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大珠三角经济区合作水平的基本评估
尽管目前有很多衡量区域经济一体化或经济合作水平的方法,但是,在现有的大珠三角经济区的实证研究中,至今缺乏对三地的企业活动空间布局(例如母公司所在地与子公司所在地的分布、数量等)、人员的空间流动状况(不同层次的人员)的具体资料。因此,本文仅能在现有粤港澳三地可以得到的统计资料上,作出最简单与最为直观的评估:分别统计三地的跨境流动量与活动量,即跨境人员、商品与直接投资的流动量,来衡量这个经济区的经济合作水平。
1.目前经济合作水平的数据研判
首先,区域最为首要的流动要素是人口,人是最具经济效益与投资效益的流动因素,因为企业之间在不同地方间商务活动联系,企业内部在不同地方的经济联系,主要是由人的流动实现的,因而人口流动是经济合作的第一、也是经济效益最高的部分。
大珠三角地区的人口总量在2012年分别为:珠三角地区5690万人,香港地区717.8万人,澳门为55.7万人,总计为6463.5万人。这个地区中跨境的人口流动2012年超过15402万人次,其密度为大珠三角区域人口的2.38倍。由此,港澳与珠三角地区之间,已经成为人口相互流动的密集地(见表1)。至于珠三角地区各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其流动频率与密度会更高。这就是为什么珠三角地区所有连结港澳的陆地口岸成为全球最为繁忙口岸的原因之一。
表1 2012年珠三角地区与香港、澳门之间的人流水平
①珠三角地区进入香港与澳门采用的是内地从双方陆地口岸进入数。而非从港澳机场、港口进入数。因为陆地口岸进入一定要利用珠三角的各种设施,与珠三角地区相关联。
②同理,港澳进入珠三角地区也是以陆地口岸为主。并没有把机场、港口进入算入。因为港澳人口从本地机场、港口进入内地,大部分并非是进入珠三角地区。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统计处网站、澳门政府统计暨普查局网站。
在以统计资料概括大珠三角地区的跨境人员流动之时,我们应当清楚地认识到,由于三地之间人员的关境管制与限制性的劳工政策(香港的劳工限制比澳门更为严厉),目前只有港澳人员向内地的流动是自由的,因此香港、澳门居民进入珠三角地区的密度是珠三角地区进入港澳地区的数倍,表明其流动的相对单向性质。因此,除少部分香港、澳门居民工作或居住在珠三角地区(2010年香港在广东居住及工作为17.5万人), 以及在澳门的内地劳工(澳门有12万外地劳工,其中1/3的在澳门周边城市居住)居住在珠海、工作在澳门外,大部分的人流为商务或旅游性质。与欧洲的跨境都会区状态相较,欧洲居民可以任意选择自己的居住地和工作地不一样(欧洲跨境都会区的人口流动往往以居住地与工作地之间的流动为主)。这类人流很难像欧洲跨境都会区,因居住与工作地点的不同,导致彼此之间劳动市场与住宅市场的价格拉近,以及市场的一体化。
然而,由于大珠三角地区企业之间与企业内部长期在这个地区中活动的原因,劳动市场的价格从企业中层开始拉近,逐步扩散至所有企业员工层次,显示大珠三角区域的劳动市场价格差异正在逐步趋减;而住宅市场的价格,则在邻近香港的深圳周边,其市场价格也开始趋同。此外,即便是珠三角居民为购物或旅游进入港澳地区,对于港澳的商品价格与珠三角地区的价格差异,也逐渐会出现价差减少的趋势,更何况珠三角居民进入澳门旅游,已经成为澳门服务出口的最大目标市场和目的地。
其次,大珠三角地区本身在地理上相互接壤,不存在地理距离。加上中国内地的市场开放政策,以及2003年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的CE-PA(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即区域性的自由贸易协定,使得三地之间具有极高的贸易联系与密度,并且互为最大的交易伙伴(见表2)。2012年香港的对外货物进出口中内地占了绝对比重,达到50.3%的水平,其中与珠三角地区最为相关的转口贸易占54.3%的比重。而珠三角地区对香港的进出口则为23.2%的比重,是珠三角地区的第一大贸易对手,其中出口香港占38.3%的比重,充分显示了香港作为珠三角地区的国际贸易中心作用。在跨境服务贸易方面,香港的服务进出口中,对珠三角地区服务贸易占香港服务贸易总体30.2%,其中从珠三角地区进口占总进口的54%,对珠三角地区服务出口占出口的19.3%。香港在珠三角地区的服务贸易中更占据52.2%的绝对比重,其中从香港进口占总进口的46.4%,对香港出口则为总出口的57.6%, 2013年此一比重更提升到55%的水平。上述显示,香港作为一个国际贸易中心,在贸易关系上其对珠三角地区的依赖程度,要大于珠三角地区。
表2 2012年珠三角地区与港、澳贸易所占比例
①因为港澳没有单独列出广东数字,仅有内地数字。
②此处把广东贸易数字列作珠三角数字,原因是珠三角地区进口占广东总体的96%,出口占95%。下列的外资数字也以广东数字作珠三角地区数字,原因与外贸相同。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统计处网站、澳门政府统计暨普查局网站;《广东外经贸发展报告(2012~2013)》,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3。
从根本上看,香港对珠三角地区贸易关系的依赖,源自香港厂商对珠三角地区的直接投资,也即港商在珠三角地区投资设厂、建立商业服务网络,从而引致贸易行为与贸易关系的发生。归根结底,香港与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合作关系,根源于香港对珠三角地区的投资带动。也就是说,香港对珠三角地区贸易关系的主体,也即珠三角地区对香港出口的贸易商与出口商,大部分就是香港企业(见表3)。在这个方面,与其说香港对珠三角地区的依赖,不如说珠三角地区对香港的依赖。由此可见,大珠三角地区的企业之间或企业内部的相互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在各个城市的投资而构成的跨境与空间的经济联系,而这类经济关系的外在化成为城市间跨境的贸易、投资关系。
