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与伦理学(全译本)(附《天演论》)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当古印度或古希腊的先哲们悟出善的概念后,再去审视世界,特别是直面人类生活时,就会像我们一样发现,哪怕只是让进化过程符合正义与善的伦理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很困难的。

如果世上有一件最明白不过的事情,那就是,在一个纯粹的动物世界里,不论是生命的快乐还是痛苦,都不是按照应得的赏罚来进行分配的——因为,对处于较低等级的感性存在来说,应该得到奖赏或者应该得到惩罚,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对人类生活的现象作一个能为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有识之士所认可的概括,那就是:违规者常常能逃脱他应得的惩罚;邪恶之徒像绿色的月桂树一样欣欣向荣,而正直的人却要乞食求生;父辈行恶,却让子孙受罚;在自然王国里,过失犯罪要受到和故意犯罪一样严厉的惩罚;千万个无辜的人们,因为一个人故意或过失的犯罪行为而遭受折磨。

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上,希腊人、闪米特人Semite,又称闪族人。阿拉伯人、犹太人都是闪米特人。现在生活在中东、北非的大部分居民,是古代闪米特人的后裔。——译者注和印度人是一致的,《约伯记》Job,即圣经旧约中的《约伯记》。——译者注、《工作与时日》Works and Days为古希腊诗人赫西俄德所写的田园诗,既描写了平静而优美的农村生活场景,又包括很多道德方面的警句。——译者注和佛经是一致的,赞美诗的作者、以色列传道者和希腊悲剧诗人也是一致的。事实上,古代的悲剧作品,除了表现事物本性所具有的那种深奥难解的非正义性之外,还有什么更共同的主题呢?除了描写无辜的人亲手把自己毁灭,或因他人的致命恶行而遭到毁灭之外,还有什么让人去更深刻地感觉真实?诚然,俄狄浦斯Oedipus,希腊神话中的人物,因其悲剧性命运而成为艺术创作的对象,悲剧大师索福克勒斯著有《俄狄浦斯王》。此外,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把他的命运诠释为“恋母情结”。——译者注的心地是纯洁的,是自然的系列事件——宇宙过程——驱使他误杀父亲,娶母为妻,让他的臣民遭殃,使自己草草毁灭。或者更进一步,我暂且抛开时间顺序的限制,构成《哈姆雷特》永恒魅力的东西,除了因深深地体验他的经历而产生的感染力外,还有什么呢?这个同样无辜的梦想家,不由自主地被拖进一个混乱的世界,卷入一团罪恶与痛苦的乱麻之中。而这种罪恶与痛苦,是宇宙过程的基本力量渗透到人之中,并通过人发挥作用而造成的。

因此,如果把宇宙送上道德法庭,很可能要判它有罪。人类的良心反感自然对道德的漠视,微观宇宙的原子应该早已发现无限的宏观宇宙是有罪的。但是,几乎无人有胆量记下这一判决。

