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儒教的雏形
儒教的建立经过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是政治选择的结果。在帝制初期的秦代,政治上继续实施了沿用已久的法家路线,政治家们试图通过富国强兵使国家长治久安。然而事与愿违,秦帝国二世而亡。在此背景下,西汉早期政治家们采用的黄老政治之术,实际上是一种温和的法家路线,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民生逐渐恢复。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矛盾又趋严重,在新的背景之下,政治家们最终选择了儒家思想并加以改造,形成了新的官方意识形态。后来的人们把这一官方意识形态称为“名教”、“孔教”或“儒教”。
反思与转型
汉初政治家贾谊有一句名言:攻守异术。寥寥数语,重于千钧。
秦帝国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古代由王国时代向帝国时代转型的完成,伴随着社会转型而出现的思想多元亦随之结束。但是,当时的一些思想家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仍然运用着原来的思维模式,议论政治。在学术与权力的交锋中,焚书坑儒这一事件,宣告了政治上思想自由的终结。意识形态的一统是时代赋予的任务,但用什么样的思想来“统”,人们的认识并不相同。秦帝国的政治家们理所当然地沿用了过去的经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在秦帝国的政治家们看来,法家思想当然能使国家长治久安。然而结局恰恰相反,秦帝国存在了不到二十年就迅速崩溃,成了中国历史上最短命的朝代之一。
残酷的事实向政治家们提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难题:地处西陲的秦国灭掉了强大的山东六国,为什么统一之后“二世而亡”?痛定思痛,人们渐渐悟出了道理。早在刘邦打天下之时,秦帝国的遗臣陆贾就向刘邦称说儒家的《诗》、《书》。刘邦的想法与嬴政相同,儒家学说无用。他回答:我骑马打天下,用不着什么《诗》、《书》!然而,陆贾的回答却使人耳目一新:骑马可以打天下,但骑马不能治天下!自古以来,攻守之术不同。假如秦统一中国后改弦更张,行仁义道德之术,秦帝国便不会迅速崩溃。刘邦觉得陆贾所说不无道理,于是让他把自己的想法写下,于是有了《新语》这部著作。
但是,思想的转型并非一蹴而就,首先登上汉代政治舞台的是黄老政治学说。秦末战乱之后,整个社会一片疮痍,民生凋敝,当时的人们亟需休养生息,恢复生产。早在刘邦入关之初便“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71从“悉除去秦法”可知,刘邦这一政策顺应了民心,为黄老政治奠定了基础。黄老政治的正式出台是在曹参为相之时。汉初曹参任齐国相,他延请长老儒生问以治国之道,诸儒众说纷纭,曹参无所适从。无奈之下,他听说胶西有一位盖公,治黄老之术,于是重金礼聘。盖公的策略简单易行:政治贵清静而民自定。曹参照计施行,相齐九年,齐国大治。萧何死后,曹参为汉相,把在齐地的做法推至全国,大获成功。当时的人们赞颂道:“萧何为法,斠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静,民以宁一。”(《史记》,第2031页)
黄老政治的思想基础是黄老思想。黄老思想的核心要素有二:一是古代圣王黄帝治世之术,二是道家老子治身之术。因而,黄老思想兼具入世与出世两种因素。72反映在政治思想方面,是无为而治。说是无为,在秦亡之后的政治环境下,其实是从严厉的政治控制过渡到宽松的政治控制。就文景时期黄老政治实情而言,它是对秦朝法家政治路线的纠正,反映在政治操作中是温和有为,而非老庄道家的消极无为。73
