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文化研究(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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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推帝王在位之期(忌)

以上论述的是推求某个朝代帝王总的享国数,《易纬》另载有关于推同一朝代内不同帝王各自统治期限的方法。《稽览图》卷下载推之术:


置天元甲寅已来,至受命,以三十二除之,馀不足除者,从乾坤始数算外主卦而取世阴阳断之,世阳从阳,(注:阳爻三十六)世阴从阴。(注:阴爻二十四)阳从九除,阴从六除,商得数阳以三乘之,阴以二乘之,因而半之,即是忌张惠言曰:“书中的‘忌’字,乃与‘期’通。”张惠言《易纬略义》,严灵峰编《无求备斋易经集成》,第161册,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6,第78页。耳。每取卦月乘之。

术曰:已上各三十二乘之,即得其数,乘轨折之数;世属阳卦者,以九除之,以三乘所得,因而半之,则是即位期也。笔者案:此处似少二乘所半之中期数。能过此者,三乘所半之数,即终矣。世属阴卦者,以六除之,以二乘之,所得因而半之,则得即位期也,能过此者,加所得,即中期也。复能过此者,以二笔者案:此处之“二”似为“三”。乘所半之数,即终矣。以九除之,皆尽无馀者,阳以三乘所张惠言曰:“脱‘得’字。”张惠言《易纬略义》,严灵峰编《无求备斋易经集成》第161册,第78页。则其年当数也,以九六除之有馀者,以所得乘之,阳得正位,增九于所乘,阴得正位,增六于所乘,则是位之数也。用阳日者,属阳卦,用阴日者,属阴卦。


结合经文及后人所附益之注,可得推帝在位期法:

一、求即位之卦。自天元甲寅以来至该帝王即位之年的积年数,除以三十二,求得余数,自乾坤始,推得主岁之卦,该主岁之卦即此帝王即位之卦。

二、确立主岁卦之阴阳。以主岁之卦世爻的阴阳属性确定该主岁之卦的阴阳,世爻为阳爻的该卦属阳,世爻为阴爻的,该卦属阴。

三、推忌(期)。分两种情况:主岁之卦为阳;主岁之卦为阴。主岁卦为阳时,阳爻三十六,阳从九除,所得之商以三乘之,因而半之,即得初忌;能过此者,以二乘所半,即为中忌;复能过此者,以三乘所半,是谓末忌。阳爻得正增九于所乘,即在原来三忌的基础上加上九的二倍之数,其和即为该帝王在位之期。当主岁之卦为阴时,阴爻二十四,阴从六除,所得之商以二乘之,并因而半之,即为初忌;能过此者,以二乘所半之数,即为中忌;复能过此者,以三乘所半之数,即谓末忌。阴爻得正增六于所乘,即在原来三忌的基础上加上六的二倍之数,其和即为该帝王在位之期。

如文中所例举推之法:


(阴卦)推世之所属阴卦者,假令即位年得遁卦,七月申也,遁六月二阴爻,阴爻二十四,以六除之得四,以二乘之得八,因而半之,得四,则即位之期也。能过此者,所乘八岁之中期也。复能过此者,三乘所半十二岁终矣。阴得正位增六,于所乘为三十六年终矣。

(阳卦)推世之所属阳卦者,假令即位年得贲卦,十月亥也,贲初阳爻三十六,以九除之得四,以三乘之得十二,因而半之,则得六,则是即位之期也。能过此者,如所乘得一十则中期也。复能过此者,三乘所半六,得十八年终矣。阳得正位增九,以所乘为五十四。


即位年得遁卦,遁卦初爻为申,世爻为六二阴爻,该卦即为阴卦。其初忌推法即为:二十四除以六为四,以二乘四为八,八之半为四,即为初忌。能过初忌,则复一倍,得八,即为中忌。复能过中忌,则三倍之初忌为十二,则为末忌。合三忌数为二十四,又遁卦世爻为阴且得二爻正位,阴爻得正复增爻数之一倍即六加六为十二。如此一来,该帝王在位总数为二十四再加上十二共为三十六年。

即位年为阳卦时,如贲卦,初爻为亥,世爻为初九阳爻,该卦为阳卦。阳卦初忌推法:以三十六除以九为四,以三乘四为十二,十二之半为六,六即为该帝王之初忌。能过初忌,复增一倍,六之倍为十二,即是中忌。复能过中忌,则增三倍之初忌,六乘三为十八,十八即为终忌。合初、中、末三忌数共为三十六。又阳得正位复增爻数九之二倍十八,则该帝王总的在位年数即为三十六加十八之和,即为五十四年。

另,文中还载有后人附益之阴阳卦失位时的推法,颇觉不经,故不取。笔者以为,览纬文之意,以阴阳得位增九、六之倍数,由之推测,如阴阳失位,或许不增九、六之数,或者仅增九、六之数而不倍之。是为一说,以待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