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诗》之失
由以上讨论可知,诸子说《诗》的不同,乃在于对于《诗》的意义所在有不同理解。而文献之中,又需要留意关于“《诗》之失”的总结。《淮南子·诠言》曰:“《诗》之失,僻;《乐》之失,刺;《礼》之失,责。”此种“三经并举”的文献,其产生的年代应该比较早,如《论语·泰伯》记载孔子之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闲居》今见于《礼记》,其中也只言《诗》、《礼》、《乐》三部经典,而上海博物馆藏有战国竹简本,可证《孔子闲居》非后人伪作。由此推论,关于“《诗》之失”的议论也是较早就出现了。为何言“《诗》之失,僻”?高诱注:“《诗》者,衰世之风也,故邪而以之正。小人失其正,则入于僻。”僻即邪僻之义。
《淮南子·泰族》亦言“《诗》之失也,辟”,但是“六经并提”且以《易》为首。后文又提出“《诗》之失,愚”:
故《易》之失也,卦;《书》之失也,敷;《乐》之失也,淫;《诗》之失也,辟;《礼》之失也,责;《春秋》之失也,刺。
五行异气而皆适调,六艺异科而皆同道。温惠柔良者,《诗》之风也;淳庞敦厚者,《书》之教也;清明条达者,《易》之义也;恭俭尊让者,《礼》之为也;宽裕简易者,《乐》之化也;刺几辩义者,《春秋》之靡也。故《易》之失,鬼;乐之失,淫;《诗》之失,愚;《书》之失,拘;《礼》之失,忮;《春秋》之失,訾。六者,圣人兼用而财制之。失本则乱,得本则治。其美在调,其失在权。
两段文字,六经的次序不同,且对六经之失的评价各不相同,由此可见《淮南子》一书由“编辑”而成的特点。其中第二段文字,讨论“《诗》之风”、“《书》之教”、“《易》之义”、“《礼》之为”、“《乐》之化”、“《春秋》之靡”。关于“《诗》之失,愚”,高诱注:“诗人怒,怒近愚。”何谓“怒近愚”?注释家多有疑惑,庄逵吉疑“怒”当作“怨”,顾广圻疑“怒怒”当作“怨思”。案:孔子有言“《诗》可以怨”,《淮南子》原文以为《诗》的风格乃是“温惠柔良”,“怒”则失于此风,故《管子·内业》云:“止怒莫若《诗》”。不能止怒,则失于“温惠柔良”,无需再疑。
而读者更熟悉的则是《礼记·经解》的开篇文字: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絜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相比之下,似乎《礼记·经解》的评价更为贴切,但文中均以“教”观六经,不如《淮南子·泰族》所记文献丰富。其中虽然也讲“《诗》之失,愚”,但其前提是“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即“温柔敦厚”是《诗》教的结果,而《淮南子·泰族》所载文献则认为《诗》的风格本身就是“温惠柔良”。两段文字虽然有交叉重叠之处,但具体论述其实不同,这也说明“《诗》之失”的问题曾经被不同的学者关注。
《诗》教的“温柔敦厚”,津津乐道者数不胜数,而关于“《诗》之失”,关注者则少之又少。宋代黄震,倒是有一个很贴切的解释:“然惟敦厚故近愚,‘愚’之言可欺也。”这是读《诗》者之失,故而《诗》教以温柔敦厚为标的,但有可能造成“愚民”的过失,此种过失教《诗》者也有责任,从上文所引《淮南子》及《礼记·经解》之言可以看出,先哲对此已有警惕。
从以上文献来看,对“《诗》之失”的反思,是围绕对于整个经典系统的评价展开的,这种反思也有可能来自儒家内部。这个问题的要紧之处在于,既然《诗》和其他经典有疏失之处,那么它们的“经典”地位如何看待,是否还有日日诵读的必要。后世儒家系统的文献没有人专门提出这个问题,在解释《礼记·经解》“《诗》之失”的所指时,也是极力维护“经典”的权威性,而侧重于“读经者之失”。
倒是《列子·仲尼》借孔子之口,从“无所不乐,无所不知;无所不忧,无所不为”的角度说明为何持续吟诵《诗》、《书》:
曩吾修《诗》、《书》,正礼乐,将以治天下,遣来世;非但修一身,治鲁国而已。而鲁之君臣日失其序,仁义益衰,情性益薄。此道不行一国与当年,其如天下与来世矣?吾始知《诗》、《书》、《礼》、《乐》无救于治乱,而未知所以革之之方。此乐天知命者之所忧。虽然,吾得之矣。夫乐而知者,非古人之所谓乐知也;无乐无知,是真乐真知。故无所不乐,无所不知,无所不忧,无所不为。《诗》、《书》、《礼》、《乐》,何弃之有?革之何为?……颜回重往喻之,乃反丘门,弦歌诵书,终身不辍。
这是选自孔子回答颜回为何自己有忧色时的主要内容,文中描述孔子首先认识到“《诗》、《书》、《礼》、《乐》无救于治乱”的烦忧,而又找不到变革它们的途径,这是所谓的“乐天知命者之所忧”。可以发挥为“肤浅的乐观主义,其实摆脱不了烦忧”,而孔子并未满足于“乐天知命”,而是追求到了“无所不乐,无所不忧”的心境。在这种心境之下,《诗》、《书》、《礼》、《乐》既没有放弃的理由,也没有变更的必要。颜回也因此终身“弦歌诵《书》”。“弦歌”,即“咏《诗》”。此段文字当然也是托名的可能性比较大,但它所要揭示的问题是很重要的,那就是对于《诗》、《书》的怀疑和批评,并不一定来自轻视者或指责者,而恰好是来自热爱者或推崇者。换言之,热爱或推崇《诗》、《书》,把自己的理想寄托于其中,即使是“乐天知命”也难免烦忧。而超越烦忧的途径不是摒弃《诗》、《书》,而是圆融忧乐,追求“真知”。讲到此处,已经和禅意有相通之处了。
回归主题。从先秦诸子所书于竹帛,遗留于后世的文献来看,和《诗》有直接关联的,以儒、墨、道、法四家的著作为代表。学界对诸子为何引《诗》、论《诗》,以及所引所论何《诗》皆有集中讨论,近现代以来,更侧重于“文学”层面。但诸子是不折不扣的思想家,他们引《诗》、论《诗》,皆是为立论、辩说或施教,绝非纯粹地“作文”,也不是超然客观地“证史”。所以需要特别注意孟子所言“说《诗》者”,其所指比较宽泛。与“说《诗》”有关的哲学问题,留待下文讨论。就过去圣贤和历史的经典而言,墨家和儒家都抱着坚定的遵从态度,而道家是怀疑的立场,法家则是否定的立场。就“时世”而言,墨家和儒家都相信古今一道,他们所谓的“厚古薄今”,实际是希望今日之时世如往昔之时世一般理想。而道家和法家都认为时世之间没有复制的可能和必要。由此可见,墨出于儒,法出于道,并非虚言。
本章一方面是探究了《诗》如何作为先秦诸子共同的学术背景,另一方面梳理了先秦诸子对于《诗》在总体上有何判断,而特别留意于其中的互通与互补。下文将于观照《诗》的特性的同时,试图分析诸子如何以“引经据典”,特别是以“说”《诗》的方式来讨论哲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