在闪米特人对这一争端进行重大审判时,约伯托庇于缄默和屈从;印度人和希腊人或许不够明智,试图调和那根本不能调和的事情,为被告进行辩护。结果,希腊人发明了神正论,而印度人提出了一种就其最后形式而言最好称之为宇宙正论的理论。因为,尽管佛教承认有许多神灵、许多主宰,但他们都只是宇宙过程的产物;存续的时间再长,也只是宇宙过程永恒活动的暂时表现。不论轮回学说起源于何时,婆罗门教徒和佛教徒在思考轮回学说时,找到了一个得心应手“每个人躯体中都有一个灵魂,在躯体死亡时,灵魂就像小鸟飞出笼子那样飞去,并进入一个新的生命体……或者进入天堂的某个生命体,或者进入地狱的某个生命体,或者仍然进入这个尘世的某个生命体。唯一例外的情形是,人在今生中获得神的真知,但这是罕见的。根据佛教以前的理论,这样一个人的灵魂沿着多神(Gods)走向唯一的神(God),并与‘他’(Him)相结合,从而获得不朽的生命,在这种生命里,个性不会被消灭。在后期理论中,他的灵魂直接被吸收到这个大灵魂(the Great Soul)之中,并在其中消失,不再有任何独立的存在。所有其他人的灵魂,在其躯体死亡后,都会成为一种新的存在,即成为众多不同存在形式中的一种或另一种。如果是在天堂或者地狱,灵魂本身就变成一个神或者魔鬼,但没有进入躯体。一切超人的存在,除大神(the Great God)外,都被看作不是永恒的,只被看作是一种暂时的傀儡而已。如果灵魂返回到尘世,它也许会、也许不会进入一个新的躯体。这个躯体要么是人,要么是动物或植物,甚或是一种物质的物体。对一切具有灵魂的东西来说,这些灵魂和人的灵魂没有什么根本区别——全都一个样,都只是那个唯一真正存在的大灵魂(the Great Spirit)的一闪而已。”(里斯·戴维斯《赫伯特讲座的演讲》,1881年,第83页)我所谈到的关于印度哲学的内容,特别受惠于里斯·戴维斯教授在其著名的《赫伯特讲座的演讲》(1881)和《佛教》(1890)两本著作中,对原始佛教和与之相联的早期印度思想所作的明晰阐述。在这些注释中我大量引用了他的论述,对此我能做的唯一辩解就是,我愿意毫无保留地表示我的感谢。我也发现,奥登博格博士的《释迦》(1890,第2版)也是很有帮助的。在上述引文中提到的轮回说的起源,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但是,有一点是清楚的:它与埃及的轮回说是非常不同的。实际上,由于人们通常使这个世界的幽灵住到另一个世界,埃及的学说似乎预示着印度学说是一种更古老的信仰。戴维斯教授非常重视轮回理论在伦理上的重要意义。“目前我们自己提出的最新想法之一,就是借助每个人从他祖先那里遗传下来的气质来寻求对他的气质甚至他的外部生活环境进行解释,而这种气质是在几乎是没有尽头的先人系谱中逐渐形成的,仅仅通过他出生于其中的某一代的环境加以改变,但这些环境同样也是几乎没有尽头的先前的原因系列产生的最近结果。乔答摩的观点可以用同样的话来表述。他也试图想以一种不同于当代理论的阐释者所采纳的方式来解释这一奇怪的问题,这也正是《约伯书》中的美妙戏剧的主题所要解释的——即这样一个事实:在尘世间实际遭受的好运或厄运与人们所说的好或坏的品质完全无关。如果一个其整个体系基本上就是一种伦理改革的导师感觉到,其职责所在就是对这种明显的不正义寻求一种解释,我们不必感到惊愕。尤其当他所承袭的信仰,即灵魂转世说,已经为每个愿意接受这种信仰的人提供了一个十分充足的解答时,就更是如此。”(《赫伯特讲座的演讲》,第93页)我应该大胆建议,在前述的段落中,用“大部分地”代替“完全地”。一艘船航行的好或坏,虽然大部分不是取决于船长的行为,但大部分是受船长的行为影响的。虽然他对飓风奈何不得,但劈波斩浪总是可以的。的方法,为宇宙对待人的方式作了一个似乎有理的辩护。如果这个世界充满了痛苦和悲伤,不幸和罪恶像下雨一样同时降落在正义者和不正义者的身上,这是因为不幸和罪恶像下雨一样,都是无穷的自然因果链中的部分环节,在这个因果链上,过去、现在和将来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因此,无所谓这种情形比那种情形更不正义。每一个感性存在者都是在收割其以前种下的果,不是今生种下的果,就是前生种下的果,这个前生也不过是无穷系列的前生中的某一个。因此,善与恶的现世分配,是累积起来的正报应和负报应的代数和,或者更确切地说,它取决于善恶账目的动态平衡,因为在他们看来,随时都应该进行彻底清算是不必要的。未付清的款项可以作为一种“挂账”而延期;刚刚享受了一段天堂般的幸福时光,接下来就得长期忍受可怕的地狱生活,但依然不能还清前世作孽所欠下的债每个新生儿的灵魂,其外在条件是由其前生的行为决定的。但它是由具有连续性的每个行为决定的,而不是恶对善进行清算的结果。一个诋毁过他人的好人,由于他的善良,可以作为神活上十万年,但是,如果他行善的力量耗竭,也许会转世为一个哑巴;一个曾经发过善心的盗贼,作为对其积德的奖赏,也许会转世为一个国王,然后,由于其今生作恶,就被打入地狱,忍受长期的痛苦,或者变成一个没有躯体的鬼魂,或者经过多次投胎,变成一个奴隶或流浪者。“根据这种理论,任何行为都无法逃脱报应,尽管每个灵魂必须承受的只是它自身行为的后果。这种力量自行起效,从不停止,它的后果从不预先示之于人。如果是恶报,就永远不能得到改变或防止,因为这是先前的原因造成的,这原因也是灵魂无法控制的。甚至也没有连续的意识以及对前世的回忆,使灵魂觉察到它的命运。向灵魂敞开的唯一好处,就是在今生增加它的善行总额,连同其他善行或许可以修成正果。即使是这样,也只有在与现世基本条件相同的来世中才能发生:同现世一样,来生也受衰老、朽坏和死亡的支配;而且也像现世一样,给予犯错、愚昧甚至犯罪的机会,在它们的轮转中,不可避免地使它们受到疾病、残疾或悲哀等应得的报应。就是这样,灵魂在轮回的大海里,一生又一生、一浪又一浪地来回翻滚。没有人能够逃脱,除了在投胎为人期间悟得大灵魂的真知的极少数人:他们便进入不朽,或者如后来的哲学家所说的那样,进入神圣的本体之中。”(里斯·戴维斯《赫伯特讲座的演讲》,第85、86页)印度哲学家所想象的这种死去以后的情形与罗马教会所讲的炼狱有几分相似。不同的是,要想从中逃脱,不是依靠由僧侣或圣徒的代祷来改变神的判决,而是依靠个人自身的修为。而天主教则公开保证,善良的信徒或虔诚祈祷的信徒,最终会进入天国,享受极乐;而对于印度教徒来说,得到神的悦纳或进入涅槃的有利机会,就非常少了。

