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我是修道士拜伦。今天早上,有人发现我吊死在了瀑布咖啡汽车旅馆的天花板上。
我的手脚都钉在天花板上,一根银桩穿过了我的心脏。西尔维娅俯趴在床上,背对着我的尸体,昏昏欲睡。
这是我第三次遭遇杀身之祸。只要有所准备,吸血鬼是可以假死的。但我还是得四处奔波,以逃离死神的魔爪。
我的下一站是公元30年的耶路撒冷。上一次,我在这里遇到了那个老狼人。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不过是个普通的白发男子。当时,他在市场街蜷着身子吐得一塌糊涂,穿着湿湿嗒嗒、破破烂烂的深红色衣服,身上散发出20世纪的古龙水味。
我带他来到一间酒馆,让他讲讲自己的故事。我多希望我没有这么做。他先给我讲了他前一晚的噩梦——梦里,一匹碧绿眼睛的马正在鞭打他被人害死的女儿的尸体,而她在地狱里与其他女孩子一道绕着圈走。刚刚死里逃生的我对这个梦并没有多少兴趣。而当他说起第二天早上发生的事情时,我来了精神:
“月圆之夜,我在科尔比附近停好了车。那儿有棵老橡树,尽管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它了,但它还在原来的位置。烛光摇曳闪烁,在树叶上投下形状怪异可怖的影子。十二个赤裸的漂亮姑娘围成大圈,翩翩起舞。音乐停了,其中一个向中心的祭坛石走去。此时,一个男人抓住她的金色长发,把她拉了回来,拔剑抵住了她的喉咙。”
“欢迎你,约翰!”他高声对我说,“想找点乐子吗?如你所愿!”我大喊:“住手!”
“我一跃上前,想救下那个姑娘。她转过头对着我笑,看起来欣喜若狂。没等我够到她,她便抬起头,被他抹了脖子。”
“刹那间,一阵惊恐侵袭了我的全身。我立刻跑离了这恐怖的一幕。有那么一瞬间,我真的想杀死那个姑娘,尝尝她双眼中那喷涌而出的欲望。对鲜血的渴望有多让人难以自拔,这你最清楚不过了。为了逃离我内心的渴望,我不得不转而去想想我所失去的人,我被人害死的女儿,安妮,以及和她的死关系最大的那个人,乔治娜。”
“我是在追查杀害我女儿的凶手时邂逅乔治娜的。凶手是一条能任意在时空裂缝中滑行的蛇妖,《圣经》里也提到过它。正是它设计,让乔治娜来勾引我。但当乔治娜把我从蛇妖手底下救出来的时候,我才发现她原来真的爱上了我。”
“我听说过它们……”
“后来,就在我好不容易挽回了我的婚姻之后,乔治娜绑架了我的妻子。我不得不跟着她穿越时空,来到了13世纪。我一心要救我的妻子,但乔治娜似乎并不打算伤害她,因为她太爱我了。蛇妖得知了这一切,决心惩罚她,于是把她传送到了现在这个时空。现在我的妻子已经去世了,而我又目睹了在科尔比发生的一切,所以我决心找到乔治娜,救她回来。”
“你看,她长得很像我女儿。她眼神里那种不羁的劲儿,跟我女儿一模一样。安妮要是还活着,现在应该就长成她那样了吧。她们就连说话的……说话的声音也很像。但她已经活不过一天了……”
老狼人的声音凄凉而悲伤。我并不习惯用肢体接触安慰别人,但我对他的痛苦深有同感,因为我也在时间的长河中迷失了自我。他继续道:
“我们从遥远的20世纪来到现在。有人告诉我,我们在这儿只能再活寥寥数日,而且已经回不去了!”
我点点头。
“我所剩的时间可能比她多上几天,最多三天。在这里每过一天,我们就会年轻19岁。我必须快点找到她!”
“啊,现在我们得先离开这里。有人在监视我们!”我对他说,“看!”
喧嚣的酒馆内,一个高个男人正站在阴暗的角落里观察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他戴着黑色的“库德拉”头巾——那是一种只露出眼睛的包头头巾。他的头巾上面编着蓝金相间的穗带。我看向他时,他移开了目光,于是我连他脸上唯一露出的双眼也没看见。
“你叫什么名字?”我一边问我的狼人伙伴,一边引着他向门口走去。
“约翰。你看清他的眼睛了吗?”
“哪有你一蓝一棕的眼睛特别。你有过夜的地方吗?”
“我跟你说过,你遇到我的时候,我才刚到这个时空。”
“我想也是。你还没说呢,你怎么知道自己应该到耶路撒冷来呢?而且,你怎么知道自己还剩多少时日?快趁现在说吧,我们边走边说要安全得多,就算旅馆也是隔墙有耳。跟我来。”
“我是通过一种时间传送装置来到这里的,我管它叫‘时空门’。时空门为数不多,而唯一能到达现在这个时间点的时空门,地点就在耶路撒冷!至于我是怎么知道自己还有多久可活的,这源于我先前做的一个梦。另一个女巫,埃尔勒瓦……”
“别告诉我你也爱上她了。”
“不能说爱上吧,但是……她帮了我大忙。”
我领着他在川流不息的街道间穿梭。街上挤满了驴子、运货商人和普通百姓,熙熙攘攘,络绎不绝。我们走向贫穷的下城区里一条偏僻的街。每次我回头看的时候,约翰都落下好远。于是我向右拐,停下来等着他。
“这儿呢!”我招呼着他,走进了一条陡峭的小巷子。
这里离我住的旅馆已经近在咫尺了。在进旅馆之前,我在最喜欢的货摊上买了一条面包、一块山羊乳干酪、几个橄榄和一壶酒。我并不差钱,但在这儿得学会保持低调。
我领着我的伙伴穿过一道拱门,进了一处小而整洁的庭院。
“从后面绕过去。”我解释道。
“我好像又看到了那双眼睛,就在你刚才买东西的时候。真奇怪……”
“怎么奇怪了?”
“那是一双很美的绿色杏眼。我敢担保是女人的眼睛。”
“三教九流最后都会汇聚到一起的。”我告诉他,一边从另一道拱门走出了庭院,向左拐进了一条小巷。小巷笼盖在两边楼房的阴影中,就像山间的一处裂谷。“快点,跑两步——万一有人真的跟踪我们呢。”我大步走在前面,约翰不得不小跑着才能跟上我:“但女人既不会打扮成商人的样子,也不会到酒馆去。绝不会!”
