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政教关系走向与西藏区域中心城市的转移
内容提要:吐蕃时期,拉萨在西藏中心城市的地位既已奠定。然而,明末清初西藏的政局动荡,围绕着政权和宗教之争,战乱不断,教派斗争亦十分激烈,社会经济环境较为恶劣,这严重影响了西藏城市的发展。西藏的区域中心城市在这一阶段随着政教关系走向出现了转移与变迁,经历了乃东—日喀则—拉萨的迁移。随着清代中期政教合一体制的完善,政局的稳固、驻藏大臣的设立等因素,西藏的中心城市最终固定下来,逐步确立了当代西藏区域城市体系的雏形。
关键词:西藏 政教关系走向 区域中心城市 明清之际
中国的城市发展进程一般都与王朝更替的政治走向密切相关,城市是一个王朝或区域的政治中心,依靠行政力量聚集资源,王朝处于鼎盛时城市建设和发展就较为顺利,反之,城市也会随着政治的衰颓而衰落。在西藏地区也基本延续着这一规律。吐蕃王朝是西藏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政权,也是西藏强盛的高点,城市的建设在这一阶段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吐蕃王朝覆亡后,开始了分裂割据的时代,西藏区域的城市随着政局变动、宗教斗争、经济社会的变迁而繁华不再,城市的规模萎缩,经济凋敝,人口减少。区域中心城市从拉萨先后迁移到萨迦、乃东、日喀则等地,拉萨也因为中心地位的失去而荒凉。
一 明末清初西藏的政教局势与区域中心城市转移
公元6世纪,雅砻悉补野部落的朗日松赞率部剿灭了北部最大的部落苏毗,完成了统一雅鲁藏布江南北的伟业。公元7世纪初,即位的松赞干布统一了青藏高原,633年松赞干布“率左右,渐临布达拉宫,乃于此修建王宫”。这时的拉萨成为吐蕃王朝绝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吐蕃“其人或随畜牧而不常厥居,然颇有城郭。其国都城号为逻些城。屋皆平头,高者至数十尺”。
吐蕃王朝的西藏城市已然形成以拉萨为中心的发展格局。首先,政治权力功能在城市得以延续和强化。例如拉萨,松赞干布于632年开始修建布达拉宫,起基于红山山腰,依山而建。其宫体分红宫和白宫两大部分,东西长约360米,南北宽约140米,上下层建筑面积合计约9万平方米。布达拉宫的修建,象征着吐蕃王朝政治中心地位的确立。政治中心是一个国家政权尊严的体现,是政治稳固的表征,其地位的确立,又使得城市形态得以完善。其次,军事功能在冷兵器时代的城市发展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西藏地区的城市也不例外。据《西藏王统记》载,吐蕃时的布达拉宫,“论其威严,则等同罗刹城邑,楞伽步山,诸宫室顶,竖立刀枪剑矛。每十长矛,悬挂红旗,而以彩绫连系之;论其坚固,设有强邻寇境,仅以五人则可守护。又南方城垣,掘有城壕,深约十排,上铺木板,再上铺以火砖,砖上反纵一马,即有十马奔腾之声”。再次,佛教在藏区的传播和历届赞普的尊奉,使得这一时期西藏城市成为佛教传播和传承的中心。吐蕃王松赞干布和唐朝文成公主及尼泊尔尺尊公主在拉萨联姻,两位公主崇尚佛教并在西藏地区传播佛教,大量修建寺庙,以大昭寺和小昭寺为代表。史载,“文成公主谒见藏王,然后藏王、两位公主及随臣欢聚一堂,极其高兴,后来藏王想起要安放佛像的大昭寺。”“藏王说,百姓们,你们帮我把寺庙建起来,命令下达后,大家分赴各地,为建造寺庙做准备工作”,“与此同时也从中原招来了很多良工巧匠修建惹莫伽神变寺,即小昭寺”。
明末清初,中央政权更替的战争并未波及西藏地区,但西藏内部的政治生态仍然处于由混乱的割据状态向局部稳定的统一状态过渡的时期,政局长期动荡不安,社会经济破坏严重,西藏城市依旧在不稳定的环境中发展。
