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理论与问题
一 何为“互嵌式社区”
“嵌入式社区”“互嵌式社区”在民族学界近年来的热烈讨论,源自中央对于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新思路。2014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进一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此后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促进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此后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上升为我国民族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这一部署在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又被作为推进城市民族工作的抓手,会议指出:“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切实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因为城市社区的特殊性,嵌入式社区中的“社区”也被简化为城市环境中作为基层社会单位的社区,成为类似街区/小区一样的具有明确空间边界的单位。
“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作为一项民族工作的新思路,自然不能局限于具体领域,而是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总体性体系。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知网当中以“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篇名和关键词的文章仅有17篇,而以“嵌入式社区”为篇名和关键词的文章达到66篇。不难发现,政策文件中的“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在解读过程中往往把重点放在“嵌入式社区”,有简化这一重大战略的倾向。为了弄清楚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梳理一下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对于各种与此相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的讨论,特别是围绕“互嵌式社区”的一系列知识生产。
在从政策话语向学术概念转化的过程中,首先要解决什么是“互嵌式社区”的问题。虽然不断有政府人员和专家学者在媒体上讨论相关话题,但是这些片段的论述并没有给出“互嵌式社区”的明确定义。有学者在辨析“社区”、“民族社区”和“多民族社区”等已有概念的基础上,指出“民族互嵌型社区”的涵义为:“由两个以上(包括两个)民族共同居住并形成空间相错的同一区域内的共同体,这一共同体中的具有不同民族身份的成员之间形成自由交往交流并相互包容的关系。”虽然在定义中强调了共同的空间关系,作者同时指出“民族互嵌”的共同体具有“空间关系”与“精神关系”两个关键属性,甚至认为其中自由交往、相互包容的精神关系更为重要。也有学者通过整理“社区”概念,提出:“民族互嵌式社区就是指建立于一定的地域基础之上,由不同民族成员组成的,多元文化之间平等相处、彼此尊重的社会利益共同体。”这一社会共同体被认为具有人文因素、地域因素、利益因素、关系因素、文化因素等五大方面内容。有学者进一步指出,嵌入式社区有居住空间的互嵌、组织网络的互嵌、文化接入的互嵌和认同的互嵌五个维度,表现出来就是社区的现实基础:空间基础、文化基础、社会基础和心理基础。
而对于如何建设的问题,有学者指出,虽然这一设想最早是在新疆工作会议上提出,但互嵌式社区建设不只适用于新疆地区,也适用于新疆之外的其他地区;不仅适用于城市和城镇地区,也适用于乡村地区。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三个结合”:一是“互嵌式民族社区”建设与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的结合;二是“互嵌式民族社区”建设与国家及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结合;三是“互嵌式民族社区”建设与国家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有学者强调了政府和社区的双重作用,指出通过强化社区功能和文化建设,促进社区各民族空间分布上相互嵌入,促进社区各民族成员情感上相互包容,推动社区各民族成员之间自由交往交流交融。在建设“嵌入式社区”的过程中,要给予建设主体多民族性、多元文化互动性、建设过程动态性以特别的重视。还有学者进一步明确了嵌入的面向,认为可以从结构互嵌、经济互嵌、关系互嵌、文化互嵌四个维度对“民族互嵌式”进行分析和研究。其中结构互嵌和经济互嵌被归为社区物质环境建设的内容,关系互嵌和文化互嵌被划为社区精神环境建设的内容。也有学者延伸开来,认为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民族互嵌型社会建设提供了空间场域和动力机制,表现为推动空间重组与家园重塑、促发民族互嵌型社会的生产重构、创新教育政策以增进文化互尊、开展心理健康建设推动社会交融等方面。
在理论研究的同时也有学者对互嵌式社区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有学者在分析了新疆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一系列实践,比如居住环境、教育、“双语”教育、劳务输出、“援疆”工作、干部下基层等内容之后,指出新疆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构过程中存在着部分嵌入措施难以落实;南疆地区嵌入难度大;内地各界对“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缺乏应对;政策和法律支持体系亟待健全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加强新疆嵌入式社会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分类指导,既要重视各民族间的“有形”嵌入,又要重视各民族间的“无形”嵌入;要以南疆地区为重点和突破口;内地政府和社会各界要以更积极、更包容的心态对待新疆少数民族融入内地;国家、新疆和内地三个层面要共同做好政策和法律的制度保障。
