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轮台屯田的上限问题
我国学者近几十年来对于汉代西域轮台屯田的上限问题,存在分歧意见,主要有两说:一说认为始于汉武帝伐大宛之后,一说认为始于汉昭帝始元年间。
意见纷歧的缘由,主要是对《史记·大宛传》和《汉书·西域传》有关记载的理解不一而引起的。因此,探索这个问题,还得从分析《史记》《汉书》的有关记载开始。
一《史记》提供了最可信的资料
记载西汉屯田轮台的材料,迄今所见文献当以《史记·大宛传》为最早。学者应当重视之。
《史记·大宛传》在记述了李广利伐大宛,“伐宛再反,凡四岁而得罢焉”,以及汉对新立的大宛王蝉封加以安抚之后,接着写道:
而汉发使十余辈至宛西诸外国,求奇物,因风览以伐宛之威德;而敦煌置酒泉都尉,西至盐水,往往有亭;而仑头有田卒数百人,因置使者护田积粟,以给使外国者。
对这段材料,首先要说明的是,其中三个“而”字,表示三个并列的文句,它们所写的历史内容,都发生于伐大宛之后,换句话说,太初四年(前101)之后,天汉年间(前100~前97)就已存在了。既然已“镇抚”大宛,发使到宛西诸国去,西域诸国也遣使来,发展汉与西域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宣传汉之威德,乃势之所趋;为了巩固和发展通西域的事业,在敦煌设置都尉,从敦煌西至盐泽,设亭驻卒,从军事上提供保证,很有必要;仑头(轮台)、尉犁一带地处西域(就狭义的西域而言)中心,土地肥沃,水源充足,适宜农耕,驻军屯垦,以卫护和保证汉通西域的大业,减轻内地供应的负担,非常适宜。
有的学者研究汉代屯田轮台的上限问题,忽视或放弃《大宛传》这段材料,而取材于《汉书·西域传》,这是不分先后或本末倒置,因为司马迁写《大宛传》在先,班固写《西域传》在后,班固是取材或参考于《大宛传》,怎能舍先者而取后者呢!再说,司马迁生于汉武帝时代,历仕郎中、太史令、中书令等职,常在朝廷,接近武帝,掌握皇家档案文件,了解国家大事和朝廷举措。他又尽心竭力写当代史,秉笔直书,被誉为“实录”。故我认为,司马迁提供的汉武时代的历史资料最为可信,这是不容置疑的。
有的学者提出汉代屯田轮台发生于太初三年。这种说法,虽然存在可能性,但尚缺乏可靠的证据。《居延汉简》有一简云:“延寿逎太初三年中父以负马田敦煌,延寿与父俱来田事已。”这说的是太初三年屯田敦煌,而非屯田轮台。按《大宛传》的记载,将屯田轮台的上限定在天汉年间似乎妥当些。
顺便说一下,有的学者认为,武帝时“在轮台、渠犁屯田,是西汉政府在西域屯田的开始”。有不少论著谈汉代屯田西域问题,往往多从屯田轮台开始。这是不大确切的。太初二年(前103),李广利第一次伐大宛失败而归,武帝下令将其拒于玉门外,李广利只好驻屯于敦煌。这时,汉军必定在敦煌屯田,还有可能越出敦煌境界而至于西域东部地区;上引《居延汉简》延寿与父屯田的材料,说明当时不仅有军屯,也已有了民屯。另有一条《水经注》上的材料:“敦煌索励,字彦义,有才略,刺史毛奕表行贰师将军,将酒泉敦煌兵千人至楼兰屯田,起白屋,召鄯善、焉耆、龟兹三国兵各千,横断注滨河。……胡人称神,大田三年,积粟百万,威服外国。”此材料虽是晚出,想必有据。据此分析,索励带军屯田楼兰,可能是在贰师将军李广利驻军敦煌之时,亦即太初二年至太初三年间;也可能是在屯田轮台之前,因为楼兰在敦煌与轮台之间,汉军往西域屯田,必先经楼兰,再西至渠犁、轮台,先近而后远,这是正常而合乎情理的。汉代通西域是逐步推进的,自元狩二年霍去病河西之役始,汉朝向西北发展势力,大致是先金城、河西一带,再令居一带,再张掖、酒泉一带,再敦煌一带;然后是经楼兰向渠犁推进。故所谓汉在西域屯田开始于“在轮台、渠犁屯田”之说,不大准确。