1644年,明末崇祯帝自缢于景山,清顺治帝迁都北京,清王朝由此成功夺取了全国政权,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西藏虽然从形式上和法律上仍然延续元代以来的旧制,继续隶属中央政府的管辖,但自此直到乾隆五十六年(1791),西藏围绕着政权和宗教之争,战乱不断,政局不安稳。1642~1793年的一个半世纪里,西藏的政治权力一直在不断地演变,从起初政教分离到后来政教逐步合一,在经历了蒙藏上层联合掌权、蒙古族部首领独掌西藏大权、藏族贵族交替掌权、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共同管理政教事务几个发展阶段后,西藏的政治体制日益成熟、稳定。
清代前中期西藏的政治动荡给城市发展带来以下几方面的影响。
第一,西藏政治争斗,权力转移和宗教关系变化导致区域中心城市的变迁。
农业时代中国城市的一个重要发展规律为政治中心城市优先发展,以国家政治为内核的聚集效应起着关键的作用,同时也是农业社会经济形态所决定的。西藏的城市发展也基本上延续着这一规律,吐蕃王朝定都拉萨后,西藏的第一个区域中心城市就此诞生,此后吐蕃王朝衰落,政局长期混乱并发生了达磨灭佛事件,西藏进入后弘时期,经历了割据时代、萨迦政权时代、帕竹政权时代、藏巴汗政权时代等,西藏的政治中心开始远离拉萨,随着政权势力的变迁而转移,主要迁至日喀则、乃东等地(如表1所示)。
表1 吐蕃王朝以来政教转移与西藏中心城市变迁
资料来源:魏伟、李博寻、焦永利:《藏区中心城市的演变及格局研究》,《建筑学报》2007年第7期。
明末清初,黄教格鲁派遭到了来自噶玛噶举派和第悉藏巴汗势力的双重压迫,逐渐式微,在实权人物强佐索南绕丹的一手策划下,求助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的首领固始汗。从1637年到1654年,固始汗率蒙古军队相继攻灭了青海却图汗、康区白利土司、西藏藏巴汗以及各地的其他反抗势力,确立了格鲁派在藏传佛教中的绝对优势,他自己也成为在西藏拥有实际统治权的蒙古汗王。入主中原后,清廷采取了“捍准夷”“扶持和硕特”的策略。清廷对固始汗和五世达赖的蒙古贵族和藏族上层联合掌权的权力予以承认并加以封赐,再次明确了对西藏的统属关系。
固始汗逝世后(1654),蒙古汗王的权力逐渐旁落,直到固始汗的重孙拉藏汗在与桑结嘉措的斗争中获胜,蒙古部族首领才单独掌握了西藏的大权。康熙二十二年(1682),五世达赖圆寂,第巴桑结嘉措独专藏政,并与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暗中联合,促使噶尔丹武装骚扰喀尔喀,准噶尔首领策旺阿拉布坦派兵袭藏,建立起准噶尔军事统治权力。平定西藏后,中央政府决定排除蒙古部落在西藏的权力,由藏族上层贵族单独掌权,封授五位噶伦共同管理西藏地方政治事务。然而,历史证明这种权力制衡的手段并未奏效,噶伦之间不睦,互相争斗不已,西藏的政局仍十分动荡。清朝无奈之下又封颇罗鼐为郡王,开启了一人单独掌管西藏地方事务的格局。在颇罗鼐执政时期,西藏政局逐步稳定,但其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袭爵后,排斥异己,蛮横施政,与达赖喇嘛、世俗贵族及驻藏大臣的关系迅速恶化,失去了各方信任,为驻藏大臣诛杀。
