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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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烽火戏诸侯,那就褒姒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清朝时候,笔名游戏主人的李宝嘉,在《官场现形记》里这样讲过:“现在的算命先生,江湖术士,也是如此做的。”

他们的话不能信,可是,那位老先生的话,一开始,谭亦佳坚决相信。只是近来发生的几件事,似乎都不太顺当,放嘴里嚼嚼,五味杂陈,她心里觉得很不是滋味,于是,对“那位”的信任,也就打了一点点折扣。

言之凿凿,他不是说自己的人生,一定会一帆风顺吗?

由家门进校门,出校门跨入社会大门,一路,下阪走丸。曾几何时,被人称之为大仙的那位老先生,给她看过手相。上面,有事业线、太阳线即成功线,明显且深刻,又呈V字形,他说,这表明她的一生,一定会一帆风顺,会有稳定发展,不但不缺钱,而且能够享有财富。

即时,引经据典,老先生一番之乎者也到了最后,还讲,从相上看,她,如同男人的君子,好人!好人有好报……

“好人有好报”一说,有没有道理,有没有先例,后来她上网查了。历史上,正如曹雪芹先生在《红楼梦》里说的:“上自朝廷,下至草野,比比皆是。”比如“漂母饭信”,漂母授餐于韩信,及其达志之后,被报以千金;古人杨宝,九岁时救了一黄雀,别说他,他的子孙四代,为它保佑,都官至太尉……

不过,说完“好人”之后,老先生也讲了“小人”。按相书上的说法,手上的事业线,出现杂纹乱纹,或是横纹划过、成功线线形曲折、食指根部有直纹出现即小人纹密集,才是招小人,或者自己本该是个小人的倒霉手相。《论语》里面,可是将人简单地只分为君子与小人两类;后来的君子,又将庸人、俗人与小人,统称为“小人”。

看来,近来的不顺,是她命犯了小人。尽管她的手相没那样。

不知为什么,谭亦佳也搞不清楚,她会如此矫情?以至于回到住处,什么也不干,把自己丢进沙发;就刚才发生的那件叫她难堪的事,静下心来,一点一点,从头到尾,她认为有必要好好想想。

来北京之前,遇上的那事,不想了,兴许偶然。可是,紧接着北漂,漂来北京,地生人不熟,苦头吃足,好不容易,找到酒店这份工作,干得还算顺手,色眯眯的胖老板,对她倒也尊重。

正想着大展宏图之际,怎么会那么倒霉,偏偏碰上他?北京离下海,两地可是“远开八只脚”;一南一北,相隔一千多公里!碰上他不算,最后,还让自己喝酒,喝成那副腔调?自轻自贱,不知羞耻为何物,说出什么“水做酒酿”,还“本小姐”的话来。她是做小姐的人吗?

在服务行业做,她可是一点不想让人知道,尤其同学。志向远大,学校里,她心气可高。自信将来,即便比不上娥皇和女英——上古时部落酋长尧帝的两个女儿,以及武则天——中国历史唯一的一个正统的女皇帝,起码能成个像上官婉儿那样的女人;要是还高,够不着,最不济凤姐,总可以吧。实在都不行,破罐子破摔,烽火戏诸侯,那就褒姒!

地球,难道就那么小?这就是所谓的一帆风顺?

一时间,加多了“折扣”,谭亦佳心想,难道骗人,那位老先生是骗子?

虽说现如今,对算命已有专门研究。网上有讲:四柱预测、六柱预测、紫微斗数、八字面相手相……学术称谓周易预测,叫易学,也叫术数、青乌术,有整套理论,其核心是阴阳五行、天干地支及八卦易经。算命,是人们趋吉避凶的一种形式,是一种与科学技术无法预测时一种辅助手段,用四柱八字结合周易,有人确信,能算出人的一生运程。算命的历史,源远流长,其起源有据可考,最早可追溯到伏羲氏……但是,因为受长期宣传的影响,所以,在许多人的心目当中,包括谭亦佳,以前也一直以为,算命,纯系骗人把戏,算命的人,都是骗子。

骗子骗人也骗钱。言之凿凿,老先生起先讲不收钱,只为结个缘。后来要收,他说他这也完全是为她好,因为他们大仙的行规,只三种人不收钱:一,阳寿将尽者不收,活人不收死人钱;二,大祸临身不可避者不收;三,再无好运者不收……回想当时情景,她给了三十,他好像还嫌少。

这么看来,他还真是个骗子。

不过,谭亦佳再仔细一想,似乎又不像。手捋三绺清须,飘飘然,人家老先生,仙风道骨,超凡脱俗。骗子,都是奸诈小人,哪有这般品相?