二《汉书》含混而令人误解
《汉书》记载西汉屯田轮台、渠犁,主要集中于《西域传》。它首先考了《史记·大宛传》,那是司马迁所写屯田轮台的早期的情况;又增加了司马迁《大宛传》以后有关屯田西域的很多材料,颇有史料价值,这是应该肯定的。但它的记载,有的情节较为含混,还有自相矛盾之处,容易使人误解,事实上不少学者存在不同的理解,并从而对屯田轮台的上限问题产生了分歧意见。
《西域传》序有云:
自贰师将军伐大宛之后,西域震惧,多遣使来贡献,汉使西域者益得职。于是自敦煌西至盐泽,往往起亭,而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置使者校尉领护,以给使外国者。
至宣帝时,遣卫司马使护鄯善以西诸国。
细看这段文字,会感到它参考了《大宛传》,但又有些不同,不同点是:(1)《大宛传》是“仑头”,而《西域传》是“轮台”。可以推想,轮台即仑头。都是音译,“仑头”是早期的译名。还可以推测,武帝晚期或其后已改译为“轮台”,用之于官方文书,例如《西域传》所载征和四年桑弘羊等奏请屯田西域与武帝悔过诏书都用了“轮台”(也可能是班固所改写);同时可佐证《大宛传》用“仑头”是司马迁写在征和以前。(2)彼传是“仑头有田卒数百人”,此传是“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前者仅指仑头,后者提到了轮台和渠犁,前者“有田卒数百人”,后者是“皆有”田卒数百人。可以推测,两者不是指的同一时间的事。彼传所写“仑头有田卒”,是末段文字,下文便是“太史公曰”,故我们断定它发生于天汉年间;而此传的下文是“至宣帝时”云云,很显然,它所载的概括了自天汉时起的武昭时期二三十年间的历史内容。徐松在“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句下补注:“此据昭帝时言之。”这是合乎史实的解释。问题是,此传只是概括言之,何时屯田轮台,何时又屯田渠犁,都未详细记述,这就令人劳神费思。
《西域传》“渠犁”之下有云:
自武帝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是时军旅连出,师行三十二年,海内虚耗。征和中,……
这里所写“屯田渠犁”,时限大致上是明确的,指的是“初通西域”至“征和中”之间的事。但它有两个问题:(1)它说武帝初通西域,“屯田渠犁”,此与《大宛传》“仑头有田卒数百人”不同。究竟是一回事还是两回事?若是两回事,又以何者在先?若是一回事,是否当初屯田于轮台与渠犁之间,故既可说屯田轮台,也可说屯田渠犁?或者是《西域传》未专列“轮台”,所写轮台屯田是置于“渠犁(国)”内的,那么,“屯田渠犁”包括了屯田轮台?我觉得,也许后者的可能性大些。班固没有写明,实在令人费神。(2)“军旅连出,师行三十二年”,指的是哪个时限?徐松说:“自元光二年卖马邑,诱单于,绝和亲为用兵之始,其后连年用兵,至太初三年西域贡献,凡三十二年。”就是从元光二年(前133)至太初三年(前102)。这个解释是对的。《汉书·食货志》云:武帝时,“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董仲舒对时政提出批评和改进的意见。“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武帝末年……”学术界一般认为董仲舒卒于太初元年(前104),那么,这里的“天下虚耗”,主要是指太初年间的情景;这与《西域传》“海内虚耗”所指时限,大致上是一致的。这也是“屯田渠犁”发生于天汉年间的一个有力的佐证。