明末清初,西藏地方政局的混乱、权力的不断易手、宗教势力的逐步强大,使得西藏的区域中心城市也发生了变化。清代,西藏建立了“政教合一”制度,即西藏地方上层僧侣与贵族联合执政的制度,是西藏地方政教势力结合起来的一种地方政权统治方式。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于元初正式形成,经明代至清代,达赖、班禅两大活佛体系形成并逐渐发展成熟,宗教首领就是地方政治首领,这样一来,往往寺庙就成为政府机关之所在。西藏地方特殊的宗教信仰,以及宗教和政治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使得城市的宗教功能非常突出。这种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对清代西藏城市后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日喀则成为班禅的驻地,地位下降,是后藏的中心城市;拉萨再次成为全藏的政治、宗教、经济、文化中心。
日喀则是在拉萨的没落期开始兴起的,即13世纪中叶元朝统治末期。元朝的帝师八思巴于13世纪创建了以佛教僧人为首领的、统治整个藏区的萨迦政权,政权的统治中心在萨迦寺(今日喀则地区萨迦县内),是藏区历史上第一个政教合一的中心,日喀则取代拉萨成为藏区的中心区域。14世纪初,大司徒绛曲坚赞战胜萨迦王朝,建立了帕竹王朝,得到元、明皇室的庇护,设了十三个大宗,最后一个宗桑珠孜即选址于日喀则,并在宗山上修筑宗政府。日喀则宗也成为后藏地区的行政中心,城市由此进入形成发展阶段。1447年,一世达赖喇嘛根敦珠巴开始主持兴建扎什伦布寺,城市随即以扎什伦布寺为中心逐渐扩展开来。1618年,藏巴汗噶玛彭措朗杰以后藏为据点,推翻了帕木竹巴政权,建立了第悉藏巴汗政权,首府设在桑主孜日喀则。在藏巴汗统治时期,日喀则成为西藏的政治、宗教、经济、文化中心。拉萨的复兴缘于藏传佛教格鲁教派的兴起,15世纪初,格鲁教派创始人宗喀巴在拉萨周边先后兴建了甘丹、哲蚌、色拉三大寺,使拉萨首先回归为藏区的宗教中心。
17世纪中叶,格鲁教派五世达赖喇嘛在蒙古族首领固始汗的军事支援下,在拉萨建立了高度统一的政教合一甘丹颇章政权,拉萨再次成为统一强大的藏区的政治、宗教中心,继而发展成为藏区的经济、贸易以及交通中心;由于藏传佛教的影响力巨大,拉萨成为国际性的佛教朝拜圣地,也成为西方入侵西藏的最终目的地。
至此,西藏地方确立了达赖喇嘛政治宗教的至高地位,同时在前藏以拉萨为中心的广大地方归达赖喇嘛管辖,城市的宗教功能突出。清顺治二年(1645),固始汗赠予自己的老师罗桑曲吉“班禅博克多”称号。此后又确立了班禅活佛转世系统,并分后藏部分给班禅管辖。随着班禅和达赖两大宗教体系的确立,西藏地区两大中心城市体系也逐渐形成,即以拉萨为中心的前藏地区归达赖管辖,以日喀则为中心的后藏广大地区归班禅管辖。随着黄教势力的壮大,达赖喇嘛在卫藏地区兴建了许多寺院,素有“黄教十三林”之称。1690年,桑结嘉措又主持扩建了布达拉宫,城区范围得以扩大。随着寺庙的修建,来自各地的朝圣者来到拉萨,有的人留下来,于是,城市人口增多,拉萨自吐蕃以来又一次成为西藏地方政教合一的统治中心。
尽管在17世纪中叶以后统治中心回归拉萨,但日喀则凭借着它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历代班禅的驻地,一直作为后藏的统治中心,紧随拉萨,是全藏的第二大城市。
二 驻藏大臣设立与拉萨区域中心城市地位的固化
驻藏大臣的设立标志着中央设立机构对藏区进行直接统辖管理,并派驻军队对社会秩序加以维持。同时,这也从政治制度和法律形式进一步确定了拉萨作为西藏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