经过这样一番辩解,宇宙过程是否显得比原先更道德一些,也许还是有疑问的。但是,这种辩解理由并不比其他理由逊色,只有极为草率的思想家,才会以其固有的荒谬性而摒弃它。像进化论学说本身一样,轮回学说也扎根于这个真实的世界,它可以要求得到像通过类比得来的完美论证所能提供的那种支持。

有一些事实,由于天天接触变得稀松平常,其实它们都可以归在遗传的名下。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家族的或者远亲的明显印记。更为特别的是,一定行为方式形成的总体倾向,即我们所说的“气质”,往往可以追溯到漫长系列的祖先和旁亲。所以我们有理由说,气质,作为一个人道德和智力的实质性要素,确实从一躯体传到另一躯体、从一代轮回到另一代。在新生婴儿的身上,血统上的气质是潜伏着的,“自我”不过是一些潜能。但这些潜能很快就变成了现实。从童年到成年,这些潜能表现为迟钝或聪慧,羸弱或健壮,邪恶或正直。此外,每一特征由于受到另一气质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如果没有其他影响的话,这种气质就会传给作为其化身的新生体。

印度哲学家把上面所说的气质称为“羯磨Karma,梵文的音译。——译者注“那时流行的、并不能被证明是虚妄的轮回理论,似乎满足了一种深深被感觉到的需要,也似乎提供了一种解释不平等分配今生祸福的道德理由,而这种分配与现世的气质是极为矛盾的。”乔答摩“因此仍然谈及人的前世,但绝不是以那种通常被描绘的、他曾经使用的方式谈及的”。他所说的轮回是“气质的轮回”。他认为:“一切生灵,不论是人还是其他生灵,在它们死亡以后,除了活着的‘羯磨’即身心活动的结果外,什么也没有留下。所有个体,不论是人还是神,都是最后的承接者和一个长长的先人系谱的最后结果——这个系谱是如此之长,以致无法计算它的开端,而它的终点是与这个世界的毁灭相一致的。”(里斯·戴维斯《赫伯特讲座的演讲》,第92页)在进化理论中,一个胚胎按照一种特定类型发育的驱向,例如,使菜豆种子长成一种拥有其全部性状的植物的驱向,就是它的“羯磨”。它是所有条件的“最后的承接者和最后的结果”,这些条件已经影响了一个祖先系列,这个系列可以回溯到亿万年以前生命首次在地球上出现的时期。菜豆植株物质的B部分(参见注释[1]),在一个从原始的活体延伸下来的先前持续的链条中,处于最后一环:它所产生的世代相继的物种性状是逐渐被改变的“羯磨”的表现。正如里斯·戴维斯教授精辟所言,雪花莲“之所以是一朵雪花莲,而不是一棵橡树,而且就是那个类型的雪花莲,就因为它是先前存在无限延伸的系谱的产物”。(里斯·戴维斯《赫伯特讲座的演讲》,第114页)。正是这种羯磨,从一生传到另一生,并以轮回的链条将此生与彼生连结起来。他们认为,羯磨在每一生都会发生变化,不仅受血统的影响,而且还受自身行为的影响。事实上,印度哲学家都是获得性气质遗传理论的坚定信徒——目前,这一理论处于备受争议之中。不容置疑的是,表现某种气质的种种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各种条件的促进或阻碍,其中最重要的条件是有无进行自我修行。但是,气质本身是否会因自我修行而发生变化,并不是确定无疑的,而且同样无法肯定的是,恶人遗传的气质比他得到的气质更差,正直人遗传的气质比他得到的气质更好。然而,印度哲学不容许对这一问题有任何怀疑——相信环境尤其是相信自我修行对羯磨的影响,不仅是印度哲学中报应理论的必要前提,而且还是逃脱永无止境的轮回转世的唯一出路。

印度哲学的较早形式,与我们这个时代所流行的理论一样,都假定在变动不居的物质或精神现象下面,存在一个永恒实在或“本体”。宇宙的本体是“婆罗门”,个人的本体是“阿德门”,后者与前者的分离(倘若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仅仅是由它的皮囊,由包裹着感觉、思想、愿望以及快乐和痛苦等这些构成人生幻境的东西所造成的。无知的人把这一点当做实在,他们的“阿德门”因此永远被幻觉所囚禁,被欲望的镣铐所桎梏,被不幸的鞭子所抽打。但是,已经觉悟的人发现,表面的实在不过是幻觉,或者正如两千年以后所说的,所谓的善与恶,不过是思想的产物。如果宇宙“是公正的,而且用由我们的淫乐织成的鞭子来抽打我们”源自莎士比亚的《李尔王》。——译者注,那么避免我们遗传罪恶的唯一方法似乎就是,铲除让我们流于堕落的欲望之根,不再充当进化过程的工具,并退出生存斗争。如果羯磨通过自我修行得到改变,如果它那接二连三的粗鄙欲望能够被灭绝,那么,自行其是的原动力即生存欲望就被摧毁了“人们发现,有趣的是,正是这个理论的弱点——假定‘羯磨’的结果集中在一个新的存在里面——对早期的佛教徒来说,意味着理论本身是一个难题。他们部分地通过把它解释为,它是存在于垂死生物的一种特别的热望(是一种渴望——‘贪’,在佛教理论中发挥着另外的非常重要的作用),这种热望实际上促使承接前一个个体的‘羯磨’的新个体的出生,避免了这一难题。但是,这是如何发生的,这种热望是怎样导致这种结果的,人们承认,只有佛才有权知道。”(里斯·戴维斯《赫伯特讲座的演讲》,第95页)在斯多葛派和佛教许多类似的看法中,为这个“贪”,即对生的“热望”或者“渴望”寻找一个支点,那是稀奇古怪的。塞涅卡写道:“如果在道德价值之外,还有什么别的东西是善的话,那就是我们会去追逐生活的贪欲(或者叫做‘就会贪生怕死’),贪求那些为生活提供享受的东西。这是不能容忍的,无止境的,不稳固的。”(《书信集》,第76号,第18页)。那时,幻象的泡沫会破灭,游荡着的个体的“阿德门”会自行消融于普遍的“婆罗门”之中。