《西域传》“渠犁”又云:
征和中,贰师将军李广利以军降匈奴,上既悔远征,而搜粟都尉桑弘羊与丞相御史奏言:‘故轮台东捷枝、渠犁皆故国,地广,饶水草,有溉田五千顷以上……。臣愚以为可遣屯田卒诣故轮台以东,置校尉三人分护……’
上乃下诏,深陈既往之悔,曰:‘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遣卒田轮台。……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燧,是劳扰天下,非所以抒民也。今朕不忍闻。……’由是不复出军。
……昭帝乃用桑弘羊前议,以杆弥太子赖丹为校尉,将军田轮台,轮台与渠犁地皆相连也。
征和三年春夏之间,贰师将军李广利败降于匈奴,必然使得匈奴气势转甚,西域诸国震惧,这对汉事四夷是个重大的打击,甚至会严重地影响汉通西域的大业。此时此刻,汉朝如何应对呢?桑弘羊的建议是,巩固和发展西域屯田,“以威西国”,再“遣使使西国,以安其意”,加强通西域的事业。可是,汉武帝情绪不佳,大为消极。班固说武帝此时“既悔远征伐”,下诏罪己,“由是不复出军”,大致上是对的。直到昭帝时再遣赖丹将军屯田轮台。
但这里记载屯田地区的用词有点矛盾,后人的理解也易于偏执。桑弘羊奏言的是,“故轮台东捷枝、渠犁”“故轮台以东”。所谓“故轮台”,大概是指被李广利伐大宛时所屠的轮台城,而“故轮台东捷枝、渠犁”“故轮台以东”,可能是指故轮台城以东至于捷枝、渠犁的广大“溉田”地区,并不是仅指故轮台国这个小范围。武帝之诏是“今又请遣卒田轮台”,“今请远田轮台”。所谓“轮台”,是指轮台地区,当然不包括捷枝和渠犁地区。这与桑弘羊奏言的“故轮台以东”,显然矛盾。究竟是史实如此,还是班固记载有误,现在无法查证。
“由是不复出军”,是班固的行文用语,意思是,武帝不再派军队去屯田。这个断语是根据武帝之诏而下的,不会有错。而《汉书·西域传》却说,武帝“末年遂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岂非仁圣之所悔哉!”意思是,武帝末年下诏放弃了轮台。这就有点凭私臆而任意发挥了。武帝只是诏令不再远田轮台,并没有说取消以往的屯田;班固不应由“不复出军”再推论到“遂弃轮台之地”。即使退一步说,武帝征和中诏令放弃轮台之地,那也只是中止轮台屯田,并不能由此否定以往曾一度存在轮台屯田的事实。
昭帝时屯田轮台,班固既说“昭帝乃用桑弘羊前议”,又说“轮台与渠犁地皆相连也”。这说明:昭帝时西域屯田,既不是初屯,也不是恢复,而是有所发展。其屯田轮台,使得轮台与渠犁的屯垦区连成了一片。但是,原“仑头有田卒数百人”,估计只是一个校尉领护;桑弘羊建议“置校尉三人分护”,即欲增加领护者,也是要想扩大屯田范围;昭帝“以赖丹为校尉”,只是一个校尉,将军屯田轮台,可见比武帝时有所增加,然尚未达到桑弘羊建议的要求。
通过对《汉书·西域传》有关初期屯田西域的记载(包括其含混的叙述)之辨析,可以肯定,自武帝天汉年间汉已屯田轮台与渠犁。
但《汉书》的含混,使有的汉史专家也产生了误会。劳榦谈西域屯田问题时说:“轮台及渠犁的屯田,被汉武帝否决之后,在桑弘羊当政时复置,当在昭帝始元元年至始元七年间,……均未曾前至武帝时代。上引《西域传》的两段‘自武帝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以及‘自贰师伐大宛之后,……而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都是一种大致的叙述。若据此认为在渠犁的屯田及设置校尉并在武帝时代,那就武帝轮台之诏便不可通了。