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鉴与经营:明末清初徽商艺术赞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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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晚明徽商对艺术品的赞助与经营

在当前徽商研究中,徽商资本及商人近代化问题的研究占主导地位,成果也最多。而对“贾而好儒”的徽商在文化事业上,尤其在艺术品市场上的投资和消费,相关研究则相对薄弱。以往的研究,多论及徽商赞助对新安画派和扬州画派等地方画派的影响陈传席:《论扬州盐商和扬州画派及其他》, 《陈传席文集》第3卷。薛永年、薛锋:《扬州八怪与扬州商业》,人民美术出版社,1991年版。,但论述的多为徽商群体集团性的艺术赞助活动。由于资料所限,对于徽商个体在艺术品赞助和经营方面的具体情况,则缺乏深入研究。陈智超著《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图书馆藏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安徽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汇集了晚明徽州商人方用彬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与亲戚朋友的往来信札。作为一个颇有文化修养,又能书善画的商人,方用彬除开有当铺,典当并放债以外,艺术品的赞助、收藏与交易也在其经营范围之内。书中的一些信札,多少透露了此方面的一些信息,让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明代隆庆、万历时期徽商在艺术品投资方面所做的努力。不管他们最终目的如何,但这种投资,在客观上使得艺术家们的创作积极性有所提高,同时对于书画艺术品市场的繁荣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徽商对于艺术品的喜好,由来已久。有记载的事例较早见于明中期吴门画派崛起以后。由于吴门派代表画家沈周、文徵明、唐寅、仇英等几乎均以卖画为生,于是在苏州地区出现了活跃的艺术市场。徽商也涉足其中,并留下一些记录。本书在绪论、第一章和第二章中已作了初步探讨。袁宏道《新安江行记》指出:“徽人近益斌斌,算缗料筹者,竟习为诗歌,不能者亦喜蓄图书及诸玩好。画苑书家,多有可观。”袁宏道:《解脱集》卷3, 《新安江行记》, 《续修四库全书》集部,第1367册,第621页。可见到晚明时,徽商蓄积书画艺术品者已所在多有,尽人皆知了。本书要讨论的方用彬就是此期众多徽商中较有代表性的一位。

根据陈智超的考订,方用彬(1542—1608),明代南直隶徽州府歙县严寺镇人。方出生于富商家庭,其祖、父辈均在扬州一带经商,所以汪道昆《赠方生序》说方用彬是“富家翁子”,方大概是通过捐纳而获国学生资格,但其后屡试落魄。陈智超:《方用彬及其亲友》, 《明代徽州方氏亲友手札七百通考释》,第1—3页。遂浪游南北,同时进行商业活动。方用彬以艺术品和文化用品的经营为主,他通常先期收购艺术品,或以一定的方式对艺术家进行赞助,要求他们提供艺术作品。收集到的艺术品或古玩,一部分留作收藏,一部分用以出售,一部分用来交换其他艺术品,以互通有无。以下据方氏亲友手札资料,结合其他晚明史料,以具体探讨晚明徽商对艺术品的赞助、收藏与经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