这些似乎是佛教以前的拯救概念,这也是那些愿意获救的人所追随的方式。在禁欲方面,没有比印度的苦行隐士做得更彻底的了——在使人的精神萎缩到无感觉的半梦游状态方面,后来的僧侣主义者中没有一个能够如此地接近成功,若不是其公认的圣洁,就很难将它与白痴的状态分开。

必须认清的是,这种拯救,必须通过知识和基于知识的行为才能获得,正如那些想得到某种物理或化学结果的实验者,必须具有相关的自然法则的知识,以及足以完成一切操作所需要的久经考验的意志。在此意义上,超自然性完全被排除了。没有任何外部力量,能够对引起羯磨的因果序列产生影响——只有羯磨的主体自身的意志,才能使它终结。

我刚才已尽力对这一卓越理论作了一个合理的概述,在此理论基础之上,只能得出唯一的一条行为准则。如果过多的痛苦是一种必然,那么继续活下去就是愚蠢的,不幸会随着生命的延续而越来越多,而且这种可能性是无法阻挡的。消灭肉体只会使事情变得更糟。除了通过自愿地阻止灵魂的一切活动来消灭灵魂外,别无他法。财产、社会关系、家庭感情、世俗的友谊,都必须抛弃;最天然的欲望即便是饮食,也必须禁绝,至少要减至最少,直到一个人心如死灰、清心寡欲,成为一个托钵僧,经过自我催眠进入一种死一般的沉睡状态。走火入魔的神秘主义者误认为,这就是最终融入婆罗门的一种先兆。

佛教创始人接受了他的前辈所探究的基本原理。但是,他对含有将个人存在消融于绝对存在——即,将“阿德门”消融于“婆罗门”——的那种完全灭绝的思想并不满意。看来,对他来说,承认任何实体——即便是那种既没有质量又没有能量而且没有任何可以述说的属性的“空”——的存在都是一种危险和陷阱。尽管将“婆罗门”归结为一种实体性的虚无,但它还是得不到信任;只要实体尚存,它就会满载着无限的悲哀,不可避免地重新转动那令人讨厌的变化之轮。乔答摩Gautama,梵文的音译,即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译者注使用研习哲学的人非常感兴趣的形而上学之绝技,清除了永恒存在的影子的藏身之处,因而填补了贝克莱主教著名的唯心论主张所留下的那一半空白。

