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专题研究报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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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从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到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既是解放思想的过程,又是文化体制改革深化的过程,还有很多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探索。

社会主义文化经济的本质和基本属性应该是什么?什么样子的市场结构是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文化市场结构?国有文化资本应该有进有出,有所为有所不为,如何较清晰地界定文化产业的基础产业和战略型产业?如何清晰地界定关系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的关键领域?如何明确哪些领域是国有文化经济必须保持绝对垄断地位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它是否一定要以事业资产的形式存在呢?是否可以以国有文化资产的形式存在呢?哪些领域国有文化经济保持控制地位但可以吸收部分非国有资本加入?哪些领域可以按市场原则经营但国有文化经济应保持主导地位?哪些领域是国有文化经济需要进一步加强的领域?哪些领域是国有文化经济需要逐步退出的领域?“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的原则要求与国有文化企业将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化运营如何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国有文化资产的资本化?如何突破重重阻碍实现国有文化资本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和重组?有能力进行资产兼并重组的跨部门的资产控股公司进行科学的组建和运作的机制是什么?对于这些问题本研究进行了初步的探索,但是还需要进行深度的研究。

除此之外,在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的过程中,还有很多细节问题需要探讨。如在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过程中如何既调动文化企业的主动性,又发挥政策指导和调控作用?最重要的是如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在兼并重组、组建文化企业集团时,如何通过制度建设避免“拉郎配”,避免既没有激活效益不好的企业,又把效益好的企业拖垮的情况发生?在战略型调整中如何创新文化企业的退出方式?如何避免国有文化资产流失?如何做好退出文化企业的援助工作?所有这些问题都很有意义并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附件一:国有文化经济的理论探讨

一 国有文化经济的定义及内涵

(一)文化经济研究的概述

关于文化经济的研究自从“二战”后威廉·鲍莫尔和威廉·鲍恩发表《表演艺术:经济困境》开始便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20世纪70年代,以威廉·汉登为首的研究者们创建了文化经济协会(ACE)并出版了《文化经济学杂志》。英国的艾伦·匹克、澳大利亚的大卫·索斯比、瑞士的布鲁诺·弗雷以及德国沃纳·波莫纳等经济学家在文化经济学领域均有着较为经典的研究论著。孩儿布伦、格雷:《艺术文化经济学》,詹正茂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第6~7页。

在传统古典经济学中,一般不将文化因素作为生产要素引入经济发展的模型中。因为文化因素无论是其本质属性,还是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都存在一定的非理性。但社会学家却对文化因素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给出了新的解释。如法国学者布尔迪厄(Bourdieu)将文化商品消费的狭义定义限定于人们对于文艺活动等形式文化的消费,要求消费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文艺知识,才能从形式文化商品的消费中获得效用。他将文化在特定领域内的生产与再生产现象定义为文化资本。索斯比(Throsby)正式将文化资本的概念确定为经济学框架内除实物资本、人力资本与自然资本之外的第四种资本。他在回顾了文化的内涵与价值之后认为,文化资本是一种资产,除了可能拥有的全部经济价值之外,文化资本还体现、贮存并提供文化价值。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文化资本会带来服务流动性增值。索斯比:《经济学与文化》,王志标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第49页。

长期以来,文化经济学一直停留在对于文化和艺术领域的经济问题的研究,相关的研究方法也传承和借鉴着鲍莫尔所提出的“文化生产成本”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全球化浪潮和国际文化贸易的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对影响经济的智力、文化创意要素进行深入研究。其中,国内外众多学者和专家展开了以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为核心主题的各项研究。1999年10月,在意大利佛罗伦萨会议上,世界银行提出:“文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也将是世界经济运作的重要因素。”这标志着经济与文化在不断接近以后开始走向融合甚至重合,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文化经济”(cultural economy)正在迅速崛起。

事实上,文化经济就是指以精神生产为基础,以文化产业为当代表现形态,生产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的新型经济。以精神生产为基础,意在说明产品及服务的制作过程中起核心作用的为知识、信息和精神力量。文化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人类文明诞生以来,精神生产脱离出来并发生交换时产生的,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文化经济本身无法离开物质生产而独立存在,因为文化生产不可避免地会用到物质工具,一般的文化产品需要物质材料作为载体,但物质产品只是起到一个衬托或表现的作用,透过物质外壳传达的是一种精神内涵和文化意蕴。以文化产业为当代表现形态,表明文化经济发展到产业发展阶段,恰好以产业化的形态表现出来,这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体现。

