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科技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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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宏观研究与战略思考

科技兴农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1990年我国农业获得全面丰收,农村社会总产值达16000多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6900多亿元。粮食生产创历史新纪录,总产达4.25亿吨,棉花总产425万吨,肉类总产2600多万吨,水产品1200多万吨。乡镇企业总产值达9500亿元,出口创汇125亿美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30元,农村存款余额3000亿元。这些成就的取得,除了政策因素、物资投入和较好的气候条件外,科技兴农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农业资源的广度开发和深度开发,节约了生产要素的投入,促进了增产增收,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和素质,取得了增产增收的效果。科技兴农这一重大战略方针和措施已深入人心。

一 科技兴农的主要形式及其成效

自198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 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积极贯彻执行,各地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科技兴农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开展农业技术承包

大面积农业技术集团承包活动,已由发展较早的河北省扩展到陕西、山东、湖北、四川、江西、广西、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种技、政、物三结合的技术承包形式,是科技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解决农村技术力量不足、提高科学种田水平的有效途径。农业技术集团承包,充分发挥了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高等院校的技术优势,使他们研究出的优良品种、实用技术和其他成果,直接用于生产,发挥效益。农业技术集团承包,使得多专业、多学科和不同层次的科技人员相互配合,调动了各方面人员的积极性。同时,降低了农业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加快了科技普及。据不完全统计,1989年,全国有22万多名农业科技人员参加农业技术集团承包,组成了1500多个承包集团,签订承包合同40多万份,承包农作物面积3亿亩,共增产粮食65亿公斤,棉花1.1亿公斤,油料2.8亿公斤,总增值67亿多元。1990年,全国有35万名科技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集团承包,承包农作物面积4亿多亩。最早开展农业技术集团承包的河北省,每年都组织3万多名科技人员下乡搞技术承包,早在1988年粮食产量就突破200亿公斤大关。吉林省1990年由省、地、县、乡抽调科技人员组成了65个承包集团和20多个科技服务小分队,承包农田面积1130万亩,推广150多项农业先进实用的技术,增产粮食18亿公斤。黑龙江、吉林、辽宁3省1990年技术承包面积达8000多万亩,比1989年增产粮食65亿公斤。山东省1990年5万名科技人员组成3700多个技术承包集团,确保了农业丰收。

(二)参与农业区域开发

近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农业区域开发工作,先后决定综合开发黄淮海平原、三江平原、黄土高原。北方旱地、南方红壤丘陵地等地区。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高等院校在进行科技攻关的同时,把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实用技术在实验区示范推广,并辐射到周围地区,改变了当地的生产面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等204个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1100余名科技人员投入了黄淮海平原中低产地区综合治理的研究与开发。仅“七五”期间,就获得近70项成果,其中有50多项已在当地推广应用,使7个实验区的20多万亩耕地,粮食单产从1979年前的150~250公斤/亩提高到目前的400~600公斤/亩,棉花单产由25公斤/亩提高到70公斤/亩。综合治理技术已在200多万亩示范区推广,向周围辐射,推动当地改造中低产田1100多万亩,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320多名科技人员参加的北方旱地农业增产技术研究与开发,在6个实验区,推广以提高自然降水利用率为中心的科技成果的适用技术,在100多万亩的示范区和1400多万亩的扩散区内取得成效,仅扩散区“七五”期间就累计增产粮食15亿多公斤。

(三)向农村推广科技成果

科技体制改革以来,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有关部门,建立了一大批科研生产经营实体,生产经营作物畜禽良种、专用肥料、新型农药、新型兽药等,满足农民的需要。中国农业科学院等研究院所近年来为农村提供了1750万公斤作物良种种子,700多万头畜禽良种,8000多万株果树苗木,6万多吨新型农药,2亿头份兽用疫苗。吉林农科院同当地农民合作,每年繁殖本院育出的玉米等作物良种种子500万公斤,加速了作物新品种的推广,使广大农民受益。该院和省畜禽总公司联办的种鸡繁殖场,已成为东北地区最大的鸡的种源基地,促进了当地养鸡业的发展。天津农科院近年来在实验基地繁殖黄瓜良种种子20万公斤,提供给广大菜农,促进了蔬菜生产的发展。