然而,西汉早期的黄老学说未能解决政治的长治久安问题。黄老学说虽比法家学说温和,但在意识形态方面无所建树。汉景帝时期朝廷上发生了一场争论。黄老学者黄生宣称:商汤、周武非受命之君,他们以武力夺天下乃大逆不道。治齐《诗》的儒者辕固生立即反驳:夏桀、商纣暴虐无道,商汤、周武诛桀伐纣乃人心所归,商周之兴反映民意!黄生反唇相讥:冠虽弊,必加于首;履虽新,必著于足。桀、纣无道不失为君,汤、武虽贤不失为臣。臣诛君,断然不可!儒者辕固生被逼无路,亮出了底牌:照你所说,高祖诛暴秦建汉朝即天子位,岂不成了乱臣贼子?言辩至此,不容再论,景帝急忙阻止,方算罢了。如果再辩下去,黄生照样也可质问:妄言革命,乱臣贼子假冒天命,这汉家天下又如何能够皇统永续?这表明,解决政治合理性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在黄老政治环境下,儒家学说逐渐复兴。早在刘邦之时,儒者陆贾已作《新语》,高祖称善。陆贾认为,政治的对象是人,对人的管理离不开道德仁义,能行仁义道德者为圣人,历史上的尧、舜、禹就是此类圣人。相反,“秦以刑罚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以赵高、李斯为杖,故有顿仆跌伤之祸”,74秦政的要害在于“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新语校注》,第62页)。陆贾认为,政治固然离不开法律,但法律应该作为政治辅助手段。陆贾宣扬“王道”,这“王道”就是“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新语校注》,第9页)。作为汉代儒家思想的先导,陆贾还宣扬天人感应。在这里,我们已然窥见了后来董仲舒天人感应学说和谶纬神学的蛛丝马迹。
陆贾之后的大儒是贾谊。在《过秦论》中,贾谊进一步总结了秦亡的教训,指出秦统一中国是一个历史契机,统一前政治的首要任务是“攻”,而统一后的首要任务是“守”。秦一味采取法家路线,不懂“攻守之势异也”,导致国破家亡。他说:“鄙谚曰:‘前事之不忘,后之师也。’是以君子为国,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之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故旷日长久而社稷安矣。”75他对文帝时期的黄老政治作了尖锐批评,指出随着西汉政治的稳定,诸侯坐大,等级不严,土地兼并,民生堪忧。在这种情势下,人们却侈谈“无为”,坐视社会陷入新的危机当中。他大声疾呼:“夫抱火措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偷安者也。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新书》,第24页)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孤明先发。随后,贾谊提出了一系列正名号、严等级、尊天子、行仁义的政治举措。
经过西汉前期七十余年的休养生息,国家的经济实力得到恢复并逐渐强盛。政治上,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后,诸侯王的力量进一步削弱,帝国得以稳固。然而在思想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76思想上的混乱势必影响政治长治久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胸怀大志的汉武帝向“贤良文学”之士发布了“策问”。汉武帝提出的核心问题是:
天人之道,何所本始?
吉凶之效,安所期焉?
禹汤水旱,厥咎何由?
仁义礼智四者之宜,当安设施?
属统垂业,物鬼变化,天命之符,废兴何如?(《汉书》,第2614页)
显然,这是命题作文,要求十分明确:要论证“天”的神圣性,要论证天人感应。前去对策的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董仲舒、公孙弘不过是其中之二。
思想的一统是现实的要求。不是李斯造成了“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也不是董仲舒造成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恰恰相反,是秦始皇和汉武帝利用了李斯和董仲舒。从表面看,焚书坑儒与独尊儒术截然相反;从本质看,二者都聚焦于思想一统,只不过统的手段相反。儒术之兴是现实的需要和政治的呼唤,它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政治的合理性是什么?社会秩序的合理性在哪里?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开启了儒教登上中国历史舞台的大幕。
以董仲舒天人感应学说为代表的儒教思想体系,核心内容是天神信仰、神秘化的阴阳五行观、君权神授论、天道王道论、祥瑞灾异论几个方面,下面分别阐述。
天神信仰
任何理论体系都需要一个支点。与秦帝国官方意识形态立足于物质利益不同,汉帝国官方意识形态立足于精神预设——“天”。为什么董仲舒用“天”这一概念作为起点?
