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镇家庭收入差距
常言道:“不患寡而患不均。”可见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对于人们的主观感受有着极大的影响,为描述民族七省区城镇家庭收入、经济状况,不平等系数是一个重要的方法。
在本章前两节中,我们已经对民族七省区城镇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层进行了统计描述,本节则通过收入不平等系数进一步探索民族七省区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平等状况。
一 总体收入差距分析
表3-8描述了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常用不平等系数。从总体来看,基尼系数为0.344,少数民族的基尼系数为0.338,低于汉族(0.346),也低于民族七省区总体平均水平(0.344)。由此可见,无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民族七省区被访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均低于国际警戒线0.4,说明其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但仍处于相对合理范围。从几个不平等系数综合来看,汉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大于少数民族,且略高于民族七省区的总体平均水平;少数民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低于总体平均收入差距水平,可见少数民族之间收入差距相对较小,民族内部贫富差距相对不大。
表3-8 民族七省区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平等系数
二 各民族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平等系数分析
(一)西北四省不同民族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分析
表3-9反映了西北四省区各主体民族的收入分配情况。总体来看,西北四省区各民族家庭收入基尼系数为0.360,高于民族七省区总体的0.344,但是二者皆低于国际警戒线0.4,处于相对合理范围之内。西北四省区少数民族基尼系数为0.365,高于汉族(0.348),二者均低于国际警戒线0.4。
表3-9 西北四省区各民族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平等指数
从西北各民族家庭之间来看,回族家庭的基尼系数最高(0.392),接近0.4。哈萨克族家庭的收入基尼系数最低,仅有0.197,处于收入绝对平均水平。这可能与我们问卷中哈萨克族所选取的样本量、样本范围有关,维吾尔族、藏族、蒙古族家庭的收入基尼系数都在0.33~0.36范围之内,皆低于0.4。
(二)西南三省区各民族城镇家庭收入不平等指数分析
由表3-10可以看出,西南三省区被访居民收入差距普遍低于西北四省区和民族七省区总体水平,基尼系数只有0.313。相对于汉族,少数民族被访家庭收入差距更小,基尼系数只有0.302,比汉族(0.323)低0.021。除了侗族家庭收入基尼系数为0.307外,苗族、壮族、土家族、瑶族皆低于0.3,处于相对平均水平。
表3-10 西南三省区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平等指数
三 各省区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分析
表3-11体现各省少数民族和汉族民族内部的收入差距状况。从总体水平来看,湖南被访居民的收入基尼系数最低(0.278),宁夏的最高(0.392)。少数民族方面,被访少数民族家庭收入基尼系数最低的是湖南(0.256),最高的是青海(0.429),超过了0.4的警戒线。汉族方面,被访汉族家庭收入基尼系数最低的是新疆(0.279),最高的是宁夏(0.390),接近0.4。值得注意的是,青海省少数民族内部之间的收入差距要远远大于青海汉族内部之间的收入差距。
表3-11 各省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
分省区来看,青海少数民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最高(0.429),远高于青海总体平均水平(0.350),而青海汉族仅为0.319。由此可见,青海被访居民的收入差距主要体现在少数民族内部之间,而汉族内部的收入差距较小,这表示青海的少数民族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较大的不公平,汉族反而较小。新疆少数民族的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为0.314,低于新疆总体平均水平(0.329),但高于新疆的汉族(0.279),可见新疆少数民族内部收入有一定差距,大于新疆汉族。此外,除了青海、宁夏两省外,内蒙古、宁夏、广西、贵州、湖南的少数民族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均低于本省的总体水平与本省汉族家庭的基尼系数,由此可见,这5个民族省区的收入差距,主要来自于本省汉族内部之间。
四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分解
在本章第二节分析家庭可支配收入的结构时,工资性收入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最大,占六成以上,并且与家庭可支配收入有着显著的正相关性。表3-12通过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基尼系数分解来解释二者的关系。
表3-12 城镇家庭人均收入基尼系数分解
从表3-12可以看出,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63.3%,基尼相关系数为0.776,表明工资性收入的平等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平等的关系为高度正相关,且工资性收入的基尼系数占整体不平等系数的比重为63.6%。对总不平等的边际影响为0.003,表明若提高工资性收入,可能会扩大收入差距。另外,经营性收入对基尼系数的贡献值较大,经营性收入占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2%,基尼相关系数也高达0.609,说明经营性收入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关系为高度正相关,所占整体不平等系数比重为15.6%,对整体基尼系数的边际影响为0.055。这表明,增加经营性收入会导致总体基尼系数的增加。另外,财产性收入仅占可支配收入的1.1%,基尼相关系数为0.421,占总不平等比重仅为1.3%,对总不平等的边际影响为0.002。转移性收入所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第二高,高达14.1%,基尼相关系数为0.321,与收入不平等的关系为正相关,且转移性收入的基尼系数占整体不平等系数的比重为10.4%,对总不平等的边际影响为-0.036,表面提高转移性收入,可缩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估计的房租收入占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3%,基尼相关系数为0.393,占总不平等比重的5.5%,对基尼系数的边际贡献为-0.028。由此可见,民族七省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平等,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