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周友山
【题解】
本文于万历十九年(1591)写于麻城。《李温陵集》卷二此文开头有:“刘玉屏回,颇有夔府面得以甘口,但无多耳。”周友山,即周思敬(? —1597),字子礼,号友山,麻城(今湖北麻城)人。周思久(柳塘)之弟。隆庆二年(1568)进士。曾官工部主事、户部侍郎等。李贽好友,与耿定向也有交往。著有《周友山集》。《湖北通志》卷一三六,《黄州府志》卷一四、卷二〇, 《麻城县志》康熙版卷七、乾隆版卷一六、光绪版卷一九、民国版《前编》卷九等有传。耿定向于万历十八年(1590)春三月回到黄安,六月,看到李贽公开印行的《焚书》,极为恼火,说是“闻谤”,即将此前与李贽论战的信捡出,并写了一封《求儆》的公开信,同时,让其弟子蔡毅中(字弘甫)作序,向李贽展开攻击。而后,又勾结官府,驱逐李贽。耿、李之间的学术论战,至此发展到政治迫害。据本信“叔台想必过家,过家必到旧县,则得相聚也”,可知此信应写于万历十九年耿定力将回黄安之时。信中李贽表示了“专以良友为生”的人生志趣,以至“有之则乐,舍之则忧,甚者驰神于数千里之外”,其情实为感人。正是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他觉到耿定向的态度有所转变时,也不由地产生了对过去二人之交的怀念。
所谕岂不是[1],第各人各自有过活物件。以酒为乐者,以酒为生,如某是也[2]。以色为乐者,以色为命,如某是也。至如种种,或以博弈[3],或以妻子,或以功业,或以文章,或以富贵,随其一件,皆可度日。独余不知何说,专以良友为生。故有之则乐,舍之则忧,甚者驰神于数千里之外[4]。明知不可必得,而神思奔逸[5],不可得而制也[6]。此岂非天之所独苦耶!
【注释】
[1]所谕:指来信所讲的道理。
[2]某:某人,因回避而不直书其名。下文“某”同。
[3]博弈(yì):下棋。博,局戏(弈棋之类的游戏),一方六棋,双方共十二棋的一种下棋游戏。弈,围棋。
[4]神:心神。
[5]神思奔逸:心神奔驰。
[6]制:控制。
【译文】
来信所说的道理没有什么不当之处,只是各人有各自过活的物件。以酒为乐之人,以酒为生,如某人就是这个样子。以色为乐之人,以色为命,如某人就是这个样子。至于其他种种,有的乐于下棋,有的乐于妻子,有的乐于功业,有的乐于文章,有的乐于富贵,乐于任何一件,都可度日。我则不知什么原因,专以结交良友为生。所以有了好朋友就高兴,离开好朋友就忧愁,甚至思念良友的心神飞驰于数千里之外。有时明明知道不一定能得到真正的良友,但心神仍然奔驰寻觅,难以控制。这岂不是上天所给我的劳苦么!
无念已往南京[1],庵中甚清气[2]。楚侗回[3],虽不曾相会,然觉有动移处[4],所憾不得细细商榷一番。彼此俱老矣,县中一月间报赴阎王之召者遂至四五人[5],年皆未满五十,令我惊忧,又不免重为楚侗老子忧也[6]。盖今之道学,亦未有胜似楚侗老者。叔台想必过家[7],过家必到旧县,则得相聚也。
【注释】
[1]无念(1544—1627):名深有,俗姓熊,麻城(今湖北麻城)人。龙潭湖芝佛院守院僧,僧号无念,曾为周思久礼请李贽居芝佛院。后入黄蘗山(在河南商城),建法眼寺。著有《醒昏录》《黄蘗无念复问》等。《麻城县志》康熙版卷八、光绪版卷二五、民国版《前编》卷一五,《五灯严统》卷一六,《五灯全书》卷一二〇等有传。
[2]庵中:指芝佛院。清气:清静之意。
[3]楚侗:即耿定向,见《答耿中丞》题解。耿定向于万历十七年(1589)告老获准,万历十八年回到故里黄安。
[4]动移处:变动之处,指耿定向态度有所改变。
[5]县中:指麻城县中。
[6]重:甚,深。
[7]叔台:即耿定力(1541—?),字子健,号叔台,又叫叔子,耿定向之弟。隆庆五年(1571)进士。后官至右佥都御史、南京兵部侍郎,卒赠户部尚书。《澹园集》卷三三,《明史》卷二二一,《明史稿》卷二〇七,《黄州府志》卷一四、卷一九,《麻城县志》康熙版卷七、乾隆版卷一五、民国版《前编》卷九等有传。万历十九年,耿定力升任河南布政司左参政,分守河北道(《河南通志》卷三一《职官》二),回过黄安。
【译文】
无念已去南京,芝佛院非常清静。楚侗已告老回乡,我们虽然还没有相见,但感觉到他的态度有所改变,遗憾的是我们还没来得及细细地交换一下想法。我们都老了,麻城县里一月之内被阎王召走的就有四五人,他们又都不满五十岁,真令我惊心忧虑,更深深为楚侗老子忧虑。大概今日的道学修养,没有超过楚侗老的。我想叔台最近一定会回老家,回老家也一定会来麻城,我们就又可以相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