“天”作为政治信仰对象在中国有悠久历史。西周春秋思想中居于制高点的是“天”,“天”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神灵,而是泛指神灵世界及其神圣意志。77经过战国时期无神论思潮的冲击,“天”变成了一个泛指自然界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董仲舒进行了再造天神的工作。
首先,董仲舒宣称宇宙间存在着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灵。何以证明?他说自然界同类相应,比如声音的共振,阴雨天气关节疼痛。为什么会这样?他有时说“非有神,其数然也”,有时又说并非自然,背后存在一个“使之然者”,这个“使之然者”就是“天”。78
其次,董仲舒把“天”塑造为宇宙间至高无上的神灵,是神灵世界的主宰。他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义证》,第398页)“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义证》,第402页)所谓“百神”,不但包括各种自然神灵,如山神、水神,也包括社会神灵,如祖先神。董仲舒说,“天”是所有这些神灵的主宰者。
再次,董仲舒说“天”与宇宙万物和人类之间有血缘联系,“天”是宇宙万物的始祖和造生者。他说:“天者,万物之祖,万物非天不生。”(《义证》,第410页)“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义证》,第269页)既然人类与“天”有如此亲近的血缘伦理,人类与“天”之间自然也应该有相应的尊卑关系,犹如父子关系一般。儿子应该孝敬父亲,作为“天”之子的帝王也应该礼敬上天,此乃天经地义。人由“天”造生出来,“天”是人类的始祖,人身上当然带有“天”的基因,董氏称之为“人副天数”。人不仅在品性上与“天”相通,而且在形体上也有“天”的特征,比如人体结构和骨骼数量都是上天的精心安排,是天意的体现。值得注意的是,董氏讲“天”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有意志品性,但当他具体讲述“天”的特征时,说的却是每年的天数、月数、五行、四时,“天”又变得具有自然特征。这是董氏“天”信仰的特点。
阴阳五行
阴阳五行学说原本是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体系,是古代诸多学科的理论基础。董仲舒要建立以“天”为主宰的意识形态体系,就需要消解阴阳五行学说。他的办法是,使阴阳五行归为天意,成为天的意志。
先说阴阳。董仲舒说:“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义证》,第327页)“天之道,出阳为暖以生之,出阴为清以成之。”(《义证》,第347页)董氏把阴阳说成天之“道”,用意不在于解释物质世界,而在于规范政治行为,其要者为德与刑。他提出,阳与德同质,阴与刑同类,阳德居主导地位,阴刑居次辅地位,这是“天之志”(《义证》,第336页)。更有甚者,董仲舒还把阴阳与人的社会地位、政治身份比附起来,认为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从而实现了把社会中的人群划分为不同角色的目的。他主张男尊女卑:“丈夫虽贱皆为阳,妇人虽贵皆为阴。”(《义证》,第325页)进一步,则有“三纲”之教:“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义证》,第350页)董仲舒用阴阳理论为社会等级服务,用意在于把社会等级神圣化。
再说五行。同处理阴阳学说的策略一样,董氏将五行学说纳入了他的意识形态体系,五行成了“天”的属性的一部分。他说:“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义证》,第315页)董仲舒将原来的五行相生相克与人伦关系联系到一起,宣称这是“天之道”:“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义证》,第321页)董仲舒还把五行与五官、五常、五政捆绑起来,构建了一种固定的政治范式:
木:司农 仁 进经术之士,道之义,帝王之路
火:司马 智 进贤圣之士,上知天文
土:司营 信 卑身贱体,夙兴夜寐,称述往古,以厉主意
金:司徒 义 臣死君而众人死父,亲有尊卑,位有上下
水:司寇 礼 君臣有位,长幼有序,朝廷有爵
在《五行顺逆》中,他论述了政令不善会导致五行失常;与之相应,《五行变救》提出当出现五行异常现象时,应当救之以政,因为五行异常乃由政令不善而致。尤其是在《五行五事》中,董仲舒把五行与君主的“五事”——貌、言、视、听、思对应起来,君主的一行一动都受五行制约,几乎成了政治行为戒规。《汉书·五行志》所载《五行传》与《五行五事》相关内容基本相同,可知董仲舒的上述学说成了汉代官方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君权神授
