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与先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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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圣贤与时世:说《诗》者的异同

儒墨两家与道家,特别是儒家与道家,对于经典的态度并非冰炭不能相容。两宋道学家强调“十六字心传”——既然是“心传”,那么记载心传的典籍,其真伪便不必深究。以道学家“出入诸子”的学术背景,他们对于道家思想和方法的吸收实不止一端。即使在先秦时代,《孟子》论《诗》,和《庄子》亦有相通之处。比如,《孟子》认为《诗》的留存,依赖于“王者之迹”: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离娄下》)


“迹熄诗亡”历代解释颇多。参见冯浩菲:《诗亡说》,《历代诗经论说述评》,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148—151页;及洪湛侯:《诗经学史》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82—83页。“《诗》亡”并非是古诗的消亡,而可以理解为“王者之迹”的消逝导致了没有新的诗产生或者被采陈,而诞生了记载各诸侯国兴衰的《春秋》(霸者之迹)。张海晏以为:“随着周礼的崩坏,诗以辅礼的功用也失去了。这时,没有人去采新诗,也无人献新诗,所谓‘诗亡’,即指此而言。”(见姜广辉主编《中国经学思想史》第一卷,第467页)但“王者之迹”并不一定仅限于“礼”,张海晏以为“《诗》亡”的另一个原因是“《诗》被形式化的滥用有关”,即可能是“赋诗断章”所带来的恶果,这一点也有可商之处,因为“《诗》被形式化的滥用”,也可以说明“《诗》未亡”。马银琴从考察“诗”的字义演化入手,以为“诗亡”是指“讽谏劝正之辞不再被陈于王廷并因此走向消亡”,见氏著《孟子“诗亡然后〈春秋〉作”重估》,《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这是对近人以“诗亡”为“风亡”说的补充。俞志慧考察了“王”、“迹”的具体所指,以为“诗亡”是指以往“赋诗”传统的消亡。见氏著《君子儒与诗教》,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113—132页。在孟子看来,《诗》不一定等同于“王者之迹”,这里也没有提出“所以迹”的问题,但是,《孟子》提出了“以意逆志”的说诗之法:


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孟子·万章上》)


赵岐注:


文,诗之文章所引以兴事也。辞,诗人所歌咏之辞。志,诗人志所欲之事。意,学者之心意也。孟子言说诗者当本之,不可以文害其辞,文不显乃反显也。不可以辞害其志,辞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志在忧旱灾,民无孑然遗脱不遭旱灾者,非无民也。人情不远,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是为得其实矣。王者有所不臣,不可谓皆为王臣,谓舜臣其父也。


以说诗者当下的语境,对于古《诗》的称引或解说,本身就是一个“逆向”的过程,但是所要面对的中间环节是对于“文”、“辞”的理解。《孟子》已经认识到古《诗》之辞讲究文采,会引起读者的误解,而一辞又有多意的现象,使作者之志不被理解,所以提出“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如赵岐所注,其理论的依据乃是“人情不远”。“以意逆志”看起来是一种很主观的方法,但在孟子看来,这种方法反而更加可靠。孟子此言,是针对“诗言志”而来。方玉润《诗旨》以“诗言志”为“千古说诗之祖”,见方玉润《诗经原始》(上),李先耕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2页。《诗序》又云:“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是作诗者“顺”的过程。关于“诗言志”的讨论,见朱自清:《诗言志辨》(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闻一多:《歌与诗》(见方玉润《神话与诗》,上海:华东师大出版社,1997年);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论·言志篇》(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关于“以意逆志”的讨论更多,除上述文献均有涉及以外,可参看吕艺:《孟子“以意逆志”、“知人论世”辨析》(《北京大学学报》,1985年第2期);李凯:《儒家元典与中国诗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291—297页);周光庆:《孟子“以意逆志”说考论》(《孔子研究》2004年第3期)。其中吕艺认为,孟子把《诗经》视为道德修养教科书和为政参考书,而不是当成“文学作品”,这一点往往为新近的研究这所忽视。“以意逆志”之说也是强调“人”的重要性,一方面可以回答轮扁如何通过圣人之言,领会圣人之意的问题,甚至和“得意忘言”有相通之处。参见康晓城:《先秦儒家诗教思想研究》,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88年,第214页、第216—225页。但另一方面,即使如轮扁一样,在“以意逆志”的过程中“得心应手”,依旧面临其中的智慧如何“共享”或“传承”的问题,也就是后世儒家所反复讨论的“圣可学乎”的问题。在“言人人殊”之余,各人之“意”又纷繁芜杂,所以赵岐《孟子题辞》说:


