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小说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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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新小说》出版时间辨

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十五日(1902年11月14日),《新小说》创刊,这是近代小说史上的重大事件,它标志着“小说界革命”的开始。《新小说》前后共出版二十四期,期数不能算多,但其中一半以上的出版时间有待辨析。归结起来,疑点有二:一、《新小说》的第八号出于何时?二、从第二年第一号(第十三号)开始直至最后一期,即第二年第十二号(第二十四号)各期出版于何时?数十年来,这两个疑点似乎并不算是个问题,甚至是早有通行的定论。第一,《新小说》第八号的封面与目录页上都印有“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五日”的字样,该号出版时间由此而定。第二,《新小说》多被认为终刊于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即第二年第六号(第十八号)至第二年第十二号(第二十四号)的出版时间是光绪三十一年(1905)的七月至十二月,月各一期;至于第二年的前五号,杂志上已标明出版时间,自然应以此为准。然而据现有的资料来看,这两种通行的定论都难以成立。

一、《新小说》第八号的出版时间

如果与前七号作比较,立即可发现《新小说》从第八号开始,刊物的旨向与风格已发生变化。前七号贯彻梁启超“政治小说为功最高”的主张,所刊作品政治小说居多,且着力宣传维新变法与君主立宪思想。这些作品为政治宣传而作,小说意味较为淡薄,甚至说不上是小说,而作者则是梁启超、罗普诸人。从第八号开始,那些宣传政治主张的作品全被截断,尽管其连载并未结束。梁启超、罗普诸人的作品已不再见,而从该号直至《新小说》终刊,担纲者都是吴趼人与周桂笙。吴趼人以“我佛山人”为笔名,在第八号上接连发表了《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与《新笑史》,又“衍义”《电术奇谈》;周桂笙以“知新室主人”为笔名发表法国侦探小说《毒蛇圈》,又评点《电术奇谈》。第八号实由吴趼人、周桂笙支撑而成,而且这状况一直持续到《新小说》终刊。他俩的创作较注意可读性,并探寻艺术魅力的展示,虽也联系社会现实,但显然不喜欢作那反复的政治说教。前七号的作品着眼于政治变革的必要性、过程以及爱国志士的种种努力,可是在后十七号中已不见这类宣传,作者着意描绘的是社会的堕落,吏治的腐败,世道的险恶,以及处于末世之际的人心叵测。读了这些作品,不少读者确会想到,这样的社会应该变革,但作品中并未提及,更未指示该如何变革。如果由梁启超等人来写,那一定是要将变革这个大题目提出来,而且还要向读者强调,这变革只能是君主立宪,而决不应是革命。

与前七号相较,后十七号显示的小说观念也发生了变化。梁启超在《新小说》创刊号上发表了《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批判乃至否定了中国的传统小说,将中国国民的种种陋习、社会上的种种问题,乃至庚子事变的发生等等,全都说成“惟小说之故”,而文中“日日有桃园之拜,处处为梁山之盟”,“轻薄无行,沈溺声色,绻恋床笫”以及“青年子弟,自十五岁至三十岁,惟以多情、多感、多愁、多病为一大事业”等语,实际上否定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以及《红楼梦》与《金瓶梅》等经典作品。可是《新小说》第八号的《小说丛话》中,《水浒传》与《红楼梦》得到充分肯定,即使对《金瓶梅》,也明确不同意“作者之宗旨在于写淫”的评价,指出它实为社会小说,以此观念而阅读,则“始知盛名之下,必无虚也”,并还称赞其回目精佳,而前七号连载的《二勇少年》与之相比“亦失色矣”。对其他的传统小说也有实事求是的分析,如《儿女英雄传》的下半部确可谓“腐弊”,但前半部却是“其结构真佳绝矣”,“真能迈前哲而法后世者”。《新小说》第十二号的《小说丛话》,更推崇《红楼梦》是“以大哲学家之眼识,摧陷廓清旧道德之功之尤伟者也”。