假如承认这些前提为真,我不知道怎样去避开贝克莱的结论,即物质的“本体”是一个形而上的未知数,存在的本体是不能证明的。贝克莱似乎没有非常清晰地认识到,一种精神实体的非存在同样是有疑义的。不偏不倚地应用他的推理,其结果就是把“一切”归结为现象共存和现象序列,现象内部和现象以外的东西,都是不可知的。印度人思想敏锐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乔答摩比当代最杰出的唯心主义者所看到的更加深刻。尽管必须承认,如果贝克莱将精神本性的一些推论贯彻到底,就会得出几乎相同的结论“佛教的显著特征是,它开辟了一条新途径,那就是,它看到了人类必须从一种完全不同的立场去解决的最深刻的问题。它将一种伟大的灵魂理论的全部内容——它迄今仍然全部占据和绝对统治着具有迷信和类似思想的精神——从它的视野中一扫而空。在世界历史上,它第一次宣布,每个人都能够在尘世、在今生为了自己并由自己获得拯救,与神或大大小小的神灵都没有任何关系。像《奥义书》一样,它将知识置于首要地位。但是,它不再是关于神的知识,而是像他们所假定的那样,是对人和事物的真实本性的洞见。而且,它还认为,除了知识是必要的,纯洁、谦恭、正直、安宁以及深邃、广大、无限的博爱也是必要的。”(里斯·戴维斯《赫伯特讲座的演讲》,第29页)同时代的希腊哲学家采取了类似的方向。根据赫拉克利特的看法,宇宙既不是由众神也不是由人创造的。但是,宇宙过去曾经是、将来仍然是一团永恒不灭的火,它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在一定分寸上熄灭。(穆拉赫:《赫拉克利特残篇》,第27页)他的后继者斯多葛派给“智者”的知识和意志所安排的地位,使他们的神(对逻辑思想家来说)成为一个备受赞美的主体,而不是一种要对付的力量。在印度思想中,“阿罗汉”成为婆罗门的长者,佛的地位更高;而斯多葛派的“智者”至少与宙斯齐名。贝克莱再三断言,不可能形成灵魂或精神的任何观念——“如果有谁怀疑我在这里所说的真理,就让他想一想并且试一试,他能否形成关于力量或能动者的任何观念;是否具有‘意志力’和‘理解力’这两个名词所标识的、彼此显然不同的两种主要力量的观念;以及能否形成对实体或一般存在的第三种观念,及其支持上述那些能力或曰上述能力的主体——称之为‘灵魂’或‘精神’的东西——的相关概念。这就是一些人所主张的:但是,就我所知,意志、灵魂、精神这些词语并不代表不同的观点,或者老实说,根本不代表任何观念,只是代表一些完全不同于观念的东西——它是一种动因,不能同任何观念相提并论,也不能用任何观念来代表(尽管我们必须同时承认,我们具有一些灵魂、精神以及诸如意愿、爱、恨之类的心灵活动的概念,因为我们知道或理解这些词语的含义)。”(贝克莱:《人类知识原理》,第76节,参阅第89、135、145节)我认为,不妨公开地讨论一下,是否可能具有“对我们不能形成任何‘观念’的东西的一些‘概念’”。贝克莱给“感性的能动者、心灵、精神、灵魂或自我”附加了几个述词(Ⅰ、Ⅱ部分)。比如说“不可分的、无形体的、无广延性、不可毁灭的”。述词“不可分的”,虽然在形式上是否定的,但有非常肯定的后果。因为,如果“能动者”是严格地不可分的,人的灵魂与神的精神就一定是同一个东西:这是好心的印度人或斯多葛派的学说,但不是正统的基督教哲学。另一方面,如果能动的感性“存在”的“实体”实际上被一个神和无数人的本体所分有,那么述词“不可分的”怎么能严格地适用于它呢?拿引用的词语来说,正如它们所代表的,它们都意味着否认关于任何实体的知识的可能性。