在这种新型的经济形态中,文化的市场属性开始被解放出来,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全球化浪潮使得各国经济广泛地涉及和借助符号化的文化内容。文化和经济之间的互动内化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培育创新能力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力。同样的,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党的十六大做出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围绕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塑造文化市场微观主体,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地将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形成了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推动文化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2012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国有文化企业发展报告(2012)》。报告显示,国有文化企业已成为国有经济的一支新生力量。截至2011年末,全国国有文化企业共10365户(按独立法人统计),资产总额15966.44亿元,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7976.95亿元,增加值1994.95亿元,利润总额849.94亿元。截至2012年,已转企改制并明确为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的领域,主要包括电影、演出、广告、出版、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传播网络、非时政类报刊等领域。

(二)我国国有文化经济的主要表现形式

我国国有文化经济是由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文化经济、股份制文化经济中的国有部分组成。具体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的文化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拨部分经费的文化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文化社会团体,以及上述文化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举办的文化企业。我国国有文化经济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具有国有资本单一投资主体、垄断经营,条块分割,管办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政资不分,活力不足、效益低下的显著特点。

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党的十六大做出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我国文化经济由“相对封闭”向“逐渐开放”转变,政策上重点推动部分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鼓励非公资本发展文化产业,引导和扶持文化产品和服务逐步向外向型方向发展,积极鼓励新兴文化产业发展。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文化经济的面貌已经发生深刻的变化,为满足人民的文化消费需求、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宏观经济方面,国有文化经济是国有经济中的一部分,是当前我国经济和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互动性的阶段产物。其不仅包含了国有经济的一般特点,也具有国有经济在文化领域的特性。国有经济又称全民所有制经济,是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文化经济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文化资产投资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拨部分经费的文化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文化社会团体,以及上述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举办的文化企业。

在中观产业形态方面,国有文化经济主要存在于文化产业及相关行业。自从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把文化区分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开始,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规模从小到大,势头良好,整体实现了较快增长,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稳步提高,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逐年加大。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出产业,文化产业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点。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各省市文化产业领域相继出现了一大批由国有文化资产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传媒、出版、广电、演艺及动漫集团。

在微观市场主体方面,国有文化经济集中体现在拥有国有文化资产的各类文化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性团体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文化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和出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被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国有参股文化企业的相关权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

二 国有文化经济的相关理论探讨

(一)国有文化经济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理论

一般而言,完全的市场调节和资源配置存在缺陷,即在提供公共产品领域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从而使市场机制难以在一切领域达到“帕累托最优”。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如果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免费搭车者”,从而导致休谟所指出的“公共的悲剧”,难以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最大化,这是市场机制本身难以解决的难题,这时就需要政府出面提供公共产品或劳务。

从经济学理论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看,企业作为市场的微观主体,客观上存在着一般竞争性的企业和公共企业两种类型。在文化领域,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就是指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权利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称。其中包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和服务内容,以及人才、资金、技术和政策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结合我国实际,国有文化企业应是承担公共责任和公共使命的公共文化企业,即对于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掌控意识形态话语权和传播权、巩固和壮大主流舆论和意识形态阵地负有公共责任,是国有文化资本的基本载体和投入的主要目标,是在公共文化产品和准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的企业。其主要范畴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新媒体中的经营性文化单位,代表国家水准和具有民族特色、担负文化传承责任的文艺院团等。

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在积累、传承、创新和发展民族文化,落实公民文化权力和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促进国际多样化的文化交流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政府为主导的各类国有文化机构成为我国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毫无疑问,公共文化企业要承担公共责任和公共使命,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政策扶持,并通过政府规制规范其行为,因此不同于一般竞争性的文化企业。同时,公共文化企业作为市场微观主体,具有稳定的经营性业务,因而不同于一般性的文化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公共文化企业也要遵循市场法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

(二)国有文化经济调控文化资本的功能

国有经济作为国家所有的经济成分,能够更好地实现政府的经济职能。“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都不会对经济袖手旁观。现代经济中,政府针对市场机制的缺陷肩负起了很多任务……政府对于市场经济主要存在三项职能。它们是:提高效率、增进平等以及促进宏观经济的稳定与增长”。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华夏出版社,1999。

