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圣皮埃尔神甫的两部政治著作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战争状态产生于社会状态注23

即使人的贪欲真是像我们的诡辩学家们所说的那样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变得毫无节制和无法克服,那也不会发生霍布斯所描写的那种个人对全体的战争状态。这样一种把一切都攫为己有的贪欲,与把人都斩尽杀绝之心是不能并存的,是不能兼而有之的。一个把人都杀光了的征服者,将处于在世界上孤独一人的状态,享受不到把一切都装入私囊给他带来的任何好处。他的财富如果不与人交换,他的财富本身有什么好处?如果在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他拥有全世界又有什么用呢?什么?他的胃能装下地上所有的产品吗?谁替他收集各地的产物?谁承认他是他不居住的广大空旷之地的主人?他怎样使用他的金钱?他那么多食品给谁吃?他向谁行使他的权威?有人说:他不会把人全都杀光的,他将给所有的人戴上枷锁,把他们沦为奴隶。这样做,问题的性质马上就变了;既然不屠杀人类,战争状态就不存在了。请各位读者暂不评论,我将在后文谈论这个问题。

人天生是性情平和的和胆小的,稍稍遇到一点儿危险,他的第一个动作是逃跑;只是由于经历了许多事情,他才逐渐与人发生争斗。荣誉心、争夺利益之心和偏见与仇恨心,这种种促使人甘冒危险与性命的心态,在自然状态中,他是一个也没有的;只是在同别人结成了社会之后,他才开始攻击别人,他是在成为公民之后,才成为士兵的。即使如此,他也没有一定要与他的同类打仗的偏好;对于诡辩学家们的那些荒谬的言论,人们已经批驳过一百次,我再在这里批驳,那纯粹是多余的。

由此可见,个人对个人的战争是从来就没有过的注24;人类不是为了互相残杀而生的。现在,让我们看一下发生在两个人或几个人之间的偶尔的争斗。

尽管自然法纯粹是根据人类的理性制定的,它虽不能指导我们的大部分行动,但它以不可磨灭的文字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里;在人们的心中,它比所有哲学家的理论都有影响力。它告诉人们:绝不可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便牺牲他人的生命;即使身处险境,也不可肆无忌惮地害人性命。

我曾经这样想象过:在自然状态中发生的争吵,是没有中间人来调解的,因此,被激怒的一方,有时候是会用暴力或突然袭击的手段打死对方;然而在一场真正的战争中,请大家想一想,需要在多么奇特的情况下,一个人才会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牺牲别人的生命,并按照他们之间的关系,为了让一个人活,就必须让另一个人死。战争是一种常态,双方的关系是恒定的;而这种关系很少在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因为在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的事情时时都在变化,因而也在不断改变双方的关系和利益注25。争吵的事情发生之后,很可能争吵一会儿就了结,当天发生的争吵,当天就结束了,虽然也可能发生斗殴或置人于死地之事,但绝不会发生或很少发生长时间的敌对行为或战争。

在社会状态中,公民们的生命都掌握在国君的手里,谁也无权剥夺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战争状态不可能发生在个人与人个人之间。寻衅逞凶和拼个你死我活的决斗等事,纯粹是军人习气滋生的流弊。因而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战争状态,是个别事件,并局限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地点;若要再次拼斗的话,还需另定时间和地点。至于可在某日休战的械斗(人们称之为“上帝的和平”,这种械斗是得到圣路易的诏令许可的),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因为这是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孤例。

也许有人会问:不受任何人约束的国王们是否会在他们之间打不属于国与国之间的个人战争。这显然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因为,正如大家都知道的,国王们是从来不怜惜他人的生命而自己去与人交锋的;何况这个问题还要以另一个我无法决定的问题为转移。这个问题是:这要看国王本人是否服从国家的法律;因为,如果他服从法律,他这个人的生命就像最卑微的公民的生命那样,是属于国家的;如果他高居在法律之上,他就处于纯粹的自然状态,既不向他的属民负责,也无须向任何人汇报他做了些什么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