可以说,从第八号开始,《新小说》实际上发生了类似今日的编辑部改组的事件,此后的《新小说》实际上在两个方面对梁启超的观点纠偏。首先,并不认为中国的传统小说就是群治腐败的根源,其中一些优秀者蕴含了很先进的思想,它们甚至可以帮助改良群治。其次,从第八号开始有意改变作品政治说教意味浓厚的状况,而要增强小说的艺术魅力,则还须从中国传统的优秀小说中汲取养分。“小说界革命”在当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的震撼力帮助小说创作摆脱了几百年来的固有套路。然而,小说发展毕竟要依循自己的规律,显示独有的特性,它不可能只依附于政治而前行。就这点而言,《新小说》第八号开始表现出的创作倾向的改变在当时具有必然性。

《新小说》第八号若真的是光绪二十九年(1903)八月出版,那它就与七月出版的第七号紧紧相连,但与光绪三十年(1904)六月出版的第九号相隔了十个月。从创作转向的角度来看,第八号与第九号紧相连而与第七号相隔十个月才合理,而且,它若与第七号紧相连,就与《新小说》、《新民丛报》自己的声明矛盾。光绪二十九年(1903)七月,《新小说》第七号的封底上刊载了一则《新小说社紧要告白》:


启者:本社数月来以牵干事故,出版迟缓,深负读者诸君之盛意。顷总撰述饮冰室主人从美洲复返日本,稍料理杂事,即从事著述。今先出本册。其余尚欠五册,乃足第一年之数。当于明春三数月内赶紧出齐。


按此《紧要告白》,第八号仍将继续连载梁启超的《新中国未来记》,但他要等“料理杂事”后才开始写作,这已意味着第八号无法按期在八月出版,按新小说社自己的计划,是在光绪三十年(1904)三月左右将刊物第一年的十二册出齐,即在此后的八个月里,出齐第八至第十二号五册。此计划得等梁启超进入写作常态方能实施,这等于是在告诉读者,第八号不会在八月出版。

到了五个月后的年底,即十二月二十九日(1904年2月14日),《新民丛报》第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号合本上刊载了《新小说社广告》:


启者:本报出版,屡次愆期,实深抱歉。兹第八号准于五月中旬前后即行续出。饮冰室主人以他事猬集,《新中国未来记》尚未暇执笔从事,当俟第九号以后以次印入。特此奉告。阅者诸君希为鉴之。


广告明确预告“兹第八号准于五月中旬前后即行续出”。第八号若真的已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八月出版,那么这则广告简直就是在说昏话了。此外,《新小说》第八号上刊载了《第三年之‹新民丛报›》的广告,在陈述该报的工作计划中,有一项是“编良好的《日俄战史》”,并解释说:“日俄战役为现今世界第一大事。”这表明第八号出版时日俄战争正在进行中,而日俄战争开始于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904年2月6日)日本舰队袭击沙俄占领下的旅顺口,这也否定了第八号在此之前的八月出版的可能性。

正如新小说社在《新民丛报》上的预告,第八号果于光绪三十年(1904)五月出版了。能佐证这点的是刊于该号封里的《‹新民丛报›第三年第一号要目》。《新民丛报》第三年第一号(原第四十九号)出版于光绪三十年(1904)五月,所以它的要目会出现在同时出版的《新小说》第八号上,倘若第八号早在去年的八月就已出版,这则“要目”的刊载就成了十分荒诞的事了。

最后应该指出,由于“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十五日”的字样同时印在第八号的目录页上,决定这样标示时间应是书稿编辑完成以后的事。如此标示的原因,应是编者曾经有过在较短时期里连续出版几册,将愆期的号数补上的打算,然而小说创作毕竟无法快速制造,编者不得已只好放弃,于是第九号如实地将时间标为“光绪三十年六月二十五日”,从而终于显示出刊物曾经暂时停刊十个月的事实。