肯定那位老先生,老眼昏花,虽说戴了老花镜,可度数不够,她的手相,他没看清楚,抑或没发现上面那些小人纹道。再不然,自己的手,长得太耀眼,尤其手指,一根根葱管似的,教老先生心有旁骛,不由得,看走了眼。即便大仙,也可能有出错的时候。由此,是否也可以定论,自己就是个小人?否则,酒,怎么会让自己喝得,没守住一贯矜持做派,失了常态、缺了方寸?不过,话又要翻转过来讲,要自己真是那样的人,怎么只说“水做的”“酒酿的”,不去讲“本小姐,钱烧的”,那不是更干脆更实惠,即时,还可以让人家给点……不,不,自己怎么可能是小人?命犯小人,一定是自己身弱之人,八字中有七杀的,命里才犯小人。

七杀,中国古代法律规定的七种杀人罪的合称,即谋杀、劫杀、故杀、斗杀、误杀、戏杀、过失杀。七杀,对女命来说,为情人,或年龄比自己上下很多岁的老公……

不管怎样,杜子华,小人!

这个该死的杜子华,一走进酒店,她就把他认了出来。大学四年,同学中间,唯他,她能够确定,没在一起说过什么话。时隔这么久,她还会“一眼认出”以及“能够确定”,就因为想当年,他自以为戴了副秀郎架眼镜,要冷眼看世界,又非礼勿这,非礼勿那,还假孤傲,假清高,特别是对待女生,用北京话说,不招人待见。最气人的是,自持“有才之人,毋庸多言”的他,一旦遇着能容他“掉书袋”的时候,可是不吝赐教。除去学校党政工团各级领导以及老师讲他品学兼优,其余的,但凡认得,乃至只见过一面,兴许因为妒忌,兴许因为也都非君子能知己知彼,毫无疑义,众口一词,都说他,小人。

幸亏,杜子华识相,酒店客人一般只同她应对两句之后,接下来就“非礼勿啥”;倘若套近乎,三言两语,他还想叙一下同学情,她不认,届时,场面势必很难看,很尴尬。要是他再吵吵,下不了台,自己一定会收不了场。后来,是为了感激他的理解,是以为他真的不记得,有她这个同学,还是其他别的原因,她也说不清楚。反正,赶紧将人领到包间,又去外面,作了一番交代,回来就自己亲自照应杜子华他们。酒,陪着喝,一个一个轮着,喝多就去吐,吐了回来再喝,喝多了再……舍命陪君子,豁出去了,她一直陪到他们离开。

季羡林《留德十年》有说:“我下定决心,扩大自己的摊子,舍命陪君子了。”老舍《正红旗下》有讲:“办婚丧大事的人往往倾家荡产,难道亲友不应当舍命陪君子么?”

彼时彼刻,舍命陪君子,这绝对不是一句,只嘴上讲讲而已的空话;现如今,为了陪领导抑或他人喝酒,舍了命的,也时有发生。

至于随即她就去酒店胖老板那里辞职,还非走不可,自然,不仅因为怕继续留下去,会舍掉了自己的性命,实在是她不想在酒店,再碰上他们。尤其,口口声声讲自己在北京有家公司,被杜子华叫成三哥的那个人,怎么看,都不顺眼。多数情况下,看人都媚眼,尤其看在钱的面上,向来不会白眼,可是,对着杜子中,白眼了她还不止一回。

没钱装大款,他一副贼眉鼠眼样子,见着就叫人恶心。

歪瓜裂枣,长成那样,杜子华跟他,能是亲弟兄俩吗?

别说她看他不顺眼,其实杜子中心里早就明白。于同一个场所,只要他们兄弟俩一出现,一个“眉清目秀”,一个“歪瓜裂枣”,稍微有一点点脑子的,有一点点常识的,还都会以为,他俩不是同一爹妈养的。将他丑化,说成“贼眉鼠眼”,杜老三更不会见怪,谁让他用钱惹她,将她认定天生做“小姐”的料。时不时地,想在她身上施展一下手脚,抑或眯着醉眼,多看她两眼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