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的本质(珍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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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营销与企业命脉相联系

营销一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关系到企业的命脉,是企业不得不做的事情。至于用什么观念、策略和方法去做这件事情是第二位的,甚至这件事情能不能直接给顾客带来价值,能不能给企业带来价值,都是第二位的。

销售只是把产品卖出去

谁都知道“销售”是一件什么事情,是企业中的一件什么事情,就是把产品卖出去、卖个好价钱。给销售下一个定义不难,也不会产生任何歧义。可以说,销售作为一个概念,名实相副,名称与实体相对应。

所谓“销售”(Sales),简单说,就是实现“产品”向“货币”的转换。用学术一些的话说,“销售”是企业的一项专业职能,以实现“产品—货币”的转换。

在1900年以后,理论界开始构建“销售”方面的课程,比如,加州大学的教授西蒙·李特曼(Simon Litman)走访了旧金山的一些商人,以及对两名德国人的相关著作进行了研究,于1903年,形成了“商业和贸易的技巧—对商业组织、机构、商业形式及实践的研究”的课程。后来,他转入伊利诺伊大学继续讲授该课程。

再如,俄亥俄大学的教授詹姆斯·E.海杰蒂(James E. Hagerty),从1900年开始,通过问卷调查和走访,了解了许多商人的商业经历,并悉心钻研了当时这方面为数不多的文章,尤其是费城商业博物馆收集的一些贸易期刊上的文章,以及联邦工业委员会的报告;于1905年,开设了“产品销售学”课程,后来更名为“分销与管理产业”课程。

营销才是命脉上的事

很多人都不知道营销是一件事情,与销售一样,是一项不可或缺的专业职能。更不知道营销职能,包括营销部门及其营销人员要做的事情,就是构建企业与分销商及其零售商的一体化关系。在企业中,营销职能往往找不到落脚点,往往没有在企业的职能形态上找到落脚点。换言之,企业中似乎没有营销职能部门,即便有,大都也是冠名而已,从事的不是构建关系的活动(Marketing),而是市场促销的活动(Market)。

所谓“营销”(Marketing),就是构建“企业—客户”的关系,用学术一些的话说,“营销”是企业商务活动领域中的一项专业职能,也是企业维持再生产循环的一项核心职能,以构建“企业—客户”的关系。

从历史的源头上说,营销的概念是从“分销”(Distribution)概念演变而来的,强调生产企业要与分销商及其零售商之间展开协同,共建一体化关系,以提高分销的效率,确保产品的流量、流向和流速的合理。

1932年,克拉克(F. E. Clerk)和韦尔达(L. D. H. Weld)合作出版了《美国农产品营销》一书,指明大量生产企业不能放任产品自由或自然流通,必须对漫长的分销过程进行干预,尤其是农产品,必须通过有效的协调手段,缩短流通周期,加快分销速度,提高盈利空间。包括按照市场终端的实际需求及其反馈数据,对农产品的分销过程进行有意识的调节或协调,使生产、分销与零售过程协调起来。

克拉克和韦尔达意识到,构建“企业—分销商及零售商”之间的一体化关系,不能沿用分销(Distribution)或分销环节的销售(Sales)概念,也不能用经济学中分配(Distribution)的概念,而应该用一个不一样的概念,即营销(Marketing)。可以说,营销的本义,就是构建“企业—分销商及其零售商”之间的关系。

克拉克和韦尔达当时强调的是“厂商之间的一体化运营”,强调要构建一体化运营的功能平台,即集中、平衡和分散。所谓“集中”,就是把需要分销的产品“集中”起来;所谓“平衡”就是按照流通终端或零售网点传递过来的“进销存”信息进行“平衡”;所谓“分散”就是把集中起来的产品,再“分散”到各个零售终端进行销售。

营销是持续销售的基础

营销和销售,是由不同专业职能人员担当的不同活动事项,两者分别构成不同的专业职能部门或专业职能模块。营销职能是在“企业—客户”关系层面上进行的事情,销售职能是在“产品—货币”转换层面上进行的事情。

营销不可能使销售成为多余,也不应使销售成为多余。从逻辑上说,如果营销使销售成为多余,那么营销就是销售的替代物,就是另一种销售。营销有营销的事情和功效,销售有销售的事情和功效。有了相对独立的营销职能活动,可以使产品销售变得容易,可以使“产品—货币”的转换变得容易;离开了营销职能活动,会使产品的销售变得困难,尤其会使产品的持续销售变得困难。

同样,销售也不可能取代营销,销售活动可以强化顾客对企业的信任度,销售活动也应该按照深化顾客联系的要求去做。这就是世俗所说的,不能做一锤子买卖,不能强买强卖,不能欺诈或欺骗顾客。对营销来说,销售活动包括售前、售中和售后各个环节,都要体现营销的目的和意图,让顾客始终体验到企业的诚信。否则,销售活动的任何不善,包括姿态和意识上的不善,都会造成营销上不可挽回的损失。