“也许吧。”
我再一次向右拐,穿过另一道拱门,进了另一处庭院。院子里满是山羊粪。
“这又是打算从后面绕过去吧?”约翰试探性地问道。
旅馆背面的白色石基边有道楼梯,我迈步上楼。
“我一直以为,那什么——你们这种人不喜欢阳光。”约翰说。
“是有这样的传说,”我掀开蓝色的门帘,“我不喜欢阳光,而且在阳光下待久了,我们的皮肤细胞的确会受损。我绝不会在炽烈的太阳下待几个小时。但四月的阳光还算温和。坐吧。”
“准确地说,是4月7日,逾越节[1]的前一天。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你很幸运。酒馆只有在节庆期间才会开。要不是我把你拉到那个闹哄哄的酒馆里让你歇会儿、喘口气,早就会有比商人更糟的人盯上我们了。”
“不是。好吧。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明天是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日子。这才是我想说的!”
***
约翰冷不丁地提到耶索斯,吓了我一跳。他说中了我来这儿的主要原因。这是个巧合吗?我决定先不动声色。
“你要去找她吗,那位乔治娜?”我问,“她可能会在哪里呢?”
“大概还没到。她还要过两天才能到这儿。”
“好极了。所以你在找一个根本还没到这里的人!而且你只剩三天可活?”
三天。他已时日无多。我应该远离这个一团糟的局面。我帮不了他。我没时间了。
我开口想说些什么,但约翰朝我一笑,露出满嘴的面包和奶酪。我稍一犹豫,就已经来不及开口了。中计了。
“这些东西味道不错,可是……你搞不搞得来鲜血啊?”约翰问我。
“这不成问题。”
“我说的不是人血。”
“我不喝人血。我从不……不说了。为什么你现在需要这个呢?”
“饮些鲜血对穿越时空门有好处,但我当时没来得及……”
“你也没来得及换身像样的衣服!”我回他一句,“得给你找身好点儿的衣服穿。待会儿我出去弄血,顺便给你弄些衣服回来。你的白皮肤已经让很多人侧目了。你现在身上穿的衣服是从哪来的?”
“这是件非洲的土耳其式长袍。我在19世纪的伦敦只能找到这个。”
“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
我在肉铺要了两葫芦鲜血,回到旅馆时,发现约翰正饶有兴致地往窗外看。
“这对考古学家来说,简直是美梦成真啊!看看这些古代建筑和街道!只可惜我没时间好好欣赏了。我得去找乔治娜。”
“我知道。但你还没告诉我你打算怎么去找她。”
“是啊。我知道她肯定被蛇妖挟持着。蛇妖可以化身为人形,我猜它们当中至少有一个会化装成本地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它们自负得很,绝不肯屈尊做什么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这条信息也太有用了点吧!”我讽刺地说。
“我若是见到一条蛇妖,肯定能认出来的。”
“把血喝了,衣服换了,然后我跟你一块儿去集市上看看。今晚我还有要事在身。”
“什么事?”
“到时候再告诉你。”
约翰厌倦生活,足智多谋,而且我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他曾经上过战场——这就是这个在街头遇到的陌生人留给我的印象。他比我还要消极颓丧些,但我感觉他在隐藏些什么,一些极其危险的东西。他是个危险人物,但他也很聪明;我喜欢聪明人。他身上有很多特质都让我产生好感。而且他还是个狼人。
一个足智多谋的伙计。
“你全名是什么?”我问他,“我们先把这些基本问题搞清楚。”
“约翰·雷泽。你呢?”
“我本名叫佐斯米亚克,但你要是喜欢,也可以叫我修道士拜伦。”
“希腊名字啊,有意思。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
他把残留在唇边的血擦干净,包上了他的白色头巾,和我给他买的西姆拉长衫[2]很是相衬。我带他走出后院,来到了一条荫凉的街道。
“我穿凉鞋没问题吧?”他问。
“你说脚上那玩意儿吗?只要没人仔细看,就不会有麻烦的。我现在带你去上城区的集市逛逛,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人。今天是赶集日,会有很多有钱人去的。”
“你帮我买衣服花了多少钱?我只带了金子,大部分是金首饰,没带钱币。”
“别管那个了。等会儿在集市上,我们可以用你的金子换些硬币。”
我们爬上街道的斜坡。我包着一件黑色头巾,跟其他老百姓没什么两样,甚至都没几个人看我们一眼。
“这里平时也有这么多士兵把守吗?”约翰一边问我,一边瞥向一个百夫长。
“并没有。今天的士兵比平日多得多,可是就算是为了维护逾越节的秩序,本来也不至于有这么多的。这座城市已经戒严许多天了。”
我们向城市西北角的希律王神庙[3]走去。一路上,忙碌的商人、买家和货摊挤满了大街,摊主叫卖着从埃及进口的食物、葡萄酒和啤酒,以及各式各样的布料和服饰。
“那是什么?”约翰指着一座塔。塔顶是金字塔样的四棱尖锥。
“那是大卫王的墓。”
我走着走着,发现身后不见了约翰的踪影,原来他顾着看路旁的穷苦老百姓去了。又过了几条街,我们终于从脏乱的下城区来到了上城区。这里的街道要整洁有序得多,也没那么拥挤。
“那就是神庙!”约翰看着右边一座高大的建筑,惊呼道。
“没错。我们快到上城区集市了。如果你嗅到了什么不寻常的气息,就告诉我。”
“嗅到?哦,我明白了。好的。”
脚下的街道与下城区尘土飞扬的泥地大相径庭。我抹去嘴边结成壳的尘土,走进了集市。眼前的方形广场上,有三边围绕着两层的罗马式拱廊,楼上楼下全是货摊。放眼望去,制作昂贵香水和精油的蒸馏工匠,一流的裁缝和丝绸商人,金匠、银匠,象牙、熏香和宝石商都集中在此地,让人应接不暇。
约翰辨认着一张张脸,而我的目光早已飘向了一条系着铃铛踝链的美腿。这些在集市上出卖自己的女孩子并不如我在雅典遇到的貌美,但我对她们的兴趣依然远远超过了其他商品。我虽然平日喜欢戴些珠宝饰品,但精工雕作可以复制,女子之美却不能。
“我们该去哪把金子换成钱?”约翰低声问我。我刚想问他为什么要压低声音,他又开口了:“我想买些武器,你有什么好建议么?”
“我们还是先去换钱吧。”
我带着他来到一个金匠面前。约翰拿出了一条精致的项链、四条手链和两个戒指,其中一个还是带钻的。金匠头也不抬,直接说:
“这些东西值2米那[4]!”