国有经济特别是其微观典型形式的国有企业,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上的调控。绝大多数国家为了实现扩大社会就业、缩小地区差距等宏观经济目标都建立了国有企业,“国家建立国有企业的根本目的通常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因此从逻辑上讲,企业如果不负有特定的社会目标,就不必是国有企业……从历史和现实中我们可以看到:一般来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是负有特殊社会目标的产业,国有企业越有存在的必要,比重通常也越高”。樊纲:《公有制宏观经济理论大纲》,上海三联书店,1994。同样的,在市场经济中,国家建立国有文化企业可以实现市场机制自身不能达到而且政府也难以用其他的间接干预手段来实现的文化政策和文化发展目标,国有文化经济更加有利于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特别是处于产业升级和体制改革阶段的文化领域而言,通过国有文化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尤为重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各国的广播电视、电影、出版、设计及新媒体等开始显露头角,并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新增长点。其中,由于各国国情的差异和文化资产的特性,部分国家开始积极地探索和推行国有文化经济,进而配合市场配置调节,推进文化经济的发展。

同国家直接干预文化领域相比,通过国有文化企业来实现国家调控的优势在于:第一,建立国有文化企业的成本较低;第二,国有文化企业是对付垄断的有效办法;第三,国有文化企业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政策工具,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第四,国有文化企业能够有效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意图,是实现其经济计划的有效工具;第五,在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国家意识形态方面,国有文化企业有较高的可靠性。

国有文化资本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文化经济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眼于对整个文化市场的引导能力和调控作用。因此,国有文化资本的定位是投入并集中到关系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信息安全的行业和基础性、战略性行业,向公共性强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集中,改变目前存在的“点多、面广”和条块分割而导致的资源碎片化和体制机制活力不足、效益不佳的问题。为此,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从战略上调整和优化国有文化资本的布局和结构,促使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创新型、集约化转变,充分发挥国有文化资本中蕴含的巨大资源潜力。

(三)国有文化经济维护文化安全和确保文化战略实施的功能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指出:“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要求更加紧迫。”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不同文化交汇融合,已经成为全球化时代的一大景观。与此相应,捍卫国家文化安全,也成为所有国家在面临外来文化冲击时所必须应对的时代挑战。

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必由之路,而发展国有文化经济则是实施文化战略的有效途径。作为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主要力量,国有文化企业是国家可以掌握的引导文化发展潮流和维护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力量。为规范和引导文化发展和有力地支持文化产业的成长,各国政府都培养了一批国有文化企业作为文化产业的基本力量和先行者,这些国有文化企业往往体现了国家文化战略发展的核心技术水平和产业国际竞争力。


附件二: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国际案例分析和经验启示

一 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国际案例分析

(一)发达国家国有文化经济战略

一般而言,发达国家管理国有企业有不同的模式,其中大部分是由国家设立专门主管部门行使出资者所有权。采用这种做法最典型的是法国。在法国,财政经济和预算部代表国家拥有国有资产。同样的,在文化领域,发达国家通过政府直接出资、间接控股等形式实施其国有文化经济战略。

新加坡淡马锡控股公司。新加坡在刚刚获得独立时,经济基础非常薄弱,国内市场狭小,私人资本少,投资能力极其有限,为了迅速发展经济、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政府做出的政策是集中全国的财力和人力直接创办一批国有企业。新加坡国有企业主要涉及两个领域: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产业,如电力、煤气及水务等行业;二是远期国家竞争力行业,考虑到初期投入和风险因素,这是民间资本不愿投资的战略产业。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淡马锡控股公司。淡马锡控股成立于1974年,是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新加坡最大的一家国有控股公司。专门经营和管理新加坡政府投入到各类国有企业的资本的国家资产经营和管理公司。公司以控股方式直接管理着23家国有企业,在金融、电信、传媒、能源、公共事业、基础设施与工程、运输与物流等领域,都有较迅速的发展。目前,淡马锡也参股新加坡两家强势媒体——新加坡报业控股和新传媒。新加坡报业控股(SPH)是新加坡一个报业集团,目前拥有11家报纸、16家杂志,几乎垄断新加坡国内所有的报刊的出版与发行,其旗舰报刊为新加坡的英文大报——《海峡时报》。新加坡报业集团通过合作经营的模式还参与了电台、电视及网络媒体服务。新传媒由政府部门演变成为名义上的商业机构,其唯一股东仍然是新加坡政府所操控的淡马锡控股。新传媒同时是新加坡唯一免费电视的经营者,同时涉足广播电台、电影制作和报纸。