“物质”被消解为只是“精神”的一种特性,“精神”又消融于公认是难于想象的、不可知的思想和力量的本质之中——结果,在宇宙中除了现象的流动外,任何存在都仅仅只是一种假言推断。的确,怀疑论者可以提出异议,说如果“存在”就是“被感知”,那么精神本身除了作为一种感知即被实体化的“自我”而存在,或作为对其他一些精神的感知而存在之外,便不能有任何存在。在前一种情况下,客观实在消失了;在后一种情况下,似乎需要一个彼此互相感知的无限系列的精神。令人奇怪的是,贝克莱的措辞有时与斯多葛派的口吻极为相似,例如:(第148节)“肤浅的大众似乎有一个普遍的借口,说他们不能看见上帝……可是,哎哟,我们只须睁开眼,就可以看见万物的主宰,比看见我们的任何一个同类还要完整和清晰……我们时时处处都确实感知到神迹的显现:我们所见到、听到、感觉到或通过感官以任何方式感知到的一切,都是上帝之伟力的表征和结果”……(第149节)“因此,显而易见,对任何稍微有一丁点头脑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上帝或精神的存在更明显的了,它亲切地呈现于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心灵里产生不断影响我们的各种各样的观念或感觉,我们绝对地、完全地仰赖于它。简言之,我们生于斯、行于斯,而且存在于斯。”(第150节)(但是,你会问,自然在产生自然事物中没有一份贡献吗?都必须将它们全部归功于上帝直接而单独的作用吗?……如果自然意味着是一些与上帝截然不同的存在,也是与自然法则和感官感知的事物不同的存在,那么我必须承认,自然这个词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空洞的声音,没有赋予它任何可以理解的含义。)这样理解的自然,只是那些异教徒所引进的无谓的幻想,他们对上帝的无所不在和无限完美没有正确的认识。看看塞涅卡所说的(《论恩惠》第4卷,第7页):“你说,是自然把这些东西提供给我的。但你难道不知道吗?当你这样说的时候,你不过是给上帝起了一个别名而已。因为,除了上帝和充塞宇宙及其各个部分的神圣理性外,自然还是什么别的东西吗?只要你愿意,你可以用各种不同的名字来称呼我们的造物主。你可以恰当地称他为至高至善的朱庇特神,或雷神,或一切的支持者。后一名称的来由,并不是像历史学家所传述的那样,是因为罗马人在祈祷之后,稳住了阵脚,防止了溃逃,而是因为万物都因其恩惠而得以维持,是因为他是它们的维持者和稳定者。如果你将他称之为命运,你也没错,因为命运也不过是一个因果链条,他就是万物的第一因,万物皆以之为依据。”据此看来,这位好心的主教对“异教徒”有点严厉,他自己的话可能就是对他们的看法的一种解释。贝克莱哲学还存在另一种倾向,我不会说他同意乔答摩的看法,但至少有助于理解佛教的基本教义。“我发现,我能够随意地激发我心灵中的各种观念,并且可以在我认为适当的时候随意变换情景。只要愿意,我可以立即在我的想象中产生这种或那种观念:借助同一种力量,它被消灭并给另一种观念让路。这种观念的形成和消失是心灵活动的一种非常适宜的称呼。这些是确定的,并且是基于经验的……”(《人类知识原理》,第28节)我想,我们中的很多人有理由认为,经验告诉他们许多相反的事情。并且感到痛苦的是:深知心灵被各种观念所纠缠,而这些观念又不能通过意志的努力来加以消除,而且它还顽固地拒绝给其他观念让路。但我想指出的是:如果乔答摩同样确信他能够“产生和消灭”各种观念,那么,由于他把自己分解为一群观念的幻影,借助意志取消自我的可能性自然就随之而来了。

