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产学合作教育在中国的崛起
一、产学合作教育在中国产生的时代背景
产学合作教育的形式在国外发展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在我国,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思想可以追溯到商代,但直到清朝才出现校企合作育人的雏形。1861年清朝政府内的洋务派掀起了“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大臣们兴办了许多洋务学堂,学习“西学”,包括方言学堂、技术学堂、军事学堂,学堂中的学生分别学习西方列强的语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军事技术。学生除了参加“西学”的学习,而且还要到兵工厂、船厂等场所进行实践。因此洋务学堂被认为是中国产学合作教育的雏形。1936年,举世闻名的抗大在陕北成立,抗大一扫千百年来旧的教育体系和陈规,根据中国革命战争的实际情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原则,也是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办学思想的学校。
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影响,教育在中国一度处于停滞的状况。直到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开始走向了改革开放的道路,1977年恢复高考和1978年改革开放实现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得中国的产学合作教育迎来了春天。党的十四大提出“促进教育同经济、科技的密切结合”的方针,十四届五中全会又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1993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高等学校培养的专门人才适应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江泽民同志曾在《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纪要》中做出批示:“必须改革科技体制,从政策上支持和鼓励企业从事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加强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更快更好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中也明确提出:“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建立与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推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近30年来,产学合作教育从规模、质量以及合作的内容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
二、中国产学合作教育模式雏形初现
产学合作教育是以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以及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目的,由学校和企业合作,将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相结合,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学生创新素质的一种新型教育模式。20世纪80年代起在我国初见端倪,到80年代中期开始进入迅速发展期。
(一)中国产学合作教育模式的特征
我国在引进产学合作这一概念初期,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将它称为“产学合作教育”,它弥补了学校教育功能的缺陷,依托企业资源,将学校教育向社会延伸,将社会力量纳入学校资源中。产学合作教育模式一改以教师为教学主体的传统教育观念,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直接面向社会及科研实践,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和创造能力。
具体来讲,其特征有以下几点:①教育目标侧重于人才培养,以学生就业为导向,培养学生实践能力;②以学校为主导,学生是产学合作教育的主体;③校企双向参与,全面合作,企业参与办学的全过程;④侧重于应用性的技术开发和职业技术培训为当地社会经济服务。
(二)中国式产学合作教育的初现
20世纪80年代早期,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教授贝聿渠先生首先将加拿大的合作教育经验引进中国,为合作教育在中国的试行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中加两国间的学术交流搭起了友谊的桥梁。1984年,中国国家教委的一个代表团考察了滑铁卢大学合作教育,并就此模式的发展和运行做了深入的研究。接着,滑铁卢大学的赖特(D.Wright)校长应中国国家教委的邀请访问了上海和其他一些城市,双方意愿一致,决定将滑铁卢大学的合作教育模式移植到上海。1986年在加拿大国际开发署资助的中加大学合作项目中,确定由滑铁卢大学帮助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施合作教育。充分利用企业与学校等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及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自优势的资源来打造一个合作研发、合作育人的平台,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为重点。由于80年代初期上海是中国的纺织中心,试点工作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原纺织学院纺织工程系的32名学生中进行。在该阶段中,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将教学实习环节的时间由原先的2~3周延长为整个暑假,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作学期”,构建了两个“在校学习的理论学期”和一个“在校外完成的工作学期”这样一种“工读结合、学生定岗工作的一年三学期制”合作教育模式。但是,“工作学期”的管理方法仍按照生产实习的管理方法进行。学生在企、事业单位里的身份仍是“在校实习生”而不是“职业人”。受当时计划经济体制的限制,学生的定岗安排全部依靠政府对企业的指导和调控,采取“官、产、学”三方协调配合的方法进行。这种“一年三学期,工学交替”的模式,率先在我国高等教育中进行了试点,这也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界正式将合作教育的概念引入我国的教育实践中,中国式产学合作教育粗具雏形。
三、中国特色产学合作教育的形成与发展
1991年在上海成立“中国产学合作教育协会”,我国的产学合作教育实践由自发的状态转变为有组织的社团行为。1997年,国家教委发出《关于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九五”试点工作的通知》,在政府的扶持下,我国的产学合作教育得到了迅猛的推广和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八五”期间我国的产学合作教育
“八五”期间,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高等学校“有权接受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根据这一精神,各高校积极推动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建立各种形式的联合体培养人才。中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通过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组织2个市、7个部委、51所高校、近百家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教育的试点实验,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理论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一批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实验成果。专家对“产学合作教育研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是一项成功的以实验为主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在产学合作教育研究方面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在理论和实际上都有重要意义。专家还认为“产学合作教育研究”课题研究在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同层次上进行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各具特色的教育实验,取得了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的试验成果,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共建实习、实训基地。为了让学生实现与实际工作岗位“零距离”的接触,不断加大教学设备投入,形成了较为雄厚的实训教学系统。同时,与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教育基地。这些基地承担了大部分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毕业实习,不仅使学生增加了对本专业的了解,提高了实践能力,而且形成了双方共赢的局面,为深化校企合作,扩大合作领域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对推动政府、产业单位、高等学校共同协作进行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二)中国产学合作教育协会成立
1991年4月在中国上海成立全国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由此,我国合作教育从自发的、分散的民间试点状态,转变为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组织有计划的试点。产学合作教育纳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中。
在改革创新的过程中中国吸取了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尤其得到了加拿大政府及滑铁卢大学的支持与帮助,中加双方在实施产学合作教育方面进行了良好的合作。1997年10月教育部发出教高厅[1997]9号文《关于开展产学合作教育“九五”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九五”期间在全国28所高校开展产学合作教育的试点工作。期间,由教育部领导提议,经协会研究,将中国产学合作教育协会更名为中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研”字的加进,扩展了合作教育的范围和内涵。这表明,产学研合作教育已纳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中。
(三)“九五”期间我国的产学合作教育
“九五”期间,1999年1月,教育部公布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计划》指出:“加强产学合作,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发展高科技产业中的结合。”之后,教育部成立高校科技产业发展资助机构,用于资助高校有开发前景的重大科技项目。同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方式,组建一批以高校为依托的高科技产业集团,如清华同方、北大方正等。
为了加强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实践力度,教育部成立了“九五”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教育部高教司有关领导作为领导小组的重要成员,参与试点工作具体操作,加强了试点工作的力度。随着教育部和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在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并产生了一批合作教育实践的成功模式,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提供了最佳的教育途径,试点的成功既标志着我国合作教育实践的开始,也标志着中国特色产学合作教育的形成。
中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继续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教育模式和办学模式的研究》,并与1997年教育部批准的“产学研合作教育‘九五’试点”紧密结合,在“八五”期间进行的较大规模的试点实践基础上,选择部分高校作为试点学校进行有针对的实践,在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及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办学模式上取得了较大的突破。课题2001年4月通过专家鉴定,鉴定专家认为《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教育模式和办学模式研究》课题组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很好地将理论研究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并通过及时总结形成新的认识和理论。以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为代表的教育研究和实践工作者,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试点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部分成果被教育部以文件形式转发有关省市和高校,对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并在国际上产生积极影响,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专家和学校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