商品分配给低收入阶层的印花计划那样。这同销毁剩余部分或将其倾销国外比起来是很大的改进。然而上述反对意见还是适用的,不过程度比较轻些。在这里甚至对下面这一点可以看得更清楚些,即为货物配置不当辩解的理由是,这个行动也就是纠正收入分配不当的措施。结论还是一样。划一价格同时把货币收入从现在可以比较便宜地买得这宗货物的消费者转给那些必须按较低价格出售的农场主和从印花计划获得利益的低收入阶层,能使有关各个人的处境比在印花计划下都要好些。一般利益系来自货物的更好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