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国有文化经济的市场定位与发展方向
依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文化经济应当形成以国有文化资本为主导的开放型的混合经济结构。换言之,就是要通过对国有文化企业的科学定位和战略性调整,优化国有文化资本结构,发挥国有文化经济在文化市场中的主导和引导作用,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同时发挥民营和外资文化经济的积极作用,促使二者融合发展,繁荣我国文化市场,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一)国有文化企业的性质和定位:公共文化企业
从经济学理论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看,企业作为市场的微观主体,客观上存在着一般竞争性的企业和公共企业两种类型。所谓公共企业,是指政府为了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即为向社会公众提供必不可少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解决外部效用问题、增进社会公平公正、调节和平衡宏观经济发展目标而建立和经营的企业。结合我国实际,国有文化企业的性质应是承担公共责任和公共使命的公共文化企业,即对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掌控意识形态话语权和传播权、在巩固和壮大主流舆论和意识形态阵地中负有公共责任,在公共文化产品和准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的企业,是国有文化资本的基本载体和投入的主要目标。毫无疑问,公共文化企业要承担公共责任和公共使命,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扶持,并通过政府规制和特别制度安排,明确权利和义务,规范其行为。因此,国有文化企业不同于一般竞争性的文化企业;同时,公共文化企业作为市场微观主体,具有稳定的经营性业务,因而不同于一般性的国有文化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组织,它也要遵循市场法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
(二)国有文化经济的性质和定位:公益性文化经济
国有文化经济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举办,以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财产组织形式设立企业法人,为市场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经济形态。国有文化资本则是指由国有文化经济运营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中国有股东享有的权益,是国有文化经济生存和运营的基本载体。
国有文化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整个国家文化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即公益性文化经济领域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眼于对文化市场的引导能力和调控作用。因此,国有文化经济的定位是关系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行业和基础性、战略性领域,向公共性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集中,改变目前存在的“点多、面广”和条块分割而导致的资源碎片化和体制机制活力不足、效益不佳的问题。要增强国有文化资本的流动性,通过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战略性重组,形成一批由国有文化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和混业经营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促使国有文化经济与社会文化经济融合发展,从而调控更多的社会资本。为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从战略上调整和优化国有文化经济和资本的布局结构,促使国有文化经济向公益性文化领域集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创新型、集约化转变,充分发挥国有文化经济蕴含的巨大资源潜力。
(三)建立和完善现代文化企业制度
结合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我国要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产业特点的财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体制。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完善国有文化资本的出资人制度和运营体制。要建立有效的国有文化资本管理监督和运营的机构与机制,各级政府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管人、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本管理体制。明确国有文化资本管理和运营责任,真正做到出资人到位。国家作为出资者,对文化企业中国有资本进行管理和监督,国有文化资本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出资者权利,实施国有文化资本的产权管理,保障国有文化资本保值增值和国有出资人的权益,防止国有文化资本流失。要加强国有文化资本管理监督的立法和执法体系建设,发挥国有文化资本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使现代文化企业制度真正落实到位,为国有文化资本的合理流动和战略性调整创造条件。
应当看到,在转制后的国有文化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通过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使国家从所有者变为“股东”,从企业资产管理发展到资本管理,使之流动起来,通过优化组合形成新的更大的生产力,从而扩大影响力和带动力,这将大大增强数量有限的国有文化企业在国家文化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正如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机制一样,资本市场无非是市场资源配置的高级形式。马克思早就指出:股份制度是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也明确指出:“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因此,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但资本的性质又是中性的。正如市场这一概念一样,关键是看它掌握在谁的手中,为谁所用。国有文化资本既然掌握在党和国家手中,为我所用,所以,通过战略性调整一定会释放出巨大能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积极贡献。因此,从搞活国有文化经济进一步上升到搞活整个国有文化资本必将加强党对文化经济的意识形态领导,而不会削弱这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