他把首饰扔在桌上,看也没看一眼,又回过头去鼓捣他手上那圈精美的项链。约翰把我拉到一边,小声说:
“1米那值多少钱?”
“放到2022年应该值50英镑。不知道在你的年代怎么样,我没去过。反正是能让人好好吃一顿的价钱。”
“不能少于5米那。”约翰对金匠说着,把他的首饰都拿了回来,放进口袋。金匠把目光从手上的活儿移开,抬起了头。
“给不了这么多。这儿的税太高了,而且我老婆快生了。——你是个当兵的,对不对?”
约翰掩饰地咳了两声,看向我:“有这么明显吗?”
“你走路的姿势,你的一举一动,都很明显。看得出来你上过战场。”
“我也能看出来,千真万确。”我赞同说。
“你要是把你的剑带来,我可以免费为剑柄镶上金丝,”金匠继续道,“我的手艺可是独一无二的!”
“4米那。”约翰说。
“别开玩笑了,我的朋友。我是整个耶路撒冷最好的金匠,说不定犹太全地都找不出第二个。这么着吧,我可以给到3米那,好让你俩别继续打扰我工作。别再跟我讨价还价了。如果你对这个价格不满意,就走吧。”
“三又四分之三米那。”
我向约翰耳语:“应该是3米那38舍客勒。”这个年代的人可不算什么半个米那、四分之一个米那的。
“三个半。”金匠这么一说,我有些惊讶。他显然是随着约翰开了个玩笑,自己也给逗笑了。约翰把首饰交给金匠,金匠用力和他握了握手。
***
“不错嘛!”我对约翰说,“他可能以为你很有钱。”
“可能吧。现在我们去买武器吧。”
我领着约翰在人群中寻找军械商,这一路上他都望向屋顶。
“你买武器打算怎么使?”
“近身格斗吧——一些挂身上,一些藏在衣服里面。”
“那我建议你买一把剑,还要再来一把匕首。”
我们找到了一个军械商,他给我们看了一些很不错的剑和匕首,剑柄上都镶嵌着宝石。约翰拿起一把纯金宝石手柄的匕首,但很快又放下了。最后,他选了一把外观普通的直刃匕首,拿起来掂了掂,然后递给了我。
“不贵,但很实用。”我说。
他又选了一把类似的长剑,也得到了我的赞许。
军械商见自己只卖了50舍客勒,有些失望。
我和约翰回到了先前金匠的摊位。
“明天你能做好吗?”约翰把剑交给他,问道。
金匠把剑拿起来掂了掂,回答:
“明天中午来拿吧。”
我们继续在集市转悠了一会儿。正当午后,一时间,街道比之前安静了些许。我让约翰把匕首藏起来:罗马士兵要是看到有人拿着武器走在街上,可不高兴。约翰总注意着那些穷人,并没有多看富商或贵人。
“你为什么老看他们?”我问。
“噢,没什么。只是想看看会不会见到某个熟人。”
“耶索斯?”
“你们是这么叫‘耶稣基督’的吗?就是他。他有可能会在这里出现。他之前应该会经过大卫王墓附近。”
“我对这些不是很清楚,但我的确见过他。”
“在哪里?什么时候的事情?”
“我们该往回走。跟着我,”我告诉他,“我会带你经过那个地方。一周前,我听说他在神庙附近突然出现,但我两天前才找到他,就在离这儿不远的犹太教堂外。当时,他正在指责那些法利赛人和抄写员。我到的时候,街道都被人挤满了。我拼命从人群中挤过去,才听到他在说什么。我几乎看不到他的样子,但他的声音非常浑厚,他的演说也很有说服力。”
我突然感觉到有人在身后抓了抓我的袖子。
“等一下。”约翰说。我转过身,他正牢牢抓着我的手臂,一动不动,仿佛在空气中嗅着什么。
“你感觉到什么了?”我问道。
“某个东西。”深吸一口气后,约翰肯定地说道:“就在那边。那是什么?”
他指向不远处楼群中一幢两层楼高的白石膏墙房子,房子前面还有一个院子。里面传来人们开怀畅饮的声音。
“那应该是个酒馆,”我说,“他们肯定不会让我们进去。这可是专门开给那些有钱人的。”
“试试看吧。如你所说,我‘闻到’了点东西。”
“如果你坚持的话要去的话,那就去吧。不过……”
话音未落,约翰就已经差不多走到门口了。我急忙追上去,但也只是和他同时到达。一个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守卫俯视着我们,说道:
“你们不能进来。”
一个和他身高相仿的同伴拍了拍他的肩膀,他转过身去听。
“今天算你们走运。”他又说,脸上闪过一丝狡黠的微笑。这个笑并没有让我觉得放心多少,但什么都阻止不了约翰。
真是鲁莽!
酒馆的窗户都遮了起来,点亮屋子的只有闪烁的烛光。我们在屋子靠里的一条长椅上坐下。酒馆里面的人都蒙着半张脸,有几个人转过头来看了看我们,又再次把注意力拉回自己手中的酒,和那个在屋前一小块空地上跳舞的姑娘。如果他们的欢迎能够更热烈一点,我想我应该会很开心。这时,另一个漂亮的姑娘给我们端来了两杯酒馆赠送的葡萄酒。她装扮成一个商人的样子,不过并没有模仿到精髓,有些滑稽可笑:她穿着阔腿裤和红白条纹的长衫。她脸上的面纱——而非头巾——和她好看的小腿,暴露了她的性别。
“很不错。”我抿了一口葡萄酒,评价道,“不知道……”我看向约翰,不禁住了口。他僵住了,还没有碰那杯酒。
“怎么了?”我问道。
约翰就这样一动不动,静静地坐了差不多一分钟。当我在长衫里摸索刀柄时,他终于说话了。
“那个姑娘,我在另一个酒馆看到的就是她的那双眼睛。但我感觉,我感觉这间屋子里有一条蛇妖,甚至可能是比它力量更强大的东西!我现在觉得又冷又热!”
许多姑娘在客人面前表演舞蹈。其中一些得到了挑剔的观众的赞赏,另外一些则无人问津。
“我觉得你只是在臆想巨蛇的杏仁眼。”我告诉约翰。他看上去稍微放松了一些。
“有可能是我错了,但我还是感觉到了些什么。如果你想走,就先走吧。”
“什么?我怎么能错过这些可爱女人的表演?”
