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研究内容
一 研究目标和意义
本书试图从文化商品化理论入手来反思“乡村旅游是什么”的元命题,在经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制造景观”的概念,并将其作为本书的核心分析概念,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反思乡村旅游的本质问题;将乡村旅游的元命题通过“制造景观”这一中介而与村庄经验对接起来;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乡村旅游及其核心——文化——遭遇的物化和异化;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分析景观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涉及旅游场域中资本、权力、文化和商品之间的复杂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商品化批判理论的本土化的经验性阐释,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在乡村旅游领域的研究;从行动者理论入手突破马克思主义学派关于物化和异化、商品对人的奴役的单向度分析,从当地人对景观社会的“基于生存危机和利润刺激下的一种 ‘同意’”和“基于被剥削下的一种 ‘对立’”以及游客对景观的“迷失”和“反抗”来分析景观秩序的霸权性及其遭遇的抵抗,这是基于乡村旅游实践过程的双向度分析;从制造景观的角度反思“乡村旅游是什么”是对研究问题的方法和理论上的创新,通过对景观、商品、文化、权力、资本和地方等概念的反思进一步对乡村旅游展开批判性的解读,从现象学的高度提出乡村旅游的本质是“主体间性的诗意化栖居”的观点。
本研究不仅在理论上具有较高的价值,而且在实践中也具有深远的意义。就其理论意义而言,本书旨在通过对文化商品化和乡村旅游本质的讨论,以资本、文化异化和商品化等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观照,提出“制造景观”的中层概念,制造景观的核心是在他者文化被制造成一种可供消费的产品下,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和存在论的高度批判、反思和重构“乡村旅游是什么”的问题。这样就突破了当前对乡村旅游研究的乏力感,进一步丰富了相关理论。就其实践意义而言,乡村旅游无论是作为社区重建的道路选择,还是作为游客体验和逃避之所,其具有的经济、生态、社会等价值一直都备受关注,但一条可持续性的和具有生命力的乡村旅游之路是旅游学界和相关政府部门未能解决的一大难题。本书试图从个案研究的微观阐释入手,将乡村旅游纳入国家和社会的宏观发展过程,希望为当前乡村旅游的有序发展提供些许启发。
二 研究内容
本书的研究内容由以下几个命题构成:乡村旅游内涵中的文化逻辑、乡村旅游中的景观化现象、景观的制造过程、制造景观的后果。它们的逻辑链条是:当景观(商品)被制造(生产商品)后,而发生的制造异化(文化异化)的后果。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乡村旅游中的景观化问题。这里主要指出景观化是与乡村旅游的核心——当地人的一套生活方式和文化——相违背的。乡村旅游的内核和本质就是建立在农耕文明基础之上的文化类型,而建立在工业社会运行逻辑之上的景观化则与乡村旅游中文化的运行逻辑是不相融的,把前者强加于后者身上是会损害和破坏后者的。景观化是要将文化打造成如同其他商品一样的文化产品,是一种基于商品化和理性化思维上的一种人造物,将村庄文化捏碎后重新组合成一种可被消费的文化类型,制造景观就等于生产商品,由此导致村民日常生活的碎片化、村寨的展览化等。将本地文化景观化其实质就是将文化商品化,制造出可被消费的文化商品,这也是乡村旅游遭受诟病的根源。
