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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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治理模式

一、公司治理模式分类

对于公司治理一般模式的构筑,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可以对公司治理的不同类别的制度安排作出描述和分析;(2)应能说明特定公司治理安排产生的条件;(3)必须说明一种公司治理安排的不同构成之间的联系,它们与金融体系以及经济系统的其他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般来讲,由于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历史等因素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大致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英美股东主导型

英美等国企业特点是股份相当分散,个别股东发挥作用相当有限。银行不能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允许代理小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机构投资者虽然在一些公司占有较大股份,但由于其持股投机性和短期性,一般没有积极参与公司内部监控的动机。这样,公众公司控制权就掌握在管理者手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外部监控机制发挥着主要的监控作用,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自然相当发达。经理市场的隐性激励和以高收入为特征的显性激励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也很明显。这种公开的流动性很强的股票市场、健全的经理市场等对持股企业有直接影响。这种治理模式被称为“外部治理模式”,也被称为“外部人系统”。虽然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中,经理层有较大的自由和独立性,但受股票市场的压力很大,股东的意志得到较多的体现。这种模式也被称为股东决定相对主导型模式。如图2-2所示。

图2-2 英美股东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

英美股东主导性公司治理模式属于单层制:股东大会选任董事会,没有独立的监事会。因此其突出特点是独立董事制度。

(二)德日债券主导型

在日本和德国,虽有发达的股票市场,但企业从中筹资的数量有限,企业的负债率较高,股权相对集中且主要由产业法人股东持有(企业间交叉持股现象普遍),银行也是企业的股东。在这些企业里,银行、供应商、客户和职工都积极通过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等参与公司治理事务,发挥监督作用。这些银行和主要的法人股东所组成的力量被称为“内部人集团”。日本、德国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形成的长期稳定的资本关系和贸易关系所构成的一种内在机制对经营者的监控和制约被称为内部治理模式。相比较而言,日本公司的治理模式更体现出一种经营阶层主导型模式,因为在正常情况下,经营者的决策独立性很强,很少直接受股东的影响;经营者的决策不仅覆盖公司的一般问题,还左右公司战略问题,且公司长远发展处于优先考虑地位。而德国的治理模式更体现出一种共同决定主导型模式,在公司运行中,股东、经理阶层、职工共同决定公司重大政策、目标、战略等。图2-3即为德国公司的典型治理模式,图2-4为日本公司的典型治理模式。

图2-3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

图2-4 日本公司治理模式

德日模式是双层制:德国——监事会由股东和职工组成,是上位机构;日本——股东大会选任董事会同时选任监事会。

德国模式特点:德国企业60多年才上市(我国规定改制3年以后才可上市),上市后把股权寄托(寄存)在银行,银行签署委托书,今后所有委托投票、行使股权全由银行负责,形成作用巨大的主银行。不同的法律背景也决定了模式的形成,治理的完善。例如,大陆法系与欧美法系,区别在控方和被控方谁举证(大陆法系控方举证,英美法系被控方举证),导致大陆法系股东诉讼困难,这都是影响治理机制的因素。

日本模式特点:相互持股,主银行制度(贷款银行同时也是你的股东,益处:平常对公司了解,使得危机时有风向标的作用)。例如,日本八佰伴撇开主银行,自己去证券市场融资,时值泡沫经济,股价上涨,可转债不考虑兑换,泡沫经济崩溃后,经营状况不好,主银行这时不注资,别的银行业不敢进,其他公司把八佰伴看成异己(纳税地在香港),导致八佰伴最后破产。

