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可持续发展的转型议程:全球视野与中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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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构建

一 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提出

根据2012年6月巴西里约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的决定而成立的专门就可持续发展目标开展系统工作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开放工作组”,在2013年7月至2015年8月召集了一系列会议,形成并完善了可持续发展目标方案。在国际可持续发展目标构建进程中,学术团体、非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各国政府或联合国机构提供建议或背景报告或参加讨论。2014年9月,开放工作组提出了需要在2030年之前实现的17项可持续发展总体目标和169项具体目标,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与169项具体目标详见本书的附录一《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第59项。这些目标在2015年9月于纽约举行的联合国发展峰会上正式通过,接力2015年截止的千年发展目标,在2015年至2030年间指导和引领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并将以更加综合的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

开放工作组在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中将可持续发展目标又归纳为六类:即以发展为目标的人、经济与社会和以可持续为目标的自然、生命维持与社区(见表2-1)。显然这一分类有助于认识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属性特点和着力点;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些属性关系的关联和主次关系并没有得到清晰体现。转型发展的内涵显得有些模糊,在认知上与千年发展目标的思路体系较为接近。如果说《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有所创新的话,那就是以人为中心、全球环境安全、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公正和谐和提升伙伴关系5P理论的形成与引领。

表2-1 开放工作组对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分类

续表

资料来源:Glob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eport 2015。