“在那儿!”约翰说道,双眼瞪得大大的。
我跟随他的目光看过去。一个新来的姑娘正走向舞池——正是刚才那个给我们上酒的姑娘。她明显比其他姑娘要高,身上的肌肉线条也很明显,但这些都掩盖不住她的美貌。她移动的样子就像一头母老虎。约翰显然比我更兴奋。
“她是谁啊?”我说道,有些自言自语的意味。
“我不知道,”约翰说,“要不要叫她过来?”
“好啊,等她跳完。”
在舞蹈将近终了的时候,那个姑娘的杏眼对上了我们俩的眼睛。离开舞台前,她揭下了面纱。她的鼻子上方戴着一颗巨大的绿宝石。
“真是个不寻常的女子。”我轻声说道。
但是,当我们向一个侍女询问是否能与那个高个儿舞女见面时,她摇了摇头便走了。
“我们得走了,”我提议,“我不喜欢这里。”
“但我一定要和她说上话。”
“好吧,伙计。如果你坚持要这样的话,我觉得晚一些会更好。这个地方晚一些才会真正忙起来,说不定到时候你能有机会。”
“这个酒馆叫什么名字?”约翰问道。
“我去问问守卫。”
“这个地方叫‘甜瓮’。”我在酒馆外找到约翰,把名字告诉了他。他看起来好像有些分神,随即又摇了摇头:“好。带我去你那天看到耶稣演讲的地方吧。”
走到犹太教堂附近时,我看向约翰:
“别转身,我们被人跟踪了。先不要管犹太教堂了。”
“行吧,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和你交朋友真是太危险了!”
“他们有没有可能是从甜瓮酒馆来的?”
“可能吧。山脚下有个繁忙的集市,我们可以在那里甩掉他们。抓着我的袖子,紧跟着我。我有可能会跑起来。”
“但我跑不了太远。”
“别胡说八道。你看起来已经比之前年轻多了!”
在集市上,我带着约翰穿梭在熙熙攘攘的摊位间,越过重重人海,直到我觉得我们已经甩掉那两个裹着白色头巾的男人,才放缓脚步。我带着约翰穿过一条条狭窄的小巷和后街,走出集市,回到我住的地方。我有一股强烈的冲动,想向约翰提议,让他自己住一间房,毕竟他现在有钱了。但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想法让我觉得很过意不去。
真见鬼!
***
“你好好解释一下!”我们安全回到客房时,我对约翰说。“我到这儿已经快一个月了,这是我第一次被人跟踪!你身上发生的很多事情都很不合常理。你现在又告诉我,你那天看到的女子就是酒馆里那个绿眼睛姑娘,她跟男人一起喝酒,而且还是个舞女!”
“确实是同一个人,我能肯定。听我说,我很想跟你解释清楚,但我已经一天一夜没有睡过觉了。在出门之前一个小时叫醒我吧,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
“好吧。”
“噢,可以拜托你往这酒里兑些水吗?我不能再这样无节制地酗酒了!”
“好。”
趁约翰睡觉的时候,我回想了一遍今天发生的事情,但想着想着,我的思绪飞到了小时候。当时的我刚学读写,在欧斯雷山上的灌木丛边做着白日梦。阳光暖洋洋地照在我身上,轻风吹拂着我的脸庞,十分惬意;但我没有睡着,而是研究起了边上一块光溜溜的石头。我发现石头上刻着字,于是挪得离它更近了些。这块石头很大,几乎跟我一样大。我依稀辨认出,石头上刻的是一种我不认识的语言,还有一些带翅膀的图画。我闭上双眼,看见魔鬼飞过夜空。
那天以后,我便不再天真。我几乎不需要父母来教我,作为一个吸血鬼应该怎么生存,因为这些东西仿佛已经刻在了我的骨子里,让我无师自通。我不再追求真理,只追逐光明。
我把飘远了的思绪拉回来,继续回想今天自己和约翰的经历。可一直到他在日落后醒来,有些事情我也还是没想明白。
“你还有多久出门?”约翰问我。
“时间有的是。你说吧。”
“啊,你想听什么呢?我不知道跟踪我们的那两个男人是谁。真不知道。我对那个姑娘的了解也并不比你多。但你在甜瓮酒馆的时候,真的没有感觉到什么吗?”
“我感觉到了——害怕。那个地方似乎有股邪恶的暗涌。”约翰听着我说,点点头。“从头说起吧。你是怎么认识这位乔治娜的?”
“这可有的说了。先跟你说说我在遇到她之前的生活吧。我在二战时期是一名‘秘密特工’。你听说过这种人吗?”
“听说过。虽然我出生的年代比这要早得多,但有一次我为了了解历史的发展,穿越到了2022年。特工窃取情报的方式在那个年代进步了许多。不说我了,你继续说。”
“好。我在二战中邂逅了我的妻子露丝,她也是一名特工。我们后来定居在法国,有了一儿一女。我们的儿子风平浪静地长大成人,我还抱上了孙子。而我的女儿安妮,有一天却被从天空裂缝中出现的蛇妖杀害了。我痛失爱女,而我的妻子把这一切都怪在我的头上。我想想……就在那段时间,我发现了我的祖父不为人知的古怪一面。于是我开始研究几个从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弄来的狼形雕塑。那儿正是我们祖辈的来源,这是我祖父告诉我的。除了我女儿以外,那个蛇妖还杀害了其他人,然后它便往北,向巴黎去了。我追踪它到了巴黎,乔治娜正是在那里找到了我。我说的细节可能有偏差遗漏的,不过事情的整个发展大致就是这样。她知道我已经有妻子了,但她还是甘于做我的情人。我现在知道,她只是想通过勾引我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后来我发现,有刺客追杀她;他们是受了一个邪教,名叫‘净观教会’的天主教派的指使。”
“我想方设法弄清楚安妮究竟遭遇了什么,一方面是为了挽回我的婚姻,另一方面是为了不让自己陷入癫狂。之后乔治娜被人杀害了——至少我认为是这样。而我被当成了凶手。一时间,法国警方、蛇妖势力以及净观教会的人都开始追捕我。尤其是净观教会,一开始出于某种原因,他们跟我站在同一边,甚至保护着我,而现在他们却想置我于死地!后来我发现,他们都在找同一个东西——一把能够杀死蛇妖的、用在仪式上的纯银宝剑。”
我估计自己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因为约翰马上说道:
“噢对不起!我忘了你们吸血鬼不能碰这个。我接下来会尽量不提银!接着说,乔治娜起死回生,帮我杀死了蛇妖,还了我的清白,并且让我和妻子重归于好。”
“但数年后,蛇妖布局,让净观教会协助乔治娜绑架了我的妻子,并把她带回了13世纪,甚至后来还去了更久以前的7世纪。我必须救她。幸好13世纪有个名叫埃尔勒瓦的女巫帮了我大忙。她告诉我,我们家族中的狼人属性是隔代遗传的,还教我如何做一个狼人。总而言之,最后我追上了乔治娜。为了救出我的妻子,我还不得不跟一个身材高大的骑士打了一架。正当我要结束他的性命时,他变身成了一只蛇妖,而我则变成了一个狼人。我们激烈交战,最后我打败了他。我在乔治娜的肚子上割开了一个十字形的伤口,就把她丢在那儿,让她自生自灭。我没法杀她,毕竟她也没杀了我的妻子!”