【案例2-1】

从日本经济的低迷看中国公司的治理改革

日本从20世纪90年代初泡沫经济崩溃以后,10多年一直处于低迷当中,有人说日本病了,病得不轻,从经济巨人变为东亚经济病夫,这个现象很特殊,按周期说,日本应该已经走出低迷了。如果说宏观政策不对,但是10多年各种政策用了一遍还是没走出,深层原因是什么?小泉说原因在于结构问题、企业的竞争和活力问题。结构问题有产业结构问题,还有资本结构当中的股权结构问题,企业为什么没有活力?这引发我们探讨构成宏观经济基础的微观企业的治理问题,启发我们在公司治理上着眼。为什么从公司治理上思考问题,当时日本泡沫经济崩溃后,意味着地价股价下跌,股价从1989年最高点38900多点(日经指数),最低到过8000多点,股价市值下跌,企业融资困难,这种情况下银行不良债权增多,银行贷款抵押价格也下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银行业持有企业的股份,为什么银行不抛出股份?为什么在持有不良产权的情况下不转移?这反映日本公司治理的一个特点——相互持股。相互持股作为所有权的互相交换,持有股份的是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结果相互持股造成股东间互不干预,权利落在经营者手中。相互持股有利有弊,历史上,相互持股对当时的安定有一定好处,战后日本股市抗跌性较强,但是也带来一些问题,泡沫经济与相互持股有关,在日本社长自己控制公司,使得出现公司治理的怪胎——“总会屋”,总会屋提前了解经营者以及公司的一些问题,发现问题以后要求经营者买走信息,监督职能被这种黑社会性质的总会屋执行,使得公司治理出现问题。这种相互持股、内部人控制、监督职能的缺失要改变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相互持股导致资金不流通,股权需要流通,因此日本需要改变,特别是主银行制度,银行金融机构方面的相互持股仅仅在1996—1999年三年间就减少了10个百分点,由42%减少到30%;第二方面的改革是为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把董事会建设提到日程中来。董事会建设包括:引进外部董事、董事会人数降到可以发挥作用的最低限(以前日本董事会人数肥大化,50、60人,导致无效率。1997年索尼最新改革,把38人的董事会降到10人,并包含3位外部董事)。

现在中国经济情况和20世纪70年代日本相似——奥运会、世博,经济高速增长,但是,日本形成了泡沫经济(现在日经指数仍然没有达到10000点)。相互持股的优势一是使得日本大品牌还是保留在本国手中——安定股东工程;二是资本节约(A公司100万资金买B公司的股票,B再买C公司,C又买A公司,资金又回到A公司)。但是劣势是没有资源的实际配置(转了一圈,谁也没拿到资金),形成泡沫经济,并且推波助澜,当时日本泡沫经济两大概念——地价、股价,泡沫一旦破灭,老百姓先失业,形成连锁反应,银行破产。经济要稳定发展,不能大起大落。

资料来源:李维安:《从日本经济的低迷看中国公司治理改革》,载《南开管理评论》,2002(2)。

(三)亚洲的家族式治理模式

在东南亚国家、中国台湾和香港等地区,许多大型公众公司都是由家族控制的,表现为家族占有公司的相当股份并控制董事会,家族成为公司治理系统中的主要影响力量。这种模式形成的原因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儒家思想文化和观念的影响;二是在30多年前这些地区落后的情况下,政府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家族式企业的鼓励发展政策。这种家族式治理模式体现了主要所有者对公司的控制。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主要股东的意志能得到直接体现,这种模式也可称为股东决定直接主导型模式。但其缺点是很明显的,即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的大量资金从家族那里是难以得到满足的。而在保持家族控制的情况下,资金必然大量来自借款,从而使企业受债务市场的影响很大,始于1997年7月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也反映出家族式治理模式的弊病。图2-5为东南亚家族式治理模式。

图2-5 东南亚家族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

它的特点为:所有权主要由家族控制、企业决策家长化、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企业员工管理家庭化、来自银行的外部监督弱、家族继承的风险较大、家族企业社会化、公开化程度低等。现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最大问题是职业经理人不被信任。虽然公司和经理人之间出现问题,但是没有合同,解决不了问题。例如,蒙牛牛根生在伊利旁边安营扎寨,同业经营,但是国际上不允许跳槽者几年内同业经营。因此信任问题要靠制度说话。