表3 珠三角地区外资与港资出口主要指标
资料来源:广东统计年鉴2006、2011。
过去的30多年,香港一直是珠三角地区最大的外来投资者,是这个地区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资本提供者,内地成为香港最大的直接投资目的地。1979~2012年,香港对广东及珠三角地区直接投资的项目数超过16万个,实际投资金额为1847亿美元(见表4),占香港对内地投资总额约四成。截至2008年底,共计4万家港资企业(法人,注册企业9万家存活4万家),与上万家“三来一补”的加工贸易企业活跃在珠三角地区,这些企业形成香港在大珠三角地区商务网络的活动主体。
表4 香港1979~2012年对广东及珠三角地区直接投资金额与比重
资料来源: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2000年以后,随着珠三角产业升级与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广东尤其是珠三角地区,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第一大省份。由此,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开始逐步增大对香港直接投资的金额。2012年广东对外直接投资833个项目,投资总额为43亿美元,而港澳地区就占了611个项目,投资金额比重为61.4%,成为广东第一大对外直接投资目的地,直接投资从香港向珠三角地区的单向转变为双向流动。
三地人员、资本、商品、服务相互流动规模的不断扩张,决定了港澳地区与珠三角及广东的跨境资金流动持续扩大。2012年广东与港澳地区的跨境资金收支达到5550.5亿美元,比2008年增长90.4%。这些资金跨境流动在实体上源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相互投资;而在金融因素上,也包含了三地金融机构推出跨境金融产品组合,这类金融产品为实体经济跨境套利提供了便利。
2.对经济合作水平的基本结论
跨境经济区中的经济合作,归根结底体现的是微观层面的企业流动引致的产业空间布局重组,而这个空间重组的过程,则植根于地区市场需求的变化、各城市的经济差异与地区性的发展政策。由此,造成商品、资本、人员与信息等经济流量在不同地方的流动,从而形成互补的经济关系与功能。
从引力模型的角度看,目前大珠三角经济区跨境的资源与要素流动,形成的经济合作,其最为直接的动力是地理距离(港澳在地理上属于珠三角地区的组成部分)、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包括资源、市场、劳动人口等),尤其是人均收入水平的差异两大因素;而更为深刻的因素是共同的语言与文化传统,以及制度性因素。
共同语言与文化传统使港澳企业30多年长期驻守珠三角地区,把这个地区当作企业根源之地,港澳企业家的家园,即使经济危机、金融海啸与政策调整(例如中央政府的加工贸易政策收紧、广东省政府的腾笼换鸟政策),也始终无法改变这种状况。它表现的是港澳企业对家乡与文化的认同与归属感,在经济与经营上,同质的文化与传统更容易建立起商务活动的彼此信任感,从而推动商务活动的交流与发展。由此,我们可以把这个因素看作非正式的制度因素。
制度性因素是推动跨境经济合作最为重要的推手。从港澳厂商20世纪80年代初期首次进入珠三角地区开始,截至目前,无论是从直接投资的存量还是从流量看,港澳投资依然稳占珠三角地区外来投资的头把交椅(总量的60%~70%)。港澳企业总量仍然是珠三角地区最多的外来企业。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广东及珠三角地区改革开放的“先行一步”,以及2003年签署的CEPA协议,和2008年广东及珠三角地区在CEPA实施的“先行先试”。正因如此,大珠三角地区才开始了由港澳企业主导的城市间跨境流动与经济合作,奠定大珠三角都会区发轫、发展的主要微观经济基础。2000年以后,中国政府实施的内地居民“自由行”与内地企业“自由行”政策,鼓励内企利用香港为基地的“走出去”等一系列措施,松动了珠三角地区向港澳流动的环境,使得大珠三角都会区的流动方向有了根本的改变。不断壮大的珠三角企业、开始富裕的珠三角居民流向港澳地区的总量持续扩张。由此,这个地区流动已经不再是单向,而是多向或相互交叉的。这就是多中心的大珠三角都会区形成的微观经济基础。
建基于“一国两制”基础上的大珠三角经济区跨境流动,与欧洲、北美的跨境经济区有着根本的区别,是其跨境的边界效应。虽然内地与港澳地区签署地区性的自由贸易协定CEPA。但是,CEPA仅在货物与服务贸易方面,消除了部分的经济边界。边界效应的存在决定了三地的公民身份认同、货币、市场、法律与经济管理制度等差异,由此也决定了三地各自的经济利益差异。对各自经济利益追求的激励必然大于对整个大珠三角都会区整体利益的获取。因而,各城市只有在本土利益最大化的激励下,才会认同共同利益。这种本土化情结即使在消除了边界效应的欧洲跨境都会区也不会自然消失。经济的本土化情结与经济的一体化追求共同存在,形成多中心跨境经济区(包括欧洲跨境都会区)的宏观经济基础。
从上节的经济合作资料看,即使大珠三角地区的跨境流动存在边界效应,然而其相互流动的总量与规模,在全球跨境的多中心都会区中,也属于很高的水平。这就充分说明了,这种经济合作或流动形成的共同利益,与各城市的自身利益相互重叠,由此经济流动才能突破边界限制,达至空间一体化与功能一体化的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