尽管销售活动也涉及“客情关系”,但更多的是在为洽谈生意做铺垫,是以请客送礼的方式做交易,所谓礼尚往来,包括找商机、拉关系、搭人脉。中国是礼仪之邦,从商周时开始就盛行送大礼,动辄青铜玉器,出手很大也很重。名为交际,实为交易。因此,为提高销售业绩所做的事情,就是销售或是销售活动的一个前奏。俗话说,“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销售职能活动追求的是销售成果,体现在销售业绩和销售效率上;营销职能活动追求的是营销成果,体现在企业与客户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强度上,体现在关乎企业命运的供求一体化程度上。

营销是销售的基础,是持续交易的基础。如果销售是“开车”的话,那么营销就是“开路”。正确的做法是,先开路,后通车;开通了路,车跑起来就顺畅、痛快。过去,人们没办法,只能相信“路是人走出来的”;会用车开路,车跑得多了自然就有了路。现在,人们有条件了,不干这种费劲的蠢事,要学会用营销活动把路修好,建立和维持“企业—客户”之间的关系体系。即便不得已用车开路,也是“开路”在先,“开车”在后,开路还是必不可少的。不同的只是既用车开路,又用车拉货,或边开路边开车。

有人说,互联网的本质特征就是在陌生人之间进行交易,在相互不谋面的情况下实现交换或交易。如果这个判断能够成立,那么意味着互联网会使营销成为多余。这是难以想象的事情,一个网站或一个商务平台,如果缺少必要的信誉和信任,一定会被人遗忘,一定是门可罗雀,谁也不会主动上来搜索。进而,如果不能在交易的过程中让顾客体验到诚信,产生起码的信任,就不会产生持续的购买,更不会对风险商品、高价商品或有争议的商品产生需求或购买。在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构建与顾客之间的信誉关系不是更容易了,而是更困难了。由此而论,网络时代更需要营销,而不是相反,使营销成为多余。

王永庆的营销与销售

台湾企业家王永庆,早年从事米店生意,没有规模化产能和产量的压力,很容易站在顾客的立场上思考经营问题,也很容易从营销入手,构建社区关系,构建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关系,从而把生意做得有声有色。

米店生意属于小本经营,门槛很低,竞争很激烈。辛苦一天,只能卖一包12斗米,挣几毛钱或几分钱。面对这种境况,大多数人都会放弃努力,对开好一个米店不抱希望。王永庆相信,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天打烊之后,他与弟弟一起,挑灯夜战,把大米挑拣干净,坚持每天卖干净的大米。做人做事一个道理,凡事只要认真去做,就会显现出一种品格,建立起一种信誉,赢得他人的好感。实际上,他是在做“营销”,在构建人与人之间良好的社区关系。有了社区关系,才有可能进一步构建社区商务关系,或供求一体化关系。一般而言,销售活动的结果是销量,营销活动的结果是深化联系。

由于受“销售半径”的影响,一般消费者都图方便、就近采购大米;何况在家操持家务的都是些老头、老太太,更不会舍近求远采购大米。当时台湾很穷,青壮年都忙于上班、打工、挣钱。很快,王永庆就发现了这一点,在社区关系的基础上,在供求者之间彼此信任的基础上,他逐渐构建起“供求一体化关系”,构建起“社区商务关系”,从而有了逐渐增多的销售收入,具体做法或策略如下。

王永庆给操持家务的老人们一个建议——“送货上门”,路近者免费,路远者收取一点跑腿费。据说路远就多收一分钱。有人说,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誉经济,有了以前点点滴滴建立起来的信誉或社区关系,王永庆的建议被欣然接受。换言之,那些老人相信王永庆的为人,愿意敞开自家的大门,接受送货上门的服务。谁也不会冒着引狼入室的风险,接受陌生人上门服务的。对王永庆来说,他就可以突破“销售半径”的限制,把挑拣干净的大米送到更多的家庭,销量自然会稳步上升。

王永庆并没有停止在营销上的努力,利用走进各家各户的机会,继续深化社区商务关系。他把大米送到人家后,把米缸中的陈米倒出来,把米缸擦拭干净,先倒入新米,再倒入陈米,让人家感到满意和欣慰。然后,顺理成章,拿出一个小本,记下米缸的大小以及家庭人口多少,估算出下次送米的日期;另外,还记下人家的工薪日,约定收账日期,使这些人家感到方便。有了这些大米需求信息资料,王永庆就能及时送米到各家各户,就能巩固与各家各户的社区商务关系。一般而言,只要连续三次送货到家,习惯成自然,这些家庭就离不开王永庆了。由此而论,营销活动所建立起来的市场交换关系,就像一条稳定的高速通道,支持着销售、支持着产品源源不断地流向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