董仲舒竭力论证“天”的神圣性,目的之一是证明权力神圣。董仲舒主张,主宰社会的不是人类自己,而是神圣的“天”。但这个最高的主宰并不直接出面管理社会,而是委托给代理人,这个代理人就是君主,君权神授论由此诞生。在上汉武帝的“对策”中,董仲舒说:“臣闻天之所大奉使之王者,必有非人力所能致而自至者,此受命之符也。天下之人同心归之若归父母,故天瑞应诚而至。”(《汉书》,第2500页)在这里,所谓的祥瑞被说成是天意的体现。为了论证祥瑞符命真实存在,董氏采用了谶纬的方法。比如,某人之所以成为帝王,是因他天生与众不同,上天为了治理天下特意派遣此人来到人间。在《三代改制质文》中,董仲舒论述了君权天授的历史证据。他说,上天将要把大命授予舜的时候,先给舜的祖先赐姓姚,舜的体型与众不同,上身长下身短,圆圆的头颅,每只眼睛有两个瞳子。他生性文质彬彬,孝慈兼备。大禹、商汤皆是如此。由此可见,汉代的谶纬作为一种学术,直接发端于董仲舒的“繁露”之学。
针对战国时期流行的禅让说,董仲舒宣称,君主的权力并不属于他个人所有,因而君主无权让渡。历史上朝代的更迭乃天命之转移,是上天的意志在起作用。他强调天命之所以转移是因为政治败坏,需要由新圣代替旧圣承担治世的使命。因此,更受命之后就应该在政治上改弦更张,如果一因旧制,易姓而王也就失去意义。他强调,君主的职责是“事天”,事天就应该“承天意”,由此引发了易姓而王的一系列举措: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他强调:“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汉书》,第2502页)沿着君权神授的思路,君主势必成为神灵在人间的唯一代表,成为处于天神之下、亿兆民众之上的神圣统治者。由于君主居于十分特殊的地位,乃民众福祉所系,故董氏引用《诗经》中的话说:“一人有庆,兆民赖之。”(《义证》,第319页)
另一方面,董仲舒并没有赋予君主绝对的权力,而是对君权作了限制。继承孟荀以来儒家文化的传统,在民与君的关系上,董氏强调民重于君,上天立君乃为民:“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义证》,第220页)在理论上,皇权来自于神灵,皇帝是完成神灵使命的使者。皇帝统治的合理性来自于他替天行道,如果他不能履行上天使命,其统治就失去了合理性,就应该下台。这与秦帝国对权力毫无约束的官方意识形态相比,显然进步了。
为了向世人昭示君主身份的重要性和君权的神圣性,董仲舒还主张恢复传统的郊祀制度。所谓郊祀,是在都城南郊举行的祭祀神灵的盛大典礼。董仲舒说:“郊礼者,人所最甚重也。废圣人所最甚重,而吉凶利害在于冥冥不可得见之中,虽已多受其病,何从知之?”(《义证》,第397页)在他看来,君事天犹子事父,郊祀就是君主事天的具体表现。他说,周文王虔诚祭祀上帝,所以得到上天福佑,国家昌盛,子孙多福。他还说,天比祖重要,在任何情况下郊祀都不可废止。汉武帝正是在这样的意识形态背景下,开始了郊祀和封禅典礼。政治典礼是看得见的政治理念,政治理念是政治典礼的精神内核。
天道王道
为了规约政治,董仲舒阐述了他的天道与王道理论。天道是上天的意志,王道是君主政治道德准则。君权神授,皇帝是天的使者,皇帝应该奉行天道,于是便有了王道。
董仲舒再造的“天”不仅是宇宙世界的主宰,而且是道德正义的化身。在答汉武帝的策问中,董氏以《春秋》开篇的“春王正月”四字立说,阐述王道的来源:“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汉书》,第2501—2502页)如果说这样的论证显得委婉迂曲的话,他提出的“道之大原出于天”则更加旗帜鲜明。天道与王道至少具有如下内涵。
位尊而仁。这是君主应该具有的品质。天至高无上,至善至美。董氏说:“位尊而施仁,藏神而见光者,天之行也。”(《义证》,第165页)上天的仁义品质,既彰显于化育万物,也表现于赏罚得当。天的仁善还进一步延伸到社会,使人类社会充溢着天道恩泽:“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义证》,第351页)既定的社会秩序就这样具有了合理性和神圣性。
公正无私。这是对待百姓的态度。万物都由上天创造,上天对万物一律平等,无偏无倚:“建日月风雨以和之,经阴阳寒暑以成之。”因此,圣人治天下应该“法天而立道,亦溥爱而亡私”。(《汉书》,第2515页)
孝。这是父子伦理关系。董仲舒宣称,孝是“天之经”。河间献王问董仲舒,你说孝道天经地义,有何道理?董仲舒回答:“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父之所生,其子长之;父之所长,其子养之……由此观之,父授之,子受之,乃天之道也。”(《义证》,第315页)把孝道纳入天道,孝道具有了毋庸置疑的合理性。
阳德阴刑。这是政治操作原则,阴阳反映“天”的喜怒。董仲舒说:“阳,天之德;阴,天之刑也。阳气暖而阴气寒,阳气予而阴气夺,阳气仁而阴气戾,阳气宽而阴气急,阳气爱而阴气恶,阳气生而阴气杀。”天道仁善,所以上天“大德而小刑”(《义证》,第327页),即用德多而用刑少。在其他场合,董仲舒又宣扬“任德不任刑”(《汉书》,第2502页)。“大德小刑”与“任德不任刑”,两种主张稍异,但总的倾向是,政治以德为主,以刑为辅。