流行的婆罗门教教义认为:整个宇宙,包括天上的、尘世的和地狱的,连同众多的神灵和天上其他的存在,以及众多的感性动物,还有魔罗Mara,梵文为ma^ra,是婆罗门教和佛教中的恶魔。——译者注和他的恶魔们,都不断地在生与死的法轮中轮转;在每个法轮中,每个人都有其转世的替身。乔答摩接受了这些教义,进而消灭了一切本体,并把宇宙归结为只是感觉、情绪、意志、思想的流动,没有任何根基。在小溪的表面,我们看到许多波纹和漩涡,持续一会儿,便随产生它们的原因的消失而消失,所以,看起来,个体存在似乎只是绕着一个中心旋转的诸种现象的暂时共生体,“就像拴在柱子上的一条狗”。在整个宇宙中没有任何永恒的东西,既没有精神现象的永恒本体,也没有物质现象的永恒本体。人格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幻觉。实实在在地说,不光是我们,包括一切事物——各个领域无数的宇宙幻影,都只是构成梦境的材料而已。

那么羯磨会变成什么呢?它仍然未被触动。作为能量的特殊形式——我们称之为磁力,可以从磁铁传到钢片,又从钢片传到镍片,其间由于受所在物体状况的影响,磁力可能增强也可能削弱。同样,也可以设想,借助一种导体,羯磨也可以从一种现象共生体传到另一现象共生体。无论怎样,当不再有本体——不论是“阿德门”还是“婆罗门”——的残余留下时,简言之,当一个人只有去梦想他不愿意梦想的东西以结束一切梦想时,乔答摩无疑就更有把握消除轮回。