有学者研究了曾是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交汇点、古要塞和古战场的云南省大理关迤社区。该地立足多民族共居的历史和现实,关迤社区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为契机,围绕社区建设中的人文、地域、利益、历史文化等要素,突出公共组织的作用,实施“以管理服务促进和谐、以历史文化凝聚力量、以公共广场建设宣传政策、以联建互助增强认同、以基层党建促进和睦”的创建思路,不断推进民族嵌入式社区建设。并提出了三条经验:运用历史思维,加强民族嵌入式社区实践性的历史考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民族嵌入式社区的发展;正确定位政府及其政策在民族嵌入式社区建设中的角色。
也有研究者从社区资源支持角度,评价社区经济资源、文化资源和社会资源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的作用与影响。天津市“两县三区”的调查显示,总体上天津市少数民族成员的嵌入意愿较高,其中民族交往意愿高于居住模式意愿,居住模式意愿又强于民族通婚意愿。进而指出,经济资源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最为重要。需要引导和鼓励企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众共同参与社区建设,为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以及需要重点解决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经济 ‘硬’资源供给不足、资金来源渠道单一”问题。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既要注重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但当前也应注重解决以社区为单元的各民族共同的物质文化资源和精神文化资源的供给问题。应着力解决民族社区少数民族成员面临的“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养老难”的问题,以此转变他们的社会认知和提高他们的社区意识,帮助他们尽快地融入城市社会。
武陵山片区靖州民族社区互嵌式建设的经验显示,靖州民族社区属于主导型社区,当前建设的重点是社区外部环境。从民族社区硬环境建设来看,各民族社区形成了交错分布的格局,为不同社区各民族成员频繁的交往交流提供了地域空间,从而实现了民族社区的结构互嵌。从民族社区软环境建设来看,各民族社区形成了共有共享的文化内核,形成了相互协调的治理模式,形成了相互依存的经济产业,从而增强了社区认同、民族认同、家乡认同,构筑了共同的精神家园,实现了民族社区的文化互嵌、制度互嵌和经济互嵌。结构互嵌为靖州民族社区的建设发展奠定了基础,文化、制度和经济上的相互嵌入推动了各民族社区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上的发展,巩固了民族团结。靖州民族社区互嵌式建设的最大特点是提炼和形成了“飞山”等多个被各族群众广泛认同的关键符号,这些关键符号的表达反映了靖州各个民族以及民族社区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靖州各民族社区通过建设实现了在结构、文化、制度、经济上的相互嵌入,为其成员提供了一个财富充足的物质家园和精神家园,为研究主导型民族社区的互嵌式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实践经验。
也有学者以新疆石河子市明珠社区汉族流动人口春节族际互动网络为研究对象,指出多民族社区流动人口的社会关系嵌入是构建互嵌式民族社会结构的重要维度。该研究引入社会网络结构视角,以社区节日互动情境为切入点,测量流动人口在多民族社区中的族际网络结构嵌入程度,分析族际互相嵌入的具体机制。研究发现人口流动促进了族际互嵌关系途径的增多,但公共文化资源分配、文化共享程度等限制了流动人口的族际嵌入程度。发展社区经济、调整公共文化资源分配和增强族际文化共享是促进新疆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营造的现实路径。
新疆塔城市民族关系的实证研究发现塔城市的多民族关系呈现出较为和谐的民族互嵌型特征,呈现为居住格局、语言、习俗、文化与地域认同等多方面的民族互嵌。这种局面的形成是历史、地域、民族文化特性、政策、宗教等方面影响的结果。他们提出这种和谐民族关系的生成机制对新时期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从上面简单梳理的政策文件和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出,“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先是被省去了“社会结构”的重要内容,简化为“社区环境”,然后后者再次被明确为类似街区的“社区”。政策的明确当然有助于其落地实施,但是也同时失去了其作为国家民族工作新精神的理论意义。“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致力于新时期我国民族团结的全局性推进,不能局限于某地,也不能局限于城市,而是应该从民族理论的高度来发掘其对于推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互嵌式社区”建设是手段而不是目标,其意义在于通过空间上的嵌入式居住,强化民族间在日常生活、社会交往、文化交流等领域的交往交流交融,最终实现更高层次的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