“为什么?”
“因为她深爱着我!”
“哦对,我忘了。后来呢?”
“一直到不久之前——就在几天前!我妻子过世了。现在我已经成为一个小有名望的考古学家,所以我组织了一场考古活动,发掘一座罗马别墅遗址——这座别墅是我身在13世纪时注意到的。”
“我们临行前一晚,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匹翡翠色眼睛的马,我告诉过你的。那个姑娘的眼睛也是翡翠色的……”
“话是没错。但这不代表什么。继续说吧。”
“后半夜我又做了另一个梦。埃尔勒瓦对我说,现在去救乔治娜为时未晚,如果我通过19世纪伦敦的那扇时空门去往1世纪的耶路撒冷,那么我还有三天的时间可以找她。于是我作弊了。虽然在我的时代,乔治娜比我早数年出发,但我通过这种方式,就能比她先到一步。”
“你的爱人们还真是善解人意,妻妾如姐妹啊!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在现在,此时此刻来到这里。你知道今天的意义有多重大吧?”
“知道。今晚是耶稣接受审判的时刻,明天他将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反正至少《圣经》里是这么写的。”
“你不是百分百确定吗?”
“那个……我还没认真研究过,而且我并不是一个特别虔诚的基督徒,但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了这一天,也就是今天。今天十有八九……这就是你到这儿来的原因吧?”
“等等。你先说。为什么你的埃尔勒瓦会让你到这一天来?”
“这个问题我也想过。我不知道!可能跟乔治娜有关系。我真的不知道。”
“嗯,好吧。你想知道我的故事?比你的可简单多了!我出生在希腊,大概一千年前左右吧。我们吸血鬼与人类保持距离,住在山上。有时候,我们为了生存,不得不去偷牧民的羊。我很早就离开了家,去寻找答案。但迄今为止,我所知道的仅限于我很擅长使剑。我以雇佣兵的身份参与了许多战争,后来我有了很多钱。我再回家的时候,却找不到我的家人了。”
“我离开了那个地方,再也没有回去过。我打过许多场仗,都是为了钱。我早就厌倦了这种生活。我需要找个信仰。我把这世上的所有宗教都研究了一遍,想要从中找寻生命的意义,但一无所获。后来我听说了拿勒撒[5],于是来到这里,却只看到了混乱与战争。没有人知道为何信仰他。于是我决定去会会他。我也能穿越时空,只是我并不像你们是通过时空门进行,而更像是在一场梦中穿梭。我好几次专门穿越到这个时间点,就是为了跟拿勒撒谈上几句,但每次都没成功。后来,日子也就这么一天天过了,但这种没有信仰的生活其实没多大意义。我先后参加了对抗罗马军队和你们口中的维京人的战争,再往后,还跟你一样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我发现,从这时起,人们对历史的研究越来越透彻,史料的准确度也越来越高。有许多学者把挖掘拿勒撒的生平当做自己的终身事业。我穿越到2072年,发现那个时候的史料精准地标注了他的逝世日期:公元30年4月7日。”
“哇!这故事真是不一般!讲讲未来是什么样的吧。”
“千万别去!那里尘土飞扬,人们骑着自行车横冲直撞。那里毫无秩序,一片混乱。我在那儿又一次被自发的吸血鬼猎人杀死了——还是老方法,用木桩刺穿了我的心脏。但这一次,他们把我钉在了一家旅馆房间的天花板上,让我在那儿自生自灭。可他们没料到,那个躺在床上的处女让我有了起死回生的机会。你有过被钉在天花板上的经历吗?下来时他妈的费了我好大功夫。我的肉体死去了,但意志还没有。只要吸了处女的鲜血,即便我的肉身死去,也还是能凭意志操纵它活动几个小时。有了西尔维娅的帮助,我成功逃脱,还为自己找到了一个新的肉身。这是我第十一次被杀死了。我平时真的不爱滥杀无辜……话说回来,流氓混混、恶霸匪徒在未来随处可见。”
“这么说,我们都参与过同一场战争!”
“没错。我俩还有一个共同点:都是迷失在时间长河里的两个战士!”
“迷失倒还不至于。你参加过温泉关之战[6]吗?”
“没有。我当时在米洛斯岛[7],你可别问我那次大屠杀的事。”
“再跟我说说你的家庭吧。”
“我的父亲名叫阿伯利亚,我的祖父叫查理提奥斯。名字告诉你了。你知道‘提奥斯’的意思是‘上帝’吗?我听说,在我祖父那个年代,吸血鬼就如同上帝一般。哎!但那些辉煌的传说我只在母亲给我念的睡前故事里听到过。”
“你能再跟我讲讲你穿越时空的方式吗?”
“体重越轻,穿越的速度就越快。在物质世界或精神世界中,重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程度的速度增减。在现实世界中,我的体重越轻,移动速度就越快。我有时甚至会化身为猛兽,这样就能移动得更快——我一般会变身为狼。但前提是得保证大脑的容量不能改变。这就像你生活的年代里、孩子们喜欢玩的那种推着走的玩具,它们的脚总能抢在脑袋的前面,你懂了吗?”
“嗯。差不多吧。但你有没有发现,在过去的时间里,你总要留心自己的行为,免得对当下的事情造成影响?”
“啊!你说的是时间悖论吗?那是个古老的传言。我并不太理解这个理论,但其实你说的那些事情并不是由它们之前发生的事所决定的。据我发现,其实有个机制一直都在调整和改变现行的各种事件,让它们能够最终按某个计划进行下去,走向预期的结局。就算你不小心影响了什么,这个机制也会及时作出调整,让未来的事件发生得毫无偏差,就像那件事根本没被影响一样。”
“嗯。有意思。所以你是来这儿找耶稣谈话的?”