(四)选派科技副县长

辽宁省最早从科研单位选派科技人员到该省的贫困地区阜新县兼职,并组织科技人员到阜新蹲点,经过几年的努力,使阜新这个贫困县一举成为商品粮基地县。科技副县长作为技政联系的桥梁、科研与生产结合的纽带,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已有1200多个县配备了科技副县长,有2.5万多个乡(镇)配备了科技副乡(镇)长。湖南省90%以上的县(市),还配备了1500多名科技副乡长和2500多名科技专干。实践表明,选派科技副县长、副乡(镇)长,有利于提高县、乡各级领导的科技意识和决策水平,有利于科技人才和智力向农村流动,密切科研、教育单位和农村基层的联系,有利于发挥科技人员在科技兴农中的作用。

(五)大院大所走向农村开展技术咨询服务,传授科学技术

目前,我国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还不高,严重制约了农村的科技进步。据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科技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中国农业科学院近几年有3万人次科技人员深入农村,在科研和开发工作中向农民传授技术,宣传科普知识。江苏省组织1.5万名科技人员和2.5万名农民技术员,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对广大农民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安徽省组织科技人员参加各县的科普赶集活动,现场讲解示范,方便农民,深受欢迎。内蒙古自治区组织4万名干部、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生产第一线开展各项服务,印发科技小册子,大搞模式图种田,指导农民科学种田,成为一种科学种田的速成法。

(六)建立乡村科技服务体系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双层经营体制逐步建立,广大农村兴起一批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等科技服务组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10万多个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活跃在农村,涉及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领域的100多个专业门类,会员达250多万人。这些组织是民办、民用、民管,参加人员多是当地的土专家、技术能手、科技示范户等,把技术开发推广、生产经营和服务融为一体,以生产技术为纽带,技、政、物结合,具有强大的活力,为广大农民提供实实在在的技术服务。如河北省国欣棉花研究会,以北京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所、河北农业科学院等20多个单位为技术依托单位,以棉农为服务对象,引进和推广棉花新品种和新技术,研究会会员达1300多户。会员由于实行科学种田,棉花产量比其他农民的棉花产量提高1~2倍。

二 科技兴农的基本经验

在科技兴农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进行大胆探索,深入地研究分析,不断地总结提高,初步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科技兴农摆到重要位置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都成立了科技兴农领导机构。如辽宁、吉林、江苏、安徽、宁夏、黑龙江、广西、云南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以主管科技或农业的副省长为组长的科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委或农委牵头,协同有关部门联合办公。湖南省80多个县(市),安徽省16个地(市)、90%的县(市)都成立了科技兴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江西省吴官正省长挂帅,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江西的经济大厦要建立在发展农业的基础上,科技兴农的总体部署是:大面积推广12类农业科技成果,抓好9个大型综合开发示范项目,搞好6个方面的科技攻关,开展万人技术承包和百点示范活动(兴办100个科技示范乡)。农业部把1990年定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年,提出“农业要上去,干部要下去”的号召,组织部机关和部属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100多名干部、科技人员,由部领导带队,针对科技兴农中的有关问题,到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研究,推进科技兴农的深入发展。

(二)制定科技兴农规划和计划,明确主攻目标

国家科委组织实施了“星火计划”,全国和各地都开发了一批“短平快”的科技项目,促进了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财政部和农业部组织实施了“丰收计划”,运用农业科技成果,夺取大面积、大范围的农业丰收。这两个计划均获得显著经济效益。

