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文化研究(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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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言行与荣辱的结构性关联

言行与荣辱之间是什么关系?荣辱是自己的言行带来的吗?荣辱是别人对你的言行的评价,还是自己内心的一种感受?别人对你的言行的评价与你自己内心的感受又是什么关系?别人通过什么途径与我们发生关联?人与人之间的心灵可以相通吗?如何相通?这一系列问题都是理论问题。《易传》对这一系列理论问题都有简要的回答,或深或浅,或明或暗。在言行荣辱观问题上,这种理论上的自觉与细致,在先秦诸子那里似乎难以找到。荀子在专论“荣辱”问题时也是从言行入手来谈的。《荣辱篇》开篇即说:“ 泄者,人之殃也。恭俭者,偋五兵也。虽有戈矛之刺,不如恭俭之利也。故与人善言,煖于布帛;伤人之言,深于矛戟。”可知他对善言善行的看重,亦表明其与荣辱有关系。但到底是何种关系,似乎并没有一种理论伦理学意义上的理论自觉,至多也只是表明善言善行得荣,恶言恶行致辱这样一种实践意义上的伦理学规则。

下面我们来看看《易传》是如何回答这些理论问题的。关于言行与荣辱的关系或结构问题,集中在下面这一段:


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况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言行,君子之所以动天地也,可不慎乎?《系辞上》。


这里对言行与荣辱的关系问题的直接回答是这样一个判断:“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何谓枢机?据高亨先生考证,古书所谓枢机有二义,一为门户之枢机,一为弩弓之枢机。高先生所取是弩弓之枢机义。他说:“枢机谓弩弓之枢机也。……弩弓之发或中或否,犹言行之发或得或失。得则荣至,失则辱来,故为荣辱之主。”高亨:《周易大传今注》,齐鲁书社,1998,第391页。从义理上来讲,不管枢机是以上二义中的哪一义都无妨,它们都是“制动之主”阮元:《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华书局,1980,第79页。的意思,也就是“关键”“开关”。所以,言行为君子之枢机,是个比喻的说法,意思是言行是君子与人交往的关键,也就是说,君子要表现或表达自己就是靠自己的言行。进一步,言行的发出,就决定了或荣或辱的到来。所以,其根本或核心观点是:言行决定荣辱。

那么,言行如何决定荣辱,言行与荣辱之间进一步细致的关系或中间的环节是什么?这里有一个理论结构的问题。对于这个结构《易传》是有自觉的。

上引《系辞上》语是对《中孚》卦九二爻辞的理解与发挥。爻辞本来的意思只不过是通过描述两只鹤的相互鸣叫应和,以及我有好酒邀人共饮,来象征着人与人之间一种友好和谐的关系,根本没有专谈言行的意思,更没有讲荣辱的意思。把这条爻辞解成言行,而且解成言行与荣辱的关系就纯是《易传》作者的发挥了。所以这是《易传》的思想而不是《易经》的思想,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当然《易传》的发挥也并非与其发挥的对象绝不相关,还是有某种相关的契机的。如鹤的鸣叫象征着“言”,人的饮酒则是“行”。所以虽然爻辞不谈言行,但可以引申发挥出言行来。然后《易传》用一套理论术语把它建构成一种思想理论,这又是《易传》之所以为哲理书之所在。

我们具体来看看《易传》在此处是如何来建构言行与荣辱之间的结构的。“言出乎身,加乎民;行发乎迩,见乎远。”其间就有一个核心的结构关系,两大主体要素:身(近)与民(远),也就是言行的主体与对象。主体是施动者,对象是受动者。言行的主体与对象都是人。如果言行的对象不是人而是物,那么这一言行就不具备伦理的意义,也无从作道德价值判断。因为无意识无目的的物是不会对人的言行作出意义回馈的,就如对牛弹琴是没有意义的一样。可见,言行的对象不能只“受”而不“动”,而是应该有一个回应,不管这个回应是肯定性的还是否定性。这个回应就是主体与对象两大要素之间发生联结的第二道桥梁。第一道桥梁就是言行,是从主体到对象。第二道桥梁是回应,是从对象到主体。这个“回应”用《易传》的术语来讲就是“感”(其理论内容与意义详下文)。肯定性的回应即“应”,否定性的回应即“违”。应,是一种肯定性的评价;违,是一种否定性的评价。应与违,对于对象来讲就是接受或不接受主体的言行,对于主体来讲就是其言行发出之后的得与失。得则荣,失则辱。所以,从荣辱的直接决定因素来讲,是对象的回应,而对象的回应又要视主体施与何种言行而定。在《易传》作者看来,善言善行就可以得到对象的“应”,恶言恶行将得到对象的“违”。于是,荣辱的决定因素就从对象的回应又回到主体的言行了。即自己的荣辱是由自己的言行决定的。也即荣辱受决定于主体言行的善恶与否。这就是《易传》在此处集中表述的言行与荣辱之间的结构关系问题。至于善言善行的标准是什么,言行如何决定荣辱等进一步细致深入的理论问题,主要需要从“回应”也即《易传》“感”这一范畴入手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