“是啊。如果可以的话。我打算今晚就去。”
“但你知道,他不会跟你谈的吧?而且如果可以,我也是不会跟着你去的?”
“不管怎样我都得试一试。我出发前想先睡一会儿,天黑了再动身。你也该休息一下。”
约翰靠回到了椅背上,我也在床上躺下了。过了一会儿,我睡醒了,准备出发。
“我可不给你留门。”约翰说。
“要去甜瓮酒馆吗?”我披上斗篷说。
“可能吧。”
“注意安全。还有,万一你被人跟踪了,可千万别把他们带到这儿来!”
***
我的目的地在城外橄榄山山脚的客西马尼园[8],耶索斯应该就在那儿。我走向艾赛尼门[9],它位于城市西南角,只在夜间开放。这意味着我需要绕一大圈才能回到东城区,所以我走得很快。其实如果能化身为狗对我倒是帮助不小,但我想,见到耶稣时还是不要赤身裸体的好。
我在寻访耶索斯的路途中,总是忍不住想起自己栖身的那间小旅馆。约翰的人生似乎与耶稣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我却没有。
城市的夜有种沉重而压抑的寂静。几个斗篷遮面的人站在橄榄树的阴影之中。我在穿过果园的时候,他们一直在向我行注目礼。其中一个人站到我跟前,挡住了我的去路。
“你往哪儿去,兄弟?”他低声说。
“噢。不去哪里。我只是随便走走。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我很好奇,想知道更多的消息。
“转身回去吧,兄弟,或者走别的路去。”满月下,他的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我们紧张地对峙了一小会儿,然后我转过身,踏上了来时的路。我绕了个大圈,打算再试一次。这次我比上次要有经验些,但我还是被拦住了。
“走开!”另一个人对我说。他的眼里有惧色。
这个人有眼力。他知道我是什么。
几乎没有凡人能一眼认出吸血鬼,所以我猜他一定是耶稣身边的人。我不甘心,想继续往里走。
“里面不欢迎你!”他低声说。
我叹了口气,作罢了。我不想惹耶索斯生气,我需要他赐福于我。而且,那种渴望回到约翰身边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像地心引力一样牵引着我。我为自己最后对他说的那些话感到有点愧疚。我回到了旅馆。
“怎么样?”约翰笑着问我。我拔出酒瓶瓶塞,里面依然还剩半瓶酒。我离约翰近了些,近到能闻到他的气息。
“你喝酒了吗?”
“我出去了一趟——去了我能找到的最近的酒馆。我还打探了一下甜瓮酒馆的事。”
“糊涂!有人跟踪你吗?”
“我看没有。你呢?你有什么收获?”
“什么都没有。跟你说的一样。”我坐了下来。“你呢?”
“也没有。我连这里的语言都说不来。我现在的水平仅限于点酒喝!”
“我看你学得不错嘛!”
“我今晚打算回一趟甜瓮酒馆。那儿有些不对劲。”
“你说得对,但一定要今晚去吗?”我本打算让约翰自己找个地方住,但话出口却变成:“那好,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们走。”
***
我们没走一会儿就到了甜瓮酒馆。一路上,只有约翰说个不停:
“这也太疯狂了,在这个大概是整个西方历史最重要的晚上,我们居然要去甜瓮酒馆。”
酒馆热闹非凡,富客盈门。我们是人群中穿得最寒酸的,但守卫又一次放我们进去了。除了几束怀疑的目光,没有人注意我们。我们坐在一张矮桌边谈起来。
“我要饿死了!”约翰表示。我没觉得他真要死了,不过端上来的鱼和糕饼倒真的让我对这个地方产生了些许好感。幸好我们俩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穷。
我们仔细观察着每个舞女,但我们之前见到的那个高个儿姑娘不在其中。不过,一个矮一些的姑娘引起了我的兴趣。她大腿强壮、身材曼妙,脸上罩着一张半透明的面纱,戴着有鲜艳刺绣和钉珠的浅蓝色头巾,穿着长袖舞衣,手指和脚踝上都挂着小小的银色铃铛。即使是在杯盘相碰、鼓掌大笑的喧闹之中,我也能辨别出她随着长笛的音乐摇摆的四肢所带动的叮叮当当的韵律。
我没指望看到她全脱光,不过当她脱得只剩内衣的时候,我还是觉得有些失望。有几个男侍者在大厅里走来走去,我对着一个招了招手。
“能让她再脱点吗?”我问他,“至少把脸露出来。”我恳求着。
“我去替您问问她。”
我看着那个姑娘凑过身去,听着男侍者从舞台另一边传来的消息,然后向他回了几句话。他回转过来,对我说:
“看她的脸要花30舍客勒。”
我把钱付给他。
在下一支舞快结束的时候,我如愿以偿:那个姑娘把面纱拉到一边。
她的眼睛是棕色的,颧骨高高,嘴唇饱满红润。小巧的耳朵打了耳洞,挂着金耳环,垂下圆片吊坠。
“埃及人。”我对约翰说。
“我猜是色雷斯人。”他回答。我兴奋地拍了一下膝盖:他很有可能猜对了。
“看!”约翰叫道。
他一直在等的那个姑娘终于走上了舞台。从某处传来一阵低沉均匀的鼓点,震动了我桌上的杯子。
“你感觉到了吗?”约翰问。
“我感觉这个地方比之前讨喜多了。”我向他保证。
“不是,我是说那个姑娘。我之前没跟你说过,我能感觉到邪恶力量的存在,也能预知灾祸。现在我就有那种感觉。”
听了约翰的话,我不知道该做何感想。我坐回去,看着那个高个子姑娘翩翩起舞。她的动作优雅,极富表现力,是我所见过的姑娘中舞步最美的。
“她肯定是个路过这儿的宫廷舞女,不是这家酒馆的人。”我对约翰说,“我从没见过像她这样的人。不要说我们了,这个大厅里的任何客人都点不起她的一支舞。”
“没错。”约翰回答。他看上去不像是着了迷,而是有些不安。一个侍者停下来,在我耳边轻声说:
“这位大爷想见见蓝头巾的舞女吗?”
