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问题的提出
2009年,在以藏传佛教密宗坛城艺术为主题的文艺学博士学位论文顺利完成后,我连续参加了青海热贡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项目,这让我意识到,对藏族文化进行保护,或者进行各种形式的开发,其基本前提就是对藏族文化的透彻把握,对于藏族艺术更是如此。仅仅了解文化符号,对整体缺乏把握,更不用奢谈把准根脉,哪怕带着最虔诚善良的用心,也无法真的把文化保护好,发展好。
与秘而不宣的坛城不同,唐卡艺术是另一种藏族文化表现形式。尤其是如今,唐卡仿佛已经成为来自各种文化背景的藏文化爱好者能够亲手触碰的“最直接、最纯粹”的藏族文化象征物、藏族艺术的结晶和藏族文化符号的集合体,是当代藏族艺术的主要内容。相较于艺术品的身份,唐卡更多地被视为文物、工艺品和宗教圣物。因此,人们的注意力更多地被放在唐卡作为文物或拍卖品的鉴别方式、作为工艺品的技术审视,以及作为宗教圣物的含义解读上。面对唐卡,人们似乎更习惯于拿着放大镜仔细辨别年代、材质和工艺,或者各怀心意地“虔诚”膜拜观想,至于如何用审美的眼光去欣赏,已经不在意了。
唐卡究竟是民间手工艺还是艺术品?是否真要回到18世纪的词义去:艺术是对有用器具物品的熟练的精加工?如果我们承认它是一种艺术形式,是艺术品,它的价值就绝不仅仅由年份、材质和精细程度来决定,正如我们并不会用这几个标准来衡量《蒙娜丽莎》的价值一样。相应的,人们对手工艺品的保护与开发策略与针对艺术品的保护与发展策略也不相同。在我看来,唐卡艺术经历了,并且正在经历从手工艺品到艺术品的转变过程,因此,绝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单纯的手工艺品或者艺术品来对待,或者简单参照别的民族手工艺品或者艺术品对其制定相应的保护和开发政策。唐卡艺术具有独特的艺术特性,也应量身定制相应的保护与发展措施。
这个问题最初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是在2007年我跟随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云南香格里拉唐卡艺术的保护”课题组前往云南调研的时候。从小跟随甘孜州藏画院画家们习画的经历让我本能地将唐卡作为艺术品(fine art)看待。然而,唐卡的美是什么?我只看到人们连篇累牍地分析唐卡的主题、材质、构图、色彩、工艺程序和质地,而它的韵味,无人提及。2011年,有唐卡画展以“莲生妙相”为题。“妙”字点睛,然而妙在何处?精美不可称妙,繁复不可称妙,用材贵重亦不可称妙,画工娴熟更不可称妙。妙在其味,味又为何?在本书中,我将试着给出我的答案。
文化具有各自的特征,政策与原则再好,也不可能具有普世性。这一思路贯穿整本书,这是我认为很多文化政策在内地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在民族地区即使投入了大量经费却效果不如预期的原因之一。
罗兰·巴尔特曾说:“其实跨学科并非对抗已经确立的学科(实际上也没有哪一门既成学科愿意放手)。要做跨学科的事,选择一个 ‘题目’(一个主题)然后围绕它堆砌两到三个学科的知识是不够的。跨学科的性质在于创造一个不属于任何原有学科的新对象。”这也是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时时提醒自己的一个问题(见图1)。
图1 一间典型的唐卡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