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学论文的具体写作
写论文不同于写教材或者科普读物。教材的写作是按照教材的体系对现有的、具有定论性的理论(如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等)与具体的法律实践进行介绍,除了体系上的新意外,教材不强调作者的创造性,也不允许作者只写自己的观点,而要求对通说进行归纳并作出完善的解释。科普读物则不强调理论性,而强调新颖性和通俗易懂性,且文笔要生动、流畅。论文则主要强调自己的观点,或者是对新事物的发现,或者是对已有理论的挖掘与深入,或者是对不合理现象进行分析与批判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因此,写论文是最困难的。
根据论文写作的通用规范,一篇论文的结构主要分绪论、本论和结论三大块,当然本论部分还可分若干小块。任何经得起推敲的论文,哪怕是得出错误结论的论文,都必须具备这样的结构。
(一)绪论(introduction)
绪论,即常见的“序”、“前言”或“引言”。
绪论部分可大可小,根据论文而定。绪论是一篇合格论文的开头部分,一般包括下列内容:研究的理由、目的、背景、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预期的结果及其在相关领域里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在绪论中,作者应当简单地提出论文所研究(讨论)的问题,回顾以前对该问题的结论或者对该问题的研究状况,说明本论文的目的,有时还需简要地将介绍论文在论述问题时采用的方法以及论文的大体内容。
绪论的文字不可冗长,内容选择不要过于分散、琐碎,措词要精练,要吸引读者读下去。
绪论的篇幅大小,并无硬性的统一规定,需视整篇论文篇幅的大小及论文内容的需要来确定,长的可达700—800字或1000字左右,短的可不到100字。
(二)本论(straight matter, main body)
撰写本论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即论文写作的步骤与论文对他人资料的引用。
1.论文写作的步骤
第一步应当介绍该问题的历史发展、现实存在的问题、学说史或者历史沿革,目的在于考察该问题的来龙去脉,让读者对该问题有大致的认识。笔者认为,论文是否有历史发展部分及其写作质量是衡量一篇好论文的主要标准之一。
第二步是归纳学说。在提出问题时,应当对问题的背景、学说等作出解释或者归纳,使读者了解该问题在整个学科领域中的地位及其重要性。对于论文拟讨论的问题或者相关问题,如果前人已经讨论过,这时也必须作简要的介绍和评价。
第三步是探索与问题有关的法律思想。这实际上是为论文结论寻找理论依据,如果是涉及法律规范的解释时,则主要是探求立法者的意图。
第四步是对判例进行研究。如果有判例的话,应当尽量去挖掘,用判例来说话。利用判例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利用正面的判例,作为论文结论或者论证过程的佐证;另一种是利用反面的判例,从对判例的批判分析引出论文的结论。所以,无论判例的结果如何,如果用得恰当对写出一篇好的论文来说都是非常有用的。
第五步是作社会调查。社会调查的目的是为研究收集第一手资料,使得论文结论有坚实的社会基础,而非凭空想象的结果。一个高水平的社会调查,应当事先列出调查问题的详细提纲,并根据调查的进展随时调整。
第六步是比较法研究。比较法的方法是法学研究常用的方法,尤其是在环境法研究中。通过阅读国内外相关著作,对相关立法、理论、制度等进行比较,找到最好的或最合理的东西。进行比较分析应当避免“外国的一切都是好的,都是中国应当借鉴的”这样的结论,而应对不同立法、理论、制度等的产生背景、历史传统、地域特征等进行比较,发现其适用条件和范围,从而对完善中国的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对策。
第七步是讨论。即对自己所想提出的思想观点展开论证,同时对自己所不赞成的理论观点进行批判,提出并阐释自己的理论见解。当然,这一步也许会因写作方法的不同而与前几小部分相互结合。
在本论的撰写过程中还应当对用词形式或用语多推敲或者核实,尽量使用“法言法语”。对有借用的其他学科的术语最好作出解释,以免引起误解。避免出现评阅老师经常提到的所谓的“硬伤”。
2.论文对他人资料的引用
引用他人观点的方法要规范,引用一定要有出处,必须是自己亲眼所见的文献。据说国外有些教授专门让学生们去查找已发表论文所引用的脚注,其目的一方面是看论文是否严谨,另一方面是锻炼学生查找资料的能力。
引用他人观点原则上限于直接引用,一般不得“孙引”,即直接引用他人著作中所引用的材料。如果拟引用文献确实无法获得而又确需引用时,则应当在直接引用该文献之后通过“转引自”的方式注明直接引用该文献的文献。
对他人资料的引用是衡量一篇论文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据,因为一个人的思想理论的形成是建立在一定的知识水平之上的,当我们观察论文引用的资料以后,就可以大体得出论文写作出发点的高低和论文的意义。
除此之外,在引用时还应当注意处理和使用好“脚注”或“尾注”,它们的意义不仅在于说明引用资料的出处,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起到补充正文内容的作用。因为,当某一部分内容不适宜在正文中论述,但又必须对提出的问题予以说明和解释时,则可通过“脚注”或“尾注”的方式予以说明。
(三)结论(conclusion)
结论的魅力在于,它是对通篇论文的一个简短的总结。许多人在读论文时是先看绪论,再看结论,然后决定是否继续读这篇论文。有时作者也将结论放在本论末段。
论文的结论部分应当反映论文中通过实验、观察研究并经过理论分析后得到的学术见解。结论应是该论文的最终的、总体的结论。换句话说,结论应是整篇论文的结论,而不是某一局部问题或某一分支问题的结论,也不是正文中各部分小结的简单重复。结论应当体现作者更深层的认识,且是从全篇论文的全部材料出发,经过推理、判断、归纳等逻辑分析过程而得到的新的学术总观念、总见解。
结论部分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论文的研究结果说明了什么问题;第二,论文对前人有关的看法作了哪些修正、补充、发展、证实或否定;第三,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或遗留未予解决的问题,以及对解决这些问题的可能的关键点和方向。
结论应该准确、完整、明确、精练,通常要求像法律条文一样,按顺序1、2、3……列成条文,用语简短明确,且只能作一种解释,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文字上也不应夸大,对尚不能完全肯定的内容应注意留有余地。
(四)论文摘要(abstract)
在论文正文完成后,从写作规范的角度出发,还应当注意论文摘要(中英文)、参考文献和致谢的写作。