“好。”
高个子姑娘还在跳舞,而我中意的那个姑娘走了过来,坐在我身边的垫子上。
“你叫什么?”我问道。
“莎拉。”
“吃吧!”我说着,递给她一块饼。
“你觉得他们也会让我看她的脸吗?”约翰示意着高个子姑娘问我。
“你问呗。”我回答道。莎拉碰了碰我的手腕。“说吧。”我对她说。
“别问那个高个子姑娘的事。”莎拉回答。
而这句话对约翰来说无异于一张在公牛面前挥舞的红布。
他对着最近的侍者打了个响指,我皱起眉头。
“那个正在跳舞的小妞,能让她把面纱摘了吗?”我替他问出口。
“她不是我们酒馆里的舞女,只是在我们这儿跳舞。”他回答。
即使所有的舞者都已经下了舞台,连蜡烛也越烧越矮了,约翰还是垂头丧气的。我跟他说什么,他都只是“嗯嗯啊啊”地敷衍几声。
“我想我们该走了。”他提议。
我把嘴唇从莎拉嘴上撤开,回答道:
“等等,至少我今晚此行不虚。莎拉说她是甜瓮酒馆雇的,不过如果我付钱,她可以跟我过一夜。”
“多少钱?”
“要四个米那。”
“四个米——!”
一张银色的面纱拂过约翰的脸,打断了他气愤的感叹。那个高个子姑娘在他身边坐下来。约翰平复了一下惊讶的心情,用拉丁语问道:
“你好啊。你叫什么?”
“你可以叫我……露德。”
“你会说拉丁语!”约翰很惊讶。
“哈!没错,你可真走运。”
莎拉轻轻咬着我的耳朵,这让我有些分心;但在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姑娘做自我介绍,更别提用流利的拉丁语自我介绍了,所以我专心听着。
“露德,你舞跳得真好。”约翰继续说下去,“你是从耶路撒冷来的吗?”
“哈哈!你可真有趣。我一直在看着你。”
现在她完全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放开莎拉,看向这位约翰身边的姑娘。她摘下面纱,露出鼻子上方金链悬吊的一大颗绿翡翠。
“是吗?为什么?”约翰回答道。我开始莫名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怀疑是酒里被下了药,但当我想推推约翰的胳膊肘的时候,才注意到他已经不在我身边了。
“来吧!”莎拉低声说,“去付钱开房吧。”
一阵阵狂喜似乎盖过了我对自己意识不清的忧虑。我笨拙地在钱包里摸索着付了钱,然后被人扛上了楼,带进一间私人卧室。进了房间,我这才稍微清醒过来。
“一定是因为吃坏了!”我对莎拉解释。
她端庄地脱下衣服,我的恐惧减轻了不少。我让她慢慢脱下我的衣服,而她一边照做,一边亲吻着我身上每一处新露出的皮肤。
“我爱死了黑头发、黑胡子的男人!”她轻声说,“你真的非常英俊。”
“你也很美。”
“你很特别。”她低声说着。我翻身压在她身上,小心翼翼地吻了她的双峰,然后轻轻分开她的双腿。酒劲上来,世界仿佛蒙上了一层玫瑰色;我们的身体上下起伏,我感觉自己意乱情迷。
“该走了!”她的头靠在我胸口,我们这样休息了几分钟后,我说道。但莎拉毫无反应。
我下楼的时候,主厅只剩两支蜡烛还亮着。在微弱的光下,一个守卫还留在门厅。
“我的朋友走了吗?”我问道。
“还在这儿,”他回答道,“晚安。”
***
我在甜瓮酒馆对面的凉篷下等约翰出来。几个小时后,两个壮实粗鲁的男人才把约翰拖了出来,甩在墙边。这时,我脑中浮现出各种最坏的可能性。
“约翰?你能说话吗?出什么事了?让我看看你的钱包!”里面还有将近3米那,说明他和露德见面没收钱。可能是因为他喝得酩酊大醉,无法展现雄风。
“你还站得起来吗?”我问。
约翰喃喃地说了些什么,我拉着他,让他站起来。我们脚步蹒跚,走上了回旅馆的那条艰辛又漫长的路。
“我没事!”我们勉强走过这座小城的几个街区后,约翰说道。“哇呜!我根本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活儿好吗?”我问道。
“好?她简直令人惊叹,但整个过程全是一片模糊!我不知道,我就是不在状态,可能是被人下药了。我现在还有点儿这种感觉。”
“我也有同感。但进房间后,我就觉得没事了。”
“噢。我们能四处走走吗?我需要好好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应该是个好主意,因为我们现在又被人跟踪了!”我打算带约翰去城东的希律王大神庙。天刚刚破晓,但没有风;就算有点微风,也只会在大神庙那边的外邦人大院里吹。那边的人也会多些,跟踪我们的人不太可能在那里袭击我们。
“他们到底是谁啊?”约翰低声发问。
“我也不知道!我还指望你能告诉我呢!但是很明显,他们不是冲着我来的,我可等了你几个小时呢。如果他们发起攻击的话,你能回击吗?”
“现在还不行。那个露德,与其说是一场难忘的性爱,她更像是一场梦。”
“可能是酒有问题。来,走快点,他们快跟上我们了。”
我们过了剧院便向左转。那条街在我记忆中很宽,但我大概是记错了。一个裹着白色头巾的人向我们走来,挡住了前面狭窄的通道。
我转过身看后面,那两个跟踪我们的人离我们也只有几英尺远了。
“拔剑!”我忙于拔出匕首,挡住敌人挥过来的第一剑,只来得及跟约翰说出这两个字。
“你去对付前面那个单独的家伙!”我喘息道,跳到另一边,躲开第二个人的剑击。以常人的标准来看,他们的动作真的很快。
我再一次跳开,连跨几级石阶;一转身,刚好又进入了第一个人的攻击范围内。所以我不再约束自己,释放出了些动物状态下的力量和速度。我又挡下有力的一击,弹开他的剑,然后避开他的防守,匕首直指他的心脏。当匕首刺进他的身体时,我看到约翰那边情况不妙。另外两个人正合力攻击他,其中一人的剑已经割伤了他的前臂,鲜血喷涌而出。
“我来了!”我吼道,跃向其中一个人身边,准备一匕首捅向他。但出乎意料的是,他已经退到了我的攻击范围之外。他们两人双双后撤,跑上了主街。
“你在这城里可真是有很多朋友啊!让我看看你胳膊伤得重不重。”
他胳膊上割去了一条跟我的手掌一般长的肉。约翰紧按着伤口周围松塌的皮肤,痛苦地低吼着。
“我从没见过动作这么快的人。”他忍着痛说道。
“他们还是冲着你来的,不是我。你怎么不变身成狼呢?”
