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社会哲学
英国国家契约论的资产阶级化
十六和十七世纪英国革命的资产阶级国家和社会理论家,还完全受到传统契约论的束缚。他们观察问题也是从虚构的国家契约和由此产生的人民主权论出发;然而在个别结论上,他们又往往受到法国反暴君论的影响。鉴于当时两国政治制度斗争的性质不同,上述的情况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法国的斗争表现为天主教和胡格诺教派的封建贵族反对越来越趋向于专制主义、并部分地受到城市资产阶级支持的王权的斗争;而英国的制度斗争,则是以势力强大的商业和工业资产阶级与从封建枷锁中脱颖而出且和资产阶级结盟的资产阶级化的地主为一方,以王权和“骑士党”,即王室宫廷贵族和家臣贵族为另一方的权力斗争。所以法国反暴君派的任务是为贵族议员旧有的权利进行辩护。为此,他们尽管宣扬人民主权论,然而却把有主权的人民说成是没有能力代表自己应得利益的愚昧的乌合之众,贵族(包括城市士绅)则是上帝指定的人民天然代言人和领袖。而那个时代英国的国家理论却把资产者,特别是资金雄厚的商人描绘成一切资产阶级道德的典范,英国人民所有优秀品质的化身。正因为如此,当时代表这一阶层营业利益的议会则是人民真正正确的代表。
早在乔治·布坎南为苏格兰万民法所写的辩护书《苏格兰的王国法律》中,就出现了适应英国资产阶级愿望的国家法的论证款式。布坎南从所设想的契约论和人民选定国王论出发,得出这样的结论:国王一定要按照人民向他提出的条件进行治理,如不履行这一义务,那他随时就有可能被废黜。然而废黜后的一切权力,无论是立法权还是行政监督权都落在(议会)“挑选出来的人”手中;他也坚决驳斥了对他所作的这样的指责:认为老百姓有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相反他主张,人民需要“保护人”的领导。
诗人密尔顿的《为英国人民申辩》一书的意义更大,该部著作是应英国议会的请求,为驳斥在莱顿任教的哲学家克劳第乌斯·萨尔马修斯,而为查理一世政府所撰写的辩护词,萨尔马修斯在当时的英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密尔顿在这部著作中引证《旧约》以证明,国王的统治权并不是来自他自己的绝对权力,而是来自人民的委托;国王进行治理的条件是:“遵守自然法和契约的规定,为主持正义而恪尽其职。”又因为有权势的人对待法律并不总是采取尊重的态度,所以国君在就职时一定要宣誓忠实于法律。然而,事实证明这种谨慎的措施也还是不够的,所以议会和议院的任务并不是为了在国王面前顶礼膜拜,而是为了在某一时刻或时时刻刻和国王一起,或者在没有国王的情况下、在生死存亡的关头,为公共安全负责。
所以,依照密尔顿的看法,国王仅是受人民委托的人,不过他所理解的人民不是广大群众,而是行为端正的、富裕的资产阶级。比如他把英国当时特权议院就看成是“真正的国民会议”。当萨尔马修斯将人民鄙夷地说成是数量众多的无能之辈时,密尔顿回答说:“对你来说,人民只是盲目愚昧的一群,他们没有能力听从,也没有能力治理,他们是朝三暮四、虚荣浮夸、见风使舵、飘泊不定的人。萨尔马修斯,你所讲的这种情况虽则与贵族和贱民相符,与平民中最高一级和最低一级相符,然而和中间阶层不相符合,中间阶层包括了最有远见卓识的人。”
面对革命的资产阶级的要求,试图为专制王权的合理性寻找理论根据,像在法国一样英国也是不乏其人的;他们努力证明,王权不是来自人民,而是来自上帝的恩赐。这些极权主义辩护士中的极端分子之一是罗伯特·斐尔麦尔爵士,他在标题为《家长制》一书中,把统治权说成是上帝赐予国王的权力;他认为王权无非是《旧约》中所讲过的先前的父权,亚当就是第一任家长和国王。上帝恩赐给亚当的统治权既大且广,“是自创世以来最集中的统治权”。亚当之后,这种独裁的统治权便一代一代世袭给后世《圣经》所载的家长们,又从家长传给了新的国王。所以斐尔麦尔认为人民无权要求所谓的人民自由;一切自由都仅仅来自国君的恩典和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