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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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协作共赢

信息技术和各个行业的融合为我们带来巨大的想象空间,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和纵深度。互联网的关键是连接,而连接的本质就是使被连接的两个节点共同受益,实现协作共赢。因而,互联网时代的第三个重要经济规则就是协作共赢。

我们先看一个例子。2013年微信支付成功上线。但我们看到,与阿里巴巴的支付宝支付宝主要应用在电商的支付场景中。相比,微信支付缺少一个应用的场景。微信支付所依赖的场景一定和移动互联有关,因为微信依靠手机运行。场景的缺乏将限制微信支付的用户数量的增长。而在商业运行的另一端,滴滴打车苦于车费支付的复杂,为了实现打车服务的闭环运作,依靠电子支付手段是其必然选择。后来,滴滴打车和微信支付合作,把微信支付引入滴滴平台。这个合作使得滴滴打车的客户开始绑定微信支付,而大大增加了微信支付的绑定数量,同时也使打车彻底实现了数字化和封闭化。作为滴滴打车的忠实用户,笔者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开始使用微信支付的。快的打车和支付宝的绑定也是这个逻辑所驱动的。

另一个例子是余额宝。2013年6月之前,用户在支付宝平台中的沉淀资金无法增值,而名不见经传的天虹基金也正在寻找一个平台以销售其货币基金。两个公司的合作使得支付宝平台中的沉淀资金实现了升值,而天虹基金也找到了一个销售短期货币基金的平台。在余额宝创立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余额宝的总资金量已经达到了7000亿元,成为世界第二大货币基金。

从以上两个例子来看,互联网平台要逐步完善功能,一定对接其他“功能”实体(如公司);同时,这些实体公司往往通过互联网平台找到潜在的客户,并扩大其销售量。互联网不能独立地存在,其必然要和实体经济联合,“互联网+”的实质就是互联网技术和实体经济的协同共赢。

协同共赢还表现在,当一个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成功后,往往基于这个模式的新经济将会产生,如京东商城的成功带来了京东白条的发展,滴滴打车的成功引发了滴滴商城的出现。支付宝平台目前也对接了很多其他金融和保险产品,成为金融和保险产品销售的平台。而这些新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又帮助之前的经济获得发展。例如,我们看到有部分人为了购买金融和保险产品的方便从而选择了安装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