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芬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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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老爸大战催命鬼

嗬,没多久,老头儿伤好了,四处转悠了。接着,他上法院告法官撒切尔,要他把钱交出来。为了我没辍学的事儿,他也来找过我。他逮住了我几回就揍了我几回。不过我照旧去上学。我大多时间躲过了他,或是抢到了他前边。早先,我本来不咋愿意上学。不过,我想如今去上学气气我老爸。法律诉讼是件拖拖拉拉的事儿,仿佛永远也不存心开审。于是,隔三岔五,我得向法官借两三块钱给他,免受皮肉之苦。而每回拿到了钱就喝得烂醉,每回烂醉就闹得全镇鸡犬不宁,每回在镇上胡闹就会被关起来。这不过是熟门熟路——这类把戏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在寡妇家附近转悠得太勤,她终于正告他,要是他还不停止在她房前屋后转悠,她会给他难看。哎呀,他疯了不成?他说他就想表明,究竟谁是哈克·费恩的主子。于是,春天里的一天,他守候着,逮住了我,用只木舟带我到上游三哩左右的大河上,然后过河到了伊利诺斯州的岸边。那儿树林茂密,没人家儿,只有一间旧木屋。那儿树大林深,不知道的人是根本找不到的。

他一直把我看在身边,根本找不到机会逃跑。我们就住在这个木屋里。他总是锁着门,晚上就把钥匙放在他头底下。他有一枝枪,我想是偷来的吧。我们钓鱼、打猎,我们就这样过日子。每每隔不多久,他就把我锁起来,自己去下游三哩外的商店、渡口,把钓的鱼、打的猎物换成威士忌带回家来,喝个烂醉,快活一场,然后揍我一顿。寡妇后来知道了我的下落,她派人来想要找我回去,不过我爸拿枪把来人赶走了。此后不久,我就习惯住在这儿,也爱上了这种生活,除了挨鞭子外都挺好。

日子过得是懒洋洋,爽歪歪。整天舒舒服服躺着,抽抽烟,钓钓鱼。不看书也不学习。两个多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全都变得破破烂烂、脏拉巴唧的。我真弄不明白,咋就在寡妇家就喜欢上了她那一套呢。在那儿,你得洗手洗脸,你得就着盘子吃饭,你得梳理打扮,每天得准时睡觉起床,你得烦神看书,还得老是受沃森小姐的敲打。我再也不想回去了。我曾经不骂人了,因为寡妇不爱听。可如今旧病复发,因为老爸不反对。大体而言,在树林子里过日子还是蛮舒心的。

不过后来,老爸把那胡桃木棍儿也用得太顺手了,我受不了啦。我是全身挂彩了。他也出去得太勤了,却把我锁在里边。有一回,他把我锁在里边,自己消失了三天,好孤单啊。我估摸他要是淹死了,我就永远出不去了,我吓死了。我下定决心,我得想方设法逃离这儿。我曾经试过好多回,想逃出这木屋,不过想不出办法来。木屋连能容一只狗进出那么大的窗口都没有。我总不能从烟囱里爬出去,烟囱也太窄了。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做的。老爸出去时总是很小心,木棚里一把小刀之类的东西都没留下。我在屋里也来回搜了上百遍了。我把时间都用在这上头了,因为这大概是唯一可以消磨时间的办法。不过这回,我终于找到了一样东西:一个连把儿也没有生满锈的旧锯条儿。它搁在一根房椽儿和屋顶板中间。我在上面抹上油,就动手干了起来。有一块儿旧的马毡子,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圆木上,是怕风从木头缝儿钻进来吹灭蜡烛。我爬到桌子下边,把毯子掀了起来,动手锯起来,要把床底下那根大木头锯掉一节,大小足够我爬进爬出。哎呀,真是个费功夫的活儿,不过,在我干得差不多时,听到了老爸在林子里的放枪声。我赶快消灭证据,放下毯子藏起锯条儿,没多久,老爸就进来了。

老爸的情绪不好——因此他露出他的本来面目。他说他去了镇里,事情全乱套了。他的律师说,他估摸着他会打赢这场官司,拿到这笔钱,只要人家能开始审理。不过人家就是有办法把案子拖好久,而且撒切尔法官懂得其中奥妙。他说有人以为还得再打一场官司,判决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由寡妇做我的监护人。猜想起来,这一回她准赢。我吓得全身筛糠,因为我再也不想回寡妇那儿,被束缚得紧紧的,还得象他们说的那样让我喝墨水。接着,老头儿开腔骂起人来,只要是他能想得到的人和事儿全骂上了。然后又从头到尾再骂一遍,好能确保没落下哪一个。后来,他用一包在内的大骂来收场,包括那些连姓名他都叫不上来的人。他骂到那些人时,就说“那个叫啥名儿的”,然后一路骂开去。