此外,董仲舒还从名号方面对君主的职责提出了要求。他宣称:“深察王号之大意,其中有五科:皇科,方科,匡科,黄科,往科。合此五科,以一言谓之王。王者皇也,王者方也,王者匡也,王者黄也,王者往也。”(《义证》,第289页)随后,他又对“君”的含义作了类似论证,认为君道亦有五科:元科,原科,权科,温科,群科。总之,君主的使命是替天行道,政治以天意为指归,应该“与天共持变化之势”(《义证》,第332页)。由此可见,董仲舒不但神化君权,而且规约君权。
祥瑞灾异
在董氏学说中,君权神授,君主应该行王道,王道体现天道。政治搞得好,上天就赞赏;政治败坏,上天就谴责。赞赏与谴责的直接表现,就是祥瑞与灾异。
所谓祥瑞,就是吉祥的瑞象,比如植物特别茂盛,动物特别繁育,野兽隐匿,龙凤出世。董仲舒说,君主按照王道从政,政兴人和,上天便会降下祥瑞:“木者春,生之性,农之本也。劝农事,无夺民时。使民,岁不过三日,行什一之税,进经术之士。挺群禁,出轻系,去稽留,除桎梏,开门阖,通障塞。恩及草木,则树木华美而朱草生;恩及鳞虫,则鱼大为,鳝鲸不见,群龙下。”(《义证》,第371—372页)
所谓灾异,就是异常的灾害,比如山崩地裂、风雨水旱等。董仲舒说,君主不按王道从政,荒淫无道,生灵涂炭,上天就会降下灾异:“人君出入不时,走狗试马,驰骋不反宫室,好淫乐饮酒,沉湎纵恣,不顾政治,事多发役,以夺民时,作谋增税,以夺民财……则鱼不为群,龙深藏,鲸出见。”(《义证》,第372—373页)类似的话,董仲舒说了很多。
那么,君主应该如何对待祥瑞灾异呢?董氏强调凡是灾异都由政治不善而致,天不枉现灾异。当政治开始出现不善苗头时,上天马上就会降下小灾小害作为警示。如果执政者没有醒悟察觉,上天会降下大灾以促使君主悔过自新。如果君主仍然执迷不悟一意孤行,上天会进一步降下灾祸,迫使人君改邪归正。只有到了迫不得已的情况,上天才会褫夺君主权位,将天命转移。因此,祥瑞灾异是君主政治的风向标,君主可以借此知道政治臧否,以及上天的态度。董仲舒说,君主对灾异的态度应该是“畏之而不恶”(《义证》,第260页),不讳言自己的过失,知过则改。董仲舒讲了一个故事。楚庄王因见不到灾异反而惴惴不安,他主动向鬼神祷告:难道上天要使我灭亡吗?为什么不指出我的过错,难道我的罪过到了不可饶恕的程度吗?董仲舒赞赏楚庄王的态度,告诫君主应当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
在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政治学说中,君主政治是责任政治,政治的终极权力属于神灵,君主代表神灵行使权力,对神灵负责。在这里,君主只能做好,不能做坏,否则天命转移,改朝换代。过去很多学者认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学说荒诞不经,对政治有害。其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祥瑞灾异论对规范君主的行为有积极作用。权力不可私有,君权神授和祥瑞灾异是权力公有理论的古典学术形态。我们无法想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比这更好的权力制约理论。
儒教初成
董仲舒的学说是他个人的主张,不是官方意识形态;董仲舒是公羊学经师,具有官方知识分子身份。董仲舒的儒教学说适应了新兴国家的需要,回答了汉武帝策问中提出的问题,为官方意识形态奠定了理论基础,是儒教的雏形。
第一,儒教具有政治信仰性质。儒教主张世界由神灵创造,人类也是神灵的造物,“天”是宇宙和社会的主宰,人们应该顺从天命。在今天看来,“天”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而是纯粹的理论预设,是儒教思想体系的支点。没有这个支点,儒教体系就会崩塌。儒教预设一个神圣的“天”,是为了表明现存的政治秩序合理,是为了证明现存的社会道德合理,是为了论证君权神授。这是董仲舒天人感应学说的意义所在。79
第二,儒教赋予君主神圣的权力,是为了把权力纳入秩序的轨道。儒教规定了政治的规则,要求君主按照规则行政。政治做得好,上天就奖赏,就会出现祥瑞;政治败坏,上天就警告,就会出现灾异。一些学者说,儒教宣扬君权神授,赋予君主无限的权力。这种说法并不符合历史实际。赋予君主无限权力的,是秦帝国的法家意识形态,儒教是对法家意识形态的纠正,是把权力关进古代思想的笼子里。
第三,儒教是否是宗教,这取决于理论上的着眼点和出发点。如果把宗教定义为“信神”,那么儒教信神,儒教就是宗教。80如果从功能方面考虑,人们通常所说的宗教为人类的身心健康或生命服务,而儒教为政治秩序服务,那么儒教不是宗教。一些学者指出,儒教是“教化”之教,不是出世的宗教之教。81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给它什么名字,而在于客观地揭示其构成要素与功能。我们倾向于认为,儒教与一般意义上的宗教不同,为既定的政治秩序服务,是中华帝制时代的官方意识形态。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