人生之梦的这种结局就是涅槃。涅槃究竟是什么?学者们的意见众说纷纭。但是,由于最初的权威告诉我们,那儿既没有欲望也没有行动,也没有已经进入涅槃的圣徒肉体转世的任何可能性,那么对佛教哲学的这种最高境界,最好称之为——“寂静”按佛教的说法,今生和来生的联系仅仅只是由一盏灯的火苗点燃另一盏灯的火苗所具有的那种联系。对“阿罗汉”或高僧来说,“凡外在形式、混合物、生物、创造者,或任何形式的存在,看起来都不过是它的组成部分的暂时搭配,注定要被消解”。(里斯·戴维斯《赫伯特讲座的演讲》,第211页)自我不过是被生的欲望维系的一群现象。当这种欲望停止时,“维系生命的那个特殊链条的‘羯磨’也将停止,不再影响任何特定的个人,而且也不再有生了。因为生、老、死以及忧伤、哀叹和失望,对那个生命链条来说,就永远走到尽头了”。生的欲望已经停息的阿罗汉的心灵状态是涅槃。奥登博格博士曾经非常严谨而又耐心地考虑过我所参考的著作对“涅槃”所做的解释(第285页和续页)。我想把他和其他人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作一简要叙述,如下:1.从赋予术语“涅槃”的含义开始的逻辑推演,剥夺了它的一切真实性、可想象性或可感知性,这对神或人来说都是如此。因此,它实际上所达至的状态,与寂灭完全是一回事。2.但是,它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寂灭,因为它可能在活着的阿罗汉或佛中发生。3.因此,对虔诚的佛教徒来说,阿罗汉所消除的是更多的痛苦、哀伤或罪恶的可能性,所得到的是完全的安宁。它的心专注于这种圆满的快乐,并把对一切可想象的生存的否定和对一切痛苦的否定视为肯定性的极乐的化身。由于乔答摩拒绝给涅槃下任何教条式的定义,这一切就变得更容易了。这和人们通常谈论的一个长期忍受绝症折磨的人得到“幸福的解脱”的情形有几分相似。按照他们自己的看法,这个人在“解脱”之后是否比以前更幸福,总是极其可疑的。但是,他们不会以这种眼光去看待这个问题。通行的看法是,如果佛教实际地、而不是思辨地把“寂灭”作为目的,它就一定是一种悲哀和忧郁的信仰,这种看法似乎是不符合事实的。相反,涅槃境界使虔诚的信徒不仅充满了欢乐,而且心醉神迷,热望去亲近它。

这样一来,在修行境界问题上,乔答摩和他的前辈们就没有任何非常重大的实际分歧。但在达到境界的方式问题上是不同的。由于正确地洞察到人的本性,乔答摩断言,极端的禁欲主义实践是徒劳的,而且确实是有害的。仅仅通过肉体的苦行还不能根除食欲和情欲,而是必须从根本上下工夫,通过不断地修行抵御它们的心理习性,广施仁爱,以德报怨,谦卑忍让,克制邪念——一句话,只有通过完全放弃实为宇宙过程之本质的那种自行其是,才能战胜它们。

毫无疑问,佛教获得惊人的成功,应归功于这些伦理特点体系迅速发展为佛的传记的奇闻轶事,以及民间流传的、人人都能理解的诞生故事,对乔答摩个人德行的描写所产生的影响,无疑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再说,尽管乔答摩似乎没有去干预种姓制度,但他拒绝承认他的信徒之间存在差别,当然他也承认他们在解脱之路上存在完满性方面的差异。通过这种教诲,至少是通过爱众生、对众生慈悲这种谆谆教诲,他实际上荡平了社会的、政治的和种族的一切障碍。第三个重要情况是,为那些更严格意义上的信徒着想,他把佛教徒组织成为一个僧侣团体,同时容许俗人在修行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并允许他们抱有在一些临时的极乐场所栖身的希望。有一个随即到来的可持续数十万年的天堂在望,一般人会感到满足,而不去关心以后可能发生的事情。。佛教是这样一种理论体系:不相信西方人的上帝;否认人有灵魂;认为相信永生是大错、渴望不朽是罪过;祈祷无用,献祭无用;教人只靠自身的努力去获救;因其固有的纯洁,不知道何谓发誓效忠;厌恶不宽容;从不寻求世俗力量的帮助。但是,它却以惊人的速度传遍了旧大陆(the Old World)的相当一部分地方,而且尽管混杂了粗俗的外来迷信,它仍然是大部分人的主要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