他说,他倒要看看寡妇咋能把我弄走。他说他要小心提防。而且,要是他们想来和他耍这个花招,他知道六七哩外有个去处,可以把我藏在那儿,让他们找下去,最后他们找不到我就只好歇菜。这使我又紧张起来。不过,只有那么一小会儿。我估摸着,等到他有机会我也不会落在他手心了。

老头儿叫我到平底船上去,把他弄来的东西搬过来。有一袋五十镑的苞谷,一大块咸肉,一些弹药,一坛四加仑的威士忌。还有一本旧书,两张包弹药用的报纸,此外还有一些粗麻绳。我运过去了一批,回来坐在船头上歇会儿。我把这事儿从头到尾想了一遍,我打算带着那杆枪和几根钓鱼线开溜,逃进林子里去。我估摸,我还是别在一个地方呆着,而是走南闯北四处流浪,多半在夜里赶路,靠捕鱼打猎活命。这样我走得老远老远,老头儿和寡妇再也找不着我。我猜老爸那晚会喝得烂醉的,我就可以锯断木头钻出去,我估摸他会醉得够呛的。我一门心思在想这些,不知不觉在船上待了好久,直到老爸扯着嗓门儿骂我,是睡着了还是淹死了,我这才醒过神来。

我把东西全搬进了木屋,这时天已摸黑了。我烧晚饭时,老头儿开始大口猛喝起来。酒兴一上来,便又开始乱说乱骂。他在镇上就已经喝醉了。在臭水沟里躺了整整一晚。他那个样子可真够好看的。人家一见那模样儿,还以为是个亚当再世呢,全身上下都是污泥。只要酒劲儿发作,就十有八九会拿政府开刀。这一回,他说:

“这也配叫政府!咳呀,你看看就明白它究竟是啥玩意儿。还有这样的法律,硬要把人家的儿子给抢走——人家的亲生骨肉啊,吃了多少苦,操了多少心,又花了多少钱才拉扯大。好了,人家好不容易把儿子拉扯大了,正准备干点儿活,开始孝敬他老子,好让他喘喘气儿,法律跑来对他不依不饶。可他们还把它叫政府!这还不算。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那老家伙撑腰,帮他夺走我的财产。这就是法律干的好事儿:法律硬是把一个身价六千大洋的人,塞进这么一间老鼠笼一样的旧木屋里,叫他穿着猪狗不如的衣服四处转悠。他们还把它叫政府!一个人在这样的政府里就享受不到权利。有时我真想一跺脚走人,从此离开这个国家,永不回头。是啊,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我当了撒切尔老家伙的面儿这样说的。很多人当场听到了我说的话,他们都学得上来我说过的话。要我说,不管三七二十一,我得离开这该死的国家,一辈子也不回来了。这是我说的话,原原本本一字不差。再说,看看我这帽子——要是你还肯叫它帽子的话——帽顶往上耸起,帽檐往下耷拉,把我下巴都盖住了,这压根儿不叫啥帽子,倒像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烟囱里了。我说,看看吧,——叫我戴这样的帽子——我可是本镇上大财主之一啊,要是我能享受我的权利的话。”

“哦,是啊,这可真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可真了不起。咳呀,你看嘛。有一个从俄亥俄过来的自由黑鬼,一个黑白杂种,皮肤跟白人一样白。身上穿着雪白的衬衣,白得你从没见识过。帽子亮得耀眼。整个镇上找不到一个身上衣服能跟他一样漂亮的。他有一只金表金链。还有银头手杖——真是全州最神气的满头银发的大财主。你猜咋的?人家说,他是大学里一位教授,能说各国语言,上通天文下通地理。那还不算最糟的呢。人家说,他在家乡时,还可以投票选举。好了,这可把我弄迷糊了。这国家会变成啥样儿啊。到了选举日,要是我那天没喝醉能走去的话,我会去亲自投票。不过,当人家告诉我说,在这个国家里有这么一个州,人家准许黑奴投票选举,我一听就不去了。我说,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票了。这就是我说的原话,一字不差,大伙儿都听到我这么说。哪怕国家烂透了——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不会去投啥票,你再看看那黑鬼一副冷冰冰的神气,——咳呀,要是在大路上,要不是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他才不会给我让道儿呢。我对人家说,为啥不把这黑鬼拿去拍卖掉?——我就是想问清楚这件事儿。你知道人家是咋说的?咳呀,人家说,他在本州待未满六个月就不能卖掉,可他在这儿还没到那么久。啊,你看——真是怪事儿,一个自由的黑鬼在州里呆不满六个月就不准拍卖,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当今的政府就是这样自以为是,装出了一副政府的派头,还自认为这就是一个政府了,可还得眼睁睁等满六个月,才能把一个晃来荡去、贼眉鼠眼、罪恶滔天、穿白衬衣的自由黑人给逮起来,还——”

