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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怎么办理养老保险?

1.养老保险关系一般由谁负责建立?

参加养老保险的方式大致可以分成两种,一种是作为企业的员工,由企业办理养老保险的开户、缴纳等手续,由企业与员工按法律规定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另一种是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体参保人员,主要包括自由职业者、下岗自谋职业人员、辞职后自己保管档案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由个人到人才中介或者人才职业机构办理存档,通过人才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相应的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

2.养老保险如何办理缴费手续?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企业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缴纳劳动保险费后,应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时需填写《××市养老保险参统单位登记表》;新参统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时需填写《××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有过缴费记录的需填写《××市城镇劳动者参加养老保险缴费补填表》,需补缴的填写《××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和《××市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费补缴汇总表》等,具体的程序由企业根据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具体要求办理,员工个人是不需要过问的,只要按照企业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就可以了。

3.员工被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养老保险费用由谁负责缴纳?

一般情况下,借调员工的两个单位应当对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等的缴纳及发放情况有明确的约定,以便能顺利解决借调人员的养老问题。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任何一方都没给员工缴纳,被借调员工应找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单位解决问题,一般来说,借出员工的单位负有缴纳义务。

4.没有档案,能办理养老保险吗?

一般来说,办理养老保险的开户及缴纳是不与档案发生必然联系的,很多没有档案或者档案在外地的员工,企业照样可以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的开户及缴纳手续,也就是说,办理养老保险的缴纳是不需要转移档案的。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中很多单位对劳动者不予缴纳养老保险的理由是劳动者没有档案或者没有将档案转移到单位,所以没有办理社保。这样的抗辩理由是不正确的。

以北京地区为例,只要在社会保险的开户登记表中按要求填写好员工个人的基本信息,涉及的档案信息是只要正确填写档案及户口所在地即可,而并不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或要求转移。劳动者在参加养老保险后,其缴费的相关信息都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记载,不依赖档案的存在状况。当然,如果档案信息不真实或没有档案,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进而享受养老待遇时会受很大影响。如1998年之前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地区,实行的是视同缴费年限,即企业职工的工龄是用档案来记载的,工龄的长短与缴纳养老保险的年度是一致的,档案遗失可能影响到将来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当然了,1998年后参加工作的基本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5.在北京工作,户口在外地,档案在外地人才市场保管,养老保险费在哪里缴纳?

我们上面已经说过了,养老保险的缴纳有两种方式,一是个人办理缴纳,一个是单位负责缴纳,根据这两种方式的不同,养老保险的缴纳地也不一样。

对于单位缴纳的情况,由单位在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您的工资收入等材料,并由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也就是北京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的建立。也就是说,养老保险的缴纳是与单位所在地有关的,与户口及档案所在地是没有关系的。只是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时候才与单位所在地无关,而与户口和档案所在地息息相关了。

对于个人缴纳的情况,一般许可的方式是个人在存档机构办理缴纳,其他的地方一般是不受理的,所以,如果存档在河北人才市场,可以通过河北人才市场办理个人养老保险的缴纳。

6.劳动者的工作单位、地域发生了变化,已缴养老保险该怎么处理?

劳动者变更劳动关系的,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如果劳动者跨省市,或者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即所谓的跨统筹区域)流动的,不仅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而且同时把个人账户金额一起转移到新就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缴费,之前与之后的缴费年限累积计算。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19条明确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国务院颁布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规定,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机构信息库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所以说:“不论职工哪里干,保险关系连续算。”

如果是在统筹区域内流动,如原来在北京市朝阳区工作,辞职后与位于昌平区的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朝阳区与昌平区同属于一个统筹地区,养老保险关系是不用转移的。以前在北京地区到一家新的单位后,需要原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出社保转移单,但现在北京地区已经不需要开具了,新单位继续在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劳动者缴纳就是了。原来缴纳的和新缴纳的一并连续计算,是没有任何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