在此对于《汉书》叙述含混之处,是应当加以辨明的。”劳氏之说,显然是由《汉书》含混引起的误会;甚至《汉书》本来并不含混而说者自生歧误,如:(1)汉武帝轮台之诏否决的是桑弘羊的建议,不再出军屯田,然却没有诏令撤回原屯田之卒。(2)昭帝只以赖丹“将军田轮台”,未曾再出军屯田渠犁。(3)“自武帝初通西域,置校尉屯田渠犁”的下文是“征和中”,则“屯田渠犁”自然是在征和以前。(4)“自贰师伐大宛之后,……而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的下文是“至宣帝时”,则“轮台、渠犁皆有田卒数百人”自然是在宣帝之前;昭帝时只屯田轮台,则渠犁的田卒数百人自然武帝时就存在了。故我认为,承认武帝时期已屯田轮台与渠犁,对武帝轮台之诏,不是“不可通”,还是解释得通的;轮台之诏无非是武帝命令不再出军屯田轮台而已。
三 司马迁卒年成了问题的关键
不少学者谈汉代屯田轮台的上限,往往只引《汉书·西域传》进行分析和立说,唯有《史记》专家施之勉先生重视《史记·大宛传》。他说:“《大宛传》‘仑头’凡三见,皆从初译,又不及渠犁。此文疑非后人窜入,殆为史公亲笔也。”此说颇有见地,当能成立。但他举出昭帝初年屯田轮台,《大宛传》“仑头田卒数百人”,记载的就是“此事”,“当是《史记》中最晚之记事”;又举出始元六年置金城郡,《大宛传》有“金城”云云,说明“《大宛传》则作于昭帝始元六年后”,“其时史公尚存”,并又推断《大宛传》“仑头田卒”云云,“其事不在武帝时,当在昭帝时也”。
看来,要弄清屯田轮台的上限问题,必须先辨明《史记》终讫之时及司马迁的卒年,而后者尤为关键。
关于《史记》的终论问题,历来学者众说纷纭。司马迁自言写《史记》“至太初而讫”,褚少孙说“太史公记事尽于孝武之末”,班固言《史记》“讫于天汉”,近人王国维说“《史记》最晚之记事,得信出自史公手者,唯《匈奴列传》之李广利降匈奴事(征和三年),余皆出后人续补也”。施之勉认为《大宛传》“仑头田卒”云云,“当是《史记》中最晚之记事”。还有其他一些说法。因今本《史记》中有后人续补妄窜的文字,故《史记》终讫问题颇为复杂,以致诸说歧异纷呈,我觉得班固“讫于天汉”之说可以成立,其他诸说皆值得商榷。
司马迁“至太初而讫”说,只是指起初的计划和初稿,实际上司马迁于元封太初间写史,直至天汉二三年间遭李陵之祸下狱受刑时尚未完成,是后还在续写,《报任安书》说得很清楚,写及天汉年间乃自然之事。这种例子很多,仅举其二:一是《封禅书》末段有“今上封禅,其后十二年而还,遍于五湖、四渎矣”一句,这是总结性的话。它指的是,自元封元年(前110)首次封禅,经过十二年,到了天汉三年(前98)修封之事。一是《酷吏列传》写到了杜周“迁为御史大夫”,其为御史大夫是天汉三年之事。所以,我觉得班固“讫于天汉”之说是能成立的。
褚少孙“尽于孝武之末”说颇有人信从,其实大不可信。褚说既然附于《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我们就以此表为例进行分析。褚少孙之言前有“右太史公本表”六字,这不可能是司马迁所写,梁玉绳《史记志疑》说是褚少孙手笔,这是可能的,但也可能是其他人所写。查所谓“右太史公本表”最后一项是“涅阳侯,元封四年壬寅封”;而没有列入一个太初以来的侯者。难道太初以来武帝没有封侯?不是的。据《汉书》之《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和《恩泽侯表》记载,自太初至于后元十余年间,武帝还封了十四个功臣侯,即:海西侯李广利、新畤侯赵弟、承父侯续相如、开陵侯成娩、秺侯商丘成、重合侯莽通、德侯景建、题侯张富昌、邗侯李寿、辽阳侯江喜、当涂侯魏不害、蒲侯苏昌、丞父侯孙王、富民侯车千秋。