老爸就这么一个劲儿骂下去,可就是没注意自己那两条软塌塌的老腿把他带到了何方,这样,他给腌猪肉的木桶一绊,跌了个倒栽葱,两条小腿也给擦伤了。这样一来,后来的话便是最恶毒的了——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偶尔也冲木桶骂上几句,就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棰——没完没了。他不停地跛着脚在小屋里转悠,一会儿这条腿用力,一会儿又另一条腿使劲;一会儿手捂着这边迎面骨,一会儿又摸一把另一根迎面骨。到后来,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不过这回失策了,因为这只脚上的靴子通了,露出了两只脚趾头,只听得一声嚎叫,听得叫人汗毛直竖。他倒在脏地上揉着脚趾头直打滚。这时他的咒骂盖过了以前所有的臭骂。他后来自己也是这么说的。他曾听到过老索贝里·黑根生平最得意时的骂娘,他说他这回可是胜过了老黑根。不过,我想这兴许是他天花乱坠地瞎吹吧。

晚饭后,老爸又拿起了酒罐子,说里面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发一回酒疯。这是他的口头禅了。我估摸,约摸个把儿钟头,他会醉得人事不省,我就可以偷了钥匙,要么就锯断木头溜出去,总有一个办法能行。只见他喝啊喝,一会儿就一头栽在毯子上了。可我偏偏不走运。他并没睡熟,而是睡得不安生,哼哼唧唧,翻来翻去,折腾了好久。后来,我实在睏得不行,无论如何睁不开眼睛,不知不觉便熟睡过去了,蜡烛还点着呢。

我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是突然听得一阵可怕的尖叫,我就爬起身来。只见老爸就像疯了一样满屋子跳来蹦去,叫喊着有长虫。他说长虫在他的腿上爬,接着又跳又叫,又说一条长虫咬了腮帮子,——不过我没看见啥长虫。他在木屋里绕着圈儿跑,一边大喊“拿开它,拿开它。长虫在咬我脖子啦。”我可从来没见过眼神如此抓狂的人。过了一会儿,他也实在累惨了,倒下来直喘气儿,接着又滚来滚去,别提滚得有多快,他碰到啥就踢啥,双手在空中乱抓乱打,还使劲儿叫唤,说他给魔鬼缠住了。后来,他精疲力尽,一动不动地躺了一会儿,小声哼哼着。再后来,他躺得更加安静了,不声不响了。但听得见猫头鹰和狼在远处林子里叫,阴森得吓人。他在屋角里躺着。不大一会儿,他撑起身子,歪着脑袋仔细听着。他轻轻地说:

“脚步声——脚步声——脚步声,是死人的脚步声;脚步声——脚步声——脚步声,是他们来抓我啦,可我偏不去——哦,他们来啦。别碰我——别碰!把手放开——手冰凉冰凉的;放开我——哦,饶了一个穷鬼吧!”

然后他伏在地下,手脚并用爬开去,央求他们放开他。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来,滚到了旧橡木桌子下,一边还是苦苦哀求,接着又哭了起来。我还能听到那透过毯子传出的哭声。

不久,他滚了出来,一跳就站起身来了,一副发飚的样子。他看到了我,朝我扑过来。他手里拿着一把折刀,追着我满屋子转,一声声叫我是催命鬼,他说要杀了我,免得再催他的命。我求他说,我只是哈克啊。不过,他如此这般地惨笑了一下,接着又大吼大骂,继续使劲追我。有一回我突然一转身,想从他胳膊窝下面钻过去,可给他一把抓住了肩膀上的茄克。我想,这下子我可完了。不过我象闪电一般来了个金蝉脱壳,总算捡了一命。不久,他也累垮了,背靠着门倒下,还说,且让他歇一口气,再来杀我。他把刀子放在身子底下,说他要睡一会儿恢复气力,然后他倒要看一看究竟是谁狠。

就这样,他很快就迷糊起来。隔了一会儿,我拖出了那张旧藤椅,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不弄出一点声响,取下了猎枪。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看看确实是装满了火药,然后把枪搁在萝卜桶上,枪口对准好了老爸,自己躲在枪托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时光过得真慢,难熬得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