孟子长于譬喻,辞不迫切而意以独至,其言曰“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为得之矣。”斯言殆欲使后人深求其意以解其文,不但施于说《诗》也。今诸解者往往摭取而说之,其说又多乖异不同。


或许我们可以说,像轮扁这样的“匠人”,或像这样的孟子“士人”,“以意逆志”才可以服人。方玉润就感慨说:


孟子斯言,可谓善读《诗》矣。然而自古至今,能以己意逆诗人之志者,谁哉?方玉润《诗经原始》,第45页。


进一步的问题是,他们的这种本领能不能“共享”或“传承”,恐怕永远都会有两种针锋相对的答案。论者一般忽略的是,不论是相通的结论,还是相通的问题,都说明儒道两家在论《诗》方面可以互补。

在“知人”之的基础上,孟子又进一步提出“论世”:


孟子谓万章曰:“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孟子·万章下》)


“善士”之间彼此友好,但意犹未尽,又需要推重古人。古人已逝,“其诗”,“其书”,都是“其人”之“迹”,颂读之中要紧的问题在于“以人知人”,否则会被认为仅仅是记诵之能,《韩非子·难言》即感慨“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而“知其人”的途径又在于“论其世”。为何论世?赵岐注曰:


读其书者,犹恐未知古人高下,故论其世以别之也。在三皇之世为上,在五帝之世为次,在三王之世为下,是为好上友之人也。


但孟子提出“知人论世”,并不一定是要分辨古人的高下,而恐怕是要探究古人之“志”的社会根源或时代特征,方为“尚友”之道。朱熹《孟子集注》谓:“论其世,论其当世行事之迹也。言既观其言,则不可以不知其为人之实,是以又考其行也。”以“考其行”解释“论其世”,同样有失偏颇。陈昭英认为此段“友”字最为关键,并对相关注疏作了评判,颇值得参考。见陈昭英:《孟子“知人论世”说与经典诠释问题》,氏著《儒家美学与经典诠释》,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5年8月,第67—89页。而文幸福引章潢、焦循、王国维等人之语,以为“知人论世”是“以意逆志”的基础。见氏著《孔子诗学研究》,台北:学生书局,2007年修订版,第198—200页。“以意逆志”的上下文就是很好的例证:


咸丘蒙问曰:“语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舜见瞽瞍,其容有蹙。孔子曰:‘于斯时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识此语诚然乎哉?”

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尧老而舜摄也。《尧典》曰:‘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

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惟则。’此之谓也。《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


咸丘蒙问孟子,舜有没有以君父为臣,这是关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后来在韩非子那里又被重新提出,可见这一问题对于儒家来说何等重要。孟子引用《尧典》,以为“舜之臣尧”不是历史事实,而“舜之臣父”,亦不能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诗句来落实,该《诗》出自《小雅·北山》, (“普”作幅“溥”)其序云:“大夫刺幽王也。役使不均,己劳于从事,而不得养其父母焉。”其上文云:“王事靡盬,忧我父母”。其下文云“王事靡盬,忧我父母”。孟子之“以意逆志”正是把诗句放在《小雅·北山》上下文的语境中,指明此是指王臣的角度抱怨王事繁杂,无暇侍奉父母。前文所引《韩非子·说林》记载的温人引此诗句,是要证明自己乃周王朝的主人。但是,韩非子剥离了这个语境,从君王的角度解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会引申出“舜出则臣其君,入则臣其父,妾其母,妻其主女也”的极端结论,这一点又和《吕览》及《荀子》引该诗句迥异。不过,其中涉及的君臣的关系在禅让或者革命的过程中往往发生混乱,而父子关系在儿子成为君主之后也和君臣关系相冲突等问题,一直是古代政治哲学所讨论的议题。在否定了咸丘蒙引《诗》以证“舜之臣父”的论点以后,孟子得出的结论是:“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孟子还引用《诗·大雅·下武》之篇说明从尧舜到汤武,都是遵从孝道的,而这些圣王的孝道是达到了“以天下养”的极至。孟子又举《书》为例说明,即便是舜的父亲瞽叟,也是认可这一点的。赵岐注以为,孟子所引为《书》之逸篇,今见于《古文尚书·大禹谟》。

