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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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集合

如果我们能够把多个对象设想为整体上“共存”而不引起矛盾,就是说,我们能够把它们聚集为“一个东西”,那么我称这样的复多为一致的复多,或者“集合”。

康托尔


上一章里,在讨论一阶语言的语义的时候,我们遇到了集合,而且把它初步理解为概念的外延。为了明确结构、模型等语义概念,我们有必要对集合多做些了解,特别要了解如何用集合(从外延上)来确定性质、关系和函数。另外,即使研究一阶语言的语形,也涉及到集合概念。因此,有关集合的初等知识,可以说是逻辑研究的先行知识。从更广泛的方面来看,集合概念有深刻的数学与哲学意义,百余年来得到了深入的探讨,形成了集合论这个学科。集合论是数理逻辑的一个分支,在某种意义上,也被认为是数学的基础。下面的第1节是对集合概念的直观介绍,其他各节的内容属于集合论的初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