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镇家庭支出水平
家庭的支出反映着家庭的生活质量,为了更好地研究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家庭的经济情况和生活水平,接下来将对家庭支出进行数据分析。
一 家庭人均支出均值、中位数
(一)民族七省区各民族间的城镇家庭支出比较分析
表3-13描述了民族七省区城镇民族家庭支出情况。从总体来看,2011年,民族七省区城镇家庭总支出平均值为45811.4元,中位数为38848.5元,家庭人均支出平均值为14465.0元。汉族家庭总支出为46845.8元,比少数民族家庭高2364元,比民族七省区平均水平高1034.4元;汉族家庭人均支出均值为15259.5元,比少数民族家庭高1802.2元,比民族七省区平均水平高794.5元;但家庭总支出的中位数,汉族家庭为38359.0元,不仅比少数民族家庭低871.9元,还比民族七省区总体水平低489.5元。这说明,民族七省区中,相对于少数民族,汉族家庭的平均支出水平高,但中等支出水平低,低于平均支出水平的家庭多,家庭间支出差距较大。
表3-13 城镇家庭支出情况(分民族)
从不同地区看,西北四省区中,汉族家庭总支出、人均支出分别为48758.3元、16462.1元,比少数民族家庭分别高出4067.9元、2792.6元。再看各少数民族家庭,总支出、人均支出最高的是蒙古族(分别为50654.8元、16036.9元),最低的是维吾尔族(分别为36748.7元、9562.1元)。西南三省区中,汉族家庭总支出为43833.3元,比少数民族家庭低390.3元,家庭人均支出为13365.2元,比少数民族家庭高170.7元。再看各少数民族家庭,总支出、人均支出最高的是瑶族(分别为49209.5元、15374.7元),家庭总支出最低的是侗族(41862.2元),家庭人均支出最低的为土家族(11539.6元)。显然,西北四省区汉族家庭不仅比西南三省区汉族家庭支出水平高,而且比民族七省区汉族家庭平均支出水平高,西北四省区汉族与少数民族家庭的支出差距远远大于西南三省区汉族与少数民族的支出差距。
(二)不同省份城镇居民家庭支出比较分析
从表3-14所描述的内容可以看出,西北四省区的家庭总支出比西南三省区高,两者分别为47110.8元和43975.7元。民族七省区城镇家庭总支出为45811.4元,民族七省区中,新疆的家庭总支出最高(52205.8元),湖南则是最低(41353.2元);西北四省区中,除青海明显低于民族七省区总体水平之外,新疆与内蒙古均高于民族七省区总体平均水平,宁夏几乎与总体水平持平;西南三省区中,除广西外,其余各省家庭总支出均低于民族七省区总体水平。
表3-14 城镇家庭支出情况(分省区)
民族七省区家庭人均支出平均为14465.0元,其中,新疆最高(16731.6元),最低是湖南(11577.2元)。西北四省区中,宁夏、新疆、内蒙古家庭人均支出均高于民族七省区总体平均水平,青海(14043.8元)则低于总体平均水平;西南三省区中,湖南、广西家庭人均支出皆低于民族七省区家庭人均支出平均水平,可见西北四省区的家庭人均支出普遍高于西南三省区。
由民族七省区城镇家庭支出水平可以看出,西北四省区经济比西南三省区发达,西北四省区比西南三省区支出水平高。
二 家庭支出等级划分分析
本小节同样采用普遍等级划分方法,对家庭年人均支出进行排序并且等分成五组,得到各小组平均支出水平(见表3-15)。
表3-15 城镇民族家庭人均支出等级划分(分民族)
(一)各民族城镇家庭人均支出等级划分比较分析
表3-15描述的是民族七省区城镇各主体民族家庭支出的等级划分。从总体来看,民族七省区最低20%支出组是4649.3元,中间20%为11716.5元,最高20%为31714.8元。最高组与最低组的支出比为6.8。与民族七省区总体相比,民族七省区汉族家庭人均支出最低20%、中间20%、最高20%三组人均支出略高于民族七省区总体平均水平,但次低20%、偏高20%组家庭人均支出略低于民族七省区总体水平。相较于民族七省区平均水平,民族七省区少数民族家庭人均支出最低20%组、中间20%与最高20%组均比民族七省区总体水平低,其余两组则略高于总体水平。
从不同民族来看,最低20%家庭人均支出最低的是藏族(4066.9元),最高的是苗族(5092.1元),比藏族高1000元左右。中间20%家庭人均支出各少数民族家庭相对平均,均在1.15万元左右,各民族之间差异较小。最高20%组,西北四省区中汉族人均总支出最高(33997.9元),最低的是维吾尔族(23820.1元),两者相差10177.8元,但是维吾尔族最高与最低组之比较低(5.7)。
从最高与最低组支出相差倍数来看,最高20%组与最低20%组相差倍数最大的是藏族(7.6倍),最低的是土家族(4.7倍)。西北四省区的少数民族最高与最低相差6.8倍,略低于汉族的7.1倍,而西南三省区的少数民族最高与最低组之比只有5.7,低于汉族的7.0。
(二)各省区之间城镇家庭人均支出等级划分比较分析
如表3-16所示,民族七省区范围内,最低20%组的家庭年人均支出只有4649.3元,最高20%组的家庭年人均支出高达31714.8元,中间20%组的家庭年人均支出为11716.5元,并且最高20%组与最低20%组的比为6.8。从总体来看,民族七省区家庭人均支出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
表3-16 城镇家庭年人均支出划分(分省区)
从不同地区来看,西北四省区最低20% 组中支出最低的是新疆(4298.6元),最高的是青海(4875.1元)。最高20%组中支出最低的是青海(31503.8元),最高是内蒙古(35190.7元)。最高组与最低组支出差距最大的是内蒙古(7.8倍),差距最小的是青海仅有6.5倍;西南三省区最低20%组支出最低的是广西(4315.0元),最高是贵州(4979.1元)。最高20%组支出最低的是贵州(28737.3元),最高是广西(30525.7元)。最高组与最低组支出之比最大的是广西(7.0倍),最小的是贵州(5.8倍)。
总体而言,最高20%支出组与最低20%支出组之比最大的省份是内蒙古(7.8倍),最小的是贵州(5.8倍)。但是贵州的最高20%支出组的平均支出仅为28737.3元,虽然差距小,但是总量也小。总之,民族七省区家庭人均支出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