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文化研究(第六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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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行荣辱与人心相感——《易传》言行荣辱观的伦理学辨析

陈仁仁

摘要:《易传》谈到了言行与荣辱之间的关系问题,其核心观点是:言行决定荣辱。其理论中介是“人心相感”。“人心相感”就是两个道德主体之间的心灵“相感”。它是善恶荣辱之道德判断的理论前提。因而从这个意义上看,《易传》的言行荣辱观具有理论伦理学的内涵。

关键词:《易传》言行 荣辱 人心相感


我国传统哲学思想中荣辱观的资源很丰富,对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华人格的影响十分深远。孔子讲“行己有耻”(《论语·子路》),“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论语·学而》),孟子讲“仁则荣,不仁则辱”(《孟子·公孙丑上》),“羞恶之心”(《孟子·公孙丑上》),“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荀子讲“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荀子·荣辱》)。以至于有论者认为以儒家文化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文化是“耻感文化”,以与西方基督教的“罪感文化”相比对。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些原始儒学大师们创立的荣辱观,主要是告诉我们要有荣辱观念;何为荣,何为辱;如何言行为荣,如何言行为辱。这些都主要是实践伦理学的范畴,而不是理论伦理学的范畴,因为他们并没有在一般意义上分析言行与荣辱之间的关系问题。明确地表述了一般意义上的言行与荣辱之间的关系问题并展现出其在理论上的层次结构的是《易传》,《易传》的这种荣辱观在先秦荣辱观中最具理论伦理学的性质,是值得我们仔细研究和认真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