1720年,清政府驱逐准噶尔军队后为了加强对西藏的管理,正式在西藏设立了驻藏大臣正副二人,“国家因西藏地处边远,特命大臣驻扎其地”。雍正五年(1727),鉴于西藏政局不稳,议政王大臣等向雍正提出:“遣大臣一员,赍旨前往晓谕,令伊等和好办事。”雍正采纳了此建议,“著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差往达赖喇嘛处,各赏银一千两”,是为清政府设置驻藏大臣之始。次年,正式在拉萨通司岗设立驻藏大臣衙门,令僧格主持日常事务。派川、陕兵2000名驻藏,由副都统迈禄、銮仪使周瑛总统管理,驻藏大臣制度由此正式建立。雍正年间,驻藏大臣衙门正式设立于拉萨,开创了中央政府直接派官常驻西藏的先例,改变了历朝数代中央政府对于西藏地方鞭长莫及的不利局面。
设立驻藏大臣对西藏城市发展的另一个意义是驻藏大臣衙门的修筑,带动了拉萨城郊的发展,丰富了拉萨的建筑形式。驻藏大臣衙门最先设置在拉萨城中心大昭寺北面大街上的通司冈,前临八廓街,背靠冲赛康,《西藏图考》中记之为“宠斯冈”,“在西藏堡内大街,昔为达赖喇嘛游玩之所,今为驻防衙署”,“从前驻藏大臣所居,闻系三层楼房,楼高墙固,即偶有意外之事,易于防守”。后因“朱尔墨特那木扎尔之难,驻藏大臣傅公、拉公死焉,署亦毁于火”。
雍正年间,驻藏大臣衙门开始移驻拉萨城外。雍正十一年(1733),“特命于色拉、召(大昭寺)之间扎溪地方另建城垣”,以驻500兵士。工部尚书副都统马腊(又作玛拉、马喇)于是年四月到达拉萨换防,扎什城于八月竣工,“移兵驻之”。后来,清朝驻藏大臣衙署移到此处,即拉萨北郊约7里的扎什城,称扎什城为驻藏大臣衙署。此处本来是荒郊,地势开阔,平坦空旷,便于驻军训练,扎什城的修筑、兴盛与驻藏大臣衙门和驻军紧密相关。
此后,驻藏大臣于乾隆十六年四月初九日搬迁到大昭寺以北、小昭寺西南角的甘丹康萨衙门办公。清高宗颁诏:“将从前驻藏大臣居住之通司冈为傅清、拉布敦祠堂,其珠尔墨特那木扎勒之叛产应追入官,为驻藏大臣等办事公所业官兵居住。”乾隆五十三年巴忠奏称:“驻藏大臣等所住之房,系从前珠尔墨特那木扎勒所盖,原有园亭,业闻多栽树木,引水入内。后因入官,作为该大臣衙门,历任驻藏大臣俱略为修葺”,庆麟和雅满泰又大肆修建了住宅房屋,以至于房屋太多,乾隆五十四年经舒濂请奏将一部分“改建仓房贮米”,另一部分“概行拆毁,盖造教场”。
驻藏大臣两员都驻在前藏拉萨,后藏日喀则既没有驻藏大臣,也没有文职官员。到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高宗发觉后藏“并无文员,稽察难周”。八月颁布诏谕:“驻藏大臣二员,向俱驻扎前藏,于后藏事务鞭长莫及,嗣后应分驻一员,以资弹压,遇有事务就近处理。”
清高宗在乾隆五十七年八月因未尽事宜再次发出指令:“驻藏大臣二人同在前藏,应春秋两季轮流前往后藏巡查边界,顺便操兵。”后来驻藏大臣每年春秋两季轮流去后藏巡边和阅兵。此后经和琳奏请因乌拉差役的时间与农时冲突,改为每年查看一次。
由上可以看出,中央政府通过派驻机构和官员的形式,确立了拉萨在全藏的中心城市的地位,也明确了日喀则作为后藏的中心城市。
三 清前中期西藏政治动荡对区域中心城市的破坏
清代前中期的政治动荡,权力更迭,致使西藏战乱不休,城市在衰败的基础上又遭到了更大的破坏。清代前中期,西藏内部的战乱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上层贵族的争权斗争;二是准噶尔部武装的骚扰。这一时期比较大的战事如下。
康熙五十五年(1716),继噶尔丹之后雄踞格鲁派各部的策妄阿拉布坦举兵骚扰西藏,杀拉藏汗,肆意焚掠,西藏政府陷入一片混乱。
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军入藏,击退了准噶尔的军队,稳定了西藏局势,举行了达赖六世的坐床典礼,命拉藏汗旧臣康济鼐掌前藏,台吉颇罗鼐续掌后藏。