这些侯,《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一个也未序列,难道还能说它“尽于孝武之事”吗?在《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右太史公本表”之语后、褚少孙“尽于孝武之末”之语前,并列有当涂侯魏不害、蒲侯苏昌、辽阳侯江德、富民侯田千秋等四侯,这都是征和三四年间所封之侯,未列入“右太史公本表”之中,显然是后人补入。这又说明,司马迁所写未尽于孝武之事。故我认为褚少孙的话不可信。
王国维所谓《史记·匈奴列传》记载李广利降匈奴事(征和三年)乃“《史记》最晚之记事”,也有问题。《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天汉四年,贰师将军李广利、强弩都尉路博德、因扜将军公孙敖等率军出击匈奴,因匈奴已作准备,并大力抵御,汉军不胜,“贰师乃解而引归,与单于连战十余日。贰师闻其家以巫蛊族灭,因并众降匈奴,得来还千人一两人耳。游击说无所得。因扜敖与左贤王战,不利,引归”。这基本上写的是天汉四年的事情,可是里面却夹杂了李广利降匈奴事。这种窜乱的文字,大有问题,因为:(1)唐张守节《史记正义》说:“贰师闻其家”以下的文字,“非天汉四年事,似错误,人所知”。这种一看便知有错的文字,岂可能出自司马迁手笔。(2)《史记·匈奴列传》乃记匈奴和汉匈关系史的专传,而此传对于自太始元年起匈奴单于更替问题丝毫未曾提及。这说明司马迁早已绝笔。(3)此传记天汉四年李广利等出征和退师较为详细,而只字未提李广利于征和三年出兵、接战和投降的情节;仅据“贰师闻其家以巫蛊族灭,因并众降匈奴”一语,就断定司马迁亲笔写了征和三年李广利事,未免轻率。(4)此传对于天汉四年汉匈战争写尽始终,李广利是“引归”了的。《汉书·匈奴传》便是据此而写。岂料在司马迁书“引归”之下,突然冒出“贰师闻其家”云云,一看便知行文不通,必是后来妄人补入。根据上述情况推断,司马迁所写《史记·匈奴列传》止于天汉四年,并没有也不可能写及征和三年史事。王国维的“《史记》中最晚之记事”说,显然是智者一失。
施之勉所谓“昭帝初年屯田轮台”(还有置金城郡),“当是《史记》中最晚之记事”说,也值得商榷。问题是:武帝确实下诏否定了桑弘羊的建议,昭帝时曾屯田轮台;但并不能据此否定武帝伐大宛以后至征和四年以前十来年间曾屯田仑头(轮台)。《大宛传》“金城”云云,既可能指金城郡,更可能是指金城县。《汉书·地理志》“金城郡”下是有“金城”县的。金城郡置于始元六年,而金城寨或县之置很可能先于金城郡。金城故址在今兰州西固区黄河南岸,是汉朝面向河西的门户,古时早有“金城汤池”之说。在汉武帝开河西、通西域的浪潮中,建立金城寨与县,自然是意料之中而合乎情理的事。《史记·大宛传》末“仑头田卒数百人”句,当是“史公亲笔”,但并不是写在始元六年之后,必是写于天汉年间或太始初年。
还要指出一点:唐司马贞《史记索隐》两处提到桓谭《新论》“迁所著书成,以示东方朔”,“太史公造书,书成以示东方朔”,这就启示人们,司马迁的《史记》成书于东方朔生前,《史记》终讫也必在东方朔生前的年代。东方朔的卒年,史无明文记载,根据其行事推断,大约卒于太始年间,如今学者多说他卒于太始四年(前93),大致上差不多。既然东方朔卒于太始四年,那么,司马迁书成以示东方朔最晚也不得超过这个年限,则《史记》终讫最大的可能性也只能讫于太始初年。这也是我立说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关于司马迁的卒年,因为史无明文记载,历来学者有种种说法,其中以王国维的“与武帝相终始”(即卒于武帝末年)说、施之勉的“昭帝初年尚在”(即卒于昭帝始元之后)说两者具有代表性。我认为诸说都靠不住,王、施两说也难成立。司马迁大约卒于太始元年(前96)末,拙文《司马迁卒年考》已提出这个看法。