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制定了科技兴农的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确立了明确的目标,使科技兴农有的放矢。吉林省政府制定了发展农业的“531”工程,即开发5个不同类型区,改造低产田3000万亩,增产粮食50亿公斤。黑龙江省制定了“个、十、百、千”计划,即用二三年时间,每个县(市)搞好一个科技兴农示范乡,全省建立10个科技兴农示范县(市),推广100项有显著效益的新技术、新成果,抓好1000万亩大田作物技术集团承包。辽宁省组织实施了“一二三”工程,即选择100个科技示范村、20个科技示范乡和3个基地县,形成科技兴农的实验网络,有120多个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1600多名科技人员参加,开发推广1200多项技术成果。

(三)广辟经费来源,确保物资供应,使科技兴农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为确保科技兴农的资金,做了很大的努力,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中国农业银行提出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科技投入,累计发放农贷1000多亿元,其中一半左右用于支持科技兴农,1990年又安排了3亿元科技开发贷款。国家科委从三项费用中拔出专门资金用于农业重点配套技术研究、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科技扶贫等。黑龙江省政府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拨出1000万元作科技兴农启动资金。山东省财政1990年增拨740万元专款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丰收计划等。江西省从议价粮油和生猪等销售额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了科技兴农发展基金。

商业部为确保科技兴农的物资供应,加强了农资系列化服务工作,制订了《农资系列化服务规范》、《庄稼医院规范》等,各地农资供销系统新增服务网点2000多个,使全国服务网点扩展到8.5万个,聘请了大批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担任技术顾问和聘职人员。全国已基本形成了以科技为先导、以供销社为依托的农资系列化服务体系,为科技兴农提供了物资保障。

(四)制定政策措施,激励科技人员为科技兴农多作贡献

为鼓励科技人员积极投入科技兴农,稳定和壮大基层农业科技队伍,各地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吉林省制定了科技兴农奖励政策,对科技人员实行在政治上鼓励,在经济上奖励,在职称上激励,制定了科技人员参加农业开发的暂行规定。省政府拨专款73万元奖励在农业第一线作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江苏省规定,长期在县以下从事农业科技工作的科技人员职称评定,主要考核工作实绩,而不只是以外文、论文为主。青岛市规定,农业科技推广系列的技术职称限额要高于其他系列,乡镇聘用的农民技术骨干,凡取得助理农艺师以上职称的成绩突出者,可在本县“农转非”指标中解决户口。烟台市规定,农技人员到贫困乡(镇)工作,工资上浮三级,满3年者固定一级工资。

三 进一步加强科技兴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科技兴农的领导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只有农业发展了,我国国民经济才能稳定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长期树立科技兴农意识,把科技兴农工作抓紧抓好。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成立了领导机构,而国家还没有科技兴农的统一协调单位,各部门垂直下达计划任务,给下面工作造成一些困难。建议国家也能成立相应的科技兴农领导小组,或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协调组织,对全国科技兴农的规划、计划、人员、物资、资金等进行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

(二)不断总结经验,推进科技兴农的健康发展

各地都要对科技兴农进行认真的总结和研究,表彰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总结成功的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要加强各地的经验交流工作,通过报刊宣传、座谈访问、现场参观等多种形式沟通信息,使科技兴农向深层次发展。

(三)进一步拓宽科技兴农资金渠道,确保稳定的资金来源

各地在科技兴农资金和物资条件方面作了很大努力,但大多数都是临时性的或一次性的投入,稳定的资金来源急待解决。因此,建议各级政府从财政支出中每年拨出一部分资金,作为科技兴农发展基金,建立基金管理机构或委托有关机构管理,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和开发推广工作,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一些地方从农副产品销售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科技兴农发展基金的做法。要进一步增加农业科技单位的事业费,缓解“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困难局面。

(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科技兴农的配套政策

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制定了一些促进科技兴农的优惠政策,但各地区、各单位发展不平衡,优惠程度也不一样,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建议各地区、各单位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尽量放宽放活政策,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积极投入科技兴农中去。对在科技兴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分层次给予表彰和奖励。如有可能建议国家科委请示国务院在1991年适当时间表彰一批在科技兴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

(199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