论文摘要是对论文的概括性描述,其目标是让读者读后能大体了解论文的问题、方法和结论;在论文摘要之后还应当列出3—5个关键词,让读者看到关键词就能推测论文的主要内容。
之所以要求写作论文摘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国际交流以及文献检索的便利。因为,摘要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它能使读者在不阅读论文全文的情况下就能获得必要的信息。
论文摘要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第一,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第二,研究的主要内容,指明完成了哪些工作;第三,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第四,结论或结果的意义。
论文摘要虽然要反映以上内容,但文字必须十分简练,内容亦需充分概括,篇幅大小一般限制其字数不超过论文字数的5%。例如,对于一篇6000字的论文,其摘要一般不超出300字。
撰写论文摘要时常见的毛病,一是照搬论文正文中的小标题(目录)或论文结论部分的文字;二是内容不浓缩、不概括,文字篇幅过长。因此,在撰写论文摘要时,不要列举论文中提及的例证,不要阐述论文的研究过程,不要使用图表,也不要作自我评价。
(五)关键词(key words)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的叙词。主题词是指以概念的特性关系来区分事物,用自然语言来表达,并且具有组配功能,用以准确显示词与词之间的语义概念关系的动态性的词或词组。
主题词是用来描述文献资料主题和给出检索文献资料的一种新型的情报检索语言词汇,正是由于它的出现和发展,才使得情报检索计算机化(计算机检索)成为可能。
关键词是标示文献的关键性主题内容,但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如,关键词“原子能”,但其规范的主题词可能是“核能”。关键词是从论文中选取出来的用以表示全文主要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一篇论文可选取3—5个词作为关键词。
关键词或主题词一般由作者在完成论文写作后,纵观全文选出能表示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或词汇。关键词可以从论文标题中去找和选,也可以从论文内容中去找和选。
关键词与主题词的运用,主要是为了适应计算机检索的需要,以及适应国际计算机联机检索的需要。一个刊物增加“关键词”这一项,就为该刊物提高“引用率”、增加“知名度”开辟了一个新的途径。
(六)参考文献(reference)
参考文献不同于注释(脚注或尾注),它是对你在撰写本论文时所阅读的资料的一种提示。让读者知道你在撰写论文时参考了哪些文献,可以使读者(特别是有水平的读者)看出你所论述问题的起点和理论深度。参考文献可以放在各章节之后,也可放在论文的最后。
以前有些作者可能对此并不重视,即使列参考文献也只列出所谓“最必要”的。其实对于参考文献而言,只要是你在写作时阅读过的,或者对你写作有启发的文献都可以列在参考文献中,没有最必要的与必要之分。当然,对于与论文无关的,或者是你根本就没有看过、为了赶时髦而将一些著作或者论文名录也列在参考文献中的做法是不妥当的。
在法学论文中一般应列出参考文献(表),其目的有三:第一,为了能反映出真实的科学依据;第二,为了体现严肃的科学态度,分清是自己的观点或成果还是别人的观点或成果;第三,为了对前人的科学成果表示尊重,同时也是为了指明引用资料的出处,便于检索。
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87)对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作了规定。该规则规定专论正文部分引用的文献的标注方法可以采用顺序编码制,也可采用“著者-出版年”制。
(七)致谢
论文的致谢部分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一篇学位论文之所以写得好,是因为作者可能比其他人有优先的条件,例如,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好的学校、好的老师以及好的同学或者伙伴。当你在与他人争论问题时,你就在长进;有时对一个问题想一个月也想不通,而他人一个简单的点拨你就想通了;有时问题还是经别人提醒你才认识到的,等等。所以一篇论文的写作中致谢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但是,致谢绝不是对某某人的无限吹捧或者奉送人情。
按照《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的规定,致谢语句可以放在正文之后,体现对下列方面的致谢: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研究工作的奖学金基金、合同单位、资助和支持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协助完成研究工作和提供便利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在研究工作中提出建议和提供帮助的人;给予转载和引用权的资料、图片、文献、研究思想和设想的所有者;其他应感谢的组织和个人。
(八)作者姓名和单位
这一项属于论文署名的问题。署名一是为了表明文责自负,二是记录作者的劳动成果,三是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及文献检索(作者索引)。
署名大致分为两种情形,即单个作者论文和多作者论文。后者按署名顺序列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署名重要的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工作与论文撰写实际贡献最大的列为第一作者,贡献次之的,列为第二作者,余类推。
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则主要是为了便于读者与作者的联系。
(九)论文的形式要件
论文的形式要件,是指论文写作完成后,在提交时所表现出的外在形式及其必须满足(符合)的编辑规范和要求。
论文的一般编辑要求包括:字体与字号,页边距与行间距,脚注与尾注,标题序号,标点与符号,目录与参考文献。无论采取哪种编辑规范,最重要的是通篇论文的编辑规范应当保持一致。
如果论文拟向某个期刊投稿,则应当参考该期刊已发表论文的写作范例或者其他有关编辑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