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的西藏政策(198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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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党的民族政策在西藏的实践

中国共产党历来以实现国家的独立富强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一直非常重视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在探索中国革命道路的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理,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正确观察、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整套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纲领、方针和政策。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坚持从国情出发,实行中国特色的国家结构形式,也就是在实行单一制的大前提下,同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40多年来,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中和各兄弟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了在封建农奴制废墟上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伟大奇迹,谱写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辉煌篇章。特别是198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在西藏进一步全面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指导下的新时期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