二、《新小说》第二年各号的出版时间

《新小说》标明出版时间的最后一号是第二年第五号(第十七号),所标时间是“光绪三十一年五月”。现在通常认为《新小说》的最后一期,即第二年第十二号(第二十四号)出版于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其实就是不管刊物已不标明出版时间,但仍按每月出版一号的认定排列下去。于是第二年第六号(第十八号)被认定是光绪三十一年(1905)六月出版,依此类推,《新小说》最后一期时间也就成了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了。

如果这七期的出版时间确实如此,那么就有不少矛盾无法解释。如《新小说》第二年第七号(第十九号)被设想为光绪三十一年(1905)七月出版,但该号刊载了广智书局《看!看!!看!! !学界用丙午年‹自治日记›》的广告。明年的《自治日记》显然应该是在今年的年底出版,而七月距年底尚有近半年,广智书局这时出版却是为何?又如《新小说》第二年第八号(第二十号)被设想为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出版,可是周桂笙在这一期上发表的《知新室新译丛》有篇“弁言”,其落款署“乙巳仲冬”,即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如果原设想为正确,那么这个落款就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了。原设想还面对个问题无法解释:第二年第五号(第十七号)目录页上标“光绪三十一年五月”,如果第二年第六号(第十八号)确是当年六月出版,那它为什么不标时间呢?须知《新小说》自创刊以来各号都标出版时间,如果出版正常,它没有理由突然改变传统。而且,如果最后的七期都是每月一号地正常出版,它完全应该持续原先的传统,标明出版的时间。最后七期突然都不标明出版时间,正说明了它们出版的愆期。

其实,《新小说》第二年前五号出版的实际时间,与它们在目录页上的标示也不相符。《新小说》第一年的十二号都是按“年月日”标示出版时间,可是第二年的前五号却只按“年月”标示,第二年第一号(第十三号)的标示就是“乙巳正月”。标示方法的突然改变使人怀疑它并非真是正月出版,否则它完全可以按先前的一贯做法准确标明日期。按第二年前五号的标示,从正月到五月,月出一号,状态十分正常。然而,事实却非如此,而揭穿标示谎言的,正是新小说社自己。光绪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1905年10月25日),上海《时报》刊载了一则出售《新小说汇编》的广告:


横滨之《新小说》久为海内欢迎矣,特其内容每篇不能连贯,阅者憾焉。今觅得原书,重加校对,刊为汇编,以便世之嗜阅新小说者。每部四厚册,大洋三元。寄售处:上海各大书房。


广告没有落款,读者一般都会误以为出版者就是新小说社。遭盗版并被误会的新小说社当然不能容忍,它第二天也在《时报》上刊载了《横滨‹新小说›特别告白》:


本社之新小说风行海内外久矣,自第一年第一号至第十二号出齐后,仍接续出第二年,兹第二年已出有四号。惟本社因内中小说多未完稿,未便装成汇编,以负学界诸君。昨见《时报》登有《新小说汇编》告白一则,则实非本社所印,且并未发明行所,意近假冒;而书中之颠倒错乱非但有误于读者,则于本社声名亦大有妨碍。为此敬告海内外诸君,须知此项《汇编》乃系射利书贾鱼目混珠之伪版,并非本社所印行,而本社刻下已将第一年未完之各种小说即行编译完全,重行校印,再出汇编,廉价出售。特此声明。


新小说社对盗版者的谴责理直气壮,可是由这则“告白”却可以知道,此时《新小说》的出版不断愆期,时已九月,却只出到第四号。《告白》刊载之时是九月二十八日(10月26日),这说明第二年的第五号不仅该月没出,而且十月能否出版也玄,否则《告白》中满可加上一句“下月即出”的。

为什么《新小说》第二年的前五期出版老是愆期呢?这次的主要原因是出在吴趼人身上。光绪三十一年(1905)春,吴趼人离开上海前往汉口,担任美商所办英文《楚报》新辟的中文版编辑,这意味着他的小说创作只能在业余进行。这时吴趼人已是《新小说》的主要担纲者,他在第十二号接连有《痛史》、《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九命奇冤》三篇长篇小说的连载,同时,该号上的《电术奇谈》,标示为“东莞方庆周译述,我佛山人衍义”。这“衍义”并非只是润色译作,该篇连载结束时,吴趼人曾加写了个“总评”,内云:


此书原译仅得六回,且是文言。兹剖为二十四回,改用俗语,冀免翻译痕迹。原书人名地名,皆系以和文谐西音。经译者一律改过,凡人名皆改为中国习见之人名字眼,地名皆借用中国地名,俾读者可省脑力,以免艰于记忆之苦。好在小说重关目,不重名词也。书中间有议论谐谑等,均为衍义者插入,为原译所无。衍义者拟借此以助阅者之兴味,勿讥为蛇足也。


可见这个“衍义”也是要花费大功夫的。另外,吴趼人又还要点评好友周桂笙的译作《毒蛇圈》。《痛史》等四篇小说共占93页,而《新小说》第十二号中各作品所占篇幅总共也就是175页,也就是说,此时的《新小说》有一半以上的文字都出自吴趼人之手。由此可以知道,吴趼人前往汉口工作,这会给《新小说》的编辑与出版带来多大的影响。

吴趼人到汉口后并没有停止给《新小说》写稿,可是他纵然抖擞精神,笔耕不息,但《楚报》的编辑毕竟是他的主要工作,他不可能如先前在上海那般为《新小说》的创作全力以赴。此时,《新小说》出版的愆期已不可避免,而且从第二年第二号起,《痛史》开始暂停连载,接着,从第二年第四号开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也开始暂停连载。原先《毒蛇圈》连载时可见吴趼人密密麻麻的点评,可是第二年第三号上此篇干脆暂停连载,而第二年第二号与第四号此篇虽在连载,但都几乎见不到吴趼人的点评。《新小说》这几期的变化,表明吴趼人的时间精力有限,不得已不断地紧缩战线,此时只有《九命奇冤》与《电术奇谈》的连载还在维持。本来,这种状况也许还将延续一段时间,但一场政治运动使情况发生了改变。

光绪三十一年(1905)四月,反对美国迫害华工、抵制美货的运动在全国兴起。吴趼人积极投入到这场运动中,由于《楚报》为美商所办,他便毅然辞职返沪。吴趼人在给曾少卿的信中说:“仆此次辞汉口《楚报》之席以归,亦为实行抵制起见。返沪后,调查各埠之踊跃情形,不胜感佩。”李葭荣在为纪念吴趼人去世而写的《我佛山人传》中也说:“华工禁约之争,君方主汉报笔政,汉报实美人所营业。君念侨民颠沛,若婴焚溺,遽谢居停,遄归海上,与爱侨人士,共筹抵制。”胡寄尘在《我佛山人遗事》中也说:“会华工禁约事起,东南人士奋起与争,君亦拂衣谢居停,去汉之沪。到岸迎者百余人。旋乃力谋抵制之策。”据此可知,吴趼人虽然六月回到上海,但他全力以赴的是反美华工禁约运动,要过一段时间才开始集中精力为《新小说》写作。《新小说》第二年第五号表明吴趼人已回到全心创作状态,在这一期上,除《九命奇冤》、《电术奇谈》之外,《痛史》与《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又重新开始连载,该期还新增吴趼人的新作《新笑林广记》,而《毒蛇圈》也恢复了吴趼人密密麻麻的点评。

《新小说》第二年第五号究竟是何时出版的?在光绪三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1906年2月21日)的《时报》上,刊载了新民丛报支店的一则广告:“《新民丛报》第廿二、三期、《新小说》报第五期皆到。”“《新民丛报》第廿二、三期”是指第三年第二十二、二十三期,它们都出版于光绪三十一年十二月,但因要从日本运来,所以光绪三十二年(1906)正月方到;“《新小说》报第五期”是指《新小说》第二年第五号,它由上海广智书局出版,因此它的出版时间是光绪三十二年的正月。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十二日(1906年4月5日)的《时报》上,刊载了新民丛报支店的“第四年《新民丛报》已到”广告,广告末有“第七号《新小说》亦到”之语,而在此之前的三月初一日(3月25日)《申报》刊载的新民丛报支店的《启事》称“第七期《新小说》报将到”。由此可知,《新小说》第二年第七号出版于三月。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1906年7月17日)的《时报》上,载有新民丛报支店的“《新民丛报》第九号已到”广告,其中则称《新小说》第二年第九号已到。根据以上各广告的时间有理由推测,进入光绪三十二年(1906)后,《新小说》从第二年第五号开始,已是月出一册,出版恢复正常,它的最后一号,即第二年第十二号出版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

