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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能取得劳动报酬吗?
情景再现
宋云华与安小林是大学同学,而且住在同一宿舍,两人关系非常好。在2015年6月毕业之后,宋云华先找到了工作,在某时装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试用期为两个月,并能获得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安小林非常羡慕,于是也努力地找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安小林成功通过某五星级酒店面试,职位是大堂经理。但是,在安小林与该酒店签订合同时,酒店的负责人说,公司规定试用期内没有工资,表现合格者予以录用。安小林想到同伴宋云华在试用期内也能拿到工资,怎么自己在试用期就不能呢?公司规定试用期零报酬的做法合理吗?
依法解答
安小林应聘的酒店的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本案中,安小林在工作中创造的价值,不论是多是少,都是她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这是需要得到肯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安小林应聘的酒店,其规定的试用期零报酬的做法是不合法的,该酒店应该按照规定给予安小林合理的报酬。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总结提示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正式成为单位的员工之前,一般都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我国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同时我国法律对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也作了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