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对社会主义发展的实践探索
俄国在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问题。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通过阐述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共产主义两大阶段的理论丰富了自己对于过渡时期的认识。但理论的创新是不容易的,它需要艰辛的探索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列宁对于过渡时期理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过程,对于这一理论的探索是伴随着本国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展开的。
1918年,俄国爆发了大规模内战和外国武装干涉,在这种变化的形势下,苏维埃政权逐步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实行有战争造成的客观原因,但战争并不是唯一原因。当时,列宁及布尔什维克领导人主观上“直接过渡”的指导思想也起了重要作用。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初,列宁认为,资本主义发展本身创造了“监督生产和分配,计算劳动和产品”的经济前提,通过计算和监督就可以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调整好”,此后他又在《大难临头,出路何在》《布尔什维克能够保持国家政权吗?》《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等一系列著作中,在论证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必然性的同时,勾画出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大致轮廓,即“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很显然,列宁关于建立由国家直接进行生产和分配的非商品社会制度的设想和意图,与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基本上是一致的。此时,他并没有找到适合俄国国情的道路和理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由于脱离俄国的实际而遭到了失败。外部世界的封锁包围和军事压力,国内的粮食危机和政治叛乱,促使苏维埃政权采用新的方式来发展经济。只有这样,才能巩固政权,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1919年3月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以后,列宁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他说:“我们用‘强攻’办法即用最简单、迅速、直接的办法来实行社会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原则的尝试已告失败。”对此,列宁做了深刻的总结:一是要找到“过渡”的方法,“需要经过哪些中间的途径、方法和辅助办法,才能使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关键就在这里”。二是要找到实现社会主义的关键途径。他指出:“我们计划(说我们计划欠周地设想也许较确切)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至此,他认为要向共产主义过渡,必须通过许多中间环节。1921年3月,俄共(布)召开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实行粮食税。列宁在《俄共(布)中央政治工作报告》中分析了苏联当时的国情:“在一个无产阶级占少数而小资产阶级占大多数的国家里,当无产阶级革命日益开展的时候,胜利了的无产阶级应当怎样来对待小业主的问题”,“在我国,第一个特点(这个特点我已经谈过,而且在俄国非常突出)就是我国的无产阶级不但是少数,而且是极少数,占大多数的是农民”“就是这种经济情况迫使我们必须更深入地考虑从战争向和平转变的条件”。从此苏维埃俄国进入了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终于找到了适合俄国国情的道路,发展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发展理论。为此,列宁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提出要想改变苏维埃所面临的经济、政治的危机,就必须实行新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以《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颁布为标志,还包括贸易自由以及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等内容。列宁在《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中开篇即强调了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问题,首先而且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因为这个问题的本质在于工人阶级如何对待农民。”他从政治的高度论述了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关系,他认为如果不能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农民就很可能倒向资产阶级方面,因为战争、经济破坏以及军队复员以及严重的歉收造成了极度贫困,使农民处境特别困难,加剧了他们的动摇。列宁认为实行新经济政策是苏联在顺利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时的特殊的过渡办法,这种办法不是任何社会主义国家都必须采取的方法,比如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工人阶级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比新生的苏联有优势,在这样的国家里就“完全不需要采用的”。而俄国的情况不同,产业工人仅占少数,小农则占大多数。列宁认为,在苏联当时的情况下,只有具备两个条件才有可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一个是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那样,一个或几个生产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发生社会主义革命;另一个是依靠苏联无产阶级专政自己的力量努力发展生产力,巩固新生无产阶级政权。列宁接着分析到,对于第一个条件的达成,苏联正在并且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然而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数个资本主义国家同时革命的条件还远未达到。在这种情况下,苏联要想完成社会主义过渡就必须采用新经济政策。
同时,列宁也明确指出,新经济政策的实施并不是历史发展的倒退。这样,在实施新经济政策时还必须提高农民阶级的政治觉悟,使他们清楚这种措施的目的并非想要倒退,想要全部恢复私有制和自由贸易,而是协调无产阶级经济利益和小农经济利益的长期政策。围绕如何处理农民遇到的严重问题,列宁在农业、工业、商业等领域都对新经济政策做出了调整。
首先,在农业方面,围绕如何解决农民的问题,列宁谈到了几个关键问题。第一,在鼓励自由流转时,必须加强政治宣传和政策引导,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列宁在分析如何能够满足小农阶级的需要时,也预见到了贸易自由必然会带来生产者的分层,出现不同的社会阶层。针对这种情况,列宁提出商品经济必然会引起社会成员分化的问题,对此应从立法和党的原则中加以杜绝,利用国家手中的经济权力,在活跃小农业的同时使国家政权仍旧保持在无产阶级手中并且得到巩固。第二,通过合作社实现物品的流转。列宁认为,流转和分配的机构应该是合作社,他废除了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中提出的合作社的存在是以余粮收集制为基础的决议,将合作社确立为改善和发展商品流通的机构。第三,将粮食税定义为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个阶段。列宁认为粮食税是从特殊的“战时共产主义”向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过渡的一种形式。而正常的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又是从小农占人口多数的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一种形式。
