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以受教育者接受教育后获得的人力资本作为教育的产出,以教育经费、教师以及作为教育产品消费者的学生作为教育的投入(也可称为教育资源),教育资源配置的目标是通过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教育种类、不同学校之间的资源分配达到教育总产出的最大化。教育资源配置效率的目标至少有两个层次的含义:第一,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包括教育经费的配置效率,主要是指教育财政的配置效率。第二,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包括学生资源的配置效率。有效的学生资源配置方式是指不存在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它使得至少有一个人的受教育机会增加,而没有使其他人的受教育机会减少,从而使得人力资本的积累最大化。因此有效率的教育资源配置本身就包含了教育的公平。具体来说,如果按照能力和家庭收入来刻画学生资源中个体的特性,那么大致有以下四类学生:,其中b, y分别表示该学生的能力和家庭收入,上画线表示较高的能力或较高的收入,下划线表示较低的能力或较低的收入。一种有效率的学生资源配置方式首先应当按照学生能力的高低与学校质量的好坏进行匹配,其次才能按照学生收入的高低进行匹配。家庭收入至少不能作为唯一的匹配标准。如何提高学生资源的配置方式关键在于是否能够提高-类型的学生进入好学校的机会注。这一点在基础教育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按片入学”制度下,虽然能够保证每个学生都能接受教育,但是高能力低收入的学生所在学区的学校质量并不一定能够与该生类型匹配。在这一点上,看似公平的“按片入学”制度减少了基础教育的人力资本形成总量,从而损害了社会的整体福利。在以后的章节,我们将证明在引入合适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下,与单一的公立教育体制下的资源配置方式相比,学生资源的配置效率将会得到提高。
注无论是否引入市场机制,类型的学生都能够顺利地进入好学校,类型的学生通过市场或非市场方式总能够进入好学校,而类型的学生在目前的公立教育体制下也能够满足基本的教育需求,虽然不一定能够进入好学校。
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是教育市场化的核心目标。由于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本身就包含了教育的公平,因此问题的核心在于教育市场化能否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并进而促进教育公平。由于教育同群效应的存在,导致能力较低的学生(消费者)更愿意与能力较高的学生(消费者)在同一所学校(生产者)接受教育,得到来自高能力学生的正外部效应,也叫做教育的微观外部效应。这种效应将会提高受益者的未来收入。我们通过一个简单的教育资源配置模型来说明,由于教育同群效应的存在,教育市场化如何提高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并且,在现有“一费制”的公立教育体制下,是如何损害教育资源配置并导致教育的不公平。
假设学生具有两种类型的能力禀赋:考虑一个经济体由相等人数的高能力学生(H)和低能力学生(L)组成,仅有一种私人产品,用来交易、接受教育等,每个学生的资源禀赋为若干单位的私人产品。每个学校只有两名学生,学校的类型为HH(两个高能力的学生), HL(一个高能力和一个低能力的学生)和LL(两个低能力的学生)三种类型,并且学校的运营需要两个单位的私人产品。每类学生的效用函数如下:
UL(x, LL)=4+x
UL(x, HL)=7+x
UH(x, HH)=6+x
UH(x, HL)=4+x
式中x表示教育的支出。由效应函数的设定可以看到,同群效应的存在使得低能力的学生可以从高能力的学生那里得到正的外部效应。为了教育产出最大化,最优的教育资源配置方式应当是一个高能力学生和一个低能力学生组成HL类型的学校,而不是高能力学生和低能力学生分别单独组成HH和LL类型的学校。令q(ω, H H), q(ω, H L), q(ω, LL)表示不同类型的学校对不同类型的学生的收费,其中ω=H, L。上述定价函数必须隐含假定低能力的学生不能在HH类型的学校接受教育,同样,高能力学生也不能在LL类型的学校接受教育。
由于每种类型学校的运营成本为两个单位的私人产品,因此q(H, HH)=1, q(L, LL)=1。在这些价格下,高能力学生得到的效用为6-q(H, H H)=5,低能力学生得到的效用为4-q(L, LL)=3。因此,如果要使高能力学生有激励与低能力学生一起学习,必须使得4-q(H, HL)≥5,即q(H, HL)≤-1;但是同时也要使得低能力学生的效用至少保持在原有的水平,7-q(L, HL)≥3,即q(L, HL)≤4。因此,要使教育资源配置最优化,必须对学生实行差别定价,低能力学生所缴费用一部分用来覆盖学校运营成本,另一部分还要用来补偿高能力学生。一个可能的合理定价为q(H, HL)=-1, q(L, HL)=4,假如此时每个学生的资源禀赋都足以支付学费,那么这种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就是最优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也最为明显。
但是,在现有的“一费制”教育体制下,q(ω, HH)=q(ω, LL)=q(ω, HL)=1,高能力的学生将没有足够的激励加入HL类型的学校,所有的高能力学生都将在HH类型的学校接受教育。而低能力的学生虽然有动力加入HL类型的学校,但是这样的学校仅仅有低能力的学生参与,最终的结果依然是高能力学生和低能力学生分别单独组成HH和LL类型的学校。最糟糕的是,一些高能力学生的禀赋可能不足以支付1个单位的私人产品,此时,由于“高学费”,即使高能力学生有激励去参与HL类型的学校,也无法接受教育。更遑论那些低能力且禀赋也不足以支付学费的学生了。
但是在教育市场化下,高能力学生不但无须支付学费,反而由于成绩优秀可以从学校获得至少1个单位私人产品的奖学金,高能力学生不存在无法接受教育的情况,在这一点上教育市场化无论公平还是效率都较公立教育更胜一筹。进一步假定依然存在一部分低能力孩子,其资源禀赋无法支付学费。这时仍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公、私立教育并存,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由国家支付,学生可以免费入学,但是公立学校的类型必然是LL型的,因为公立学校对高能力的学生形成不了激励。但是,此时教育资源的配置依然存在帕累托改进,这就是第二种方法,教育全面实行市场化,但是政府需要通过一些间接手段,比如教育券制度,补贴穷人,使其能够支付q(L, HL)的学费,从而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就达到了最优化,实现了教育的公平与效率。
通过这个简单的教育资源配置模型,证明了教育市场化是如何同时达到教育的公平和效率,而目前貌似公平的“一费制”是如何损害教育的效率并造成了更大的教育不公平。我们将在第3章通过一个更为详细的教育市场定价模型阐释教育的市场化机制及其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