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社会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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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族群社会学在社会学学科中的位置

早在“社会学”这个名称出现之前,许多著名学者就讨论过种族、族群问题,后来一些大学开设了专门讲授族群问题的课程。到了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随着西方社会种族、族群问题日益严重,种族和族群研究进一步发展成为欧美各大学社会学系中的一个专业方向,并形成了以社会学的视角和方法来研究种族和族群问题的研究领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族群社会学已比较成熟,这个研究领域在理论和方法上都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并形成了一些自己的传统研究专题。

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社会学的发展自20世纪50年代初曾一度停顿,直至70年代后期才重新恢复。许多50年代之前就已有一定基础的传统研究领域如社会发展理论、家庭婚姻、劳动、人口、社会分层、越轨和犯罪、社会组织、企业与经济活动、社会福利与保障、社会心理学等在新的条件下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和发展。与西方族群社会学相比,我国社会学者对于族群问题及其社会影响的研究十分有限。虽然解放前一些有社会学背景的学者从事过少数族群的研究(如李安宅、吴泽霖、费孝通、林耀华等),但他们的研究与当时的民族学、人类学、边政研究等学科和领域交叉在一起,在理论和方法方面尚未形成一个系统的独立研究领域。

中国少数族群总人口已超过1亿,2000年占全国总人口的8.4%,政府设置的“民族自治”地域约占全国陆地领土面积的64%。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我国边疆地区在族群关系方面存留着一些复杂和敏感问题。无论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历史还是总结当代前苏联和东欧各国的经验,族群关系处理得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的族群团结、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乃至文化创新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由于我国从事民族研究的学者自20世纪50年代后的一个时期一度缺乏与国外学术界的交流,所以非常有必要将国外族群研究的相关理论和方法介绍到国内来,并使族群社会学(“民族社会学”)成为一个在理论、方法和应用等方面都有很大发展潜力的专业研究方向。

自1988年春季开始,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为研究生开设了“民族社会学”课程,90年代“民族社会学”被列为北京大学社会学硕士和博士招生的专业方向之一。就“民族社会学”这门课程而言,称其为“族群关系的社会学研究”或“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更为合适。我们讲授的“民族社会学”(族群社会学),主要运用社会学(也借鉴其他学科如人类学、经济学、人口学、政治学、历史学、心理学等)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来分析、研究当代的族群现象和族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