其次,在工业方面,从总体上改变了过去那种将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大工业建立在排斥乃至消灭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思路,实行租让制和租借制即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式,使小农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列宁明确指出,第一,把农民放在经济改善的首位并不是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因为要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就必须首先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因为工人生活状况的改善要依赖粮食和燃料,而要增加粮食的生产和收成,增加燃料的收购和运输,就非得提高农民的生产力。第二,要通过恢复小工业来带动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国有工厂生产。鉴于当时苏联的贫困和经济破坏,要恢复大规模社会主义国有工厂的生产,就必须在各大工业中心有大量粮食和燃料的储备,必须以新机器代替破旧机器。所以,首先恢复小工业是必要的,因为小工业不需要大批原料、燃料和粮食储备,却能够立刻给农民经济以相当大的帮助并提高其生产力。
最后,在商业领域,新经济政策刚开始实行时是直接用工业品换农产品,但鉴于俄国人民更习惯于货币交易,不愿意进行物物交换,而且,工业品也迟迟到不了位。于是,苏维埃政权宣布恢复国内自由贸易,重新建立银行系统。列宁从生产力的角度论证了商品经济存在的合理性。苏联建国伊始经济成分十分复杂,存在从宗法式的到社会主义的五种结构。这样的经济现实使社会主义大工厂中生产不出小农所需要的全部产品来换取粮食和原料。试图完全禁止、堵塞一切私人的非国营交换的发展是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正确的做法应是将这种商品经济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
为了全面贯彻新经济政策、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列宁特别强调指出国家资本主义可以与无产阶级专政相结合,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并没有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国家可以同资产阶级共存,这是列宁在发展苏联国内生产力时的一个伟大创造。
第一,列宁认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适合于苏联国情的。早在“十月革命”爆发前夜,列宁在《大祸临头及防治之法》中就论述道:“如果社会主义在经济上尚未成熟,那末任何起义也不会创造出社会主义,而是因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最完备的门阶,是历史梯子上的这一级,即从这一级到社会主义那一级是没有任何中间级段的。”“十月革命”胜利后的第四年,即1921年4月,列宁又写了一篇重要的文章《论粮食税》,在这篇文章中,列宁指出当时苏联存在的五种经济成分:原始的小农经济、小商品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经济。在这篇文章中,列宁重申了他在1917年革命前夜的观点,指出1921年苏联的两大经济重点:一是继续加强国家资本主义,用国家资本主义挤垮和控制私人资本主义;二是通过合作社的方式引导国家资本主义的方向。列宁指出,“与小私有者的(小宗法式的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比较,国家资本主义是一个进步。现在有些人犯了很多错误,就是因为他们只把国家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相对照或相比较,而在当前的政治经济情况下,也应该把国家资本主义同小资产阶级生产作一番比较。”
第二,通过创新国家资本主义的实现形式,列宁不断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课题。在《论粮食税》这篇著作中,列宁指出:“全部问题,无论是理论上的还是实践上的问题,在于找出正确的方法,即应当怎样把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和在一定期限内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靠什么条件来做成这件事,怎样保证在不久的将来把国家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列宁强调要把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通过租让制与合作社来“培植”国家资本主义。列宁在论证了国家资本主义实现形式的创新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后,进一步分析了为何要采取这两种形式及租让制与合作社的区别。他指出,租让制的基础是大机器工业,合作社的基础则是手工的、部分的甚至是宗法式的小生产。租让制在每份租让合同中,只关系到一个资本家,或者一个公司,合作社则包括成千上万小业主。租让制要求有确切的合同和期限,合作社则既不能有十分确切的合同,也不能有十分确切的期限。租让制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是由一种大生产形式向另一种大生产形式的过渡;由小业主合作社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则是由小生产向大生产形式的过渡。
第三,唯物辩证地分析资本主义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结合国家资本主义的论证,列宁强调要完整准确地理解资本主义,仅仅指出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是不正确的。因为这种议论忘记了现存的各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综合,而只从中抽出了两种结构来看。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资本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在还不能实现直接过渡的历史阶段,列宁认为,一定程度上的资本主义是不可避免的,不仅如此,还应该利用资本主义。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使苏联经济得到了恢复。列宁对此感到很欣慰,他说:“在战争结束的时候,俄国就像是一个被打得半死的人,他被打了七年,而现在,谢天谢地,他居然能够拄着拐杖走动了!”把市场,实际上就等于把商品、货币、市场机制引进到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中,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可以看到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就在于发展生产力,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正如列宁所认为的,新经济政策的实质是无产阶级同农民的联盟,是无产阶级先锋队同农民的联盟,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力和改善工人农民的生活状况,利用私人资本主义并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新经济政策体现了列宁关于利用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思想,是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调节的萌芽。通过实行新经济政策,肯定了商品经济可以帮助社会主义发展经济,证明了国家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利用市场发展经济的思想;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进而展开全面改革的思想;将商业作为联系农业和工业桥梁的思想等都为以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