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实存及其限定
接下来,重要的是在意义层面谈论语词,让我们直接面对语词的意义。
理解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谈论,一种是不谈论。当我们不谈论,我们可以通过静观、体验或彻悟的办法来理解实在。静观、体验或彻悟是直接的,纯粹的静观、体验或彻悟避免了语词,它们是自我的。能够对所有事物进行静观、体验或彻悟的人,必须有一种对自我悟性的自信,因为静观、体验或彻悟是无须通过交流来验证的。同时,不是所有的现象,都能通过静观、体验或彻悟而获得理解。即使是那种惟有体验的方法才能理解的事物,也是可以通过谈论来加以引导的。所以,选择谈论,一是因为对自我的悟性能力不自信。二是因为谈论可以发挥引导的作用。我们谈论,不是相信谈论能够获得确定无疑的真理,而是需要通过谈论与沟通来获得验证。
一旦谈论,就可能犯错误。因为谈论借助语言,而语言是残缺的。语言不可能像有的哲学家宣称的已经完美无缺,语言只是时代的映射,语言必然是历史性的。现存的语言,既不包含历史中人类所领悟的一切,也不包含未来人类能够认知的一切。只不过,对于悟性能力不足的人来说,除了谈论,没有更好的办法。
谈论是接近对象的唯一可靠的办法。同时应该坚定地指出,谈论是不足的,它可能遮蔽对象,也可能将对象推离我们。
理解语词不能仅仅依赖时空范畴。
有时候,时空范畴不但不利于我们区分语词与实在,也不利于区分语词本身。举例来说,我们不能用广延性作为名词的属性。所有的词在能指的意义上都是广延的。我在白纸上随手写下一个汉字“人”,或者一个英文单词“human”。它们都是广延的,否则不可能被识别。同样,写一个动词“走”,或者英语单词“go”,它们也是广延的,否则不能被识别。有人或许会说,那么,如果不写出来的字,比如我只是想到“人”这个字,却不写出来,它岂不就是非广延的?是的,如果是一个存在于人类知识中的字,但只在个人意念中而没有写出来,它就是非广延的,但所有这一情形下的字都是非广延的。所以,用广延性和非广延性对于认识字词是没有意义的。
这样,势必需要通过其他的方法来谈论词语。这就要求排除能指的谈论,直接在意义的层面谈论。
从意义的层面说,词语,要么是限定的,要么是非限定的。所谓非限定的,是指词的意义不能规定。所谓限定的,是指词的意义是可规定的。
动词和修饰词是非限定的。
以动词“做”为例。“做”作为动词的时候,可以在它后面跟不同的行为。“我在做木匠活”,“他在做作业”。“我们在做游戏”。动词可以跟在不同的主语或名词后面,不同的主体都可以“做”同一种行为。同时,同一个主体可以做不同的事,动词的后面也可以跟不同的行为。我们无法规定“做”这一动词的主语,也就是无法预料行为的主体。我们无法规定“做”这一动词后面跟的行为,也就是无法猜测出可能出现的不同行为。
再以“是”为例。“他是张三的儿子”(这意味着,他也可能是李四的同学);“黄金是一种金属”(但我也可以说,“黄金是一种货币”)。我们无法规定“是”的主语。同样,从不同的角度谈论主语,“是”后面跟的属性就不同。
动词是非限定的,并不是说动词是不明确的,而是说,它对主语和行为都是开放的。
形容词也是非限定的,这样说可能有些奇怪。让我们用“轻的”为例。当我们说某一事物是“轻的”,是将这一事物与一个“重的”参照物相比。这样看来,似乎“轻的”是被“重的”所限定。实际上,被限定的是那件事物,而不是“轻的”。因为我们不能在“轻的”前面再加上一个形容词。无论是加一个意义相近的,还是加一个意义相反的。
再以“红的”这一形容词为例。当我们说某一事物是红的,它就不是蓝的、白的或其他颜色的。“红的”已经在颜色属性上限定后面的词。但我们不是可以说“紫红”、“鲜红”、“朱红”吗?是的,但这时“红”不是作为形容词,而是作为“名词”。当名词转换为形容词后,它同样不能再限定,比如“非常紫红的花”的说法是不恰当,而且即使把它作为不符合语法的口头语,“非常”也是在修饰“花”,而不是在限定“紫红”。
所以,形容词也是非限定的,不是说它是无限的。而是说,形容词已经代表了某种限定性,是用来限定名词,自身不再受限定。
由于动词和修饰词是非限定的,它们所指称的东西不适合谈论。因为,(1)一个非限定的词,往往意味着它们在语言中是不需要限定的。(2)一个语词不需要限定,是因为它的意义要么本身是确定可知的,要么在特定环境下是确定可知的。(3)既然它的意义是确定可知的,就没有必要通过限定的方式去接近它。
但可以在以下两种意义上谈论它们。第一,可以把它仅仅作为词语来谈论,因此,我们可以在词法和语法上谈论它们;第二,当它们可以在词性上转换为名词时,我们可以在它转换为名词后,谈论它的指称。比如,“他在做作业”。“做作业”是可以谈论的对象,因为“做作业”不是一个动词,而是一个表达某种行为的名词。我们不是在谈论“做”,而是谈论“做作业”这个行为,这个行为的意义不同于“做木工活”,这个行为还可区分为“做的是语文作业”还是“程序员的作业”,等等。再比如,“那是红的”。这个句子中的“红的”不是形容词,而是名词,“红的”做名词时,它的意义至少不同于“蓝的”或“白的”,它还可以让中国人联想到婚宴、节日和股市上涨,等等。联想的意义当然是可以谈论的。
而名词,根据它的日常用法,是可以限定的。我们当然能够在名词前面加上不同的形容词或副词。我们还可以用动词来表达名词的属性、时态和状态。以“石头”为例,可以用不同的形容词来限定它,比如,“红的石头”、“20斤重的石头”、“硬的石头”。也可以用不同的动词来限定它,比如“这块石头正在滚动”;“那块石头已经风化”,等等。
有一种名词,完全可以用物理意义的修饰词加以限定。像“石头”这样的词。
这些名词即使不能用通常的修饰词限定,也可以恰当地用“可测验的”这个词来限定。比如,“可测验的光”,或者“可测验的声音”,等等。也就是说,对于我们无法看到的光和无法听到的声音,它们的限定性是在“可测验”或可量度的意义上说的。
另一方面,这些名词都可以用数量词、指示词和代词来限定。比如,“这是石头”或“那是棍子”;“一只绵羊”或“三只兔子”;以及“我的绵羊”或“一只绵羊和一只狗”。这说明,这些名词可以被指称和具体化。
对于因可测验性而限定的名词,暂时把它们所指称的对象,称为“实存”。
实存就是物理意义上的实在。通常它们都可以作为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包括物理学、化学、动植物学、矿物学、天文学等,都是将实存作为研究对象。实存当然是可以谈论的,比如,虽然红宝石的性状应该由专门仪器检测得到,但不妨碍一个买主谈论某颗红宝石漂亮与否。两颗红宝石摆在一起,它们经仪器检测得到的物理指标都是相同的,但不妨碍我们谈论其中一颗比另一颗更漂亮。
分析和检测是呈现意义的方式,谈论也是。二者对于对象的呈现具有同等重要性。一颗红宝石在人们议论之后被买下,拿回家欣赏,或作为礼物,这些都是呈现意义的行为。实存的意义在科学研究中呈现,但也需要在谈论和行动中呈现。这很容易理解,不必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