而孟子所说的“以文害辞”之“文”,以咸丘蒙所引《小雅·北山》之诗为例,乃是“普……莫非……。率……莫非……”的文法,这是一种全称判断,极言王臣之多,王土之广,而全称判断往往会引起悖论。同样,《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其中的“靡有孑”也是用否定的形式形容旱情之重,死者之多,这是“文学式”的夸张手法,并非事实上没有一个人存活下来。故而,孟子提出“说《诗》者”一方面要理解作《诗》者的心志,另一方面也不要拘泥于文辞的表达形式。正如方玉润所言:


诗辞与文辞迥异:文辞多明白显易,故即辞可以得志。诗辞多隐约委婉,不肯明言,或寄托以明意,或甚言而惊人,皆非其志所在。若徒泥辞以求,鲜有不害志者。方玉润《诗经原始》,第44—45页。


需要强调的是,孟子回答“舜之臣尧”和“舜之臣父”的问题,其实都是属于“知人论世”的范围。结合下文所言“以意逆志”,孟子所论引经据典以“知人论世”的原则大致有五:其一,引用的文献可靠、权威(齐东野人之语不足为据,当以《尧典》为准);其二,对《诗》的上下文有完整了解(《小雅·北山》之诗非王者自谓);其三,对相关文献能融会贯通(《诗》、《书》所言孝的真义);其四,对主人公特性有充分了解(言必称尧舜);其五、对历史背景有准确掌握(尧老而舜摄)。

后世多以“以意逆志”为读《诗》、读书,乃至进行“经典解释”的方式,固然有理有据。但孟子的原意却是在“知人论世”的过程中论及“说《诗》”的原则。“说”当为称说之意。换言之,《诗》、《书》等经典在孟子和其他先秦诸子那里是立论的重要资源和依据,而不是逐字逐句“解释”的对象。参见杨海文:《试析孟子解〈诗〉读〈书〉方法论》,《孔子研究》1997年第1期。此是“思想家”与“学问家”的不同。故而,方玉润有言:


说《诗》当触处旁通,不可泥于句下;解《诗》必循文会意,乃可得其环中。此自两道,非可例言。方玉润《诗经原始》,第62页。


但是,“知人论世”与“以意逆志”亦并非等同的关系参见李畅然:《清人以“知人论世”解“以意逆志”说平议》,《理论月刊》2007年第3期。,“知人”还可以说是“知其人之志”,但“论世”则是考究其“心志”的社会根源和时代特征。朱自清以为“知人论世”,“并不是说诗的方法,而是修身的方法,‘颂诗’、‘读书’与‘知人论世’原来三件事平列,都是成人的道理,也就是‘尚友’的道理”朱自清:《诗言志辨》,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9页。。此言良是。

孟子所说“论世”之“世”,即指“时世”。方玉润《诗经原始》卷首上有“诸国世次图”,并附有录自《传说汇篡》的“作诗时世图”。依文献可征,墨子也非常强调经典的历史背景。如《墨子》所载:


子墨子谓鲁阳文君曰:“攻其邻国,杀其民人,取其牛马粟米货财,则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传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今贱人也,亦攻其邻家,杀其人民,取其狗豕食粮衣裘,亦书之竹帛,以为铭于席豆,以遗后世子孙曰:‘莫若我多’,其可乎?”鲁阳文君曰:“然吾以子之言观之,则天下之所谓可者,未必然也。”(《墨子·鲁问》)


同样是“莫若我多”,后世子孙如果仅凭先人典籍的记载而忽略具体的历史背景,则君主和贱人没有区别,狗豕食粮衣裘和牛马粟米货财一样值得炫耀。但无论是孟子,抑或是墨子,他们“论世”的目的,并不在于澄清某种历史事实或考订某个历史人物,而是要讨论这些事、这些人背后的普遍意义和终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