《新小说》最后一号的出版也不会迟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因为它停刊的原因是主要撰稿人吴趼人、周桂笙都转至《月月小说》。《月月小说》创刊号上已刊载吴趼人与周桂笙的作品,他们的撰写需要一定的时间,而《月月小说》创刊于九月。十月十五日(11月30日)出版的《月月小说》第二号刊载了一则《本社紧要广告,注意!注意!!注意!! ! 》:


启者:本社所聘总撰述南海吴趼人先生、总译述上海周桂笙先生皆现今小说界、翻译界中上上人物,文名藉甚,卓然巨子。曩者横滨《新小说》报中所列名著,大半皆出两君之手,阅者莫不欢迎。兹横滨《新小说》业已停刊,凡爱读佳小说者闻之,当亦为之怅怅然不乐也。继起而重振之,此其责舍本社同人其谁与归?爰商之二君,自三号以后,当逐渐增多自撰自译之稿,以飨阅者诸君之雅望,幸乞留意焉。月月小说社总经理庆祺谨告。


在《月月小说》第二、三号上又接连刊载了这样一则广告:


启者:本社以辅助教育、改良社会为宗旨,故特创为此册,特聘我佛山人、知新室主人为总撰述、总译述。二君前为横滨新小说社总撰译员,久为海内所欢迎。本社敦请之时,商乞再三,始蒙二君许可,而《新小说》因此暂行停办。二君更注全力于本报,其余译述、撰述员均皆通才,分门著述,按期出版。内容之如何,请阅一、二期便知。诸君如欲预订全年者,将来并有临时增刊一册附送。如蒙定阅,报资、寄费赐下后,本社当妥为寄奉也。


这两则广告都强调吴趼人与周桂笙已脱离新小说社,而专为《月月小说》撰稿。月月小说社对此十分得意,因此一直到第六号出版时,还刊载《本社特别广告》再提此事,还声明此后吴趼人与周桂笙将天天在月月小说社上班:


启者:本社总撰述我佛山人吴君趼人、总译述知新室主人周君桂笙昔皆任横滨《新小说》撰译事,二君之著作久为小说界所欢迎,毋庸赘述。自本社延聘后,《新小说》因此停刊,久已不出。刻本社商之二君,自六号以后,请二君每日到社办理报务,均注全力于本社,以期进于优美之地位。自七号起,当陆续添刊最有趣味之小说数十种。至于本报定价之廉,印刷之精,阅者久有定评。此后尤当逐期改良,以副读者诸公之雅望。幸乞注意!!注意!! !上海棋盘街金隆里口月月小说社启。


《新小说》的担纲者吴趼人与周桂笙都被《月月小说》挖走了,《新小说》没了主要撰稿人,它也只能停刊。上述第二则广告中“本社敦请之时,商乞再三,始蒙二君许可”之语,意在说明吴趼人与周桂笙还是很重感情的人,他们原想继续维持《新小说》的出版,只是经不住月月小说社的再三央求,才终于跳槽了。一个新的小说刊物诞生了,而它的前提,却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小说刊物《新小说》的终结。上述几则广告都刊载于吴趼人与周桂笙主办的《月月小说》上,显然已得到他们的认可,所披露事实的可靠性毋庸置疑。

至此,我们可以对《新小说》的出版作出明确的判断:它创刊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十月,停刊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的七月,历时三年十个月;它共出版了二十四号,恰符两年之数。根据文中的辨析,《新小说》各号的实际出版时间可见下表(表中第二年第五号至第八号的出版月份是在该时间段中的估算)。

《新小说》各号出版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