试想,假如司马迁卒于汉武帝末年或昭帝始元之后,那么,他的《史记》着重写当代史,特别是详写武帝时的史事,为什么没有详细记载武帝晚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如巫蛊事件呢?为什么《太史公自序》只说“作今上本纪”,而不是作“孝武本纪”呢?他对酷吏深恶痛绝,着重写其为政作风及下场,为什么只写到杜周迁为御史大夫(天汉三年)而未写及其死(太始二年)呢?又为什么没有充分揭露奸恶之徒江充欺上压下罪恶累累呢?《太史公自序》又为什么说“嘉夫(按:指卫子夫)德若斯,作《外戚世家》”,不提卫子夫的可悲下场,反而称说她有“德”,丝毫没有她与其子刘据(即戾太子)征和二年死于巫蛊事件的影迹呢?故我认为司马迁必死于巫蛊事件之前的太始元年。
再指出一点:《汉书·司马迁传》虽未写明司马迁的卒年,但此传在《汉书》中的位置,是很值得注意和推敲的,或者说是对弄清司马迁卒年有所暗示。《汉书》是纪传体,它写西汉历史的体例,先是分纪、表、志、传四体,再就是各体分叙历史。其中纪、传部分写人写事,都按历史顺序落墨,如“纪”的部分,是以帝王登位先后为准,即以高帝、惠帝……为序列;“传”的部分,一般是以历史人物的生卒事迹先后为准,将陈胜、项羽列于前,元后、王莽排在后;合传(即数人共一传)在列传目次中,一般是以第一人物的生卒事迹为准,与其前后的列传构成历史顺序;合传或类传内所写人物,也是按历史次序编排。《司马迁传》在《汉书》中编于卷六十二,其前,卷五十八,所传公孙弘,卒于前121年;卷五十九,所传张汤,卒于前115年;卷六十,所传杜周,卒于前95年;卷六十一,所传张骞,卒于前114年:可见这些卷次基本上是按历史顺序编列的。《杜周传》越进于《张骞传》之上,可能是因杜周与张汤同属一类人物(酷吏),故使《杜周传》紧挨着《张汤传》,而“破例”越在《张骞传》之上。其后,卷六十三,所传刘据(戾太子),卒于前91年;卷六十四,所传严助,卒于前122年;卷六十五,所传东方朔,卒于前93年;卷六十六,所传公孙贺,卒于前91年:可见基本上也是按历史顺序编次的。卷六十四有点特殊,这是个合传,写了严助、朱买臣、吾丘寿王、主父偃、徐乐、严安、终军、王裒、贾捐之等,这些人大多是武帝时代的儒生(只有王、贾两人是宣元时代人物),混迹仕途,沉浮于世,虽与东方朔的诙谐性格有所不同,但身份与气味(如汲汲于功名利禄)大致相类。因此之故,这个传紧挨于《东方朔传》。《司马迁传》既然排在《刘据传》《东方朔传》《公孙贺传》等之前,显然透露出司马迁必死于征和以前的信息。以此佐证司马迁卒于太始初年,既合乎情理也能符史实。
既然司马迁卒于太始初年,则《史记·大宛传》所写的“仑头有田卒数百人”,必在天汉年间,而非昭帝始元以后,也不可能是武帝末年之事;此传所写的“金城”,必是指城或县,而非指郡。
再试设一问:假如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未曾趁征伐大宛胜利的余威和已通西域的时机着手屯田轮台,那么,在武帝征伐匈奴失利及下诏罪己之后,匈奴乖乱单于称藩之前,霍光秉政“知时务之要”,“与民休息”,还有可能在前无遗业为基的情况下,轻易而空前地创业吗?回答应该是:这不可能。
于是,可以断言:汉代屯田仑头(轮台)的上限,是在天汉年间(前100~前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