法国汤姆森集团。目前法国国有独资、控股以及参股的国有企业分布广泛,几乎涉及所有重要产业部门和行业,是法国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工具。法国国有企业是政府公共部门的一部分,由政府各部门直接管理。法国国家参股局(APE)负责管理所有国家参与企业的活动,这可以明确执行国家财产增值政策。法国国家参股局是隶属法国经济财政部的一个专门机构,被授权代表国家来行使股东职能。国家参股局既是保护国家财产利益的唯一负责者,又是维护国有企业稳定的唯一对话者。国家参股局的领导者每年要向议会的财政委员会进行述职。法国国家参股局下设DA、DB、DC三大业务司,其中DA业务司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媒体。以法国汤姆逊公司为例,它是法国最大的国家企业集团,位居全球第四的消费类电子生产商。1997年该公司开始逐渐非国有化改革,到2003年国有股完全退出,国家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这家有100多年历史的公司是世界上拥有专利权最多的公司之一,也是全球第一台互动电视专利技术的拥有者,在数字电视、解码器、调制解调器、DVD机、MP3播放器、电子图书和家用数字网络等方面均处于世界领导地位,在全球视听产品和数码处理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媒体内容的制作与传输领域,汤姆逊占有整个欧洲解码设备60%~70%的市场份额,并垄断了好莱坞几乎所有主要的内容传输与后期制作设备及其服务。仅在2001年,汤姆逊为好莱坞提供的DVD就有1.92亿张,电影《珍珠港》、《侏罗纪公园》都由汤姆逊提供的后期制作。

(二)新兴国家国有文化经济战略

种族隔离政策的废除引导着南非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建设平等、民主的国家成为南非所有公共服务机构的共同责任。在这股潮流中,南非议会于1999年颁布了全新的《广播法》,废除了1976年颁布的《广播法》。按照新的法律,南非的广播公司分为三类:公共服务广播公司、商业服务广播公司、社区广播公司。按照新的《广播法》,南非广播公司(SABC)从纯粹的公共服务广播公司向着兼顾商业服务、公共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转变,并依照南非《公司法》运作。从此,作为公共服务媒体的南非广播公司实行“一台两制”,公共服务职能机构与商业服务机构分开,分别独立运行,一部分完成法律规定的公共服务义务,一部分以商业广播公司运行。法律要求南非广播公司利用商业经营的收入补助公共服务部分。南非广播公司由两级机构进行管理,其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由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以及12名董事组成。12名董事由总统根据国民大会的建议任命。执行委员会隶属于董事会,包括首席执行官和由董事会任命的6名成员。南非广播公司必须接受通信部、独立广播管理局以及南非广播节目生产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如南非广播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用商业经营收入补贴公共服务广播的事项,以及其他财政政策等,必须得到通信部长、财政部长的批准。

(三)转型国家国有文化经济战略

1991年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开始以放开市场、实行私有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经济改革,俄罗斯国有资产私有化实际上是政府主导的一场大规模国有资本运作。俄罗斯国有企业资本运作是在其社会制度从社会主义转变为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大环境下展开的。俄罗斯国有企业资本运作与俄罗斯国有资产私有化进程密切相关。

以文化传媒行业为例,苏联解体后的20年间,报刊经费由1990以前的全部来自政府预算拨款转到彻底商业化,政府一度对报刊失去掌控。从2000年开始,俄总统普京开始加快文化领域“国有化”的进程,加强政府对文化传媒产业的支持和控制。比如,普京整肃媒体寡头(桥媒体)之后,俄罗斯的广播电视媒体的管理形式开始转变为“国有公共服务体制”。

2007年,俄罗斯政府斥巨资支持政府官方报纸《俄罗斯报》组建名为“新闻标题之外的俄国”的部门,专门负责向海外主流报纸提供增刊《现今俄国》。仅2011年一年,俄罗斯政府就对地方报刊提供了近15亿美元的资金支持。

目前,俄罗斯的国有文化体制的具体内容就是,国家资本进入广播电视领域,并以广播电视公司的最大股东身份出现;广播电视公司的管理原则是由专业人士实行专业管理,国家政府人员及政党人士绝不参与。这种管理形式的优点是,在媒体经营仍然离不开金融机构投资的情况下,既可以减少金融寡头干预政策制定的机会,又不至于让政府为媒体的亏损担负过重的责任。

(二)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的经验启示

根据对上述国家的国有文化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实务分析,可以得出如下几个方面的结论。

第一,政府运用国有文化资本的优势,积极投入需要主导、需要控制、需要辐射的文化领域。政府通过资本运作方式,把文化资本投入文化领域的关键行业、重要行业,以便让国有文化资本在实际运行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如新加坡、法国等。

第二,政府并不直接投资文化企业,而是通过国有文化资本组建一个股权投资机构,以专业化方式来投资、管理,实现间接控制文化发展中需要控制、主导的领域。如新加坡的淡马锡公司、法国的国家参股局、俄罗斯的广播电视公司。

第三,负责承担政府出资人职责的投资机构,不直接管理文化类公司或集团,而是通过股权控制的方式,实现间接约束控制文化公司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