雍正五年(1727),西藏上层贵族之间又爆发了一场争权夺利的战争。噶伦阿尔布巴等人谋杀了康济鼐,并欲暗中联合准噶尔为里应外合之计,举兵袭杀颇罗鼐,以专制藏地,结果反被颇罗鼐消灭。清廷令颇罗鼐兼管前藏政务,封之为郡王。
乾隆十二年(1747),颇罗鼐死,清廷命其次子珠尔墨特那木扎勒承袭郡王,管理西藏事务。其阴谋密通准噶尔部,后被清驻藏大臣所灭。此后,西藏政局进入了一个短暂的安定时期。
乾隆末年,连续发生了两次廓尔喀(今尼泊尔)侵藏的战争。第一次是乾隆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的军队向西藏所属的聂拉木、济陇、宗喀等地进犯。清军虽然收复了失地,但清政府管理西藏的大臣巴忠等,委屈忍让,答应每年给廓尔喀银元宝300个(折合银9600两),三年付清,赎回失地。乾隆五十六年(1791)廓尔喀借口债务不清,再次举兵侵藏,一直攻到日喀则,将扎什伦布的珍贵法器等抢掠一空。次年,清军在藏族人民的支持下,驱逐了侵略军。
从清朝入关到乾隆末年,将近一个半世纪的历史过程中,战乱的频繁,政局的不稳,破坏了西藏的经济。它不仅使大量的城市建筑遭到破坏,众多的财富被劫掠,而且加重了劳动人民的负担。在战争期间,许多劳动人民被征入伍,同时要供应粮草,支付数不清的乌拉。更重要的是,许多劳动人民或死于战乱,或被迫流亡逃散,从而丧失大量劳动力。这些战事对西藏的经济破坏严重,如廓尔喀“将定日各寨落烧毁”,许多地方“蕃民等避贼远去,逃散甚多”,以致田地荒芜,牛羊失散,“半存空寨”,生产停滞,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广大劳动人民生活困苦,“竭夫妇生平,力积毕世,数金资即一碗一勺”。很多人流离失所,过着“昼则乞食,夜则露处”的生活。
在平定廓尔喀战役后,清政府乘机提高了驻藏大臣的职权,对西藏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西藏的政局才有了一个较长时间的稳定。总体而言,清前期围绕着政权和信仰,战争不断,对西藏城市破坏较严重。如《西藏志》有载,“拉萨旧有城,清康熙六十年,定西将军策旺诺尔毁之”。随着清政府驱逐蒙古在藏势力并扶持黄教,借宗教之势管理西藏,初步形成了在清朝统一中央政权的管理之下,前藏由达赖喇嘛具体管理,后藏归班禅管理的行政格局。1721年,清政府废汗王及第巴制度,再废郡王制,建立噶厦地方政府,设一僧三俗的四噶伦制。清廷正式颁布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对政治、宗教、经济等方面都做了制度化的规定。随着政教合一制度的确立,宗教势力空前强大,城市与宗教的联系更加紧密。这样,一方面为西藏地方城市发展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也使得西藏地方黄教寺庙林立,强化了城市的宗教功能。特别是达赖喇嘛和班禅两大活佛体系的建立,奠定了以拉萨和日喀则为前后藏政教中心的城市格局的基础。
四 结语
明末清初,西藏政局动荡,致使西藏的区域中心城市随着政教关系的走向先后经历了乃东—日喀则—拉萨的迁移;至清代中期在政教合一体制完善、政局稳固、驻藏大臣设立等因素的作用下逐步确立了当代西藏区域城市体系的雏形。此后拉萨作为区域中心城市,是西藏的政教中心,人口、财富、信息大量汇聚于此,成为区域经济中心,在清代以来的历史过程中发挥了“固边强区”的作用。
作者:付志刚,四川大学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