第二,权力在制造景观过程中的机制分析。这里主要分析权力在制造景观中的运作过程,主要从政府对外的招商引资机制和对内的景区治理机制出发,政府发现“景点”后将其开发纳入政府的发展项目中来。为了节约开发成本和快速有效地实现开发效果,政府以极度优惠的条件作为招商引资的报酬。而对内,政府则开展特殊的治理方式,借助村干部和老协会,将权力以直接和弥散的方式渗透到村庄的每个角落。
第三,资本在制造景观中的机制分析。这里主要分析资本在旅游开发过程中的运行过程和策略问题。随着开发的进行,资本下乡并在旅游村寨中进行“布景”设计,在制造的过程中,按照“合并、重组、筛选、遮蔽、强调”等系列策略使当地文化能够按照资本增值的逻辑统合起来,景观的逻辑统一于“呈现出来的都是好的,好的才呈现出来”的资本逻辑之中。
第四,制造景观的逻辑和消费景观。这里主要分析景观的制造逻辑和消费逻辑。就前者而言,主要基于村庄和村民的视角,原本是作为自我文化的本地文化却在景观的制造过程中实现了自我向“他者”的转化,由此导致文化内涵的丢失和文化主体性的消解等。村庄共同体演变为主体缺失的原子化态势,生活于其中的村民被焦虑和紧张所包围。就后者而言,生产是根据消费而生产的,并不是出自游客内心的真实需要,这是一种在理性化和商品化的文化观念之下制造的虚假需求,因此,对于游客而言,这是在消费他们自己的文化,是一种“自我消费”。景观生产和消费的逻辑统一起来了,即景观逻辑统治社区,当地人与自己文化的断裂,人与文化的栖居关系被打破。内生于村庄社区的文化成为按照资本逻辑来打造的消费文化景观。游客看到的是可供消费的文化景观,而非具有主体性的地方文化,这虽然满足了部分大众游客的需求,但对于真正的乡村旅游者却不够,因此,游客也存在对景观社会的抵抗和质疑。在景观制造和消费的过程中,剥削和反抗同时存在,共识和异质并存,村民和游客无奈而又自愿地服从,加入景观生产中来,塑造出一幅“村寨车间”的图景。作为文化持有人的村民对景观秩序有“同意”和“对立”,作为体验异样文化的游客有“迷失”和“反抗”。
第五,被景观支配的村寨。这里主要涉及作为人造物的景观、如商品一般被打造的景观,反过来成了对人的霸权,通过两种方式形成对村寨的支配和控制:一种是直接的权力(政府和资本的集中的权力),另一种是弥散的权力,即旅游主义文化。最终导致的结果是:①文化断裂:文化资源的过度商品化,消费主义主导村庄发展,切断村庄自主性的生活化的发展道路;②无主体性的村庄:自我的他者化,归属感丧失,空间中的焦虑、紧张和不安;③日常生活的政治化与去生活化:抗争不断,分利秩序的达成;④空间生态的割裂:旅游飞地的形成。
第六,景观社会的悖论。反思景观社会造成的系列不良后果。首先是特色不特。乡村旅游对文化多样性和特殊性的要求与景观形成矛盾,景观与商品是一致的,由此造成本地文化的夷平化。其次是不可持续的村寨文化。景观制造者们打造出了一个被异化的民族和村寨文化,这种村庄再也无法有效地生产和再生产自己的特色文化。最后是产销分离。原本是找寻异域感的游客却被景观秩序压制和迷惑,绝大多数人成为被操纵的游客,通过与市场中介进行消费,而并非与村民互动,形成“景观—观众”的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物与物的关系。景观社会悖论的根源在于他者的文化是一种该族群栖居的、自觉的氛围,并非对制造出来的景观的欣赏。主客间的文化交流理应基于文化尊重和文化自觉自信上的主体间性的交流和共享,而非一种商品化景观压倒和奴役一切的物化的关系。当资本霸权在工业文化中一扫天下时,乡村旅游也越来越远离其本质,这就是资本对人与自然、人与人和人与自身关系的异化,是对人的主体性的消解和抽空,是产销分离而不是产销一体。
第七,基于制造景观的反思。这里主要是对制造景观的批判和反思乡村旅游是什么的问题。从商品、景观和文化之间的关系着手,分析后两者在制造过程中的商品属性。从制造与生产的概念入手,分析“村寨车间”的产生及政治经济学含义。从他者的文化是可以被消费的文化观出发,分析景观文化丧失了文化主体性和自觉性以及主体间性的交往。最后是对乡村旅游的反思,人们将旅游作为对景观的欣赏,然而他者的文化是一种该族群栖居的、自觉的氛围,并非对制造出来的景观的欣赏,真正的乡村旅游是基于文化共享和主体间性基础上的参与和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