“没那么容易。我没法想变就变!”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老人家,你的身手已经很不错了。”
“我还是头昏眼花,而且觉得自己实在太老,打不动了。”
“其实你的头发比昨天变棕了许多。你现在看起来像是五十岁左右。快过来帮我搬这具尸体!我们得把它藏起来。藏哪儿好呢?”
我拖着那个男人的尸体走过静悄悄的小巷。
“别理它了!”约翰轻声说,“明明我们才是被攻击的一方!”
“没人看到我们,”我说,“放在这里应该没问题。”
这条狭窄的小巷夹在两栋房子中间,通向一个院子。把尸体拖进院子之后,我咬开了他的脖子,从他逐渐僵硬的躯体中汲取鲜美的血液。随之而来的快感和罪恶感使我浑身发抖。
“你不是说过你不喝人血吗!”约翰在我身后说道。
“我的意思是,我不会为了喝人血而去杀无辜的人。我一般不喝静脉血;我更喜欢大动脉,但没有条件的话……这样也行。”
我从这人的头巾上扯下一条布,紧紧地扎住了约翰的伤口。
“走吧!”我轻声说道。
回到主街后,我们向左拐,很快就到达了那座白色建筑物的西北入口。这座宏伟的建筑物高高地矗立着,俯瞰着整座城。
我们爬了一段好长的楼梯。楼梯在通向神庙的隧道前,向右转了九十度弯。
“我有一段时间没来了。”我告诉约翰,“今天是逾越节。一般这个时候,神庙都会挤满了商人。但现在这个地方已经快成荒地了!这边转弯。”
“我带着约翰向左走了一段,出了通道,来到一个巨大的院子里——外邦人大院”。我拉着约翰走到院子的中间,坐在栏杆上。
“虽然只起了一丝微风,但我已经觉得好多了。”约翰说道,“今天很热,又没有云。我在想今晚的天空是不是真的会如同圣经所说,变得一片漆黑?”
“谁知道呢?我从来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
“你说得对,这个地方真的很荒凉。可能耶稣真的说服了那些商人离这儿远一点。怪不得犹太公会的人那么怕他。”
“你想说的应该是‘撒都该派’,他们控制了神庙。我要提醒你,这里可是犹太人教派的战地。他们都视对方为眼中钉。”
正当我们坐着看日出的时候,那些犹太教徒络绎不绝地走进了院子。我看向约翰:
“你应该忘记乔治娜那个婊子。”
“我做不到。你可能无法理解,但我现在除了她就一无所有了。”
“她曾经诱惑你,可以说把你献给了巨蛇,还绑架了你妻子。这就是恶魔的行为,我们这种生物一看便知。”
“我发现你从不把自己视为人,但很显然你就是一个人。”
“哈,反正我觉得她对我来说就像个婊子。”
约翰没有回应。他直直盯着某个地方发着呆,我便没有打扰他,让他静一会儿。渐渐地,我开始注意到那些经过的犹太教徒经常重复着一个词。
“你有没有注意到什么?”我问约翰,“院子里的人越来越少。那些犹太教徒准备去什么地方。我的听觉可能比你的要灵敏些。他们一直在谈论一个人——耶索斯。”
我们都转过身去,看到背后有许多人从神庙旁绕开,走向大院的北边。
“走吧!”约翰提议,“我对圣经不是很了解,但我们绝对不能错过这个。看来我们终于在对的时间来到了对的地方。”
我们跟着这群人走到院子的西北角。那里有几条两层楼高的拱形游廊,其中一条隔开了大院和毗邻的安东尼亚塔。院子的每个角落都有一座塔,塔上还有四个炮台。
人群有些骚动,很明显,一些犹太教徒正在互骂。约翰和我尽可能轻地推开人群,挤到前面。
这时大家又静了下来。
在游廊的柱子间,一个声音宣布道:
“本丢·彼拉多将要来宣布他对拿撒勒的耶索斯的裁决。”
我把这句话翻译给约翰听。我比他高一些,所以我能够越过人群。清楚地看到说话的人。凉篷下有一把大椅子,左右各站了一个配长剑的百夫长。另外,院墙边还站了五十名士兵。一个穿着白色托加长袍[10]的大个子走了出来,坐在椅子上。
我身边那些大多富有的犹太教徒推搡着,想听清那人在说什么。当他开口的时候,我只觉得,比起他高大的身材,他的声音也太细弱了。我只勉强听到前面几个字:
“本人,本丢·彼拉多……”
“无罪!”我身边一个男人叫道。我只能喊着向约翰翻译他们说的话。人群爆发出一阵抗议,我和约翰都挑了挑眉。
人群闹了一会儿,直到有人吼了些什么,然后人群又安静了下来。我问身边的一个人,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彼拉多当然要重新考虑他的裁定咯!”他粗略地回答。
等到一个百夫长终于宣布本丢·彼拉多回来的时候,我已经因为在闹腾的人群中一直努力保持平衡而站到脚疼了。
“你没事吧?”我问约翰,“可能我们该走了。”约翰看上去脸色苍白,胳膊上的绷带已经被血染红了。他的胳膊每隔一会儿就会被人撞到,疼得他龇牙咧嘴。
“不行,我一定要留下来。就多待几分钟。”
本丢·彼拉多又一次开口说话了,但这次我一个字都听不见。我也不需要听见,因为身边的犹太教徒们爆发出了欢呼声。
“死刑!给拿撒勒判死刑!”他们叫道。
“被他自己的子民定罪了!”我在约翰耳边大声说道。
“兄弟,你说什么?”我身边一个高大的犹太教徒吼道。
我正准备回击,却被约翰拉住了袖子。
“没什么!”我说,“来吧,约翰。我们走吧。”虽然那个犹太教徒听不懂英文,但他知道我们要走了,所以把我推了回来。
“别推我!”我警告他,又推了回去。
我发现另一个大个子正推开人群,朝我挤过来。我正准备推他,但是他抓住了之前那个人的袖子,把他拽了回去。
这人跟我们是一边的!
说实话,如果没人跟我一伙的话,我办事会更轻松。突然,人群中有人扭打了起来。反对这项裁决的人不多,但也足够引起一阵骚动了。这时,不知道什么地方响起了小号的声音,大多数人开始从我们身边退开。约翰已经倒在了地上,但他身边还有一小部分人在互相扭打。我把约翰拉起身时,一个罗马士兵扯住了我的袖子。
“约翰,站起来。我们要离开这里!”我用英语大声说道。
“不!你没发现吗?这是个好机会……”
两个士兵先粗暴地拖走了他,然后又拖走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