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国际人道法概述
何谓“国际人道法”?简单地说,它是适用战争的法律规则,是关于战争如何合法进行的规则。所以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适用国际人道法规则的需要。本书第一部分,将主要介绍国际人道法一些基本概念。
战争只要一打响,自然就会讨论谁是谁非问题,或战争的性质是否正义问题。然而,国际人道法不关心这些,它只关心如何保护战争中未参与或不再参与武装冲突那些人员或财产,它的目的是在战争中尽量限制和防止人类所遭受的痛苦。所以,这个法律体系是出于人道目的而制订的,核心就是“保护”。
从这个意义上讲,国际人道法的实践意义很大。人们都希望和平,但战争却一直存在。即便冷战结束后,世界上的战争也越来越多。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利比亚战争、叙利亚战争,等等。加上社会二级分化、政府权力的削弱、民族之间对立严重、恐怖袭击等因素,使得国家内部及国际社会原本存在的矛盾就更加的加剧,并演化为战争。这个不幸事实,也凸显出国际人道法在当今世界上的实践性和重要性。
国际人道法最主要的法律文件,是1949年的四个《日内瓦公约》及其1977年的两个附加议定书。需要说明的是,国际人道法不能阻止战争爆发,甚至都无法保证交战国(方)都严格遵守,但由于它是适用于战争的法律规范,而且相当大的部分都已成为国际习惯法,因而遵守与否,会对国家及国家相互关系方面产生影响,法律人也有了解国际人道法的必要。
研究国际人道法,必须首先对其基本概念有所了解。
对于战争,我们历来强调它的合法性问题,认为所有战争都应分为“正义”和“非正义”的。对于“正义”或“合法”的战争,我们要支持;而对于“非正义”战争则应明确地予以谴责和反对。但国际人道法与战争正当性没太大联系。它以条约和惯例为形式,在战争中保护平民及军队伤、病员和俘虏,并规定各交战国或武装冲突交战行为的规则。
与其他法律一样,国际人道法也有一个发展与演变的过程。从最初的日内瓦公约或战争法公约发展成为现在相当完整的体系,其中经过若干阶段和150多年的历史。国际人道法有一些基本原则,如区分原则、比例原则、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武器、军事必要原则,以及避免不必要痛苦原则,等等。国际人道法的所有这些原则的目的是为了达到人道与军事需要之间的平衡,因此在战争任何时候、地点,以及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