(四)我国公司治理模式

我国公司治理模式为混合制:股东大会同时选任董事会监事会(日本),监事会里要有员工代表参加(德国),决策层执行层分开(英美)。我国治理模式融合了各种类型的优点,但是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大概如下:一是是否可以实际执行;二是各模式有自己的逻辑形式,都糅合在一起是否能够系统地完美融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制度,针对监事会改革有人提出几个方案,一是(像德国一样)坐实监事会,监事会上位机构;二是(像英美一样)取消监事会,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三是保留监事会,但是引进外部监事;四是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二者选一(日本)。日本做法的原因:监督职能发生转变——是否违法的监督为主(事后监督)转变为决策正确与否的监督(事前监督)为主。原来规定单一的法人代表,且天然是董事长,现在《公司法》规定仍然是单法人代表,但不一定是董事长,可根据章程规定副董事长、经理或其他人有代表权等。公司治理中另一命题,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不兼任。完整意义的董事会有聘任考核经理层的义务,若董事长兼任总经理,有利益冲突。有关总经理、总裁、CEO的区别,法律上没有硬性规定,但是作为一个制度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有一定的背景的。简单说,CEO制度的出现,基于一个意识——战略的制定者和战略的执行者要集于一身。以前规定董事会是战略的制定者,经理层是战略的执行者,CEO担任了战略制定,那么董事会的战略职能哪里去了?董事会仍然保留战略职能——是对战略的选择和战略实施的考核,从这个意义上讲,CEO比原来的职责更大了。

二、公司治理模式的趋同化

(一)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的引发机制

随着经济的发展,几种模式发展具有趋同性。趋同化的引发机制主要是面对新的经济环境,旧治理模式弊端日显。英美治理模式的弊端包括:(1)股权高度分散化弱化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监控;(2)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造成了经营者的短期行为;(3)机构投资者的消极行为。德日治理模式的弊端包括:(1)法人相互持股使得证券市场疲软;(2)“主银行”导致“泡沫经济”的产生;(3)利益相关者的冲突有增无减。

(二)公司治理模式变革的推动因素

市场全球化以及知识经济推动了公司治理模式的变革,全球化包括产品市场的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全球化。产品市场的全球化包括:(1)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市场边界的概念日益淡化;(2)跨国公司的快速发展,对产品市场全球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3)产品的高科技化。金融市场全球化包括:(1)全球金融自由化;(2)全球资本流动达到了空前的规模;(3)全球金融业相互渗透;(4)股权日益全球化。

(三)公司治理模式的变化趋势

在知识经济中,创新和服务将替代控制和管理成为新的增长点。这就要求企业的结构作如下改变:(1)减少管理层次;(2)使企业的金字塔形的管理转变为网络型的管理。发展过程中,各模式各有优缺点,但是持股变化都是这样的大趋势——战后日本,从个人为主体逐渐变为法人为主体,80年代美国个人股为主,后来机构股为主。机构股东与法人股的区别在于,日本的法人股交叉持股,不重视股权的一家受益,机构股重视收益。机构股东最大问题——行为趋同性,他们的教育背景、分析工具都具有相似性。机构股东开始通行的原则——“用脚投票”,但是现在持股量增大,不能继续“用脚投票”,因此进入第二阶段,从“用脚投票”到“发出声音”(以股东的名义通知股东改进,这就要求公司治理),有人说,公司治理是来自股东的反扑,这里的股东指的就是机构股东。

(四)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的影响

公司治理模式趋同化的影响如下:全球化的公司并购更加频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推动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发展(不同的公司将有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治理公司的要素资源由单一转向复合化;职工民主治理的地位有所提高);诱发全球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增大;为转轨经济国家公司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结语

此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我们对公司治理问题的思考,世界范围内也越来越关注公司治理问题,国际公司治理网络发布“对于全球金融危机的宣言”——公司治理失效虽然不是导致金融危机的唯一原因,但不可忽视因为董事会未能有效识别和控制风险,并助长了不当激励,因此要成功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公司治理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