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法律手册:那些你在创业时应该知道的公司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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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两人合伙投资公司,一股东虚报回扣,另一股东能否卡住在外的款项以保障自身权益?

杨律师,您好!

我们园区有家C公司结构非常简单,只有阮先生和吴先生两股东,分别占60%和40%的股份,但由于阮先生的客户比吴先生多,因此,他们商定吴先生分红占公司利润的35%。公司中,吴先生是公司法人,阮先生负责售后和市场,阮先生的老婆是公司财务兼出纳,阮先生的哥哥负责采购和仓库。公司运营一段时间后,吴先生发现公司内部账目不对,一是进货价账目偏高,销售价账目偏低,漏账多;二是虚报回扣。吴先生因此找了一些证据,并想抽回他的资金和应该分得的红利。我认为抽回资金是不可以的,他又提出能不能卡住公司在外的货款以争取主动,我不清楚这样做是不是合法,请您指教。

顺祝

商祺!

张闯

张经理,你好!

股东之间产生误会甚至纠纷是不可避免的,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是沟通,通过沟通调整公司的账目。

不知道他所说的卡住公司在外的货款具体是用什么方式,如果是让客户将所欠公司的货款汇入其个人账户,有涉嫌侵占公司财产罪的风险,千万不可为。如果股东之间不能协商解决时,可以请会计师对公司进行审计,以确认公司财务处理是否有问题。当然,如果吴先生利用其对相关客户的控制力,让客户暂不向公司付款,虽然损害了公司的权益,但是可以在解决纠纷中赢得主动,也不失为一种办法。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如果阮先生知晓此事,并且掌握相关证据,完全可以要求公司起诉吴先生,要求吴先生赔偿公司的损失,因为吴先生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权益。

祝好!

杨春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